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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 金管會未限制分紅保險不得以綜合險設計 無影響罹癌保戶權益情事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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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4-9 00:56:5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金管會未限制分紅保險不得以綜合險設計 無影響罹癌保戶權益情事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3/31)日表示,分紅保單中提供的癌症給付項目,並未參與紅利分配,因此沒有衝擊罹癌保戶權益的問題,且該會目前規劃將強化商品審查,並未限制分紅保險不得以綜合險設計,對於相關報導特別予以澄清說明。

金管會指出,目前市場上僅極少數保險公司銷售的分紅保單含有癌症給付項目,保單紅利係來自於保險公司分紅保單區隔帳戶的經營績效,並依保單條款約定的紅利公式分配保單紅利,但因現行分紅保單中提供的癌症給付項目實際並未參與紅利分配,即使分紅保單未以綜合險設計,也不因此有任何影響罹癌保戶權益的情事。

此外,年金保險依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102點規定,應參照分紅人壽保險單與不分紅人壽保險單資訊揭露相關規範辦理。且保險業依保險法第138條之4規定,應於其網站或主管機關指定機構的網站公告現行銷售中保險商品的契約條款,並公開揭露該等商品的預定附加費用率、承保範圍、不保事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保險商品資訊。

為使分紅保單的銷售過程能確保保戶知悉商品特性與風險,金管會研議就分紅保險商品的商品設計、資訊揭露、銷售規定、人員責任等方面強化相關管理機制。分紅保險主要為壽險保障,業者倘有搭配其他非壽險給付項目的設計需求,也可以附約設計提供保戶評估自身需求選擇加保,避免保戶多負擔保費投保不符合需求的保險商品。而該會目前規劃倘分紅保單擬採綜合險設計,因該等商品架構較為複雜,將強化商品審查機制,並未限制分紅保險不得以綜合險設計。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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