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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投信事業產品策略衡平發展 金管會修正躍進計畫相關指標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已於日前發布「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在符合「基本必要條件」及「投研能力」、「國際布局」及「人才培育」等三面向者,除適用基本優惠措施外,並可取得相關選擇優惠措施。考量主動式操作管理基金的發展較有助於提升我國資產管理人才的投研能力,又近年採被動式管理的基金商品發展及規模快速成長,為鼓勵投信業者產品策略衡平發展及積極提升投研能力,相關指標調整為以主動式操作管理基金作為計算基準。
金管會指出,本次鼓勵投信躍進計畫主要修正「投研能力」相關指標,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4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130339081號令規定,有關投信基金複委託海外顧問的檔數或規模比重不超過一半的指標,因被動式操作管理基金無須複委任或委託海外顧問,故檔數或規模計算標準排除被動式操作管理基金,也就是排除指數型基金、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ETF連結基金等被動式操作管理的基金。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有關至少三種類型基金平均報酬率高於業界平均的指標,由於被動式基金的報酬率主要受其追蹤指數成分的市場波動影響,因此此指標修正為僅適用於主動式操作管理基金。至於近三年投研團隊人數和平均資產管理規模的指標,則修正為不包括被動式基金經理人,並調整了投研團隊人數和資產管理規模的相關標準。
金管會最後表示,為符合上述指標的一致性,同時也修正了有關平均資產管理規模為排名前三分之一或達一定金額的指標。而該會將持續推動並鼓勵投信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20條第3項規定,申請核准募集不受限制的投信基金,或依同法第23條第9款規定,申請核准募集ETF連結基金等基本優惠措施,使國內投信事業能持續強化自身的投資研究能力,拓展國際業務,並積極培育資產管理人才,增強資產管理產業的整體競爭力。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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