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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1 日起化粧品不分類 食藥署: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6/26)日表示,七月一日起我國化粧品管理不再分類,全面推動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未來業者必須完成登錄才能製造、販售、輸入,甚至贈送等,否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23條規定,最高可處以一百萬元罰鍰,並可連續處罰。
食藥署說明,我國現行化粧品管理分為一般化粧品及特定用途化粧品兩類,屬於特定用途化粧品,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5條規定,上市前須先申請查驗登記。考量消費者恐誤認「特定用途化妝品」具有特定療效,因此順應先進國家化粧品管理趨勢,依衛生福利部113年6月26日衛授食字第 1131604609號公告規定,今年七月一日起將不再分類,化妝品全面單一化管理。
食藥署進一步指出說明,推行全面化粧品產品登錄制度讓產品資訊透明化,除讓主管機關掌握相關產品於國內市場流通情形,消費者也可透過食藥署建置的化粧品產品登錄平台系統查詢產品資訊;同時產品資訊檔案制度上路,為強化產品品質管理,業者須整備各項資料及安全資料簽署人員評估其產品安全,確保業者持續、穩定地維持化粧品產品品質。
此外,若業者沒有登錄,即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4條,可處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或令其歇業、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撤銷或廢止該化粧品的登錄或許可證。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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