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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掛牌期限倒數中 逾期未辦禁止上路且受罰
桃園電子報/
2024.08.20 12:59
自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正式納入掛牌管理,並需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根據規定,「使用中」車輛的領牌寬限期將於113年11月29日截止,逾期未辦理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鍰,且車輛將被禁止上路。中壢監理站站長田文斌強調,為確保行車秩序及用路人安全,車主應儘速完成掛牌手續,以免因未辦理而受罰。
田文斌表示,中壢監理站將會同警方持續不定期、不定點加強對未掛牌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稽查。為方便民眾,尤其是考量到車輛電池續航力不足或年長者行動不便,中壢監理站聯合轄區經銷商提供到點服務,方便車主就近辦理掛牌手續。
掛牌申辦除了可於監理機關辦理外,也可利用到點服務。申請時需攜帶車主身分證明文件、印章、新領牌照登記書、出廠證明及統一發票(如遺失可以切結方式辦理),並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經實車查核合格後,即可完成領牌手續。
車輛的領牌寬限期將於113年11月29日截止,逾期未辦理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的罰鍰,且車輛將被禁止上路。圖:中壢監理站提供
中壢監理站已排定8月20日至8月31日間辦理兩場到點掛牌服務,第一場將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3:30至16:00在桃園市中壢區忠孝路312號裕國車行舉行,第二場次則訂於113年8月29日(星期四)下午13:30至16:00在桃園市中壢區中華路二段185號美家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有領牌需求的車主,請務必把握這兩次便民服務的機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電動自行車掛牌期限倒數中 逾期未辦禁止上路且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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