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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銀行受理線上開戶非個人戶範圍 並加強銀行管控異常帳戶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8/22)日同意備查「銀行受理客戶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存款帳戶作業範本」,將數位存款帳戶開戶申請對象納入公司、組織或團體,並要求銀行強化異常帳戶的控管。
本次將所有類型的非個人戶客戶納入線上開戶受理對象,且負責人及實質受益人限為成年自然人,包括本國國籍或外國籍的公司、組織或團體等,可採線上申請、線下對保方式開立數位存款帳戶,並放寬該非個人戶客戶之負責人及實質受益人不限本國國籍。公司負責人可透過上傳公司相關證明文件,並以憑證簽章及視訊或臨櫃進行驗證,即可線上申請開立第一類數位存款帳戶。數位存款帳戶,依照修正前範本第2條第1款定義,指銀行以網路方式受理客戶申請所開立新臺幣及外匯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帳戶。
客戶開立數位存款帳戶得同時申請網路銀行、晶片金融卡,以及網路銀行或晶片金融卡的設定約定轉入帳號及非約定轉帳功能。此外,銀行公會將彙整常見開戶異常態樣納入數存範本,並明定銀行應參考內外部資訊,自行增列數位存款帳戶相關監控態樣並定期更新,透過強化開戶審查及交易監控防杜人頭帳戶。參照現行洗錢防制法第15條之2第5項規定,針對這些異常帳戶,金融機構可暫停或限制該帳戶、帳號的功能,或直接關閉。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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