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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情報] 拍假車禍打架片賺流量 5屁孩各罰3000元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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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9-19 18:42:3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拍假車禍打架片賺流量 5屁孩各罰3000元

匯流新聞網/張孝義
2024.09.19 09:57
   
拍假車禍打架片賺流量 5屁孩各罰3000元 13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林姓男手夥同許姓少年等5人,為了賺取網路流量,自導自演拍攝台中市大里區萬安路巷口的行車糾紛鬥毆影片上傳網路,經台中市警霧峰分局追查,發現全是假的,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台中地院台中簡易庭裁罰,法官審酌5名年輕人「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裁定各罰3000元。

今年7月6日臉書社團出現一段行車糾紛影像並在網路瘋傳,內容是1名黑衣男騎車經過2名男子機車雙載旁,黑衣男與2男口角後,推倒機車上演全武行,雙方一陣拉扯、互毆。

台中市警霧峰分局原本誤認是真實的車禍糾紛互毆,進行調查並調閱監視器畫面之後,卻查出是造假,套招、自導自演的影片,其中,林男與黃男負責拍攝,另2人與少年等3人扮演鬥毆者。

警方查明後將5人依違反社維法移送台中簡易裁罰。

法官審酌全案卷證資料,認林男等5人分工擔任演員及拍攝工作,一起拍攝描述行車糾紛之影片,但卻沒有說明此為創作影片,就將影片發布於網路上,使一般民眾觀看後,誤以為是真實發生的行車糾紛導致肢體衝突而引起恐慌。經警調查後發現該影片內容虛假。

被移送人等5人所為,均構成「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審酌被移送人違反本法行為之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經濟等一切情狀,且僅因一時智慮欠佳,且被查獲後之態度及行為後均知所悔悟等,因此裁定各處罰鍰新台幣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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