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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喇叭趕人罰600元!行人優先區10月上路 可穿越馬路 免靠邊走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2024.09.19 14:26
為改善台灣「行人地獄」的稱號,交通部預告修正「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草案,新增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該標誌為藍底白字及白色圖案,預計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根據新規定,行人優先區內車速不得超過20公里,車輛駕駛人須依速限減速慢行,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並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此外,禁止按鳴喇叭驅趕行人,違者可罰300到600元。若嚴重超速,最高可罰到3萬6000元。
行人在行人優先區內享有最優先路權,可於道路全寬通行,不必靠路邊行走。即使有斑馬線、人行天橋或地下道,行人仍可直接穿越馬路。然而,行人也有相應義務,不得在道路上任意奔跑、追逐、嬉戲或坐、臥、蹲、立,以免阻礙交通。
內政部也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草案」,規定行人優先區內應設置專用標誌及車輛降速設施路段。同時,修法增訂行人在行人優先區行走時,不受現行規定限制,可不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道路。
此外,交通部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中,規定網狀線禁止暫停,並應保持淨空。車輛行至有網狀線之處,遇有前行或轉彎車道交通擁擠,應於網狀線範圍外暫停,不得行駛入網狀線範圍內。
這些新規定旨在提升行人安全,改善道路交通環境。交通部表示,預計配合內政部預告「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實施日期,將一併於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各方期待這些措施能有效改善台灣的交通安全現況,為行人創造更友善的道路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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