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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最後由 tamanmidah 於 2024-10-31 13:14 編輯
一馬貪腐案 前首相 納吉25項控罪全部表罪成立
曾轟動全國乃至世界的一馬公司弊案,歷經六年半審訊之久,高庭終在今日(10月30日)宣判,71歲的 馬來西亞
前首相 拿督斯里 納吉(Najib Abdul Razak) 4項濫權貪腐罪表面罪名成立。
馬來西亞 吉隆坡 高庭 星期三(10月30日)裁定,前首相納吉(Najib Abdul Razak / 71歲)在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
(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 , 1MDB,簡稱一馬公司)貪腐案的25項控罪表面罪名成立,必須出庭抗辯。
「當今大馬」(Malaysiakini)報道,71歲的 納吉 面對的25項控罪包括四項濫權罪名和21項洗錢罪名,涉及金額為
MYR 22億7000萬令吉(MYR 2.27 billion)(大約 USD $700 million美元 / 7億美元) 。
馬來西亞 高院法官說,控方成功證明 前首相 納吉 的25項控狀的表面罪名。
法官先是宣判納吉四項濫權罪表罪成立,之後再宣判21項洗錢罪表罪成立。在接下來的抗辯程序,前首相 納吉選擇
在證人欄內宣誓供證 和答辯。
法院擇定12月2日開始審理辯方的抗辯。
在四項濫用職權的控罪中,前首相 納吉(Najib Abdul Razak / 71歲)被控於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間,
在馬來西亞 吉隆坡 武吉錫蘭(Bukit Ceylon)的大馬銀行(AmIslamic Bank Berhad)犯下罪行。至於21項洗錢罪名,
納吉被控於2013年3月22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間在同一家銀行犯下罪行。
納吉於2018年9月20日被提控,審訊於2019年8月28日開始。
納吉之前已因SRC刑事案罪成,目前正在監獄服刑。他原本的刑罰是坐牢12年,之後獲 特赦局減刑為六年,罰款
也從2億1000萬令吉減少至5000萬令吉。
前首相 納吉(Najib Abdul Razak / 71歲)10月24日為 "一馬公司醜聞" (1MDB scandal)道歉,但他堅稱自己無辜,
並將責任推給流亡海外的 馬來西亞富豪 劉特佐(Low Taek Jho,通稱『Jho Low』 )以及 沙烏地阿拉伯石油公司
(Petrosaudi)高層人員。
馬來西亞政府正在草擬一項新法案,以允許替代刑罰,讓特定罪犯以「居家服刑」來代替坐牢,引發外界質疑
政府有意放過 納吉。
來自 : 聯合早報 (新加坡)
https://www.zaobao.com.sg/realtime/world/story20241030-5272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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