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2854|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重要資訊] 阿公阿嬤的電動代步車肇事率高!台東警今年已取締14起、將全面抓違規 [複製連結]

Rank: 6Rank: 6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11-10 09:49: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3
台東縣警察局統計今年已發生14起電動代步車交通事故案件,研析原因都為不遵守交通規則導致,因此,警方即日起將全面取締路上不遵守規則的四輪電動代步車及三輪電動休閒車,最高罰3600元。

交通隊指出,電動代步車在路上越來越普及,許多民眾都購買作為代步工具,但是民眾卻對相關法律規定及用路知識不甚了解,貿然上路導致交通事故頻傳,年初迄今已發生14起交通事故案件,肇事率高。

電動代步車雖然名稱中有「車」字,但依照「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屬於個人行動輔具;若民眾使用電動代步車行駛在道路上,依據路權視為行人,就應如同行人,應在人行道或靠邊行駛。

過馬路時亦要行駛在行人穿越道上,不得像一般汽機車行駛於車道上,或是恣意轉彎橫越馬路,必須遵守行人號誌規定。 若違規,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可裁罰新台幣500元罰鍰。

另三輪電動休閒車非醫療代步車,也非屬微型電動二輪車範疇,而是屬個人行動器具範圍的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的動力器具,不得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僅可在非屬道路或公園等地騎乘。

交通隊強調,若駕駛三輪電動休閒車行駛於道路上,將依違反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之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駕駛人行駛或使用。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8346857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2-26 09:04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