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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之居
類別:歷史建築 種類:宅第
現況地址:臺中市南屯區豐樂里昌明巷15號
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價值。
(二)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
本市歷史建築「輔之居」是目前為臺中市少數留有內外雙座門樓,加上三合院及雙外護龍的傳統清末民居,規模盛大可見過去林家的社會地位及聲望。
三合院正身前簷牆(簷廊)的西化建築裝飾是日治時期,在第二次古厝大幅修建時,刻意將正身立面的裝飾表現出巴洛克式藝術風格,壁體的洗石子粉刷,小口壁磚,西洋柱式加上了臺灣傳統六角形竹節窗,中西建築式樣合併的視覺效果,深具民間建築藝術表現之價值,更足以代表其所見證的臺中盆地市街聚落發展的文化洗禮。
全區應保存範圍包含臺中市南屯區豐安段435 、436-3 、436-20 、450-5 地號,經全區完整保存,以維護古蹟之完整性,俾利建物空間使用配置、生活形制與內、外空間之景觀完整。
簡介:
本建築原為樹仔腳(在今臺中市南區)仕紳林耀亭之宅第,日治後由林文亭購入,並於明治44年(1911)移居於此,增建外門樓和書房,做為傳授漢文場域,成為犁頭店聞名的漢文私塾。昭和元年(1926) 第二代林友仁加入「臺灣文化協會」,組織「南屯昌明會」激發地方民族意識,後成立「中州詩社」發揚詩學教育,對本市傳統文化教育卓有貢獻。
民國98年(2009)臺中市政府將「輔之居」之內門樓與正廳,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經調查研究後,民國106年(2017)將內、外護龍納入擴大登錄範圍,理由補充為「輔之居」是中市少數有內外雙門樓,加上三合院及雙外護龍的傳統清末民居,日治時期修建時融入洋風,中西建築式樣合併的視覺效果,深具民間建築藝術價值,也見證市街聚落發展的文化洗禮。
(臺中市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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