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787|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情報] 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掛牌才能上路 11/30起全面取締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民俗耆老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4-11-16 22:07:5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投保、掛牌才能上路 11/30起全面取締
互傳媒/
2024.11.16 20:33
   
【互傳媒/記者 林明佑/彰化 報導】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電動自行車)自111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管理,所有車主需在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並掛牌,才能合法上路。彰化縣警察局提醒民眾,掛牌期限進入最後倒數,未完成掛牌的車輛將自113年11月30日起全面取締,違者將面臨新臺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 [

依據交通部統計,彰化縣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項目前三名為:駕駛人未戴安全帽(1,652件)、附載乘客(1,182件)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1,000件)。

警方進一步指出,若被舉發的車輛經車輛安全審驗合格且貼有合格標章,將予以移置保管;未通過型式審驗的車輛則依法沒入。此外,違反規定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者,將面臨不同額度的罰鍰。例如,未戴安全帽可處以300元罰鍰,載人或不依交通標誌行駛則可處以300元至1,200元不等的罰款。 依據交通部統計,彰化縣內微型電動二輪車違規項目前三名為:駕駛人未戴安全帽(1,652件)、附載乘客(1,182件)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1,000件)。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需駕駛執照,但駕駛人須年滿14歲,違者將面臨600元至1,200元的罰鍰。 彰化縣警察局長陳明君呼籲民眾務必遵守法令修正新規定,才能保障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而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也應遵守法規,早日完成投保及掛牌程序,才能合法安心上路。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25 16:45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