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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勞工選用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 可申請核退差額費用
勞動部(12/19)日表示,為增進遭遇職業傷病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醫療給付權益,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可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核退自付差額費用。
勞動部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38條規定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時,應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診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4條規定,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或診所醫師認定有醫療上需要,選用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5條第1項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者,於先行墊付自付差額後,可向保險人申請核退該差額費用。
勞動部指出,所謂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包含特殊功能及材質髓內釘組、特殊人工髖關節、陶瓷人工髖關節等,以衛生福利部及勞工保險局公告者為限。但補助僅針對健保所定自付差額特殊材料品項,若被保險人選用「全自費」的醫療材料,因非屬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醫療給付範圍,相關費用仍需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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