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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電子煙、加熱菸戒菸別傻了! 國健署:皆會成癮傷身
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目前也尚無任何加熱菸產品通過審查,兩者均屬違法菸品。國民健康署於臉書專頁發文提醒,無論是電子煙或加熱菸,皆含有尼古丁等成癮性有害物質,可能使使用者更難戒斷菸癮,再次強調它們「不應作為戒菸工具」。
電子煙與加熱菸有何不同?
國健署指出,電子煙是一種利用電子霧化器將菸油加熱霧化的器具,菸油中可能含有尼古丁、丙二醇或其他香料,裝置本體通常小巧輕便。而加熱菸則是透過加熱器將菸草柱進行加熱產生煙霧,不需點火燃燒即可使用,但同樣會產生焦油與尼古丁等有害物質。
兩者的主要差別在於使用設計及煙霧來源,但對健康的危害卻無本質不同。國健署強調,無論電子煙或加熱菸,皆可能導致使用者上癮,且對身體健康造成長期傷害。
勿以電子煙、加熱菸作為戒菸工具
國健署警告,市面上流傳將電子煙或加熱菸作為戒菸工具的說法並不正確。這些產品不僅無法幫助戒除尼古丁成癮,甚至可能使使用者更難戒斷菸癮。
為協助民眾遠離菸品危害,國健署呼籲吸菸者撥打免付費戒菸專線 0800-63-63-63,透過專業協助戒除菸癮。國健署表示:「戒菸是對自己和家人健康最負責的選擇,讓我們一起正確戒菸,戰勝菸癮!」
來源:自由健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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