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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復活了,我便見證 
 
  
在眾多的聖經人物中,我從瑪利亞瑪達肋納與主相遇的片段得到啟發,使我從情緒困擾中走出來。瑪利亞瑪達肋納就像我的一面鏡子,她的性格跟我有點相似,我有認知扭曲、固執、常感情用事、胡思亂想、凡事負面過濾。後來,瑪利亞成了首位見證主復活的人,同樣,藉著與復活的耶穌相遇,祂解除了我情緒的捆綁,我重獲自由,我復活了! 
 
大清早,瑪利亞急不及待地跑到耶穌的墳前,可見她對耶穌的愛有多深厚。同樣,我每個主日,天還未光,就跑到聖堂準備彌撒用品,我跟瑪利亞同樣有這份對主的渴望之情。 
 
面對空墳,瑪利亞斷定主的遺體被盜,她痛哭,以至認不出耶穌來。至於我,當女兒搬出去住,我想:「她拋棄了我!」,我痛哭,淚水矇住了我的雙眼,「女兒不再回來」的信念矇住了我的心,致使女兒為我做了多少事情,也看不見。在我心裡根本沒有騰出空間讓希望、喜樂進入,我認為美好時光都已成過去,幸福不會重臨,只剩追憶。我為失去而傷心,卻認不出活生生在我面前的女兒及當下她為我所做的一切。 
 
瑪利亞把耶穌私有化:有人把「我主」搬走了(若20:13)。至於我,我一直認為女兒是屬於我,只有我可擁有,所以當她搬走了,我只有獨自飲泣。耶穌向我說:「女人,你哭什麼?你找誰?」(若20:15)。主耶穌的話像當頭棒喝,是的,我找誰?我哭的原因何在?為女兒?為我自己? 
 
瑪利亞認出耶穌後想挽留祂,耶穌卻說:「你別拉住我不放」,並催促她:「你去我的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若20:17)。從瑪利亞的經驗,主耶穌邀請我要放手,祂邀請我不要站在「墳墓」痛哭,叫我要尊重女兒的選擇。聚散有時,愛不等於佔有,做父母的該知道子女是屬於天主的,我們無權控制子女的人生。 
 
女兒已經獨立了,我也要獨立,開始新的生活,開展我的第二人生。我不能硬要留著女兒在身邊,握著不放手;只要放手,才能騰空雙手迎接美好的生活。父母最大的心願莫過於見到子女「在智慧和身量上,並在天主和人前的恩愛上,漸漸地增長。」(路2:51-52) 
 
(天主教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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