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紋身的耶穌
在網絡上看見一幅圖,一位髮長及肩中間分界一面鬍鬚的外國男士,赤裸上身,展示出滿身的紋身。驟眼看還以為是耶穌紋了身呢!嘩⋯⋯若耶穌以這個形象出現,一向一本正經的教友,又能否接受得到呢?
曾經有位朋友告訴我,他想去紋身,因為他是教友,所以也想知道我的看法。那時我信仰還在「法利塞」階段,加上未讀神學,只覺得好端端的為什麼要去紋身?於是搬出肋未記「不可為死者割傷你們的身體,也不可在你們身上刺花紋。」(19:28)規勸朋友一番。現在回想,覺得當時自己實在幼稚兼膚淺。
現在的我,雖也不懂如何以信仰的角度好好的回答,但對於紋身,不會再絕對的贊成或反對。
我想,問題不在紋身本身,而是在於內心。若果傳教士進入一個紋身的國度,我想,為了文化福音化,也許他們也會紋身吧。
***
在回家的路上,最近開了一間新的咖啡店。那鋪面設計金碧輝煌,但在我眼中俗不可耐。當有朋友千里迢迢也嚷著要去光顧打卡的時候,我仍不屑一顧,心想這是貪饕的陷阱,魔鬼的誘惑。
竟然,今天一位平常和我只談公事的同事,主動送上幾包從那裏買來的咖啡給我試試。
我感覺到,這是天主的邀請。
原來我「法利塞」的心,一直還在。在我决定「做」或「不做」某事的時候,始終還是出於律法的考量 —— 一套自己加給自己的規矩 —— 以為成聖就是要這樣。
這一刻的我,想起伯多祿,在神視中天主叫他吃不潔的食物。
那麼,律法、規矩、教條⋯⋯又是什麼?還要遵守嗎?
曾經聽過老師以練武作比喻。習武之人要背熟心法,跟著心法練拳,但真正比武時,就要抛下心法,方能對敵。
也許「平心」說的更清楚。於是,為了更全面的了解「平心」,我嘗試把聖依納爵『神操』中「原則與基礎」,加入新句子(括孤的句子是我加的):
因此,我們對一切受造物,在不被禁止而能自由選擇的事上,必須保持平心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其結果是,依我們本身而言並不重視健康甚於疾病(也不重視疾病甚於健康),不重視財富甚於貧困(也不重視貧困甚於財富),不重視尊榮甚於屈辱(也不重視屈辱甚於尊榮),不重視長壽甚於短命(也不重視短命甚於長壽)。
⋯⋯如果是這樣,紋身的耶穌,也許不是夢。
(天主教平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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