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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小事中,都能發現趣味
很多時候,你會覺得工作無聊,正因為你不夠用心。
我現在的工作狀態,運用的體力比腦力還大。雖然不像披頭四的歌詞「a hard day’s night」描述的那樣,但跟勞力工作者差不多,也是累得「像狗一樣」。
每天被截稿期限追著跑,只能睡幾個小時,忙的時候,連洗澡都不能超過十五分鐘。除了過年和外出收集題材之外,沒有像樣的休假;身為社長,工作時間卻比助理還長。
漫畫家是需要創造性的勞力工作者,這樣說並不為過,因為我實際感受到,工作時除了用腦,還要驅策身體。
剛出道的時候更是如此。成為自由業後,哪敢拒絕工作?只要有工作上門,不問種類,統統接下。
我幫電視台的綜藝節目畫過圖卡,也就是畫在畫紙大小的板子上的簡單圖解,讓觀眾比較容易掌握事件的來龍去脈。
有時候黃昏接到稿約,得畫隔天晨間節目要用的二十張圖卡,時間真的很急迫,當時沒有助理,我一樣咬牙接受,一個人熬夜趕出來。
那時候為了維持生計,我毫無頭緒的亂接工作。至於本業的漫畫,因為覺得新人如果只花同樣的工作時間,永遠也趕不上職業漫畫家,因此下定決心如果職業漫畫家每天畫七、 八個小時,我就要比他們多花一倍的時間,一天畫十四小時才行。
最初接到出版社的連載邀約時,雖然覺得能力和體力都負擔不起,還是大膽接下,然後向大學的漫畫研究社團招聘助理(內人就是那時來幫忙的學生)。助理們一開始也還不行,無法一下子把工作全交付給他們,所以還是都由我來畫;助理協助完成的畫稿,我也得再花時間潤飾。
總之就是孤軍奮戰,每天忙個半死,無暇思考聰明而有效率的工作方式。那種「全力以赴的感覺」,在事務所規模稍微擴大的現在,也沒有多大改變。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麼忙碌很乏味,感覺不到工作價值。尤其是剛入社會的年輕人,總是被交辦一些瑣碎的雜事,不能發揮自己的特性和適性,因此累積許多不滿。
可是我的看法有點不同。我認為這世上沒有無趣的工作,只有「把工作做得有趣或無趣」的問題。
再微不足道的瑣碎雜務,都有多用心的空間,只要花點巧思,工作就會變得有趣,也能從中找到價值。
我可不是因為漫畫家的工作需要創造性,才這樣說。我從年輕時起(包括大學時代的打工),從來不曾覺得工作無聊。
我曾到建築工地搬運廢料和垃圾、用工具刮掉粉刷外牆時掉落並沾黏在欄杆上的水泥塊。即使那是真正的肉體勞動,我還是能夠在工作中找到「啊! 從這個角度就能刮得一乾二淨」的樂趣。
領略這個訣竅後,工作不但變快,也變得好玩多了。我在餐廳打工切小黃瓜時,也發現只要花點巧思,就能切得又快又漂亮。
像這樣,從擀餃子皮到使用釘書機,這些乍看瑣碎的雜務,都會因為用心而變得有趣。很多時候,你會覺得工作無聊,正因為你不夠用心。觀察一個人怎麼處理小事,可以正確測量出他的熱情和能力;周圍的人說不定也都在不著痕跡的觀察你如何處理雜務。
無聊的工作,才需要下工夫讓它變得有趣。而我認為,那是出色的工作中,不可欠缺的重要作法之一。文/弘兼憲史
摘自《別人是別人,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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