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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媒體:yahoo新聞
原文網址:https://ynews.page.link/ZN9iU
更新時間:2025年4月2日 週三 下午7:56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職場霸凌,另被告發挪用公款涉貪。新北地檢署今天(2日)偵結公告,依洩密、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謝宜容。至於職場霸凌,謝宜容被告發涉犯過失致死罪,檢方表示,公務員之死與謝宜容領導管理方式沒有法律上因果關係,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圖)涉職場霸凌,另被告發挪用公款涉貪。新北地檢署2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謝宜容。過失致死部分,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中央社資料照)
謝宜容目前羈押禁見,預計下周移審。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去年到台北地檢署,告發謝宜容涉犯過失致死罪,之後二度告發前勞動部長許銘春與謝宜容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北檢把謝宜容的部分陳報高檢署,高檢署核准移轉新北檢偵辦。
檢調去年12月10日檢調兵分22路搜索,約談謝宜容等23人,檢方指出,謝宜容等人辦理勞發署北分署辦公空間整修工程、視覺設計標案時,對林姓被告負責的某公司為差別待遇。
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謝宜容時任勞發署北分署長,指示祕書室劉員、簡員於民國112年間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多次與林姓被告的公司開會討論標案相關內容。
檢調指出,謝宜容等人為使整修工程於112年底前完成,及避免採購金額逾新台幣150萬元,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變數,於是採納林姓被告兄弟提出的工程範圍變更方案,部分工程從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拆出,簡員參考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
檢調追查,林姓被告的公司不具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投標資格,林姓被告兄弟另向徐姓廠商借牌投標,該公司因而獲得25萬餘元不法利益。
另外,檢調還發現,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將去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的形象識別與主視覺設計採購案,交由林姓被告的公司承作,並指派北分署郭員與林姓被告討論北分署活動主視覺設計規劃及標案相關內容,甚至參考該公司提供的資料製作標案文件,圖利該公司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檢調查出,謝宜容將「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購入、價值2萬901元的三節禮盒12盒侵占入己,供己私用。
檢方審酌,謝宜容身為北分署分署長,為使特定廠商承作採購案,違法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廠商量身訂作採購案,而違法洩密、圖利特定廠商,造成參與投標廠商受不公平對待,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形象,考量謝宜容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量處適當之刑。
責任主編:于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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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鬧出人命居然不起訴?這背景到底有多硬?台灣司法真的是越來越讓人難以相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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