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24-3-31
- 最後登錄
- 2025-6-3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874
- 閱讀權限
- 100
- 文章
- 1448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媒體來源:台灣大紀元
原文網址:https://www.epochtimes.com.tw/n473845/
更新:2025年05月29日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彰化全芳味食品公司2022年4月間向某肉品公司購入2萬3千餘片豬排,因銷售狀況不佳,約九成豬排於同年9月間逾期,但蔡姓公司負責人卻指示員工變更有效期限繼續販售,直到2024年10月間仍出現在連鎖賣場。高雄地檢署依違反《食安法》起訴,具體求刑2年以上。
高雄地檢署調查,全芳味食品公司2022年4月間向南部30年老字號肉品公司進貨豬排7,720包,以每包3片計算共2萬3,160片,有效期限全都只到2022年9月16日。全芳味公司在門市或以LINE團購群組方式販售,但未料銷售情形不佳,到期前只賣出600多包;蔡姓負責人不甘損失慘重,竟指示員工私自更改有效期限,降價後再賣出2,520包。
直到2024年6月,該公司又把200包賣給某臉書直播拍賣業者,出貨1,200包給台南、高雄的連鎖超市賣場,此時豬排的有效期限已延長至2025年6月19日,超過2年以上。同年10月,上游肉品公司員工網購時,意外在某連鎖超市賣場的線上購物平台中發現這款豬排,且這批商品早已於2022年下架,因此向檢方報案提告,並要求全芳味公司回收商品。
雄檢日前偵結,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虛偽標記等罪嫌起訴;考量全芳味食品公司蔡姓負責人在長達2年期間偽造有效期限販售過期食品,導致約有超過1萬片的過期猪排被消費者吃下肚,無視食品安全,危害人體健康,因此向法院求處2年以上徒刑,並應判罰全芳味公司500萬元罰金、沒收30萬犯罪所得。◇
=========================================================
感想:食安問題層出不窮,政府加強把關外,民眾也要多注意食品的新鮮程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