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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停車該打方向燈還是雙黃燈?警察公布正解「違規秒罰3600元」,很多車主都做錯
2025-05-27 15:39
在車水馬龍的市區街頭,想要找到一個路邊停車位可說是難如登天,許多駕駛深怕車位被他人搶先占用,往往一見空位就急忙將車輛倒入,卻常忽略了應遵守的交通規則。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究竟該打方向燈還是,開啟雙黃燈才正確呢?就有網友疑惑,在倒車入庫時,應該如何正確使用車燈訊號?警方也對此進行宣導,提醒駕駛人依規定使用燈號,以免因一時不察而違規受罰,白白破財。
路邊停車該打方向燈還是雙黃燈?
一名網友在mobile01發文表示,他知道當路邊停車時,要打方向燈讓後車知道行車狀態,但不清楚當要倒車進入車位時,是否該一樣持續打方向燈,或是打閃雙黃燈提示後方車輛,「法規上有甚麼明確的規定嗎?」
話題引起熱烈討論,許多人留言分享自己的做法,「我自己習慣是打警示燈,因為大多數看到的人都懂得這是準備要停車的意思,而且不會因為轉方向盤就被切掉」、「一般人習慣性的打雙閃提醒後面來車不要再靠近,倒車打了有倒車燈,後面車子也就不會再來了」。
也有人說,「雙閃是臨停跟事故警示,看下車內雙閃燈的標誌,從路邊停車格出來車道你會打方向燈吧,那從車道進入停車格要打什麼燈應該很清楚吧」、「正常的路邊停車就是打方向燈才對吧!開車那麼久了,我倒是沒遇到過要路邊停車倒車,後車不讓的,因為一般看到路邊有位置,在準備時就已經開始打方向燈了,後車自然也就不會緊跟了」。
警察公布正解「違規秒罰3600元」,很多車主都做錯
到底路邊停車時該怎麼正確使用燈號?根據《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官網交通宣導指出,駕駛人在路邊停車時,必須依照正確程序使用燈光,才能確保自身與他人安全。首先,準備靠邊停車時應提早開啟方向燈,提醒後方車輛自己的行駛意圖;若需倒車入位,則應開啟倒車燈,讓後方人車能及早察覺、提高警覺。
而當停車完畢要重新啟動車輛離開時,也應先打方向燈,確認四周是否有來車或行人,並禮讓正在行進中的人車先行通過,避免發生碰撞或爭道的危險。
交通規則對此也有明確規範。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若駕駛人未依規定正確使用燈光,將可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的罰鍰。
車輛各種燈光使用時機:
1、轉彎:請於交又路口前30分尺前打方向燈。
2、倒車:請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
3、路邊停車:請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
4、路邊停車啟動:請先打方向燈,注意四周有無人車,並讓行進中人車先行。
5、變換車道:請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您的行車動向,以避免碰撞。
6、車輛故障:請停於路邊,開啟危險警告燈,並於車後方放置故障三角架。
7、遇到緊急狀況:請踩煞車燈。
8、使用頭燈:行經燧道、調撥車道、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夜間開車;開車遇到濃霧、下雨天、天色昏暗或視線不良等。
9、夜間會車或前方100分尺內有車輛,請使用近光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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