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04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重要資訊] 高雄68歲男左轉撞飛行人!下車看一眼肇逃 駕駛恐面臨刑責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5-6-4 21:17: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高雄68歲男左轉撞飛行人!下車看一眼肇逃 駕駛恐面臨刑責

eNews新聞網
eNews新聞網/曾亭皓


高雄市楠梓區高楠公路與惠心街口,今(4)日清晨6時許發生一起車輛與行人交通事故。有民眾目擊一輛汽車與行人發生碰撞後,駕駛未停留現場即離去。楠梓警分局獲報後主動調閱監視器,已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並依違規事實依法開罰。



駕駛未禮讓行人又離去 恐涉肇逃
警方調查,68歲張姓男子駕駛的汽車行經該路口時,未依規定停讓行人,且事故發生後未留在現場處理即自行駛離。警方指出,該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此外,駕駛於發生事故後未依規定處理、逕自離去,亦違反同條例第62條第1項,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照1至3個月。




楠梓警方指出,若後續調查確認行人有受傷,張姓駕駛可能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並將依《道交條例》第62條第4項處3,000元至9,000元罰鍰,駕照並將被吊銷;若未停讓行人致人受傷,則將另依第44條第4項處7,200元至36,000元罰鍰。

警方籲:事故必報警 切勿心存僥倖離開現場
楠梓警分局提醒,民眾如發生交通事故,無論責任歸屬或有無人員受傷,都應立即撥打110報案,由警方到場處理;若有人受傷,更應撥打119請求緊急救護。自行離開現場恐涉肇逃,後果嚴重,切勿心存僥倖。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8-5 11:35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