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1016|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生活情報] 透天屋頂租給業者種電 地價稅還適用「自住稅率」?稅務局解答了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生活智慧王勳章 醫療天使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5-9-19 21:32:0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透天屋頂租給業者種電 地價稅還適用「自住稅率」? 稅務局解答了

好房News
好房News/


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地價稅符合條件者,可享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不過有民眾表示,住家屋頂出租給太陽能光電者架設光電板,擔心原本適用的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會被取消,對此,雲林縣稅務局出面解惑。

稅務局接獲民眾詢問,前陣子購入完工不久的透天厝,且稅務局已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近日有太陽能光電業者找上他及左鄰右舍,要簽契約租用他們的房屋頂樓架設太陽能發電,好奇會因為有收租金而取消被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嗎?

政府鼓勵再生能源的使用,每年提供太陽能系統的補助津貼。圖/台中市政府經發局提供
稅務局說明,依照土地稅法第9、17條關於自用住宅規定,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其地價稅按2‰計徵,較一般用地稅率10‰優惠。

雖然「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為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認定要件,但依財政部訂定之審核原則,「土地所有權人將其房屋外側壁面供他人繪製廣告或懸掛廣告招牌或屋頂搭建廣告鐵架等收取租金」者,可視為無供出租或營業使用。

稅務局指出,這類將住宅屋頂出租供設置基地台或太陽能板情形,只要不涉及變更房屋內部使用情形,均比照屋頂搭建廣告鐵架規定,因此仍可繼續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5-10-2 16:58

© 2004-2025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