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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應用] AI 醫師散播訊息亂象,衛福部研擬合法身分揭露機制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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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2-29 17:53: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近年出現 AI 虛擬醫師散布訊息,衛福部 28 日指出,釐清幕後製作者是否具醫師身分是保障民眾的關鍵,將盡速確認醫師法是否適用虛擬醫師,研擬頻道設置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

網路AI假醫師影片YT頻道「陳志明醫師」,散布糖尿病等不實訊息,被事實查核中心揭開真相。衛生福利部長石崇良28日晚間透過文字向媒體說明,這個虛擬人物在頻道假借醫師名義散播醫學知識,違反醫師法、醫療法相關規定。

石崇良解釋,按醫師法第7之2條規定,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違反者,依同法第28之2條處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以下罰鍰。

石崇良指出,醫療法第87條規定,廣告內容暗示或影射醫療業務者,視為醫療廣告;同法第84條明訂,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違反者,依第104條處5萬元至25萬元以下罰鍰。

另外,衛生福利部次長林靜儀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AI虛擬人物開頻道已經成為趨勢,釐清AI虛擬醫師幕後製作者是否具備醫師身分,是管理AI虛擬醫師品質、保障民眾的關鍵,如果「藏鏡人」是醫師,就應負起相應的專業責任。

若「藏鏡人」不是醫師,卻創立一個虛擬身分並假稱為醫師,林靜儀表示,透過虛擬醫師發表醫療專業意見或言論,就可能涉及醫師法適用問題。無論是頻道主持人或編撰者,若沒有醫師執照,卻創造虛擬醫師並假稱其為醫師,仍有醫師法解釋與適用的空間。

林靜儀表示,首先,將儘速由法規會進行解釋,釐清醫師法是否可以適用於「虛擬醫師」。也就是說,在一般自然人未具醫師執照不得稱為醫師的前提下,是否能以虛擬方式假扮醫師並發表醫療言論,將交由法規會進一步討論。

林靜儀也提到,先前已發現YouTube上有一些國外醫師頻道,如美國醫師經營的頻道,評論醫療行為或健康議題時,在頻道說明欄會清楚揭露其在美國合法執業醫師的身分,希望與數位發展部、YouTube合作,要求台灣的醫師頻道也設置合法醫師身分揭露機制。

錄自:科技新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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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12-29 20:35:04 |只看該作者
網路上的醫藥訊息,多半是未經證實的消息!
若有疾病,還是至正規的醫療場域尋求正確的治療或諮詢!
別用網路資訊延誤治療時機!
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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