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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給付調高至 5 千元並放寬排富門檻 行政院通過國民年金法草案
行政院於日前通過「國民年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了提高國民年金給付水準,同時放寬排富門檻,建立即時反映物價的調整機制,並刪除強制配偶替被保險人繳納保費規範,以消除懲罰婚姻疑義,落實國民基本經濟安全與生活保障。
行政院指出,近年物價持續上漲,就最低給付的保障金額雖定有每四年定期調整機制,但因為基本數額偏低,難以及時反映物價波動以支應基本生活所需,因此草案第54條之1提高相關給付金額。其中,老年年金基本保證、遺屬年金及原住民給付,基本數將調升至五千元;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則提高至六千七百十五元。且為使給付更能反映物價變動、維持實質消費力,未來國民年金基本數調整將不再受限於每四年檢討一次的機制,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的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達百分之三時,應即時公告調整,以因應通貨膨脹影響。
行政院進一步指出,由於國內民生物價波動水準偏低,但不動產價值確有相當漲幅,而排富規定迄未調整。為因應物價上漲,維持受領者基本消費能力,草案第31條將放寬排富門檻,個人年所得門檻由現行的五十萬元,提高至六十萬元,不動產由現行的五百萬元,調整為一千零二十五萬元,並刪除唯一自住房屋扣除額上限,該項資產不再列入計算,以避免民眾僅因持有自住房而喪失年金保障資格。
行政院最後表示,過去為保障被保險人經濟安全,對於被保險人的配偶若未依期限代繳保險費將處以罰鍰,被視為懲罰婚姻,因此草案第15條及第50條刪除強制配偶替被保險人繳納保費的規範,以解決爭議並兼顧保障家務勞動者老年經濟安全的立法原意。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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