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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農民提繳比例並擴大提繳資格 立法院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
立法院(1/27)日三讀通過「農民退休儲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提繳金額的比例,將農民負擔比例由現行的五成調降為四成,除了減輕農民經濟負擔,也希望提升參與農退儲金制度的意願,鼓勵農民自我儲蓄養老。
農民退休儲金自一百十年一月一日起推動,只要符合資格,依現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7條規定,以每月基本工資為基準,提繳比率由農民於百分之十範圍內決定,農業部將提撥相對應金額到專戶,一路繳納至六十五歲,便可按月從專戶中提領退休金。但現行制度是由農民與政府按月提繳相同金額,各負擔一半,至今覆蓋率不到五成,青農更少。該部分析,青年初期從農,經濟負擔較大,影響提繳農民退休儲金意願,因此提出修法。
為了提升農民參與農退儲金制度的意願,此次修正在維持農民的退休保障水準下,調整農民與主管機關每月提繳金額的比例分擔,將由現行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7條規定,由農民與主管機關按月提繳相同金額,改為農民負擔總金額之百分之四十,主管機關負擔總金額之百分之六十,藉此減輕農民負擔。
此外,農業生產具有季節性及農務工作具有時段性,目前社會就業已趨多元,勞工從事勞務工作可能同時兼職從事農務工作而具有雙重身分及收入來源。為鼓勵並吸引青年從事農業工作、安定農村社會及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此次修正擴大農民退休儲金條例第3條的提繳資格對象,往後未滿六十五歲且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的農民,若是實際從事農業工作的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或是參加勞工保險或國民年金保險的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且無雇主依法為其提撥(繳)職業退休金的被保險人,得提繳農民退休儲金,可使其穩定安心從農,並有助於穩定農業勞動力。
來源:法源法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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