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時間
- 2008-4-11
- 最後登錄
- 2024-11-26
- 主題
- 查看
- 積分
- 190
- 閱讀權限
- 40
- 文章
- 214
- 相冊
- 0
- 日誌
- 0
狀態︰
離線
|
我家近四五年來總共失竊四部單車
以下的經歷與大家分享
因小孩還小故都買大賣場約二千元左右的車子
直到小孩上國一時,幫他買一部功學社的單車代步
由於之前失竊的慘痛經驗,
於是在這部車的輪圈上以奇異筆寫上我家地址
車在九月份開學買,車在十月四日又失竊
合計買了四十五天,但神奇的事發生了
由於他沒騎進學校放而是停在便利商店前,
放學後才找不到車子,回家後遭我痛罵一頓
但傍晚六點左右一部警車到我家詢問
我家是否單車失竊並表示已經尋回放在警局
希望我帶小孩到警局製作筆錄並領回單車
做完筆錄與警察聊起這部車尋回經過
原來嫌犯屬慣犯約在數月前,曾在嫌犯家中
起獲約近四十部單車,但將他移送檢方
卻因無被害人無法判罪,還要將此批贓車歸還給嫌犯
但他們日夜監控此嫌犯,於他們做交易時才將之逮捕
嫌犯仍一味狡辯,一直到警方在我小孩的車子上發現我家住址
嫌犯才俯首認罪
此次警方才有被害人可以起訴嫌犯,約半年時間
才接獲起訴書該嫌被判數年,
在警方口中得知由於多數單車失竊,
被害人無法舉證自己的單車特徵與記號
故都無法成案,即使找到贓車也無法連絡被害人指認
警方移送案件自不能成案而令人扼腕
所以在此建議各為鐵馬同好
單車購回後能在車上加註明顯記號,如我寫上地址
或是高價碳纖車架可做特殊造型與顏色之彩繪以玆識別
並拍下照片含全車外貌及記號位置及特徵
在失竊時始能在警局成案,於尋獲時能獲得警方通知並領回愛車
而將竊賊繩之於法
將此經驗與大家分享 |
-
總評分: 威望 + 1
SOGO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