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常在新聞台看到有關"老師過當體罰",遭家長或學生投訴的案例.
看到這樣的報導,讓我想起在唸國中時,數學老師體罰的種種.
以前上數學課,不論小考或隨堂考或段考,只要分數低於六十分,一律少一分打一下.
偏偏我的數學超級不好,每次只要有考試,被打的名單一定有我.
永遠記得老師打人的樣子,打女生都是用桂竹打手心,有時打到手指頭,那個痛,真是深入心扉.
打男生,老師用得是教具,也就是木製的圓規或三角板來打手心或屁股.
對於上課不聽話的同學,則是拉眼皮或罰半蹲,再嚴重者,巴掌伺候.
曾經有位男同學被老師連打五個巴掌,後來差點拿起課桌椅丟老師,結果當然不了了之.
說了這些,只是覺得今非昔比,當初同學被老師打,好像都不會想到要申訴,
反觀現今的孩子,有時老師只是輕斥而已,就猶如犯了天條.
當然,個人對於<不打不成器>這句話持保留態度,所謂因材施教,並非每個孩子用打得就有成效,
對於生性樂觀者,或許會更積極向上,達成目標,反之,若是較消極者,可能只會讓他自甘墮落.
再者,書若唸不好,或許是對課題尚未開竅,一昧的鞭打,讓人不免質疑是否有洩忿之嫌.
總之,教育是門莫測高深的學問,老師,家長,學生,三者間皆需互相學習與成長,
最後,誠摯希望我們的下一代都有愉快的學習空間與環境.
《 本帖最後由 宇婷 於 2009-1-18 19:11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