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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不論是大陸的中國或是台灣的中國,都太過於講究"情"這個字.
也喜歡並且非常努力的引用各種歷史典故來為"講究情"這件事情做辯解.
甚至於到今天仍有絕大多數的 國人都選擇向"情"這個方向傾斜.
可是環顧古今歷史,卻只有完全講"法"的治度下,才會有機會"國富民強".
過去的大秦帝國,今日的新加坡,都是絕對信奉"法"的典型.
秦只不過實施"法治"短短十餘年,躍居列國霸主之尊,最後統一天下.
新加坡重"法治",也在短短數十年成為亞洲四小龍中國民平均年收入最高的國家.
反觀,中國有富饒的資源與廣大的土地,卻因為不重視"法"卻藉口重"情"來放縱個人的私慾.
因此空有這麼多豐富的資產,卻是一代不如一代,至今仍舊無法與西方新興國家相提並論.
重法或是重情的優劣其實顯而易見.
只是大多數人都不願有限度的克制個人的私慾,放棄部份的"小利",去謀求達到群體強大的"大利".
如果整個中國社會都像新加坡一樣的重"法治",那麼中國人走到哪都是人敬人怕的.
商鞅,在個人看來,唯一的缺點就是一切的思考都完全放在國家利益上,為了這個目標有點不擇手段.
到最後連自己的老命都賠掉.
這樣的"變法",在當時的時代背景或許是不得已的做法.
可是這種精神,卻仍然是後世都該肅然起敬的.
真希望台灣能變成一個完全的"法治'社會.這樣子的環境才能讓人真正的安居樂業.
PS.個人對人權的認知是守法者才有資格講人權,犯法的人是沒有資格談人權的.
因此,重典重刑是我一貫支持的主張.擴大死刑的裁判範圍,才能有效的嚇阻降低罪率.
這樣多數善良守法的人,才能有所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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