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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工藝雖帶有民俗的屬性,但並不等同於民俗文物,其討論和評價的基準在於工藝品本身的機能、美學、紋樣和裝飾、製作技術、文化意涵和供需交換的體系,以及是否具有傳統造型的風格、特質;工藝品在製作時既以「實用」的功能為目的,通常要求能被複製、量產的產業成品。但無論如何,兩者不論是匠藝技術或成品,都不曾發展或被要求過度專業分化(specialized)或過度精緻化(sophisticated),健康、明快、簡潔、質樸的風格是民間工藝品的共同特質。
民間傳統工藝的價值,不僅是美學的或使用功能的,更深層意義是作品背後的價值體系與認知體系,如:敬天崇祖、倫理序位、正義節氣、孝悌友愛、儀禮禁忌、敬神惜物、溫柔敦厚、道德規範、同憂共樂、移風易俗、感恩福報的使用情境等等的傳統文化素養,才是臺灣傳統工藝的深層內在價值。
總之,臺灣當代工藝發展的機制,不僅須要重新回顧傳統工藝的精神及民藝前輩推動「民藝運動」的精要,還需要能注入生活在這個時代的新民藝美學觀。多年來官方主導傳統工藝的已為民藝的發展清除許多意識形態的藩籬,比以往更重視地方文化特色的開創理念與理解,尤其是尊重民藝的自主性,積極保存日漸稀薄的鄉土的傳統美質。相對的,民間的對應、回應多數還是鬆散、徒有熱忱而乏於思考和創意的表現。
傳統工藝有其一定的價值,並不一定凡事加以創新,重要的是我們需加以思考傳統的價值如何沿續、延伸;對於傳統民間藝術的評價,不能自我設限於傳統題材和表現形式或工料技法而已,精神和觀念本身,才是徵結所在。進而言之,傳統民藝應觀照本身土地上萌生的文化才能生根,儘可能運用台灣本地的豐富自然材料製作,保持親和的材質與傳統生活的特質;現時流行國際風格可資借鏡,回歸融入再產出形塑本土的工藝文化形貌。
文章來源:傳統藝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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