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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於2個月前跟我吵了一架 就把4歲大的女兒丟給我 回家去了
其中的原因很簡單 但是關係很複雜
我跟我老婆都是再婚 但是我跟我前妻與小孩都已經不相來往了 說我狠也好 但是是為了小孩子的未來 才做此決定
我老婆跟他前夫 有2個女兒 但是他前夫是一個不付責任的人 所以小孩子的費用都是我老婆在支出 我多多少少會給她一些幫助 現在小孩子都是由前夫的2媽在帶(老婆前夫的親生父母都已經過世)
現在2媽的親生小孩要結婚了 希望我老婆把小孩子帶上來自己顧
現在的問題是在於 我跟我老婆說 今天如果把小孩子帶上來 我們的經濟一定有困難 而且住的地方也有問題
希望小孩子丟給他前夫畢竟我老婆這一些年來為了背債 跟小孩累了那麼久也夠了 如今小孩是小5跟小4
老婆說小孩是她10月懷大的 她不捨 這一個道理我懂 但是無奈現實的問題 不得不作一些決定
其中 我老婆的家境並不是很好 負債累累 如果小孩子帶上來必定又是一個負擔 我也有跟家裡的父母溝通過 希望他們能夠接受小孩子 但是父母知道來龍去脈後卻不答應 因為比小孩子更親的人都在 他們都不負責了 他們也沒必要去負那一些責任 更何況他們也有歲數了 也帶不了
最近一值跟老婆溝通 要如何處理這一些事情 但是老婆的意識下就是不會放棄這2個小孩
最近溝通的結果 就市如果接受2個小孩 就必須放棄我們的家 老婆叫我不要這樣 我就跟她說既然不能2全就是要放棄一方 你要放棄哪一方對你比較好 你自己知道 我最後是跟我老婆說 你的前夫也是小孩的父親 如果要把小還帶上來的話 事會害了小孩子 而且是讓你前夫更消遙而已
其實我非常愛我這一個老婆 我也很珍惜我們的婚姻 但是無奈現實的問題啊 已經煩惱2個月了 我到底該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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