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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翔風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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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藤井樹]夏日之詩[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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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3:36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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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幾天,曾老媽刻意跟我保持一些距離,應該說是我刻意跟曾老媽保持一些距離,不知道為什麼,我時常想起那天晚上我跟她的激情,隨之而來的,是一陣又一陣的歉疚。

我喜歡她的眼睛,喜歡她的嘴巴,可惜的是,我並不喜歡她的人。

我的意思是說,我對她沒有感情方面的喜歡,我對她的好感並沒有萌生出愛情的種子。
我把那天晚上的事告訴中誠,當然那其中的細節我並沒有描述,不過他是個王八蛋,他問我曾老媽的胸部大不大。

「幹。」這是我的直覺反應。

「嗯,可見已經發展到脫衣服的地步了。」這是他當下的反應。

中誠覺得我會對曾老媽感到歉疚是很正常的,他說我還保有一些道德感,就像古時候不小心看見女人的裸體就該負責一樣的道德感,只不過我的道德感是薄弱的,因為我不只看見了女人的裸體,我還嘗試去觸摸、親吻那個裸體,在那個裸體說沒關係我並不需要負責的時候,我還一點表示都沒有。

「搞清楚,我的歉疚可是非常真實的。」我辯解著。

「那只是你最後一點做人的良知啊,兄弟。」中誠只涼涼地回了這一句話。

只是,又過了幾天之後,我跟曾老媽還是把那天晚上沒做完的事情給完成了,我不再是個處男,雖然她本來就不是處女。

「我在十九歲那一年,把我的第一次給了我的前男友。」激情方歇,我們聊起了某些過去。「那時他正要去當兵,即將分離的苦痛使得那天晚上的我們都失去了理智,被某些情緒引爆後的感情,使得我把女人該有的矜持拋在腦後,那時,我滿腦子只希望他能擁有我,只希望能被他擁有。」

「妳為什麼跟我說這些?妳後悔當時的決定嗎?還是後悔……現在的決定?」

「不,我從沒有後悔過,」她的眼神透露出堅決。「不管是他還是你,我都沒有後悔過。」

但她是不是處女並不是重點,重點是我沒有準備保險套,我根本就沒有預料到她會在那個雨下得很大的晚上,站在我的宿舍門口大哭,然後在我一開門時用力抱住我,她早就已經濕透的衣服黏在我的衣服上。

「我真的很想你,每天,即使我天天都能看見你,」她抱著我,不停哭泣,「可是我感覺到你在疏遠我,就像剛認識的朋友,就像我們一點都不熟。」

「我沒有在疏遠妳。」我說。

「有,你自己知道的,你在跟我保持距離。」

「我……」我躊躇了一會兒,「我還沒有想清楚。」

「我不管你要花多少時間想清楚,但我希望至少我們能像以前一樣親近,就算你最後的決定是我們只能當朋友,我都希望你我之間不會因為我喜歡你,而有什麼改變。」

我拿了一套乾淨的衣服讓她換上,要她先去洗個澡,免得感冒了,畢竟她真的是全身濕得不像話。

趁著她在洗澡,我走到頂樓抽菸,坦白說,我是怕我留在房間裡,看見她洗完澡之後那副身香體芳的樣子,會再度刺激我的某種欲望,然後就像那天晚上一樣,落了個一發不可收拾的下場,畢竟對一個男生來說,女孩子的身體有著極大的吸引力。

當我拿出菸,正準備點上的時候,雨剛好停了。秋天晚上的風涼涼的,不似夏天夜裡的溫暖。我吸了一大口菸,然後慢慢地吐出來,在這一吞一吐之間,那空氣中的味道,彷彿滲著一點點花香,那個香氣,像是紛飛身上慣有的氣味。

某一次,我跟紛飛的相約散步,我們選擇了一個有好多涼亭的公園,每經過一座涼亭,我們就停下來,坐著欣賞那天晚上的星光。有時候我會點上一根菸,而紛飛只是看著我點菸,微微笑著,並沒有說話。

有一次,她在我剛點好菸之後,一把把菸從我嘴裡奪過去,然後自己吸了一口,隨即吐了出來。她吐出來的煙非常混亂,一團一團的,我說她並沒有真的把煙吸進去。紛飛說她不會抽菸,我笑了一笑,「不要學會比較好。」我這麼回答。

「真的把煙吸進去的話,吐出來的煙會是怎樣的呢?」她問。

「真的把煙吸進肺裡的話,吐出來的煙會是直的,不是一團一團混亂的。」

「直的?」

「把菸給我,」我伸出手去,「我示範給妳看。」

當我接過菸,把菸嘴放到嘴唇上時,我聞到一絲絲的花香味,跟紛飛身上的味道很像。

「夏日,你為什麼要抽菸呢?」她歪著頭問我。

「妳不希望我抽菸嗎?」

「不,不是的,」她搖搖頭,「我只是要知道為什麼。」

「其實我也不知道,」我跟著搖搖頭,「第一次遇見妳的時候,我剛學會抽菸,妳的暱稱出現在聊天室時,我正好點上一根菸。」

「所以你要說你會抽菸都是我害的囉?」

「沒有啦!」我笑了出來,「我會抽菸是那間網咖的老闆害的。」

「他教你抽菸嗎?」

「嗯,」我點點頭,「有一天他拿出一根菸,放在我面前,我對他揮手表示我不會,他說,點了再說吧,上帝才能決定你的靈魂需不需要尼古丁。」

「上帝決定你需不需要尼古丁?」她的表情有些訝異。

「很新奇的說法吧。」我看著她,「我聽見這樣的論調時,也覺得很新奇,我心想,菸是人抽的,為什麼會是由上帝決定人需不需要尼古丁呢?」

「是呀,很新奇的說法。」

「後來老闆糾正我,他說,上帝不是決定你需不需要尼古丁,而是決定『你的靈魂』需不需要尼古丁。」

「喔?」她像是懂了什麼,「所以重點是靈魂囉?」

「嗯,重點是靈魂。老闆說,每個人都能輕易地學會抽菸,但會持續抽菸,歸根究柢,都是上帝害的。」

「上帝害的?」

「嗯,因為上帝在造這個人的時候,剛好點起一根菸,這個人的靈魂聞過了菸味,使得他在人間時繼續尋找或是嗜求這個味道。」

紛飛對這個說法大表贊同,她甚至為這個說法做了更多的註解,她說因為上帝自己也是個老菸槍,所以祂才與人類一起分享菸草這個原本屬於祂私人的收藏,因為某些人在「製成過程」中,受了祂的煙燻,使得靈魂染上菸癮,上帝理所當然必須負起這個責任。

但這個說法聽在曾老媽的耳裡,卻成了一個無聊至極、陷上帝於不義的藉口,是一個抽菸抽上癮的人為他不想戒掉的壞習慣所找的藉口。於是我熄掉手上的菸,任由曾老媽將我拉回房間。

這是她第二次睡在我的房間裡,也是最後一次。壓在史奴比身上兩個小時之後,她轉頭過來親吻我,一直到我們都脫光了彼此的衣服,我才鼓起勇氣對她說:「我沒有經驗,而且我沒有保險套,我們最好不要繼續……」

她並沒有讓我繼續說下去,她只是很認真地親吻著我,一直到我們終於把事情做完了,她才靠在我身上對我說:「我要的不是你的經驗,而是你的愛。」

就這樣,一直到大二結束了,大我兩歲的紛飛也畢業了,我都沒有給曾老媽任何答案。

「幸好,我沒有在破了處男之身後立刻當爸爸。」這是我知道曾老媽並沒有因為跟我上床而懷孕之後的反應。

對,我並不喜歡她,但我跟她上床。

對,我膚淺,我可惡,我是個王八蛋。



﹡媽的,我是個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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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3:4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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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芬說,她從來都沒想過自己竟然會談辦公室戀情。不只是因為人言可畏,更主要的原因是,當兩個人的相處出現問題,或是不再相愛,那麼是誰該換工作呢?所以她覺得最好不要發生辦公室戀情,不然為了愛情飯碗難保,一點都不值得。

「但是,我卻栽在你的手裡。」她笑著盯著我的眼睛。

「幹麼說栽?」

「因為我不認為我會發生辦公室戀情,但我卻沒辦法逃開你。」

「我們不算辦公室戀情。」我搖搖頭。

「為什麼?」

「因為我們辦公室不同,同事不同,單位不同,樓層不同,上司也不同。」

「那我問你,」她突然認真了起來,「如果我們結婚了,你的同事、你的單位、你的樓層、你的上司會不會來參加?」

「照理說,會。」

「那我的同事、我的單位、我的樓層、我的上司會不會來參加?」

「照理說,也會。」

「嗯,那就是了,」她點點頭,「我們是辦公室戀情。」

雅芬跟我在一起之後,她從不吝嗇在別人的面前提起我的事情,和一堆女同事聊到男朋友或老公的話題時,她總是會誇獎我的優點,並且告訴那些已婚或未婚的女人,徐昱杰是她等了很久終於等到的好男人:她說我會替她買消夜;我會為她洗衣服;我會幫她腳底按摩;我會在她想喝幾杯的時候,載她到Pub享受悠閒的情調,讓爵士樂跟酒精一起在腦袋裡發酵;我會聽她發牢騷;我會陪她拿著一顆地球儀亂轉,然後指著上面某一個連飛機都飛不到的地方說:「我們一起去這裡。」我會在她要喝熱湯之前,先把湯吹涼一點,以免燙著了她;我會在她的心情沮喪時,說些笑話逗逗她;我會在她生理期時,準備幾顆七十二%濃度的巧克力在身上;甚至,我會在她有任何生理需求的時候,滿足她的欲望,即使是清晨,即使是半夜,即使我已經跟周公下了第十盤棋。

「哎呀!雅芬呀,妳真是撿到寶啦!」她的同事甲說。

「唷!雅芬吶,昱杰真是個好男人啊!」她的同事乙說。

「你們真是令人羨慕啊!」她的同事丙說。

「好不容易遇到這種好男人,就快點跟他結婚把他綁住,免得被他給跑囉!」她的同事丁說。

好幾次,跟雅芬一起出門時,在她的車上,她都會告訴我她跟同事聊天的內容,包括以上那些客套話。當然,我只能笑一笑,對我來說,那些客套話真的很客套,她們其實不認為我是什麼好男人。

「妳為什麼不告訴她們我的缺點?」

「為什麼要告訴她們你的缺點?」她不解地反問。

「每個人都有缺點,這很正常,妳把我的缺點告訴她們,那她們就不會再說這樣的客套話了,不是嗎?」

「既然每個人都有缺點,那優點是不是就顯得更珍貴了呢?」她轉過頭來笑著說。她總是有辦法把話說得讓我無法反駁。

「但我並不認為我是好男人。」我說。

「我也不認為呀,」她歪著頭,一臉俏皮的笑容,「你確實不是好男人,但你是我愛的男人。」

是啊,我不是好男人,不管雅芬愛不愛我都一樣,我確實不是好男人。

我在雅芬決定要跟同事參加韓國旅遊團時,嫌惡她的選擇,只因為我非常討厭韓國人;我在雅芬跟她的同事決定,要一起去某家貴到不行又弄得不好看的髮廊,把她美麗的長髮燙捲,並且染成褐色的前一天晚上跟她吵架,只是因為我認為那是一個愚蠢的舉動,誰會花幾千塊錢把自己變醜呢?我在雅芬為了給以前的舊朋友捧個場,所以買了一大堆直銷用品的當天大動肝火,罵她是個白癡,要當好人也不是這種當法;我甚至在雅芬說「我們把財務分配好,車子我買,房子你買,我的車子就是你的車子,你的房子就是我的房子,你可以用我的車子,我可以住你的房子」這些話之後,給了她一個不太好看的臉色,只是因為我覺得她為什麼把我算進她的未來裡呢?我根本沒想過跟她有未來呀!

因為我自己知道我有多壞,所以我不相信我是個好男人。跟雅芬在一起之前,我有過一段非常不正常的人際關係。

我說的是感情關係。而這段不正常的時間一共歷時兩年,這兩年裡,感情對我來說像免洗餐具,用過就可以丟了。

我曾經在路上撿到一支手機,經過一些輾轉的過程,我把手機當面還給了它的主人,在那之後的幾天,那支手機的主人睡在我的床上,當然,她是沒有穿衣服的。

我曾經在國中同學會裡,看見以前長得不怎麼樣的同學突然女大十八變,變得亭亭玉立優雅動人,在追問之下發現她已經有了男朋友,但我還是橫刀奪愛,把她搶過來,結果在一起沒幾個星期,就因為個性相差太多而分手。

我曾經在以前某個女同事的桌上留下情書,上面寫了很多我已經仰慕她許久,想跟她在一起的話,就在她對我說「我願意跟你在一起」時,我告訴她,我只是開玩笑的。她的眼淚在眼眶裡打轉,「為什麼要這樣?」而我只是輕描淡寫地說:「我以為妳不會理我。」

我曾經在某個捷運站門口跟當時的女朋友談分手,她哭到不能自己,我卻狠心地搭上手扶梯離她而去,然後在幾分鐘之後的捷運列車上,認識另外一個女孩子,並在心裡暗自慶幸著,「還好我剛剛已經分手了。」

曾經覺得「愛情遙不可及」、「愛情是神聖的」、「愛情是心靈的交流」的那個我,早就已經不知道死到哪裡去了。

他在什麼時候死去?又是怎麼死的?為什麼會這樣呢?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坦白說,我自己也在找答案。

於是我時常在深夜裡,一個人喝著啤酒,看著天花板上昏黃的小夜燈,然後一層一層剖開自己的心,我想知道,答案是不是就在我心裡。我也曾經在出差時,喝光飯店房間裡的小瓶洋酒,因為混了好幾種酒一起喝,我吐到隔天差點沒辦法起床工作,縱容自己酗酒,只是因為我突然想找出為什麼我會變成「王八蛋」的答案。

可惜我不知道為什麼,更奇怪的是,我明明知道自己做的是王八蛋的行為,但我卻停不下來。

直到遇見了雅芬,我才不再玩弄感情,不再傷害別人的感情。

為什麼雅芬能夠讓我停下來?我的天呀,我又不知道了。

曾老媽終於知道紛飛的存在,那已經是我們大三的事情了。在我跟她上床之後,那將近一年的時間裡,她對我的關心變多,她對我的照顧愈來愈周到,獨處時她會問我,「我可以抱抱你嗎?」、「我可以牽你的手嗎?」、「如果我們現在就在一起,那我們要不要公開我們是班對呢?不要好了,如果到時候你不要我了,那誰該轉學呀?」有時候跟同學們一起出去,她會跟在我的旁邊,像一個安靜的女朋友。

但她從來就不是女朋友,她就像我的地下情人一樣,永遠沒辦法浮上檯面。而即使她心裡如此渴望被我所承認,她也從來沒有提出「希望浮上檯面」的要求。就因為她是如此地沉默,我便從來都不曾仔細聆聽她心底的聲音。

她說因為我,她的靈魂出現缺口,我不懂,正想再問,卻只看見她的眼淚快速地滑落。

後來,她用e-mail寄來一封信,裡面寫著:



靈魂就像一塊蛋糕,四四方方的。
你愛過一個人,你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他,像是蛋糕剝去了一小片。
如果他也愛你,那麼他就會分出一部分的靈魂給你,像是給你一小片蛋糕。
這一來一往之間,那一小片蛋糕的施與受,總是會讓你的靈魂恢復原狀的。
如果你愛上的人並不愛你,那麼你的靈魂,就會出現缺口。
因為已經給出去的靈魂,永遠要不回來了。



因為曾老媽這句「靈魂缺口」,我哭了一晚上。我抱著那隻被她壓過的史奴比,說了大概五千次的對不起。



﹡就因為她是如此地沉默,我便從來都不曾仔細聆聽她心底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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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4:08 |只看該作者

3、幸福跌倒了

我跟紛飛走在戲院後方的石道上,
電影散場之後,行人明顯變多了。
街上到處都充滿了千禧年的氣氛。

紛飛問我,想用什麼方式告別二十世紀?
考倒我了,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
我也從不認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二○○○年一月一日會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就是過日子嘛。」我說。

她聽完之後,看著我笑著搖搖頭,
「當你知道,有許多人的生命可能連這一天都無法跨越時,你就會發現,這世紀之間的交換,對他們來說有多重要。」

然後,她牽起我的手,「我最近走路常跌倒,你要牽著我喔。」
我以為她是為了想牽我的手而開玩笑,
但就在她牽住我之後的幾秒鐘裡,
她整個人跪倒在地上,像是突然失去雙腳一樣。



12

雅芬曾經很想擁有一個家庭,我忘了是多久以前。

那一陣子她時常去逛書店,也時常去好市多或是家樂福那種大型量販店,IKEA更是每個星期都要報到,忠孝東路SOGO地下二樓的超市就更不用說了。

她突然像個媽媽。

這種習慣維持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幾乎每天下班之後,她就會到我住的地方,動鍋起爐地煮一些東西,為此她特地買了好幾本食譜。說到這個,我不得不誇獎她一下,她的廚藝有相當明顯的進步,而且是進步非常多,雖然她曾經把蛋炒飯煮成黑麻麻一片,因為她倒了太多醬油。她突然很喜歡「廚房」這個地方,在她廚藝突飛猛進的那段時間,她覺得能每天煮東西吃是一件很開心、很幸福的事,如果我能跟她一起動手下廚,「哎呀,我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她就會這麼說。

她在書店買回來的書不只是食譜,書籍類型還包括了保健常識、育兒知識、居家收納、室內裝潢擺設指導,最奇怪的是,她甚至買了一本叫作《如何抓住妳的男人》的怪書,要不是我翻過,知道那裡面寫的是夫妻的相處之道,我真的會以為裡面教的是如何給自己的男人下降頭或是施符咒。

她去好市多採買回來的,大都是一些台灣市面上看不到的食物或是食材,或是一些美國人常吃的雜糧餅乾,通常那些東西不是太硬就是太軟,有些酸得讓人不禁產生東西已經壞了的錯覺。她曾經在那裡買過許多牛肉,那一片一片紅得很徹底的牛肉擺在她的面前,「我想煎牛排來吃,」她一邊被煎鍋裡的油噴得亂七八糟,一邊轉頭擠出笑容對我說,「只是我不知道煎個牛排有這麼難。」

她在IKEA花掉的錢,大概相當於我四個月到半年的房租,如果把她買那張大床花的錢也算進去的話,那肯定是超過半年了。我從來不知道一個女孩子的行動力有這麼強,她只不過是某天喝下午茶時,因為無聊,便隨手拿了一些居家裝潢的雜誌來翻翻而已,那個週末,她的房間就變了樣了。

「我覺得我的衣櫥太舊了。」

「我覺得我的床太小。」

「我想換個窗簾,換個心情。」

「我想把舊的書桌丟掉,它的抽屜早就壞了。」

「下個月領薪水,我就要去買一台新的液晶電視,所以我的舊電視櫃要丟掉。」

「一個沒有沙發的女性單身套房,好索然無味的房間啊。」

她每說一句話就得花個幾千塊,我還記得那組沙發跟那張床相加的價錢一共是三萬六千九百元,她在櫃檯結帳時,像是中了樂透一樣興奮地轉過頭來對我說:「好便宜啊!」然後就把卡拿出來刷,當她的手機傳來銀行的刷卡確認訊息,我的心在替她的三萬六千九百元流血。

去SOGO買菜這個習慣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養成的,就在有一次我被迫必須陪她一起去逛街時,我突然了解她為什麼一定要到這裡來買菜。

「有貴婦的味道。」她說。

聽到這個答案的當下,我沒做什麼反應,不過我確定我的心裡有句很難聽的OS:「貴婦?我還貴你老母的老母!」不過我還想活下去,所以沒有把話說出口。

雅芬的這些行為,坦白說,並不會讓我覺得有什麼好不太高興的。因為我跟她雖然在一起,但我們的經濟自主,她沒有花我的錢,我也不會拿她的錢,她的收入足夠支撐她的花費,她對自己的財務有一套規畫,她的存款曾經比我多了二十萬,她有定存,她有些許的基金投資,除了某家銀行三、四十萬的車貸之外,她沒有任何負債。

如果你問我,為什麼雅芬那一陣子會突然間有這些舉動,坦白說我知道,但是我從不說破,也一直在裝傻,裝作一副我什麼都不知道,以為她只是想花錢而已。

其實她想結婚了,當時。對,這個就是答案,這個就是原因。

我看過她替同事帶了一整個週末的孩子,因為她的同事得出差。她無時無刻抱著那個孩子不放,而且一點都不覺得累。那個娃娃當時才不到一歲,要什麼都是用哭的,我光是聽他的哭聲,就快要釋放我的小宇宙了(不明白什麼是小宇宙的人請上網搜尋關鍵字:飛馬流星拳),但雅芬卻能在很短的時間裡猜出娃娃要的是什麼。

女人或許隨時都有當媽媽的準備吧,我想。

我記得那一陣子裡的某個週末,她要我一早就起床,然後陪她一起去淡水玩。當我睡眼惺忪地站在我家樓下等她開車來接我,而她也準時到達時,我看見她的眼裡,有著跟平常不一樣的光芒。

「如果不是要給我什麼驚喜,就是有怪事要發生了。」我坐上車之後,心裡這麼預料著。

但是一直到了中午吃飯時間,都沒有發生什麼「特別」的事。我們搭渡輪到八里閒晃,在那裡遇到老外要求跟雅芬一起拍照,老外說雅芬長得很漂亮,而且人又高身材又好,懷疑她是不是空姐。身為她的男朋友,我理所當然地被那個老外晾在一邊,一開始那傢伙還很有禮貌地對我說:「Hi! How are you?」但是我還沒有回答,他就開始跟雅芬說話了。「Fuck! Thank you.」我在心裡這麼回答他。當雅芬沉醉在老外的花言巧語中時,我只能站在旁邊安慰一個大概五、六歲大的孩子,因為我踩到他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然後我們搭渡輪回到淡水,在吃阿給的店裡被阿給的味道給淹沒。然後走到全台灣最靠海的星巴克買了兩杯焦糖拿鐵,正當我想要找個地方小便時,我預料的怪事發生了。

「我們去看房子吧,好嗎?」她摟著我的右手,笑得露出她整齊的牙齒,眨著眼睛對我說。

賣房子的業務都有一張可怕的嘴巴,我當然不是說他們有一嘴爛牙,我的意思是他們都很會說話,好像說的話如果甜不死人就要償命一樣,我深深覺得,哪天這些業務員死了,身體都爛了,成千上萬的蛆爬在屍體上時,那張嘴巴大概還活著吧。

「兩位真是郎才女貌、佳人仙侶啊!是不是剛剛新婚呀?」接待我們的是一個有些年紀的阿姨,大概四十多歲,她臉上的粉厚得大概要用響尾蛇飛彈才能打得穿。

「喔,沒有,」雅芬解釋著,「我們還沒結婚。」

「還沒?」這位阿姨誇張得睜大了眼睛,「你們看起來就像是一對恩愛的新婚夫妻呀!」

「真的嗎?」雅芬上當了,「我們有夫妻臉嗎?」

「當然有,」這位阿姨繼續為雅芬灌迷湯,「男的帥女的美,怎麼看怎麼像夫妻。」

男人在這時候其實是沒什麼用處的,因為業務都很會察顏觀色,總能輕易判斷出,誰是這樁買賣成功與否的關鍵人物。相較於冷感的我,熱情的雅芬立刻被這位阿姨鎖定為主要攻擊目標。

「先生貴姓啊?」她突然轉頭問我,彷彿知道自己已經把我冷落了許久。

「我姓徐,雙人徐。」

「徐先生,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呢,兩位快結婚了吧?」她說。

哇銬!才出第一招就想致我於死地,但我豈是這麼簡單就能撂倒的人?

「這……」我很快地想出破解招式,「這不是我能單方面決定的。」

「女朋友這麼漂亮,不快點娶回家,小心被人追走囉。」她說。

這招比第一招弱太多了,看來她已經沒有其他招式,可用來對付一個對看房子很冷感的客戶了。

「如果這麼容易被追走,那今天跟她來看房子的就不是我了。」我這麼回答。瞧我破解得多漂亮。

大概是我的武功太高,她難以招架,在介紹建案的這一路上,她都對著雅芬在解說著。

我突然想起紛飛曾經問我,如果我將來跟某個女孩結婚了,組了一個美滿的家庭,那麼我會想住在哪裡?

「洛杉磯或是西雅圖吧。」我說。

「為什麼是國外呢?」

「因為環境比較好呀。」

「淡水也很好啊。」她說。

「淡水?」

「嗯。」她點點頭,而後微笑著,「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我能看著那片映著夕陽的海,等著我的先生和孩子回家。」



﹡若一切都能如想像中的幸福,這世界就不會有悲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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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4:2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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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紛飛在一起的那一年,是一九九九年,我將要升大三。我記得那是大二下學期即將告終的五月,在我準備回家過暑假之前。

其實會跟紛飛在一起,我也覺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為除了散步之外,我們從不曾做過其他的事情。

但請你不要想歪,我所謂其他的事不是指上床或是那方面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男生要追女生,總會有些步驟是非做不可的,例如情人節送巧克力,例如寫幾封情書或是e-mail,例如在已經十一、二點的深夜打電話聊聊天。也總會有些地方是非去不可的,例如某家牛排館、某間電影院、某個看夜景的山上之類的。

但是我跟紛飛一直以來都只有找一條路或是找個公園散步,走上一個或一個多小時就回家,聊天的內容也都很平常,甚至,我們從不曾深入地談到感情的事。

「你知道能散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嗎?」紛飛說。

「怎麼說?」

「那表示你生活過得不錯,即使不是有錢人,你也有悠閒的時候。即使不是沒煩惱,你也有暫時不去想的時候。即使不是很快樂,你也有沉澱的時候。即使不是全無病痛,你也有還算不錯的身體陪著你一起走。」

「妳真的很喜歡散步,因為散步,好像還悟出不少道理似的。」

「是呀!」她轉頭看著我,步伐依然緩慢,「因為散步,我還發現兩個祕密。」

「哪兩個祕密?」我好奇地問。

「第一個,你喜歡我。」她說。

聽到這話,我哈哈地笑了出來,「那第二個呢?」

「我喜歡你。」她說。

她曾經告訴過我,她不知道為什麼會喜歡一個小她兩歲的男生。當她已經大一,這個男生才高二;當她已經大三,這個男生才剛上大學;當她已經出社會工作了一年,這個男生才剛上大四;當她已經二十七歲,想結婚了,這個男生可能才剛研究所畢業,連兵都還沒當。

「我想在二十七歲結婚,如果那個時候你還在當兵怎麼辦?」她問過我這樣的問題。坦白說,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等我!——這個答案太自私。

分手吧!——白癡回答。

那妳嫁別人吧!——白癡回答 Part II。

那妳先結,我退伍之後妳再離婚,然後嫁給我。——頂級白癡回答。

我必須承認,以上那些答案我都想過,所以你大可以罵我白癡,我不會否認的。只是,我還沒想到如何回答,紛飛卻再也沒問過這個問題了。

我們在一起之後的第一個中秋節,我告訴紛飛,說要帶她去看電影。一開始她有些猶豫,最後勉強地答應,我問她為什麼不想去看電影,「不是我不想去,而是我在電影院有過不好的回憶。」

不好的回憶?我疑惑地看著她。

「我曾經在午夜場的電影散場之後,被一個變態從電影院一路跟蹤,一直到我停摩托車的地方。」

「他有對妳做什麼嗎?」

「沒有,我以為他想強暴我,但是他沒有。」

「那他做了什麼?」

「他問我路,但是我告訴他我不知道。」

「然後呢?」

「然後他要我載他去找,我說我不方便。」

「然後呢?」

「然後他要我把電話號碼給他,他要打電話跟我聊天。」

「再來呢?」

「我當然說不要,然後他就把他的褲子脫下來了。」

「幹他娘的……」我下意識地脫口說出髒話。

「啊……」

「呃,對不起,我不是罵妳。」我趕緊揮揮手解釋著。

「沒關係,沒關係,」紛飛笑了一笑,「你可以罵髒話的,只是我第一次聽到你罵,有點驚訝而已。」

「喔。」我把雙手攤開,「其實我天天都在罵,妳會習慣的。」

「……」

「呃……嗯……對不起,髒話不是重點,妳繼續說,後來呢?」

「什麼後來?」

「他把褲子脫下來之後。」

「喔!」她這才想起來,「我當然是嚇了一跳,然後他就開始……」說到這裡,她停了下來,臉微微泛紅。

「嗯,」我點點頭表示了解,「我知道他在幹麼,妳可以不用說,然後呢?」

「然後我就發動我的摩托車,趕快離開那個地方。」

「妳應該在發動摩托車之後,從他的老二撞下去。」

「其實我是想回家拿剪刀……」她講這話的樣子,看來不像是在開玩笑。

「……」

「其實我天天都帶著剪刀,你會習慣的。」

「……」

「哈哈!」她掩著嘴巴笑了出來,「我跟你開玩笑的啦。」

雖然她說是開玩笑的,但是那天看電影的時候,我還是有點想看看,她的包包裡是不是真的放了把剪刀。

那天我跟她看了什麼電影,我早就忘記了。就像我跟雅芬看的第一場電影是什麼,我也不復記憶一樣。雅芬時常用這個問題來考我,答案也大概公佈了三百次以上,我卻從不曾記得。

「鐵達尼?」

「最好你看鐵達尼的時候認識我啦!」雅芬橫眉豎眼地。

「失敗的麵?」

「什麼失敗的麵?」

「Spider Man,蜘蛛人。」

「……」

「也不對?那……終極殺陣?」

「又答錯!」

「白癡偵探科南?白癡水蜜桃小丸子?白癡彩色筆小新?白癡機器貓小叮噹?」

說完這一串,雅芬就不理我了。

同樣的問題,紛飛也問過,她曾經在我們正式交往幾個月之後問我,我們第一部一起看的電影是什麼,我回答她是《魔鬼終結者》,她笑了一笑,搖搖頭,卻沒有糾正我。

戲院後方的石道上,電影散場之後,行人明顯變多了。街上到處都充滿了千禧年的氣氛。

我問紛飛想不想吃熱狗,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喝可樂,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買杯咖啡,她搖頭。我問她想不想接吻,她打我。

「你想用什麼方式告別二十世紀?」走著走著,紛飛在一個寫著「千禧」兩個大字的廣告看板前停下腳步,問我。

我的天,考倒我了,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我也從不認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到二○○○年一月一日會有什麼不一樣。

「不過就是過日子嘛。」我說。

她聽完之後,看著我,笑著搖搖頭,「當你知道,有許多人的生命可能連這一天都無法跨越時,你就會發現,這世紀之間的交換,對他們來說有多重要。」

然後,她牽起我的手,「我最近走路常跌倒,你要牽著我喔。」

我以為她是為了想牽我的手而開玩笑,但就在她牽住我之後的幾秒鐘裡,她整個人跪倒在地上,像是突然失去雙腳一樣。



﹡失敗的麵……到底是誰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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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很無聊的下午,我跟中誠討論過一個問題。那天我們坐在高雄文化中心的門口,買了一些鴿子飼料,有一搭沒一搭地餵食著,那幾十隻鴿子就一直往地上啄啊啄,當我們停下來不再丟飼料,牠們就在離我們大概三公尺左右的地方聚集,像是一群長了翅膀的乞丐。

那天從我們面前經過的結婚車隊大概有五組吧,他們沿路放環保鞭炮的聲音引起我們的注意,「今天是個適合結婚的好日子吧。」中誠說,我點頭附和著。

那五組車隊中,其中一組的組合讓我們目瞪口呆。

第一輛是保時捷,然後是賓士S600,然後又是賓士S600,再來還是賓士S600,然後接了一台TOYOTA Corona,「這是什麼鬼?」我跟中誠異口同聲地罵出來,後來發現這輛車上沒有打上紅彩結,我們才發現他是不小心插到結婚車隊裡的。再來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再來還是BMW750,當最後一輛車駛過我們面前時,「噢──買──尬──的!」這是我跟中誠的驚呼聲。

最後一輛是法拉利,一輛超級無敵漂亮的法拉利,鵝黃色的F360。對車子沒有研究的人或許不會知道F360到底是什麼。但是法拉利就是有這樣的魅力,你不需要知道它的名字,但只要它出現在街上,你一定會把視線留在它身上。

「屁!」曾經有個朋友這麼反駁我們,「我就不會把視線留在法拉利身上。」

「嗯,我知道,你都把視線留在女孩子的胸部跟屁股上。」我說。

「噢!」他睜大了眼睛,「你好聰明啊!一眼就看穿我!」

「要看穿一個人的下流並不需要花太長的時間。」我說。

抱歉,我離題了,我要說的是我跟中誠討論過的那件事情。

因為那輛法拉利實在很美,美到我們兩個在路邊開始盤算,將來結婚時可能借得到的車子有哪些。討論到了一個瓶頸之後,中誠嘆了一口氣,「如果兩個人真的相愛,而且有天長地久的把握,那在一起就是最重要的事了,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

為了這個問題,我們開始列舉一些可能,為什麼一定要結婚的可能。

第一,有小孩了。有了小孩一定要結婚,不然就算現在的法令允許單親家長替小孩報戶口,女方的爸媽也不會放過你,有錢一點的,甚至可能會找殺手把你給做掉。

第二,為了移民。或許你和你的情人,國籍並不相同,但因為彼此相愛,使得你們必須正視將來可能要一起生活的問題,而結婚之後,就可以直接或間接取得對方的國籍,然後到另一個國家,與你的另一半一起生活。

第三,為了組成一個家庭。我聽過長輩這麼說,與死亡相比,人比較害怕的,其實是孤單。人愈老愈不怕死,但卻怕孤單。如果老後沒有家人陪伴,一個人形單影隻的,那有多麼難受。試著想一想那種感覺,當你年紀大到有風濕、關節的毛病,或是輕度中風之類不良於行的情況發生時,身邊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提供幫助的人,你只是一個人,那就像是被全世界遺忘了,你根本不知道活著為什麼。

第四,為了錢。這是一個很自然卻也是最現實的理由。我們時常聽到「娶了她,少奮鬥二十年」、「嫁給他,少工作二十年」等等的這些話,這表示婚姻是一種共生關係,許多國家的法律明文規定,夫妻之間的財產共同,如果其中一個死了,另一半將繼承所有的財產。

所以曾經有過一個笑話,是這麼說的。

有一天,一位母親帶著一個小女孩來到玩具店,小女孩指著架子上的芭比娃娃對著母親嚷嚷:「媽咪媽咪,我想要一個芭比娃娃。」

母親轉過頭問老闆:「請問一下,那個芭比娃娃要多少錢?」

老闆看著那位母親指著的娃娃說:「那個是夏威夷芭比,要兩千五百元。」

母親指著另一個問:「那這個要多少錢?」

老闆說:「這個是日本芭比,一樣要兩千五百元。」

當這位母親猶豫不決時,老闆繼續補充:「不管是日本芭比還是夏威夷芭比,或是再過去的西班牙芭比、墨西哥芭比,都是兩千五百元,但是最後一個芭比卻要三萬塊錢。」

「三萬?」這位母親嚇了一跳,「那個芭比娃娃看起來沒什麼特別的,為什麼這麼貴?」

「噢!妳錯了!」老闆稍微皺了一下眉頭,「這位女士,請妳走到她的面前仔細看看。她是個已婚芭比,她嫁給了肯尼,如果肯尼死了,她就會繼承肯尼的房子、車子、公司、股票和有價債券,妳覺得她不值三萬塊嗎?」

當然,這個笑話只為博君一粲,目的在諷刺有些人對結婚這件事情的膚淺看法與觀念。

我記得我看過幾則類似的新聞,是關於一些國外的名模或是浪女(抱歉,我這個人就是比較直接),身材或臉蛋都是一流水準(當然也有菜市場水準的)的她們,會展現出最妖嬌美麗的一面,讓年紀比她們大上四十至五十歲的有錢人或產業大亨掉入設下的美麗陷阱,和她們步入禮堂,婚後,便每天叫司機載她們上教堂,因為她們忙著向上帝祈禱,希望自己的老公快點死掉。

前些年有個新聞,令我至今依舊印象深刻。有個石油工業大亨,他一生中不只遇見一個浪女,離了兩三次婚,付了許多所謂的贍養費,而他的最後一任老婆,是所有娶過的女人當中最○○的(請自行在圈圈裡填上你習慣的詞,當然你也可以填入髒話,如果你的想法跟我一樣的話)。有一天,這個大亨掛了,他的前幾任老婆和小孩為了爭奪遺產,便聯合陣線,和最後一任老婆打一場世紀官司,後來法官判定最後一任老婆勝訴,前幾任老婆的孩子敗訴。

即使付出了數百萬美元的律師費,這個○○的女人仍能獨得數千萬美元的財產、好幾棟房子、好幾部車子,還有一條名貴的挪威納犬。

「官司勝訴之後的第三天,她的鄰居在她家附近撿到那條挪威納犬,因為她不喜歡狗。」某次我跟紛飛在餐廳裡吃牛排,我把這個新聞告訴她。

「這個女人真的很離譜。」紛飛說。

「其實說穿了,她不過是為了生活,只是手段很讓人不齒。」我說。

「你放心,」紛飛拍拍我的肩膀,微笑著說:「我如果要嫁給你,絕不會是為了錢,因為你沒有錢,哈哈。」

「耶?妳怎麼這麼說?說不定我會中發票啊。」

說完,紛飛手上的牛排刀掉在她的盤子上,因為盤子是玻璃的,於是發出很大的聲響。這天,她手上的刀子一共掉在盤子上兩次。在這之前,我們走在往牛排館的路上,她跌倒了一次,那是她跟我在一起之後的第十九次跌倒。

「醫生說我患了肌無力症,」她說,「所以我的肢體末梢,像手指頭或腳掌之類的地方會沒有力氣,有時肌肉會抽動。」

「治得好嗎?有在吃藥嗎?」我問。

「嗯,有。」她點點頭。

不過很顯然地,那些藥並沒有用。幾個月之後,紛飛就沒辦法走路了,甚至連吃飯拿餐具都不行。

我研究所放榜那天,是個非常晴朗的星期四。紛飛被她的家人送進醫院,再也沒有出來過……



﹡「我還想跟妳散步。」站在她的病床邊,我的心裡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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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先我以為,那只是個必須住院治療才能痊癒的肌無力症,紛飛只需要住院幾天或幾個星期就沒事了。但是當我發現,她被護士跟醫生要求排定一些「讓肢體做些上上下下的活動」的功課,檢查項目也愈來愈多時,我開始覺得事情並沒有我想像中的單純。

但我的心裡一直有個聲音在告訴我:「一切都會沒事的。」

每次到醫院去看她時,我都會遇到她的家人。他們都很和善,對我這個外人很客氣。也就是因為他們太客氣了,使得我不敢追問:「你們知道紛飛怎麼樣了嗎?」

紛飛向她的家人介紹我時,很直接地說:「他叫徐昱杰,是我的男朋友,我很喜歡他。」這讓我在病房裡傻笑了好久,因為我不知道該怎麼反應。

他們會跟我聊天,問一些關於我的事情,像是我在哪裡念書?什麼科系?家住哪裡?有幾個兄弟姊妹?興趣是什麼?將來想做什麼?當他們知道我比紛飛小兩歲時,每個人都很驚訝,紛飛的媽媽甚至說:「我不知道我女兒會喜歡比她小的男孩子。」

她剛開始住院的那段日子,我每天都很想念她。原本我們時常一起散步的,但因為紛飛住院,散步時,就只剩下我一個人,因此我很想念有她一起走路的時候,還有她說話的聲音,以及她一步一步慢慢走,從來不曾走直線的散步哲學。

剛開始住院時,其實她是很不安份的。我時常在半夜接到她的電話,她說一天到晚都在睡,半夜就睡不著了,所以她撐著助走器,慢慢地走到公共電話旁邊,投入硬幣,花個幾十塊錢,買一些我的聲音。

「才花幾十塊錢,就能在半夜聽到你的聲音,很便宜。」她說。

「妳可以不用半夜打給我,再過幾個小時天就亮了,我就可以去看妳,妳不需要急在這個時候買我的聲音。」我說。

「不要。」她故意耍任性的小脾氣,「我就是不想等這幾個小時。」

「妳不要一直都在半夜活動,半夜燈光那麼暗,妳走路不方便,小心又跌倒。」

「你怎麼像媽媽一樣囉嗦。」

「我?」

「嗯,是呀,」然後她笑了出來,「但是我喜歡你的囉嗦。」

每次她打電話來,我都想問,醫生有沒有檢查出來,究竟是什麼原因,使得她沒辦法像正常人一樣行動?但是話到喉頭就吐不出來。本來我以為,我是因為不想影響她的心情,所以才問不出這個爛問題,但直到最後我才發現,其實是我不敢問。

因為我不敢知道到底是什麼正在把她從我身邊搶走。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有一種在掉東西的感覺。但當我摸摸口袋、看看抽屜、打開背包、檢查錢包、翻開摩托車的置物箱……並沒有什麼東西不見了,除了被一個莫名其妙的白癡幹走了的,那個扣帶已經壞了、上部已經裂開,根本一點都不安全的安全帽之外。

所以我到底在掉什麼?我後來才知道,我正在失去她。

紛飛住院之後,我才後悔沒有跟她拍過照。有時候,我看見同學的皮夾裡放著自己的男/女朋友的照片,我都會想秀出屬於我的紛飛,但是我卻沒有她的照片,一張也沒有。我很想知道,當他們看見紛飛的美麗之後,會是什麼樣的表情,我很想知道,到底有多少同學,會在看了紛飛的照片後,驚呼道:「哇!徐昱杰,沒想到你這衣冠禽獸也會有這麼漂亮的女朋友啊!」

我知道這是大多數人見不得別人好所說的嫉妒話,所以讓他們罵我衣冠禽獸,我其實是無所謂的。

但是紛飛的樣子,並不是美麗兩個字就足以形容的。

舉例來說吧,當我們為了買一瓶水而走進便利商店,在尚未接近冰箱時,我們的潛意識就已經畫好了一個圖案。

什麼圖案?是一瓶水的樣子。

我們常見的水大都是用保特瓶或是塑膠瓶盛裝,它們的樣子大同小異,不管是高的矮的,還是一公升裝兩公升裝的,長得大概都是那個樣。但如果礦泉水公司花心思做了一個很漂亮的瓶子,那瓶子跟你潛意識裡的模樣完全不同,就算裡面裝的水是一樣的,價錢也是一樣的,我相信,你買這個品牌產品的機率會比較高,因為瓶子漂亮。

所以,當你想要一個女朋友,你走進人群中,在你尚未找到一個女朋友之前,你的潛意識就會假設一個女孩子的樣子,我所說的不是長相,而是一個標準。

但是紛飛超過了我的標準,我曾經覺得女朋友「嗯,能達到我標準的八十%就可以了」,但紛飛超過了八十%,她甚至超過了我設下的標準。

紛飛的美麗就是這樣子的。她的美麗不只是外表,最重要的是她的內在。

我希望我的女朋友看起來有氣質就好,但她是真的有氣質;我希望我的女朋友感覺上很溫柔就好,但她是真的很溫柔;我希望我的女朋友不要太自私就好,但她是真的常替別人著想;我希望我的女朋友別太霸道就好,但她是真的通情達理;我希望我的女朋友脾氣別太大就好,但她是真的不曾生氣過。

「紛飛像是上帝特別做給我的。」我曾經這麼向朋友形容。

有一天晚上,紛飛要我去醫院陪她。當我到醫院時,她要求家人暫時離開病房,給我們十分鐘,她想跟我單獨相處。

我拉了一把椅子到病床旁邊,然後壓低自己的身體,趴在她的床邊,讓我的視線能正對著她的眼睛。她吃力地側過身體,把頭面向我的臉。

我跟她之間只有很近很近的十幾公分的距離,我希望我的視線裡只有她,我不想看見其他東西。

這天,紛飛問我,我有多喜歡她?我說:「像是喜歡寶貝一樣。」

「什麼樣的寶貝?」

「獨一無二的寶貝。」

她搖搖頭,「這個答案不夠好。」

「那……天下無雙的寶貝。」

「你偷懶,」她皺著眉頭,「這個跟上一個是一樣的意思。」

「好吧,那……跟生命一樣貴重的寶貝。」

「嗯,這個不錯,還有嗎?」她笑著點頭。

「像是……失去了就永遠也找不回來了的寶貝。」我說。

她聽完,眼睛裡那因為跟我聊天很開心而閃動的光芒消失了。我發現自己說了一句不太好的話,趕緊解釋著。

「我不是那個意思。」趴在她的床邊,我牽著她的手,有些緊張地說。

「我知道,」她撫摸著我的頭髮,「我知道你不是那個意思。」

「對不起。」

「別這麼說,」她用食指阻止我的道歉,「因為該說對不起的是我。」當她這話一說完,我看見她的眼淚,很快地掉在枕頭上。

我有非常非常不好的預感。

「你還記得我曾經跟你說過,因為散步,我發現了兩個祕密嗎?」

「嗯,」我點頭,「記得。」

「那天我跟你說的答案,其實是騙你的。」

「那真的答案是什麼?」

「第一個是……我發現我比任何人都還容易跌倒……因為我的身體有問題。」

「那第二個呢?」

「我愛你。」她說。

這天,紛飛的診斷確定書出來了,她得了脊髓側索硬化症。

我不知道那是什麼病,但我知道它有一個大家都熟悉的名字。

「我是漸凍人,」紛飛撫摸著我的臉,「對不起,我再也不能跟你一起散步了。」



﹡對不起,我再也不能陪你一起散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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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在,不再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
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
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
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

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
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16

前年的跨年夜,我在趕工作,一個該死的客戶不停地搞壞他的機器,不知道為什麼,機器到這個客戶手上就是會壞掉,我猜想他應該是一邊罵髒話一邊打電話給他公司裡的工程師,但工程師沒辦法搞定,於是打電話給廠商值班人員,值班人員也沒辦法搞定,所以打電話給手機班的工程師。

幹!這個手機班的工程師就是正在休假的我!接到電話當時,我正在某間汽車旅館的浴缸裡泡澡,一邊抽著同事去南美洲玩帶回來的雪茄,一邊看著超大電視螢幕上正在播放的梅爾吉柏遜的《英雄本色》,整個人輕鬆愜意,好不舒暢。

台灣的汽車旅館業如此蓬勃發展,實在是深得我心,因為花點錢就可以泡個舒服的澡,還有很大螢幕的電視可以看,很大的床可以滾,裝潢優美氣氛佳,燈光柔和情趣足。如果你帶女伴一同前往,還可以享受兩個人的甜蜜世界。但如果你帶的女伴是情婦或別人的老婆之類的,那我想你不只會用到大電視、大床、大浴缸,還要準備付一大筆錢。

本來這天晚上跟雅芬說好要一起跨年的。那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她說要給我一些驚喜,還說她已經訂好了君悅酒店的房間,「我訂的房間可以看到一○一,我們可以坐在房間裡,看著一○一的煙火秀,然後倒杯伯明罕的莊園紅酒,在那一幕幕絢爛美景的陪伴下,跟二○○六年說再見。」在電話裡,她興奮地說。

我接到她這通電話的時間是凌晨四點半,因為被人擾了清夢,所以我有些生氣,但我還是輕聲細語地告訴她,「妳可以在天亮後,或是到公司見到我之後,再告訴我這件事,我們之間只相隔五個樓層,妳可以走到妳那一層樓的電梯前面,按一下上樓的按鍵,進電梯之後再按十八樓,到了之後走出電梯,直走到底左轉,跟著右轉,就可以在我的位置上找到我。」

或許她聽出我的語氣裡有一絲絲火氣,「我知道我吵醒你了,可是,我迫不及待地想跟你說,我好不容易訂到君悅酒店的消息嘛。」

「喔!我迫不及待想跟周公把最後一盤棋下完嘛。」我說。

「好嘛,對不起啦。」她開始撒嬌,「你別生氣,我不吵你了,你繼續睡,我要掛電話囉。」

「妳為什麼現在還醒著?」

「因為我在想你啊。」她說。

但雅芬所安排的這一切,都被那個白癡客戶搞砸了。那天下午四點,我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到君悅Check in了,問我什麼時候會到。那時我人在土城,客戶的工廠裡。她的問題讓我想了很久,「妳幫我到行天宮擲筊問問,神明說幾點到我就幾點到。」

「我知道你被call了,如果真的做不完,你要不要告訴客戶,說你改天再去?」

「我也想,但是當我看見他現在一副想殺掉我的眼神,我覺得我還是把他搞定再說。」

「那我要去哪呢?」

「君悅旁邊有一堆什麼A8、A9、A2000、A50000的新光三越不是嗎?」

「是啊。」

「妳去那邊A一些東西吧,我盡快搞定。」說完我就掛電話了。

然後不知道到底是誰把時間撥快了,一晃眼已經接近晚上九點,我還在客戶的工廠裡,為了他那台已經被他搞到設定全部都跑掉,只剩下開機運轉功能還正常的機器努力著。最幹的是他媽的我還沒吃晚餐,他們給了我一杯梅子綠茶,就放任我自生自滅。

但是沒辦法,科技業就是這樣。你把機器賣給客戶,客戶搞不定就把我們叫去,他們嘴巴裡會一直嫌機器不好機器差,等你幫他搞定一切之後,他又會說其實機器不錯用,只是操作有點麻煩,設定有點多而已。

這該死地不是廢話嗎?不然你覺得高科技的東西是會多簡單?要是很簡單那我們賺屁啊?

其實我最嘔的是,當我發現所有的設定都跟當初我們交機時完全不一樣,你問他「怎麼會變這樣」,他卻擺著一副無辜的臉回答你:「我不知道為什麼耶,你們的機器很莫名其妙。」這時你心裡除了三字經之外,不會有其他的對白。

不過就算客戶再怎麼裝無辜,我們也沒辦法對著客戶說,「你他媽的是腦袋進水嗎?程式亂成這樣是要我們怎麼修」,我們只能很有禮貌地說:「嗯,我盡力試試看。」但其實心裡很想當場做一顆炸彈,埋在他的機器下面,然後告訴他說:「你的機器已經再也不能使用了,因為你不小心啟動了它的自爆裝置,請快點跟我離開這個地方,兩分鐘之後,機器就會爆炸了。」

當然,這是開玩笑的,即使我真的很想做顆炸彈,我要炸的也不是機器,而是他的腦袋。

約莫九點多,我又接到雅芬的電話,她說她已經把信義區的新光三越都走到翻過來了,還被A了一萬多塊錢,問我幾點要到君悅。我問她買了什麼,她說一雙鞋子跟一件衣服。我終於知道為什麼新光三越要取名A○、A○館了,果然很會A!

「一雙鞋子加一件衣服要一萬多塊?妳是要買給媽祖穿嗎?」我說。

「因為好看嘛。」她說。

然後我告訴她,我事情還沒做完,甚至可能會趕不上煙火。

「跨年活動已經開始了,很多歌星都一個個上台唱歌,現在信義區已經人山人海了。」

「嗯,可想而知。」我一邊修機器,一邊歪著頭,用臉跟肩膀夾著手機。

「你繼續加油,親愛的。我會在君悅等你,希望你趕得上。」

「好,」電話這頭的我點點頭,「我盡力。」

但是事與願違,當我看見手錶上的時間顯示十一點三十分,而我人卻還在土城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已經來不及了。

雅芬是個善解人意的女孩子,她知道我已經來不及趕到了,所以在時間接近倒數的時候打電話給我,要我聽聽電視裡慶祝的聲音,要我聽聽煙火引爆的聲音,要我聽聽她倒數的聲音。

「五、四、三、二、一,Happy new year!」

當雅芬一秒一秒地倒數時,電話這一頭的我摀著嘴巴,早就哭得不能自己。因為一九九九年的跨年,我也在電話中倒數給紛飛聽,那時電話那一頭的她,也同樣哭到不能自己。

不管是紛飛還是雅芬,我跟她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夜,都是在電話裡「一起」度過。唯一不同的是,雅芬是在君悅酒店裡,看著一○一的煙火對我說Happy new year;而紛飛卻是在醫院裡,偷偷撐著助走器,站在走廊盡頭的公共電話旁邊,對我說新年快樂。

當我到了君悅酒店,已經是凌晨兩點。雅芬請櫃檯保留了一張房卡給我,不然我可能得睡在市政府前面的公園。

當我慢慢地、輕輕地打開沉重的房門,雅芬已經在床上睡著了,她在我這邊的床頭櫃上放了一杯紅酒,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我的新年願望是,明年跨年的時候,你會在我身邊。」

我躺到床上,伸手撫摸她的額頭和頭髮,她在我抱住她,親吻她的臉頰時醒了過來,「恭喜你下班了。」她說。

這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個跨年,或許美麗,也或許感傷,對吧?

紛飛在我就要退伍的兩個月前去世,二○○三年的春末。

我記得她走的那一天,灰雲漫漫,陰雨連綿,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夏日將至,細雨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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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著行李,搭了一輛計程車,把一張寫著紛飛家地址的紙條交給司機,「麻煩你,我要到這個地址。」

因為人在軍中,我沒辦法參加紛飛的頭七和葬禮,於是我打電話到紛飛家,問了地址,並且告訴紛飛的媽媽,退伍之後,我會到紛飛的靈前去上香,希望她能答應。

「嗯,我們隨時歡迎你來。」紛飛的媽媽說。

「謝謝伯母。」

其實我曾經嘗試過請假去參加紛飛的葬禮,但我的連長不准假。他問我是誰去世了,我說是我的女朋友。他聽完之後,一副非常不以為然的樣子,「女朋友?很相愛嗎?」然後把我的請假單丟在地上,「不准。」他的回答一點餘地也不留。

我向來是個堅強的人,在那當下,我並沒有哭,我只是握緊了拳頭,忍住了想一拳打爆他那張臉的怒氣,撿起地上的請假單,然後轉頭離開連長室。但當我關上連長室的門時,我記得我用了這輩子最惡毒的話去詛咒他:「如果這世上真有鬼神,請你們接受我的條件,我要用我十年的生命交換,當他的生命將到終點,我希望他極端痛苦地死去,並且死無全屍。」

中誠說這個詛咒很恐怖,光是聽起來就會起雞皮疙瘩,「但用在你連長身上,只是剛好而已。」他說。

上過香之後,紛飛的媽媽留我下來吃飯,但是我婉拒了。因為我真的沒辦法留在那裡,一個「有紛飛」,也「沒有紛飛」的地方。

她的骨灰放在一座山上的塔裡,號碼是她的生日。我第一次到靈骨塔看她那天,原本好好的天氣突然開始下雨。雖然我不會無聊或神經到以為,這是紛飛在哭泣或是什麼的,這顯得太莫名其妙,但有那麼一秒鐘,我以為那是她想告訴我什麼。但只有那麼一秒,就只有一秒,從那之後,我再也不曾有過這種奇怪的想法了。

從一九九九年冬天到二○○三年的春末,長達三年多的時間,紛飛的每一天都過得非常辛苦,尤其是最後那半年。

漸凍人發病一共有五個時期,一開始是初始期。

初始期的症狀其實並不明顯,偶爾出現一些無法握筷子或是拿刀叉的狀況,還有無緣無故會跌倒,除此之外,一切正常。

第二段時期是工作困難期。這時會發現初始期的狀況經常發生,而且手腳已經明顯地無力。

第三段時期是日常生活困難期。這時病況已經成熟,而且已經進入中期。在這個時期,紛飛的手腳已經因為長期無法使用而萎縮,她也已經無法自己完成所有日常生活的動作。

這時的她像是一塊石頭,想做什麼,都必須靠別人幫忙。穿衣、吃飯、排泄、睡覺翻身等等,都無法自己完成,甚至連說話也開始咬字不清。

第四個時期是吞嚥困難期。到了這個時候,我已經完全聽不懂她說的話了。但是醫生說,她的腦袋並沒有因為生病而失去作用,在思想與思考的部分是非常清楚的,跟一般人沒什麼不同。於是,每次到醫院去看她,我總會帶著一本大筆記本,裡面有我事先寫好的一些對話,像是「妳好嗎……」、「肚子餓嗎……」、「今天心情好嗎……」、「想念我嗎……」等等,然後我會在這些問題的旁邊寫上兩個回答,像是「我很好……」、「我不好……」、「我很餓……」、「我不餓……」、「我心情很好……」、「我心情不好……」之類的選項,讓她選擇。

但是我並沒有在「想念我嗎……」這張紙上寫下兩個選擇,因為我知道她一定是想念我的。

我刻意學她以前在聊天室裡打字的習慣,在每一句話後面加上六個點,我知道她早就發現了,而且很開心。她試圖給我一個擁抱,但是我知道她做不到。

這個時期的她過得很痛苦,因為她沒辦法用嘴巴吃東西,而且將永遠沒辦法再吃到塊狀或是固狀的食物。所以醫生插了一條鼻胃管,作為她吃飯的媒介,所有的流質食物都從那條管子裡倒進她的胃。

進食對她來說是非常痛苦的。當那些食物經過管子,流到她的身體裡時,我看見她的眼睛正難過地盯著我,然後流下眼淚。

我真的沒辦法忍受那樣的畫面,那對我來說,比拿著刀子割下我的肉還要難受。多少次我幾乎就要哭出來,但是我忍住了。我總會輕輕撫著她的手說:「妳要吃飯,沒吃飯就沒體力,沒體力就好不起來,那誰跟我去散步呢?」

我一直要自己給她一些希望,讓她有繼續活下去的勇氣。即使醫生說漸凍人從發病到死亡只有二到五年的時間,但我還是希望她就是那個奇蹟。

我曾經就這樣坐在她的病床旁邊看著她,從午後陽光斜斜地照進掛著百葉窗的窗戶,在她的被單上畫了一條一條排列整齊的金黃色光線,到太陽已經快要下山,病房裡的電燈也已經自動亮起來了,她的眼睛仍舊不時盯著那扇窗戶。

我知道她想出去,我知道她開始怨懟老天爺對她的不公平,從她的眼神,我能看見她的絕望,和對她所有一切的不捨,有時候我甚至會覺得她在生氣,氣這場病為什麼不把淚腺和腦袋也一併癱瘓,那麼她就不會時常落淚哭泣,她就不會在那依然清醒的思緒裡面,尋找一絲絲可能痊癒的希望。

最後的三個月裡,紛飛進入稱為「呼吸困難期」的第五個時期,通常,這也就是漸凍人接近死亡的時期。

為了讓她繼續活下去,如果真的不希望她現在就離開人世,醫生建議她的家人,同意他為紛飛進行氣管切開術,因為紛飛已經出現呼吸困難的症狀了。

我知道這讓家屬陷入了兩難,不管選擇進行手術與否,都是痛苦的。在那當下我心裡只有一個想法:「哪裡讓她比較快樂,我就讓她去那個地方。」

後來紛飛的媽媽選擇進行手術,「我還沒完全準備好要讓她離開我……」伯母抱著她的丈夫,難過地哭著。

我最後一次看見紛飛,是一個即將要收假的星期天早上。我背著我的背包,拿著我的火車票,準備到基隆去搭船。在她的病榻旁邊,我蹲下身體,在她耳邊輕聲地說:「再三個月我就退伍了,我會馬上回來看妳。」

她什麼也沒說,只是一直看著我。當然,就算她想說,她也什麼都說不出來。我感覺得到,她的眼神在叫我別走,我忍住心裡想哭的情緒,然後轉身離開她的病房。

回到軍中之後,這一段紛飛最後活著的時間裡,我反而忘了她的樣子了,每當我抬頭看著星光滿天的夜空,我看見的不是她的笑臉,而是一根粉紅色的羽毛,那聊天室裡代表著她的粉紅色羽毛。

紛飛的媽媽說,最後一個月裡,紛飛就沒有再掉眼淚了。

從睡醒開始,她的眼睛就一直看著四周,一直看著,一直看著。

彷彿她知道或許下一秒就會離開這個世界了,所以她要盡全力記住所有的事情、東西、人物,還有曾經活過的回憶。

人死了以後去哪裡?我不是什麼宗教大師,所以我不知道。

但紛飛死後仍然住在我心裡,她哪兒也不去。



﹡是的,她哪兒也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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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5:28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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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後,我當了幾個月的無業遊民。

我沒有辦法用「紛飛死了,所以我不想工作」這句話,當作不找工作和不想工作的理由,因為我不是。我也不想用「自我放逐」這四個字來形容那幾個月的迷茫,因為我也沒有把自己放逐到哪裡去。

我曾經試著要放聲大哭,但最後卻失敗了,原因是什麼我不知道,但在眼淚即將要落下的點上,總是有一種「哭要幹麼」的感覺梗在心口。當梗被移開,或是被破除了,我知道我會哭得很傷心。但梗就是移不開,它就是動也不動。為什麼?我不知道。

我承認,紛飛的死對我來說是一個障礙,一個情緒上的障礙。那個障礙感覺很高,短時間之內,我知道自己可能沒辦法跨越。

我可能沒辦法再像以前一樣大笑;對本來很喜歡的事物,我可能再也沒辦法抱以相同的熱情。和朋友們的聚會裡,當大家都笑到彎下腰,甚至噴出眼淚來的時候,我也在大笑,但我知道我是陪著他們一起笑的。當我經過信義威秀外面的椅子,卻不再像以前一樣,想坐在那裡看十幾二十分鐘的美女時,我便知道我對許多事情都不再有興趣了。

於是我只是呼吸,只是到處亂晃。我沒有一個想去達成的目標,甚至我沒有設定任何目標。

當媽媽問我要不要回去把研究所念完,我搖搖頭;當爸爸問我要不要去找個工作,我低頭沉默;當朋友問我有沒有什麼打算,我吹吹口哨;當當兵時的同梯問我要不要一起寄履歷表到大公司去,我吐吐舌頭;我的舅舅阿姨嬸嬸姑媽外公外婆爺爺奶奶通通都問過我,到底要不要找件工作來做,不然我的未來會一片淒涼。

我一概的回應是聳聳肩膀,「再看看吧。」我說。

他們之所以會這麼擔心,是因為我每天都在家裡,足不出戶,食不下嚥。我每天除了睡覺跟大小便之外,唯一在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紛飛的故事寫在網路上。

其實我本來是在打電動的,我每天在網路上找人廝殺。什麼廝殺?用槍廝殺。那是一款叫作CS的線上遊戲,在遊戲裡,你可以選擇當歹徒或是警察,然後你們會在許許多多的地形或地圖上展開殺戮。你可以買一些槍、一些子彈、幾顆手榴彈跟閃光彈,然後在地圖裡奔跑,看見敵陣營的人就開槍,不過你必須動作快,否則遊戲裡高手眾多,你隨時會被秒殺。

在那款遊戲中,我每天可以殺掉幾百個人,但我也會死掉幾百次。有時候當我看見,我操縱的線上人物中彈,血噴得到處都是,然後當場倒地不起時,我會希望那真的就是我,我真的就死在那裡面。

我想我這輩子從來沒有那麼不懼怕所謂的死亡,甚至我還非常歡迎死神快點來找我,如果真的有死神的話。

因為我總是一直想到紛飛,一直一直。

有一天,在等待CS的隊友上線一起廝殺時,我在網路上到處亂晃,然後晃到一個網站,上頭張貼了許多人書寫的小說。

我看見一部叫作《六弄咖啡館》的作品,這真是個奇怪的名字。作者是一個不小心用了日本筆名「藤井樹」的台灣人。在這之前,我從來沒看過他的作品,甚至我從來就不知道他是個台灣人。

於是,我花了三個小時把《六弄咖啡館》看完。那天,我忘了上線去殺人,我只記得我飄浮在那個故事裡,很久很久。

然後有一天,我剛從睡夢中醒過來,身體唯一有動作的部位是我的眼皮。對,我只是睜開眼睛,然後看著天花板,動也不動,靜靜地,靜靜地。

然後我想起《六弄咖啡館》,我感覺自己仍然飄浮在那個故事裡,於是我聽見心裡的某個聲音說:「為紛飛寫個故事吧。」

然後我連上線,試著把我跟紛飛的事情寫成小說,我想把它貼在網路上,我希望每個人都能看得見,我希望就算是不認識紛飛的人,也能知道她曾經活在這個世界上。

但是我光是取篇名,就花了一整天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取一個讓大家一看見就想點進去看一看的名字,就像《六弄咖啡館》、《我們不結婚好嗎?》、《寂寞之歌》一樣。

後來我乾脆就把篇名取作〈紛飛〉,因為我想不出到底有什麼篇名比這兩個字更適合。

然後我開始寫。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6:58:16


我忘記我是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個網站裡面有很多聊天室,聊天室裡又分了好幾間不同編號的聊天室,每間聊天室裡又有二、三十個人。那個聊天室用的系統不是非常好,我有時候會覺得聊天過程卡卡的,因為不是很順……



寫到這裡,我罵了一聲幹,「我到底在寫聊天室評論還是寫紛飛?」在螢幕前,我責難著自己。

於是我刪除了上一篇,再重新寫了一篇。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7:18:33


我忘記我是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那時我剛考上大學,我的學校在台北。我是個高雄人,所以我在高雄上網,然後在網路上遇到她。我本來不想念台北的學校,但是都已經考上了,所以我也沒辦法。我的學校在一座山下,山上有很多可以泡茶的地方,聽說學校裡有很多美麗漂亮的女孩子,我很期待開學的時候……



「Shit……」我有些不耐煩,「我到底是在寫學校還是寫紛飛?」
懷著些許挫折,我又刪除了這篇文章,然後又重新發表。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17:40:33


我忘記我是在哪一個聊天室認識她的,我說的是網路聊天室。
在那之前,我並不常跟女孩子說話,因為我跟女孩子說話會緊張。高中時,我交過一個女朋友,我要追她的時候連說話都不敢,就只是寫了一封情書給它,而且我還在那封情書裡抄了很多有的沒的,但其實重點只有信件最後,我所留的我家電話跟我的名字……



這次我什麼也沒說了,開始對自己的文字表達能力感到失望,我抓著自己的頭髮,轉頭張望,我在尋找一面適合的牆壁,打算提著自己的頭去狠撞幾下。在那一秒鐘我發現,我從不知道我的作文程度這麼差。

我用很慢很慢的速度,一個字一個字地刪除了這一篇文字,一邊刪除,一邊回想著七年前我跟紛飛的相遇。想著想著,我不自覺地閉上眼睛,接著我想起了一些事情,然後愈來愈多,愈來愈多,突然間,好多好多的回憶一下子全倒進我的腦袋裡。

我終於完成第一篇文章,在那天晚上的十一點。



﹡原來寫東西這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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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30 00:05:37 |只看該作者
19

作者:夏日
文章名稱:紛飛 (1)
時間:2003年8月17日 23:09:26


剛剛我把自己放進回憶裡時,就像是重新把過去的七年又再活了一次。

可惜的是,這重活的七年,只剩下我,而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經由觸摸去感受她的存在,但我每次伸出手,手指總會穿過她的臉,她依然瞇著眼睛微笑,她依然跟我聊著天南地北的許多事,我依然能聽見她的聲音,但她就是透明的,我觸摸不著。

是的,她已經不在了。

我想很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在網路上認識了某些人,然後相識,變成生命中真正的朋友。如果對方是異性,那麼如果彼此有感覺,就會相戀,變成一對真正的戀人。

網路真的拉近了許多人的距離,我跟她就是其中之二。

我想,只看得見螢幕,卻看不見對方的談話方式,真的很適合我這種跟異性說話會緊張、擔心自己隨時可能出糗的人。所以當她出現在網路上時,我雖然有些猶豫,但還是鼓起勇氣對她說了一聲:

「妳好啊,紛飛!」

是的,她叫紛飛,那是她在網路上的暱稱。

她是個很安靜的女孩子,不太多話,通常都只是靜靜地看著別人聊天,當別人問她問題的時候,她會非常有禮貌地回答。

我發現她有一個習慣,就是她喜歡在說完話之後再打六個點,就像「你好……」、「還可以……」、「我不這麼覺得……」這樣。有一陣子我故意學她這麼做,她才發現自己有這個習慣。

「夏日,不要欺負我啦……」我還記得她是這麼回我的。

嗯,我叫夏日,那是我的暱稱。我的朋友知道我在網路上的暱稱之後,通常只有兩種反應,一種是做出噁心想吐的樣子,另一種是真的吐出來。

忘了跟她聊了多久,總之,我們漸漸熟悉彼此。有時候我們會在網路上聊一些日常的生活,有時候我會告訴她我以前在學校發生的事,也就因為如此,我才知道她比我大兩歲。

跟她第一次見面,我們約好了一起去散步,但我從來沒有這樣散步過。

我們之間相隔了一條馬路的寬度,我看不清楚她的臉,我相信她也看不清楚我的臉,那天雨下得很大,我們撐著傘,走了好一段距離,直到她轉過頭來對我揮揮手,然後轉身離開,我才知道,那是要對我說再見。

我因此愛上了她。

當然,我不會告訴她「我愛妳」三個字,這會讓一個女孩子覺得你是神經病。我只是時常在網路上等她,然後問她過得怎麼樣。同一個聊天室的許多朋友都看出我對她有特別的情感,我想她也感覺得到,只是她並沒有表示什麼。

有一段時間,我每天起床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吃飯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我每天騎車出門買早餐時就會想起那個在馬路對面對我說再見的女孩子,每天。甚至我每天要睡覺之前,都還會希望她到夢裡來跟我說再見。

渴望再見到她的感覺一天比一天濃烈,濃到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甚至三不五時就哼著張學友的歌:「我的愛一天比一天更熱烈,要給妳多些再多些不停歇,讓妳的生命只有甜和美,喔喔,不再難追,全都實現。」

然後我突發其想,寫了一首詩要送給她。

我花了好幾天的時間才完成這首詩,我把原稿寫在我已經不用的筆記本上。有一天,我帶著這首已經完成的詩上了聊天室,然後在聊天室裡打出來送給她。



一條路的寬度,決定了我們的世界。
路那一邊的人行道上,有妳的香味。
我在數萬顆雨滴破碎在地上的同時,聽見很清晰的妳的腳步,
雨淋濕妳的裙襬了嗎?為何妳慢了速度?

大雨,紛飛,是老天爺刻意安排的局,
大雨是天,紛飛是妳,而我只是你們之間的一顆棋。
平行的人行道,沒有交界。
終點還有多遠,我情願看不見。

我向老天問了一問,在大雨紛飛的這夜,
如果雨在瞬間就停了,我能不能住進妳心裡面?



我知道這首詩一點都不好,而且顯示出我的國文造詣不是普通的爛,但我真的寫得很用力,這已經是我當時的極限了(或許也是現在的極限)。

後來,紛飛跟我在一起之後,有時會默唸這首詩給我聽,她說她看了好多次,還把它抄了一遍,放在自己的書桌前,「我好喜歡它呀!」有一天,她抱著我,這麼跟我說。

紛飛啊,紛飛,如果只是一首詩就能讓妳這麼開心,那麼我現在把我們的故事寫成小說,在天上的妳,會不會因此而微笑呢?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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