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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翔風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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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藤井樹]十年的你[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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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01:04:3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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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雅容後來把傘拿來還我了,在那之後的幾天。也就是說,那隻史奴比是我的,而她的史奴比被她的同學「不告而借」的拿走。所以她以為我的史奴比是她的,而我的史奴比跟她的長得一模一樣。



『那天在餐廳裡我有遇到我同學,但我跟她們並沒有同桌吃飯,她們離開的時候把我的傘拿去用了,本想說會在我吃完飯之前拿回來還我,但她們回來的時候我已經離開了,所以我以為你的傘就是我的傘。』



經過她這一番解釋,讓「史奴比的消失」不至於成為一樁懸案。





對,她叫做田雅容。我的初戀。





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她把傘拿來還我的那一天,那時我們已經互相留過BBcall號碼。那時手機這種東西還沒有開放民營,所以全台灣唯獨只有一家公司有手機服務,那家公司叫做中華電信。而當時的手機並不叫手機,叫做大哥大。





我聽我爸說大哥大之所以叫做大哥大是因為當時有大哥大的人都是有錢人或者是黑道大哥,故而名之。大哥大的樣子就像一支無線電話,只是體積不小,而且重量以公斤計算,名字統稱黑金剛。後來常有笑話說一把黑金剛在黑道大哥手上,遇上幹架的時候不但可以拿來烙人〈台語。就是叫大隊人馬來的意思。〉,還可以當兇器。我曾經看過,也拿過大哥大,我覺得那應該叫做武器,而不是手機。記得周星馳的電影裡有提到說摺凳是七大武器之首,我倒覺得黑金剛才是。





她拿傘來還那天,氣溫還是很低,離農曆年剩下不到兩個禮拜。這天她穿著一件大紅色的毛衣,圍著黑色的圍巾,那真的像一隻怕冷的鱉。我因為這樣笑了出來,她問我在笑什麼,哼哼!白癡才敢說。她背著一個大袋子,說她正要回家去。因為她已經交完報告,而且期末考試也已經結束。我問她妳要怎麼去車站,她說搭公車。

我說我有一台破爛小Jog,如果她不嫌棄,我很願意載她去。



她只問了一句車在哪裡?然後就跳上車了。我第一次覺得這女孩還真好說話。

其實載她去車站的一路上,我們都沒有交談。我本來想跟她聊聊剛剛停在校門附近的那輛賓士跑車,我很喜歡那輛車,而且聽說那輛車是我們學校的某個學生的。但也不知道為什麼的竟然沒開口,就這樣一路安靜到車站去。



在路上我們看見有人因為道路糾紛打起架來,因為當時我們是紅燈,反正眼睛閒著也是閒著所以就把打架當看戲。一直到綠燈亮起,她也沒說什麼,我也沒有因為剛剛參與打架的其中一個少年的左勾拳打得像在揮蒼蠅而發表任何意見。所以,我們就真的一路安靜到車站去。



到了車站我才問她說她家在哪裡?她說高雄,我嚇了一跳。後來再問清楚一點,我才知道她家離我家的距離很近,但也近的很尷尬。那是一種騎機車嫌太近,騎腳踏車嫌有點累,走路去又像白癡,開車的話更是智障的距離。現在你問我多遠,我也不知道怎麼說了。





『喂。』她叫了我一聲。

我有名字好嗎?



『你的名字很繞口,而且念起來像美國人的名字,我才不想叫。』

這也只是簡單的三個字好嗎?



『我就是不想叫,你要咬我嗎?』

好好好,不想就不想。



『喂。』

怎麼樣?



『寒假到了。』



我知道,但我還有一科沒考完。



『你寒假想幹嘛?』

還沒有計劃,大概是冬眠吧。



『你可以正經點嗎?』

我是很正經啊。妳不覺得冬眠是過寒假的好方法嗎?



『好吧,那你慢慢冬眠吧。』





她有點生氣,轉頭就走進車站了。當時我其實覺得有點難過,因為扣掉我還有一科期末考還沒考的時間,我可能會有整整一個寒假不會看見她。而且我還耍嘴皮子的對她說我整個寒假都要冬眠,我想她大概很不爽。





於是,我跑到車站附近的泡沫紅茶店裡去借電話call她。我祈禱老天爺千萬不要讓她上了火車,不然她沒辦法回我電話,我就得在泡沫紅茶店裡等她五個小時。

〈台北到高雄的大約時間〉



沒幾分鐘她就回了電話,還好她還沒上火車。





票買了嗎?我問。

『買了。』



那妳上車了嗎?



『上車了。』



那妳怎麼回電話?

『你是白癡嗎?我當然要下車回電話呀。』



那火車還要多久開呢?

『已經開了。』



啊?什麼?已經開了!?

『對。所以你最好有事情要告訴我,不然你就倒楣了。』



我當然是有事情要告訴妳,不然我call妳幹嘛?

『什麼事?』





我要跟妳說我寒假並沒有要冬眠啦。

『喔,是喔,那恭喜你啊,懶豬。』



我一點都不懶。我跟妳說冬眠只要要逗妳笑的。

『我並不會因為一個人跟我說他一整個寒假都要冬眠就會笑出來好嗎?』



妳不覺得這是一句很幽默的話嗎?

『不覺得。』



喔....那好吧。

『什麼叫那好吧?』



就是那好吧的意思。

『你call我就是要跟我解釋你的幽默感嗎?』



不是,我是要跟妳說我不會冬眠。

『你是笨蛋嗎?』



不是,我不是笨蛋。

『....』



妳在生氣嗎?

『沒有。』



有。妳在生氣。

『沒有沒有沒有沒有沒有!』她歇斯底里了起來。





妳想喝紅茶嗎?

『你說什麼?』



紅茶。妳想喝紅茶嗎?我在泡沫紅茶店裡,我幫妳買杯紅茶讓妳消消火好嗎?

『我要石榴紅茶。』她說。





我買了飲料回到車站,她站在剛剛下車的地方等我。我走了過去,把石榴紅茶遞給她。她喝了一口,說有點酸。



我又載著她離開車站,但我不知道要載她去哪裡。她也很奇怪的沒有問我到底要載她到哪裡去。我就這樣順著原路回學校。在路上看見剛剛有人打架的那個路口已經圍了三部警車,剛剛那些打架的人似乎叫來了更多的人,一時之間我也分不清到底 是哪些個剛剛在這裡打架。



『你要載我去哪裡?』她終於開口問了,在離學校只剩下幾百公尺的時候。

我不知道,而且我正在盤算把妳賣了我會分到多少錢。



『那你會變得很富有。』她說。

是嗎?妳怎麼這麼有自信?



『我並不是有自信,我只是認為我不是你。』

阿咧....妳很幽默嘛。



『比起你的幽默,我是略勝一籌。』



然後學校到了。她下了車,我把車停好。這時遇見同班的幾個同學,他們看見我身邊有個田雅容,喔來喔去的像一群狼一樣。其中一個同學說晚上六點半要一起到公館吃燒烤,要我約田雅容一起去。





妳要去嗎?燒烤。他們離開之後,我回頭問。

『要吃到幾點?』



我不知道,但通常都會哈拉打屁到蠻晚的。

『那我要幾點回家?』



我不知道,如果妳願意搭統聯的話,其實二十四小時都有班車的。



『那我要怎麼去搭統聯?』



我可以載妳去搭統聯。

『喔,好,那我跟你去吃燒烤。』



但是妳要牽著我的手進燒烤店。

『為什麼?』她吃驚的問,眼睛張的老大。



關於這個為什麼,我可不可以改天再告訴妳?

『可以,那我就改天再牽你的手。』





其實,在她話剛說完的那當下我就把她的手牽了起來,緊緊的。她用力的甩了幾下試圖掙脫,但並沒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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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01:05:20 |只看該作者

11

一天,很晚了,我下班回到家,爸爸坐在他習慣坐的那張沙發上,手裡拿著一瓶威

士忌,「兒子,有空嗎?來跟我聊聊天吧。」他說。我沒多想什麼,背包放著就坐

到爸爸旁邊去。


這天,他跟我談到媽媽。



田雅容第一次來我家的時候,是在我們都要升大二的那年暑假。我記得在那之前我

曾經住院過,因為我得了登革熱。我想不到一隻蚊子可以讓我在病床上躺好幾天,


我一度發燒到三十九度半,而且全身像是被上萬支針扎一樣的疼痛,我的身體開始

出現紅疹,而且奇癢無比,越搔越多,難以抑止。有一次我在睡覺,田雅容到醫院

來看我〈她每天都會來〉,她不想把我吵醒,靜靜的坐在我旁邊削蘋果。可能是病

房的光線不足的關係,她把病床旁邊的那盞抬燈打開,在那瞬見我剛好醒來,睜開

眼睛看見一道強光,「不會吧!天使要來迎接我了嗎?」我說。她以為我燒壞頭殼

了,趕緊跑到病房外叫護士。



爸爸在那時候認識了田雅容,在那之前他只聽我講過她,但並沒有見過她。

『伯父您好,我叫田雅容,文雅的雅,容貌的容,是尼爾的女朋友。』她第一次見

到我爸爸的時候,很有禮貌的笑著說。


爸爸,你別看她現在文靜有禮的樣子,其實她對我很兇的。我說。

『我什麼時候兇過你?』她皺起眉頭的質問著。


很多時候啊,只是我這個人一向只記好不記壞,只念功不念過,所以我忘了妳什麼

時候兇過我了。

『是這樣喔。那我這個很兇的人現在就要回去了,要吃蘋果你自己削啊。』


她作勢收拾自己的東西,把剩下的兩顆蘋果擺在病床旁邊的桌上。然後親切的笑著

跟我爸爸說了句再見,隨即回頭對我做了個鬼臉,走出病房。

沒兩分鐘她就回來了,她回來的理由是天氣太熱,醫院的冷氣吹起來很舒服。



當然,她是不可能真的離開的。一直到我們分手那天,她都不曾真的離開。



她第一次到我家,是因為我答應過她要煮飯給她吃。她一直不相信我是個會煮飯的

男生。她說我看起來一副好命相,應該是連掃地拖地都不會的公子哥兒。但當我把

一盤盤家常小菜端上桌的時候,她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還跑進我家的廚房去翻看

了一會兒,我問她到底在找什麼?她說在看我媽是不是躲在廚房裡。






「尼爾,你媽媽是個很完美的女人。」爸爸說,又喝了一口威士忌。

嗯。我知道。我這麼回答爸爸。其實,我根本不知道媽媽是不是個完美的女人。


時鐘指向十一點整,鐘聲噹噹的響了十一聲。爸爸點起一根煙,同時也遞了一支香

煙給我。我曾經在當兵的時候抽過大約一年的煙,但越抽越覺得沒意思,所以就沒



再碰煙。


我接過煙,拿起打火機點燃。好幾年沒再抽煙的我已經不太熟悉煙在喉頭的感覺,

雖然沒有引發煙咳,但卻開始一陣暈眩。


爸爸,改抽淡一點的菸吧。我說。

「喔....你媽媽也這麼跟我說過。她說長壽煙抽了根本不會長壽,乾脆換個淡一點

、名字好聽一點的煙來抽抽。」


爸,怎麼今晚突然間要跟我談起媽媽呢?

「因為我很想她。」


.....。我不知道該回應什麼。




「尼爾,你知道我跟你媽媽是怎麼認識的嗎?」


我不知道,你沒有跟我說過。

「那你有興趣聽聽嗎?」


當然有。

「好。我二十五歲那一年,那時候我還在嘉義教書。有一次教師研討會在高雄舉行

,所以我搭著火車來到高雄,在研討會上看見你媽媽。」


然後你就開始追媽媽?

「我不知道那方法是不是叫做追?兩天的研討會結束以後,我走到她旁邊去,問了

她一句,妳在哪間學校任教啊?她說她在高雄市樂群國小。我回到嘉義之後就開始

寫信到樂群國小給她。直到第三十六封信之後,她才回了一封。」


她回信說什麼?

「你應該先問我為什麼她要在我寫了三十六封信之後才回信?」


喔,為什麼她要在你寫了三十六封信之後才回信?

「因為那封信我只寫了一句話,卻寫了十多張信紙。」


哪一句?

「嫁給我好嗎?一共寫了九百次。」


我的天!爸爸,我不知道你是個把妹高手啊。

「哈哈哈!」爸爸笑了,「你應該稱讚的是你媽媽,她才是把哥高手。」



為什麼?她回信裡寫了什麼嗎?

「她只寫了一行字。」


什麼?

「我不要聘金,不要婚紗照,不要紅包來紅包去,不要所有的結婚習俗。」

爸爸抽了一口煙,然後緩緩的吐出來。


媽媽只寫了這些嗎?

爸爸搖搖頭,「還有最後一句。」他又抽了最後一口煙,然後撚熄煙頭。


「我只要你愛我。」爸爸說,「對,她信中的最後一句話就是我只要你愛我。」




兩年之後,爸爸從嘉義請調到高雄的樂群國小。又過了半年,他們訂了婚。民國六

十三年,也就是西元一九七四年的夏天,他們結婚了。




後來,我又煮了好幾次的飯給田雅容吃,她已經相信我是個會煮飯炒菜的男生。但

她再也不會跑進廚房找我媽媽。


又過了一年,也就是大二要結束的那一個暑假,田雅容取得了到德國去當交換學生

的資格。這對大學生來說是一個絕佳的機會,你的所學所知將不只是在台灣的視野

而已。



但是她不要。



『我不要。』她說。

不要?為什麼不要?我瞪大眼睛不可思議的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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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發表於 2010-2-2 01:05:55 |只看該作者

12

對!就是這樣,沒有什麼假如的事。

沒有什麼假如這個假如那個的,

沒有什麼假如我怎樣你會怎樣的,

也沒有什麼假如你怎樣我就怎樣的,

沒有。就是沒有。沒什麼好說的。



輔導老師曾經試圖撫平我失去媽媽的傷痛,

說什麼假如媽媽在的話會不喜歡看我這樣,

媽的!我是怎樣?我有怎樣?我哪能怎樣?

什麼有媽的孩子像個寶?我寶你個混蛋!

那些寶一天到晚笑我沒有媽媽是怎樣?!

我在他鼻子上轟個兩拳又怎樣?!

反正他是寶啊!他有媽媽可以為他呼呼啊!



別跟我說什麼假如媽媽在會不喜歡我這樣的!

媽媽不在了!就沒有人會不喜歡我這樣了。

對!就是這樣!沒什麼好說的!



我不知道他每天到底都在忙什麼?看他跑來跑去晨會午會夕會什麼亂七八糟阿里不達的會一個一個的開,手上的檔案一疊比一疊厚。他完完整整的把這些東西抱回來,然後擱在那裡。對!就是擱在那裡。他的座位後方有兩個櫃子。他到外技課還不 到一個月,那兩個櫃子已經滿了。

你常會接到打到外技科來劈頭就問課長在不在的電話,那口氣像是課長欠他好幾個月的會錢不給。然後你把電話轉給他,他會一直傻笑點頭說「這件事我正在處理中」,其實根本沒有。然後他掛了電話,開始往後面的兩個櫃子裡找東西。這大概又要花個十來分鐘,因為他從來都不把project分類,那些project找起來像在大海撈針,你會看他找的一頭汗。等他找到了project,他就把課裡所有的人都叫到他旁邊,不管我們是不是正在忙著其他事情。



「那個誰誰誰,把這個project看一下,看有沒有什麼該回覆的,然後寫個電子郵件到美國。」

這時你可能會問,翻審project的工作不是課長在做的嗎?是啊,就是課長在做的,但是他不會,所以你得幫他。



「課長,這個project可能需要會同研發部的人來看一下。」同事會這麼回答,因為這是研發部跟我們之間一起組team,也需要一起完成的。



「是嗎?那你覺得找誰來看的好?」他說,一臉正經的。

媽呀我的天!你是課長啊,這不是你該知道要找誰的嗎?不然當初你是怎麼分配人員負責這個project的呢?



「我覺得這需要找研發部的誰誰誰來看看。」同事回答。

「好,很好,我也是這麼想。我建議你快點打電話給他。」



你建議?這是你建議的?這下子又變成了你的功勞?是你建議我們要找這個人的?



他創下天地無用的紀錄還不止這一項荒唐至極的。他身為一個課長,還號稱有過十多年主管經驗的課長,居然連ISO都不知道?請他記得一些常用的表格編號,像是老師在請小朋友把九九乘法表背起來一樣的痛苦。



「尼爾,來來來,幫幫我。你看看這個檔案格式是幾號?」

13–5,課長,13–5。這我已經跟你說過了,13–5就放在你左後方的櫃子裡,從上面數下來第五格。



「哎呀,尼爾,我又忘了上一次你跟我說的7–3是放在哪裡了?」

放在左邊那一排由上往下數來第四格。



「喔,對對對,我記起來了。」

課長,你要寫什麼?為什麼要用7–3?



「我要寫料號條碼編檔表,這是7–3對吧?」

不,不對,是5–3。



「啊啊啊,對對對,是5–3沒錯。」他傻笑著說。



笑笑笑?!笑你媽個BBS!







他喜歡跟別人保證事情,尤其是對上面的人。他喜歡保證某個project可以由外技課負責,或是保證哪件事情外技課的人員一定可以完成。但他對那件事情了解嗎?我告訴你,一竅不通!來,跟我念一遍,一 ---- 竅 ---- 不 ---- 通!懂得一分的他會跟你講到十分,懂得半分的他也會跟你講到十分。那如果他懂得兩分呢?我告訴你,那就是地獄了。他會講到破表,講到連神都會掉下巴。



這會產生什麼情況你知道嗎?



當他與別人信件往來,談及他所保證的project時,他變開始言詞閃爍,然後講一些不知道在講什麼的東西。別人會以為他說的好像是對的,但感覺怎麼看不太懂,於是寫信來問他。這時他會跟那個人說:「哎呀!這比較專業,你不能瞭解我的明白啦。」







他常跟我們抱怨每天都要處理一堆信箱裡的信,光是回信就回不完。於是有一天課內會議,他決定把所有寄給他的信件都轉到所有課員的信箱裡。他說:「因為我的業務比較繁忙,信件又太多無法處理,所以大家幫我個忙,幫我看一看信,如果有重點就告訴我。」





這下好玩了,他再也沒有秘密了。對,沒錯,他再也沒有秘密了。他每天大約會有一百二、三十封信件,但其實真的有用的大概十來封。那其他的一百多封是什麼信呢?其他的一百多封信大致可以分成兩種,一種是寫來問他「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你到底在說什麼?另一種是寫來罵人的,問他什麼時候才回給回覆,計劃因為他的緣故而耽擱是常有的事。





所以我們都把他的信件當笑話看,十足的網路笑話。而且我非常不明白的是,他明知自己的信件裡幾乎都是會讓他出糗的信,為什麼還敢把信件發給我們?難道他臉皮已經厚到連原子彈都轟不破了嗎?





有時候真的看見了重要的信件,我們會趕緊告訴他。但我們常常找不到他在那裡,於是我們打手機。



「課長,有件○○○的事情,好像很重要,你要不要回來處理一下?」

他會回答你:「這件事情我知道,而且我現在在開會,不要吵我。」



然後,再過個幾小時或是隔天,我們就會看見寫來罵他的信:「陳耀國,你到底在幹什麼?昨天跟你講的○○○的事,你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給我們答覆?」



這時他就會很快的把○○○事情拿出來,要我們放下手邊的工作,然後替他分工完成。





「為什麼沒有人告訴我○○○?為什麼?我不是叫你們要替我看信件嗎?」

他拉開嗓門有點大聲的質問著所有人,但沒有人要理他。





對,就是沒有人要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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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發表於 2010-2-2 01:06:3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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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的時候,我在學校創下了一個紀錄。我一天之內打了十二個人,在校外被圍毆的還不算在內。我打架到老師把我隔離教學。爸爸那時因為肝和膽的問題中斷了教職工作。也就是因為爸爸中斷了教職,所以我再也不是「老師的兒子」,而是「沒有媽媽的兒子」。

我不知道這有什麼好嘲笑的?某些同學一天到晚忘東忘西,這個沒帶那個沒做,打通電話就要媽媽大老遠送到學校來,還要送到教室。我只不過因為羨慕的說了一句:「你媽媽真好,還會幫你送東西。」他就回我說:「哪像你?沒有媽媽幫你。」

這是他自己找死!不要怪我打破他的鼻子!

我還很冷靜的等老師下課才動手,因為我覺得上課打人對老師來說是一種不尊敬的行為。爸爸教我上課的時候連說話都是不禮貌的,更何況是打架。下課之後我什麼都沒說,一把把他抓到教室後面垃圾桶旁邊,然後一拳從他的鼻子上面爆下去。他的鼻血瞬間像水龍頭打開了一樣的流下來,然後大哭。

他有一個哥哥,比我大一個年級,聽聞弟弟被扁,面子當然掛不住。不到兩分鐘就從樓上衝下來,拿了一顆棒球。我不知道他拿棒球怎麼打架?「是誰打我弟弟的?」他衝進教室來就大喊,我說是我,他就把棒球往我身上丟,我閃了一下,棒球砸破了一塊玻璃。我走到他旁邊,告訴他「你弟弟笑我沒媽媽,這是他自己找死!」,他抓住我的頭髮,我痛得大叫,再也忍不住怒火,「我想看他流鼻血的樣子。」那時我心裡是這麼想的。然後他跟他弟弟一樣,抱著鼻子蹲在地上大哭。

很快的我被老師叫到辦公室去罵,還挨了一頓籐條。老師一直要我跟他們說對不起。拜託!這怎麼可能?!要我吃屎都可以,就是跟他們說對不起不可能。老師要我上課鐘響之後在教室外面罰站。但是罰站沒有效果,下課時那個哥哥又找來更多人,把我拖到廁所去揍。其實我被打得很慘,但我一手拿起掃廁所用的長刷,那些人馬上後退,其實他們怕的不是長刷,而是長刷上面的尿。

冤冤相報何時了?對,就是沒得了,所以我下課就上樓去找他們。我走進他們教室,哥哥背對著我,我從他側臉上補了一拳,他連擋下來的機會都沒有,嗚的一聲馬上趴下。剛剛在廁所打過我的那些人立刻圍了過來,我推倒了幾個,他們撞到桌角之後就沒再站起來,我騎到他們身上,「我想看見他們流鼻血的樣子。」我只是執著的這麼想,他們的鼻血就在臉頰上了。

爸爸當然很快的就趕到學校把我帶走。在家裡他不斷的告訴我,不可以跟他們起衝突,打架更是不對的事。但我只說了句「他們說我沒有媽媽。」爸爸就不再說話了。

幾天之後的放學,我被他們找來的國中生圍毆,他們打斷了我的右手,打破了我的額頭,也打破了我的鼻子。「你很喜歡看見鼻血是嗎?」他們用手沾起我的鼻血在我的臉頰上亂畫,我很想站起來再打,但是我真的站不起來。

那年我十一歲。

爸爸很快的幫我辦了轉學,其他的老師也說如果我再不轉學的話,哪天可能會打出人命來。爸爸後來也贊成我為了媽媽打架,但他說了一句話,我就再也不敢打架了。「我只剩下你而已啊,兒子。」爸爸這麼說。

我右手吊著石膏到了新的學校,同學問我的頭跟我的手怎麼了?我說騎車摔的。

後來有很多很多的記憶已經不復記憶了。在我腦海裡我的小學生活除了打架、右手斷了,額頭有個疤之外,好像連學校長什麼樣子我都沒什麼印象。有一次走在高雄市的街道上,那時我高中,有個國小同學從後面叫住我,他說他是五、六年級的時候跟我同班,還說他永遠都記得我在學校打架打了一天的事情。但我連他是不是真的跟我同班過我都不記得。所以我覺得這不能怪我,因為連同學都只記得我打架的樣子,更何況是我自己。

我額頭上的疤有很多人問過是怎麼來的?但我只對三個人說過那是打架來的。一個是小芊,一個是田雅容,最後一個是芸卉。她們三個人聽完我小學的故事反應都不一樣。

『你真是笨蛋,一個打十幾個當然會被扁。你應該多找一些跟你站同一陣線的人陪你併肩作戰才對。』這是小芊的反應。

『我想,就算是十年後的你,也一定會為了這件事情打架吧。』這是田雅容的反應。

『哎呀!這疤不小啊,一定很痛吧!』我想這不需要說,大家都知道這是芸卉的反應。

我不知道我為什麼會跟小芊說這個?那時是大二下學期,小芊有個男朋友叫阿風,但她常常會到男生宿舍去找我聊天。阿風是我們的學長,我們大二的時候他已經大四,正在為了準備研究所的考試焦頭爛額著。『因為他都沒時間陪我啊,所以我只好找你聊天打發時間。』小芊是這麼說的。那時我跟田雅容已經在一起一年多,小芊常來找我的事情她也知道,起初她會因為這樣吃個小醋,說什麼小芊可能對我有意思,或是我是不是想腳踏兩條船?

『她胸部那麼大,你不喜歡嗎?男生不是都喜歡胸部大的女生嗎?』田雅容曾經這樣挖苦我,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解釋。

但日子久了她也就習慣了,就算小芊找我散步聊天去她也不會再多想。其實我是個很安全的男孩子,只要有女朋友就不會亂來。

小芊問我為什麼頭上有個疤的那天,是她跟阿風分手的那天。我看不出她有什麼特別難過的。她只是照慣例來到男生宿舍,然後告訴我她跟阿風分手了,想去吃點東西讓自己胖起來。她說阿風常說她哪裡的肥肉變多了,或是大腿開始變象腿了之類的話,所以她為了阿風,幾乎每一餐都只吃三分飽。那天我跟她到饒河夜市從頭吃到尾,田雅容也有跟。其實我跟雅容是去看她表演的,因為我們真的開了眼界,我還一度懷疑女人有兩個胃的這個說法是真的。

『假的,是假的。』雅容說。她說她就沒有兩個胃。

那如果我跟你分手的話,妳會這麼做嗎?我問。

『不會,因為你從不曾嫌我胖。』她說。

她是真的不胖,而且我還覺得她有點瘦。曾經我跟她去爬指南山,還背著她走了一段路,發現她一點都不會造成我的負荷。

『尼爾是個好男生,真的。』小芊這麼跟雅容說過,在她吃遍了饒河夜市那天。雅容回她『我知道,而且我永遠都知道。』

我不太明白雅容說她永遠都知道是什麼意思。我也忘了有沒有問過她。

我好像真的沒有問過她吧。在那之後沒多久,雅容就到德國去了,起初我們還每天通個幾封郵件,但她說她在那裡的生活有點忙碌,還得學德文,所以她寫信的時間會變少。沒多久之後,信箱裡只有我的寄件備份,而她的信已經被垃圾信件淹沒。

有一天,深夜裡,我跟小芊在操場旁邊聊天,我問她,阿風跟她分手的原因是什麼?她說不知道。

『他沒講,他只說他想跟我分手。』

為什麼妳沒問原因呢?

『你以為我是笨蛋嗎?尼爾。我當然有問,但他就是沒說。』

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嗎?

『商量什麼?人家都不要你了,幹嘛還要巴著別人的屁股不放?』

小芊,妳言重了。

『哪裡言重了?』

我覺得,妳不需要把自己講得這麼不值得,妳並沒有巴著他的屁股,而是他將永遠都沒有機會再摸到妳的屁股了。

『呵呵呵呵!』她笑得很開心,『尼爾,說得好。這句話我喜歡聽。』

妳喜歡是嗎?那我多說幾次。

我站起來,朝著操場的那一邊大喊:「阿風再也摸不到小芊的屁股了!」

『你再也摸不到我的屁股了!』小芊也站了起來大喊。

「阿風再也摸不到小芊的屁股了!」

『你再也摸不到我的屁股了!』

「阿風再也摸不到小芊的屁股了!」

『你再也摸不到我的屁股了!』.........


一直到今天,我都還依然記得那個深夜。那吶喊的聲音還在左右兩個心房和左右兩個心室裡迴蕩。

是啊,阿風,你再也摸不到小芊的屁股了。



雅容最後的一封信寫著:

『昨天晚上,我需要你。

前天晚上也是,大前天晚上也是,大大前天晚上也是。

可是,你只剩下一個電子郵件信箱位址,幾個英文字母,幾個點,一個@。

這是一道一萬四千公里的傷口,從飛機起飛的那一瞬間就開始被撕開。

我和你,這道傷口,就算花十年的時間,也補不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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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發表於 2010-2-2 01:29:3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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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算是被放棄了。不!應該說,我算是被我的一個善意和一段長達一萬四千公里的距離給放棄了。我單純的希望雅容可以更好,所以我要她去,但我不知道愛情很脆弱,所以三、五個月的時間就被距離給沒收。



「假如我沒有叫雅容到德國去,現在我們會怎麼樣呢?」剛失去她的那一陣子,我幾乎每天都在想這個問題。這個「假設如果」的問題每天都煩擾著我,走路的時候也是,吃飯的時候也是,上課的時候睡覺的時候打球的時候洗澡的時候騎機車的時候都是。睜眼閉眼都是「假設如果」,睜眼閉眼都是不可能發生的答案。



這是我生命中第二次發生這樣的困擾。對,是第二次。但是你知道嗎?第一次並沒有結束。也就是說第一次還在持續著。



我開始長記憶的時候,我的房間裡就不曾出現過除了媽媽的以外的人的照片。但那些照片少得可憐。我甚至曾經罵過爸爸,為什麼不喜歡跟媽媽拍照?為什麼你們連結婚照都沒有?



從小到大我每天都看見媽媽,但從來沒有跟媽媽說過話。我曾經在夢裡夢見媽媽來找我,她帶我到很多地方去,買很多東西給我吃,但是我跟她說話,她從來都沒有回應過。因為我從來不曾聽過她的聲音,所以她在夢裡開不了口。連夢境都沒有辦法模擬媽媽的聲音,還會有什麼辦法呢?



我看過一部電影叫做《A﹒I》,電影裡有個機器人男孩,他一直覺得自己是真正的人類,並且深深的需要媽媽的愛。他與媽媽的孩子爭寵,他只能吃電池卻硬是塞下一大盤食物,他認為他有胃,他可以像人類一樣的咀嚼,他可以消化那些食物。

但是他壞了,食物讓他的機器失去了功能。爸爸把他帶到生產他的公司去修理,修復之後他依然認為自己是人類,於是媽媽把他帶到一個樹林裡去丟棄。他躲過了機器獵人的追補,遇上了一個販賣性與愛情的牛郎機器人。他們來到一個城市,問了無所不知先生〈一台電腦〉一個問題:「我如何變成人類?」無所不知先生告訴她,要找一個精靈,那個精靈有魔法,她曾經把小木偶變成人。

但是,精靈並不存在,機器人男孩只是看見她的雕像。他在雕像面前不斷的祈求,求精靈把他變成人類,那麼他就可以得到媽媽的愛。這一求,求了一萬年。地球已經被外星人統治。外星人有超越想像的科技,牠們可以把已經死去的人再複製一次,但複製之後只能活一天。



我洋洋灑灑的說了一大段,重點就在最後的兩個字:「複製」。

機器人小男孩能夠得到媽媽一天的愛,是因為外星人為他複製了媽媽。

但我不是機器人小男孩,現實生活也不是電影,所以沒有外星人,也沒有任何科技能為我複製媽媽。



跟我去看這部電影的是芸卉,那是兩千零一年的夏天。我二十五歲,媽媽去世二十五年。散場時我坐在位置上痛哭,芸卉拿了面紙給我。她知道我失去了媽媽,但我想她不知道我為什麼哭。



那幾天我看見芸卉都會覺得丟臉,因為我從不曾在一個女孩子面前哭。我不是要假裝堅強或是要保住男人的面子,因為我當時在內銷課,而我正在把我的工作交接給芸卉,我每天都要見到她,她也每天都要看到我。她的單純你也知道,『你還好嗎?想哭就哭出來嘛。』那幾天她想到就問想到就問,問到內銷課的同事全都知道我跟她單獨去看過電影,也全都知道我看《A﹒I》看到狂哭。同事不斷的在搓合我跟芸卉,他們都知道我當兵時被兵變之後就再也沒有交過女朋友。一直要我追求芸卉,甚至還發明了一段順口溜:「單純清秀又乖巧,娶她過門一定好。」



芸卉當然也知道他們在搓合我們,但對於我跟她之間,她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她不知道為什麼同事們都要把我們湊在一起。相反的,她對我當兵時的那個女朋友比較感興趣。



『你們怎麼認識的啊?』她問。

在酒館裡認識的,那是朋友的朋友。我說。



『那你們在一起多久啊?』

我沒去仔細算,大概三、四個月吧。



『三、四個月?天呀!那大概連嘴都還沒親到就分手了吧。』

呵呵,妳太單純了。



『什麼意思?』

沒什麼意思。



『該不會是我想的那樣吧?!』她很驚訝的。

妳想的是哪樣?



『就是,你....已經....』

已經什麼?



『已經把人家女孩子給那個了?』

妳想說上床是嗎?



『你可以不用說出來,呵呵....呵呵....』她尷尬的笑著,『知道就好了。』

妳有這麼好奇嗎?



『我只是問問,沒別的意思。』

我跟她第二天晚上就上床了。



我說完這句話,她的驚訝像是眼睛和下巴同時掉在地上那樣。在那之後她就不敢再跟我單獨去看電影。一直到我離開內銷課到了生產部之後,她才又敢跟我單獨相處。她曾經說過她看不出來我是個會速食愛情的人,但其實說明白點我一點都不懂得什麼是速食愛情。照字面上的意思來說的話好像是很快的戀愛又很快的分開,但我不是愛情高手,速度愛情對我來說就像男人要練葵花寶典一樣的困難。所以我回答她,我並不是速食愛情,而是愛情速食了我。



當時她並不知道我曾經深愛過雅容一年多。但她這麼一問又讓我想起雅容。那時雅容跟我已經分手五年,一直到現在,我早就已經不知道她身在何處。我一直在想會不會她曾經跟我走在同一條街上,一萬四千公里的距離只剩下幾十公尺,但正因為人潮擁擠或是背向而行所以沒能再碰面呢?



那,假如我跟她再碰面的話,我第一句話要跟她說什麼?



「妳這幾年過的好嗎?」太俗套,一點創意都沒有。

「德國有趣嗎?」這是怎樣?一副她對不起我的樣子。是我叫她去的,又不是她自願去的,我這麼問是在找碴嗎?

「妳現在在哪裡工作呢?」幹嘛?我在身家調查?

「妳還是依然那麼漂亮。」少噁了,尼爾。你從來就沒有說過她漂亮,在一起的那一年多都沒有,現在就別來這一套了吧。



我想了N百種劇本,也在腦海裡反覆的演練了N百遍。但大家都知道,包括我在內,當我真的跟她再碰面的那一天,我什麼都說不出來。對,我確定,我真的什麼都說不出來。但我明知我說不出來,卻依然在腦海裡不斷的練習著。



這就是我說的困擾。我會不停的假設假設,假設媽媽怎麼樣我就會怎麼樣,假設雅容怎麼樣我就會怎麼樣。我內心深處由衷的希望我的假設會變成真的,但每天眼睛睜開看見太陽,每天走在一樣的路上,上一樣的班做一樣的事情,總是吃那幾家餐館的午飯,總是在下班前的三十分鐘決定今天要加班,日復一日之後我總是還在原 地。假設永遠是假設,對,它只能是假設,這沒什麼好說的。



我自己給了假設一個新的名字,叫做「被撐開的痛」。第一次的「被撐開的痛」持續到現在已經二十九年,我想它永遠都不會停止了。而第二次的呢?第二次也曾經給過我永遠都會持續下去的錯覺,直到我跟小芊上床的那天晚上開始,它暫停了好幾天。



『如果我說昨天晚上的我是你的女朋友,那麼,我是你的第幾個女朋友?』

「第四個。」

『第四個?嗯....』

「妳為什麼問這個?」

『因為昨天晚上的你,像個男朋友。』

「那,我是你男朋友嗎?」

『不,你不是。』



記得這些對話嗎?這是第六集的後半段,小芊跟我的對話。

我根本不是一個適合且願意速食愛情的人,所以愛情總是速食了我,在我很需要很需要愛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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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曾經有一段日子,大概是我入伍當兵滿一年之後到退伍前的那十個多月的時間,每一個星期六和星期天的早晨,我都會在不一樣的床舖上醒過來。有些床舖會被太陽曬到屁股,有些則是陰暗的像是夜晚剛剛來到一樣。枕頭的味道也不同,有些是刺鼻的香水味,有些是溫和的洗髮精的香味,當然也有些是臭的。或許這個早晨我用的是高露潔的牙刷和牙膏,下一個早晨嘴裡的泡沫就可能是黑人白綠雙星牙膏。曾經有個女的〈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用的是齒粉,那需要把牙刷弄濕之後才能去沾粉,聽說齒粉具有強力的去漬效果,能去除牙齒上的煙垢。我才想起前一個晚上她嘴裡的味道,那是卡蒂兒的淡煙。而床舖呢?有時是朋友家的,有時是認識不到十個小時的女人的。



從那時候開始我習慣了在星期五〈放假的當天〉的晚上跟同梯和學弟泡在PUB或是辣妹泡沫紅茶店裡。第一次去時候還有些生澀,面對主動坐到你旁邊來的女孩子會不知所措的玩著自己的手指頭,這些女孩子喜歡看來笨笨呆呆的男生,這比較好欺負。我記得那天晚上我跟同梯和學弟一坐就到凌晨四點,當兵的生理時鐘讓我還在泡沫紅茶店裡的時候就已經昏昏欲睡。我只記得我上了學弟的車,回到學弟的家,醒過來的時候,旁邊睡了一個女的,我不知道那是誰,但她的衣服穿得很少,不,她看起來沒穿衣服。牆上的時鐘告訴我時間是下午一點。



學弟跟同梯都笑我笨,那女孩在泡沫紅茶店裡就一直表示她很欣賞我,他們特地為我製造一個機會,沒想到我睡到「不省人事」,竟然沒有「辦事」。



又過了一個禮拜,我們去到另一間泡沫紅茶店。這一次我沒有睡,一直撐到太陽出來,女孩子下班。學弟一樣把她跟我帶回他家,拿給我一個保險套,要我別再錯失一個機會。



學弟家是一棟三樓透天的房子,爸媽離了婚,因為爸爸在大陸包二奶被媽媽抓到,學弟說徵信社拍回來給他媽媽看的照片多到大概可以排滿他家的樓梯。他告訴我們這件事的時候簡直是用講笑話的心情在說的,爸爸和媽媽之間的感情失和瀕臨破碎對他來說還不如跟朋友的一場嘻嘻哈哈。




「那是他們大人的事呢!學長!」這是他跟我說的。他一點都不覺得父母離婚是一件很嚴重,而且是必須傷心的事。



他跟他帶回來的女孩子在隔壁的房間上床,雖然是水泥隔間但因為門的距離太近使得我在這個房間聽得一清二楚。我跟這個女孩只是坐在床上,衣衫完整,隔壁「咿咿喔喔」的聲音在我跟這女孩的臉上畫了尷尬的線條。我回頭看了女孩一眼,鼓起勇氣往女孩的嘴唇上親下去。



這女孩叫做小雯,我不知道她的全名是什麼。一直到今天我都只記得那天她嘴唇上那唇蜜的味道,還有學弟在隔壁大戰的聲音。



又過了一個禮拜,我告訴學弟,我要去找小雯。學弟問我為什麼?我卻答不出來。



「你喜歡她嗎?學長。」他問。

我....這....。喔!我的天!我不知道!我竟然不知道我喜不喜歡她?!



「嗯?」

我不是喜歡她,我只是覺得....



「覺得什麼?」

我覺得我不能跟她有過關係之後就不理她。



「學長,你該不會是這麼乖的人吧?」

乖?我不懂。



「學長,就是「我那個你,我就一定要負責!」這叫做乖啊,學長。」

不,不是,我只是沒辦法.....



「沒辦法什麼?」

我沒辦法速食愛情。



「速食愛情?學長,你剛剛說的可是速食愛情?」

是,我是說速食愛情。



學弟哈哈大笑的轉身離去,他在離去之前跟我說:「我今晚帶你去找小雯,你就會明白我為什麼大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這是他笑聲。這笑聲我到現在還記得,那是一種諷刺,也是一種當頭棒喝。他諷刺我竟然傻傻的以為這是一種愛情。而當晚小雯的答案則是狠狠的給了我一記當頭棒喝。



「你想太多了,尼爾。我並不會因為跟你上床了就覺得你應該愛我或是該給我什麼。」她說。



六祖壇經裡頭曾經解釋過當頭棒喝的意思,那是一種悟。而悟本身是助力,這是真理。但在現實社會卻已經不同了。



我跟小雯上床對她來說,是她的「暫時需要」,她需要那種暫時的感情,她覺得與其去深愛某個人而不一定能長相廝守永結同心,不如把愛保留給自己。那天晚上的我是她「暫時需要」的對象。而在她離開那張床之後,這一層關係就消失了。我跟她甚至談不上任何一絲的愛情。




所以原來只有我還笨笨的以為性是一種愛情的昇華,即使我所想的是對的。我認為沒有愛的性是一種狗的行為,在路邊就可以解決。我認為必須在某種程度的愛與好感之下才能發生性的關係,否則事後想起來會覺得噁心,然後便是很深很深的空虛。儘管我認為小雯的想法偏差,觀念錯誤,但我依然無法改變她的想法,因為她說:「我在我的世界裡,而你不是。」



而學弟呢?

學弟在小雯所謂的世界裡得到了他想得到的快樂,他穿梭在每一個不同的女孩之間,他今晚是這個女孩的「暫時需要」,明晚是那個女孩的「暫時需要」,他有時是別人的需要,而有時則需要別人。他的生命因為認同了這樣的快樂而空洞,他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快樂,愛對他來說就算能秤斤論兩的賣也是最不值錢的東西。





我就這樣跟學弟混了十個多月,他的理論曾經說服過我,找這樣的快樂很簡單,而且不求付出,也就不需要等待回報。這十個多月的時間我不斷的在逼自己「愛」上睡在身邊的女孩,然後跟她們發生關係。等到天一亮,夢一醒,床上的溫度漸冷,我就忘了我「愛」過這個女孩。



直到有一天,某個我「愛」過的女孩在離開之前問我〈我的天!我竟然不知道她是誰,更忘了她的樣子〉....


『假如我說我想當你的女朋友,你會答應嗎?』她說。



突然間,我想起了雅容,想起了魔女系的系主任〈對了,她叫做嘉恩,我終於想起來了。〉,再低頭看看我自己,這個十個多月來隨著假情假愛的波濤洶湧而起伏不定的身體,我說.....



「不會,因為妳不懂愛。」



我結束了這十個多月的荒唐,那像是一場夢一樣,我不能定義它是惡夢還是美夢,畢竟這十個多月我有所得也有所失。退伍那天學弟跑來恭喜我,他羨慕的說他還得繼續窩在部隊這個鬼地方一年,他很高興我終於可以離開。



其實,你應該要恭喜我離開了那十個多月的混亂啊,學弟。那十個多月的我像是遺失了靈魂一樣,只剩下軀殼在遊走移動著。我多麼希望有一天你也能找回你的靈魂,因為「那世界」裡的快樂,已經不是快樂了。



「你退伍之後要做什麼呢?學長。」學弟問。

我會去找個工作,好好的替未來打算打算。



「未來可以打算的嗎?學長。」

未來是不能打算,但現在不努力,未來就會很慘。



「學長,記得要跟我保持連絡喔。我退伍之後會去找你的。」

學弟,我會跟你保持連絡的。在你退伍要來找我之前,先找回你的靈魂,好嗎?

「我了解你的意思,學長。我了解你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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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01:30:2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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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爸爸五十八歲那一年強迫他退休,他的身體已經不堪負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歲,也就是兩年前。在我要升國小五年級的時候他曾經中斷過教職兩年,這之前有提到過,兩年後他又回到學校教書,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經當上學校的教務主任了。



退休之後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樣,一閒下來就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後陽台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內被他活活澆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剛擦過的沒什麼兩樣,他的床鋪整齊到我曾經懷疑他不在家裡睡覺〈因為那看起來沒人睡過〉。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鍋飯,然後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來,一鍋飯吃一天剛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當中最重要,也最快樂的工作。為什麼?因為他去包菜的時候可以找鄰居街坊聊天,那是他一天當中最不無聊的時候。





金城武有個手機廣告,說那支手機可以防無聊。他像個孩子一樣的跑去通訊行跟行員說他要買那支防無聊的手機。結果行員光是教他使用就花了兩個半小時,而且還教不會。



「那果然是一支防無聊的手機,」爸爸笑著說,「光要學怎麼使用它就得花兩個半小時,真的很防無聊。」




後來他還是沒有買,因為買了也不會用。氣炸了那個行員。



我曾經建議他到公園裡去跟那些爺爺伯伯們下棋聊天,他非常不願意。他說那些個老人家至少都比他大十五歲,而且每個人講話都有很重的外省腔,他怎麼努力用力使力費力的聽都聽不懂。他說有一次在包菜的時候遇見山東來的李伯伯,想當然爾大家夥都叫他老李。他跟李伯伯在自助餐館裡聊了三十分鐘,他只聽得懂兩句,一句是「哈哈哈」,一句是「你說好不好笑」這兩句還是連在一起的咧。他只能嗯嗯嗯的陪著笑,老李笑得大聲,他就跟著大聲,或是補一句「這真是有趣」。



「其實一點都不有趣。」爸爸說,「再怎麼有趣,聽不懂還是不有趣。」



後來爸爸又開始每天往學校裡面跑,回去跟他的老同事們聊天說話。有一天,那些老同事帶他去打高爾夫球,他竟然就這樣迷上了高爾夫。我曾經和爸爸一起到高爾夫球練習場去揮桿,你可別看他將近六十歲的身體,他一桿還是可以揮過一百五十碼,練習場的教練說我爸爸已經算是奇葩了,六十歲左右的人剛練高爾夫就可以打到一百五十碼已經是一件不錯的事。「李登輝一天到晚在打高爾夫,他長桿也不過兩百而已。」教練說。



那天爸爸很突然的問我,為什麼這幾年一直不見我交女朋友。面對這天外飛來一支爸爸的筆,我突然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這筆就這樣穿過腦門。



「你該不會只交過雅容這麼一個女朋友吧?」爸爸問。

不是的,爸爸,我交過三個女朋友。爸爸只見過雅容。



「那些女朋友呢?」

不知道耶,呵呵,說不定她們都已經住在別人家裡。我試圖輕鬆的回答這問題。



「嫁人啦?那三個都嫁人啦?怎麼跟你交往過的女孩子都嫁給別人吶?」

爸爸,你說這什麼話?那並不是我的問題好嗎?



「不然還是女孩子家的問題啊?」

不是的,爸爸,那跟誰的問題沒有關係。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爸爸問,他的眼神充滿著不瞭解。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啊。不是我的問題,也不是女孩子家的問題,那到底問題在哪裡呢?



「尼爾啊,你都已經二十七歲了,替自己想一想吧。爸爸再活沒幾年了,想看看你這小兔崽子生的孩子長得像不像人。」

爸爸,你在演連續劇嗎?這台詞跟連續劇的一模一樣喔。



「連續劇還不就是照著人生腳步在演的嗎?沒有人的想望,戲怎麼演的出啊?」

可是,爸爸,戀愛可不是照著人生腳步在走的啊,可不是你的年紀到了,就會蹦出一個女孩子來對你揮揮手說『嗨!尼爾,我是來嫁給你的。』這就不是人生啦。



「可是,你也不能都沒動靜啊。」

爸爸,沒有好的對象或是適合的對象出現,我怎麼有動靜啊?



「雅容呢?她在哪啊?爸爸覺得她不錯啊。」

爸爸,我也知道她不錯啊,但她已經是七年前的人了。



「你怎麼不找她?」

爸爸,拜託,我又不是GPRS,說找就可以找得到的喔。



「什麼GS?」

不是GS,是GPRS。哎呀,那不重要啦。



我趕緊把話題轉到其他地方,不讓爸爸繼續在女朋友這件事情上繼續跟我僵持。不過,兩年的時間過去了,我已經二十九歲,而這兩年裡爸爸再也沒有跟我提到女朋友的事情。



這幾年的時間我陪爸爸一起去打過幾次高爾夫球,有時候他以前的同事會一起去,而且帶著他們的太太。其實某些看起來溫馨美麗的畫面對爸爸來說是很殘忍的,像是替自己的先生買飲料啦、擦汗啦、談天說笑等等的這些個小動作對旁人來說是沒什麼,但對爸爸來說是一種永恆的失去。所以我總會刻意站在爸爸面前,不讓他看見這些畫面。





但爸爸不是笨蛋,他知道我在刻意的「替他」逃避。



「假如你媽媽知道這些事,她會很高興生了你這個懂事的孩子。」爸爸說,他臉上漾著滿意的笑容。


可是,媽媽不會知道這些事,所以這個假如是多餘的。

「尼爾,我知道你不喜歡「假如」,你覺得那是假的,因為那不可能發生,所以不需要浪費時間去想所謂的「假如」,但是,「假如」有時候是必須的,那像是一種免費而且有效的藥,它用來治療某種程度的絕望。」

爸爸,你說的我懂,但我不認為它能治療什麼絕望。

「兒子,你不認為它能治療什麼絕望,那是因為你從來不曾懷著希望。」這句話爸爸只是輕描淡寫的說,卻在我心裡狠狠的撞了一下。



「你不知道你媽媽走的那一天,我有多麼希望你不要出生,因為如果你不出生,那麼你的媽媽就不會死。」



「但是,她告訴我她用生命換來另一個人和我繼續過下半輩子,而這個人是我的兒子,我必須要好好愛他。」



「這二十九年來我每天入睡前都希望明天醒來的時候,會看見你的媽媽睡在我的旁邊,但從來不曾如願。」



「這當然不會如願,而且這永遠都不會如願。所以我才需要「假如」。我常在一個人吃麵的時候問自己,假如你媽媽在的話,那這碗麵她一定會喜歡吃。」



「我常在一個人看著照片的時候問自己,假如你媽媽在的話,她一定會說這張照片她的姿勢很難看。我常在一個人去包菜的時候問自己,假如你媽媽在的話,那麼她一定會要我包個土豆麵筋回家去,因為她喜歡吃。」



「就拿現在來說,假如你媽媽在的話,她會跑去買礦泉水給我喝,她知道我很容易口渴。」



「這些假如就像是你所說的,它不會成真,所以不需要花時間去想它。」



「但因為我每天都希望著你媽媽還在我身邊,所以我需要它。」



我的眼淚很快的溢出眼眶,我試著跟爸爸說對不起,但我的哽咽使得喉嚨不聽話。





這讓我想起十一、二年前,那時我高中。我曾經企圖說服爸爸再娶一個妻子,我不想看見他老的時候沒有人陪他一起坐搖椅數星星。



但是,爸爸帶我走進他的書房,指著書櫃最上方的那張放大的照片,他說:



「那是我太太,那是你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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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01:30:52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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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可以瞭解爸爸的堅貞,因為媽媽對他來說像是藏在心臟最最最裡面的那一部份,就算是人死了心臟停了,甚至被挖出來了,都沒有人能看得見那一個部份有多麼的細膩而且完整。我曾經問過爸爸為什麼會想追求媽媽?是媽媽的哪一個部份吸引他?



「其實,是妳媽拿刀架著我的脖子要我寫信去追她的,」爸爸開玩笑的說,「所以吸引我的是那把刀,而不是你媽。」說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但其實我在爸爸的書房裡看過他為媽媽寫的詩。他習慣在一張張的書法紙上用毛筆勾寫著他們的愛情和媽媽去世之後他難耐的心慟與永恆的思念。而且那數量之多大概可以出個三五本詩集。爸爸把那些詩捲成好幾捲放在櫃子中間,某些寫上了日期,而某些沒有。爸爸說沒有寫日期的部份是因為哭著完成的,傷心之餘沒去注意日期押寫了與否。





爸爸以前師專時念的是中文,而媽媽念的是數學,這是我家跟別人家比較不一樣的地方。那時代通常應該會是男孩子念理工,女孩子念文商,可是爸爸說媽媽當時是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她想做什麼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她堅持要念數學就是念數學,就算是因為唸書念的太勤被外公吊起來打都要念數學。那時候的觀念是女孩子長大了就要嫁出去,念太多的書是沒有用的〈當然現在還是有這樣的家庭〉。爸爸說媽媽曾經為了不讓外公知道她在偷偷的唸書,還在半夜裡躲在床底下點蠟燭看書,結果媽媽考上了師專。



聽爸爸在說他們以前唸書的坎坷史,說真的其實很難體會。當年爸爸為了聯考,每天早上四點起床,騎著腳踏車到圖書館的門口去排隊,我問爸爸為什麼不在家裡念?他說去圖書館唸書不需要花錢,因為用的是圖書館的電。家裡沒什麼錢,開燈需要用到電,念太久的話爺爺會給他白眼看,而且還會碎碎念的說:「啊一本書是要看多久?看不懂就不要看了!」



爸爸考上師專之後,爺爺還在村口放鞭炮,說他每天鼓勵他的兒子要用功唸書,今天能考上師專完全都是他的功勞。〈其實爺爺到去世之前還是很臭屁。〉那一串鞭炮聽說是十塊錢,那是奶奶可以買給一家人吃一天的菜錢還有找。



我不知道那時候十塊錢是多大,但爸爸說那時候一碗陽春麵的價錢是五角。爸爸有三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一家八口一天吃十塊錢台幣還有找,在民國五十六年的時候。



說真的,我很想看看菜色如何。

爸爸說菜色沒什麼好形容的,形容菜色只會讓自己沒有食慾。不過他用一首詩形容了當時他們一家人是怎麼吃飯的。



「一張桌上三道菜,

八雙筷子一起來,

如果動作不夠快,

只剩豬油拌白飯。」



說到爸爸寫的詩,就不能不提到他為媽媽寫的《十年的妳》。我在幾年前讀這首詩讀到彷彿就像個第三人稱,站在爸爸和媽媽身旁,聽他們約在某一個地方,而十年後再見一樣。



他並不是寫活了媽媽,而是寫活了愛。





「我被遺忘,被妳遺忘,遺忘在一條名叫傷慟的路上。

那遠到看不見邊際的盡頭,妳可在那個地方?

我問過神,問過鬼,問過佛祖,問過菩薩,

妳到底在哪一場夢裡面,而那場夢何時與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聽著時間的呼吸,用哭白了的髮,寫寂寞的詩。

我把傷眸當硯,我把血淚當墨,我的靈魂是我的紙,我的身體便是信封。

我該寄往何處於妳?而妳又該何回我?



是不是妳也在那條叫做傷慟的路上,如果是,我是否也該把妳遺忘?

但怎麼遺忘也長,傷慟也長,告訴我哪兒是短,我便哪兒往。



溫暖的清晨同樣,溫暖的西暮同樣,搖椅上的我同樣,而我冷冷的望。

別要我頂著熱情欣賞,我已失去熱情的光。



妳說我詩裡總有看不完的愁悵,像濃黯的霧那般的茫,

我裹著兩人份的被單,作著一個人的夢,

詩難不愁悵,人難不拾殤。



我低聲的問,那在遠方的妳啊。

如果我寫一首詩給十年後的妳,妳將在哪兒讀它?」





這首詩裡,沒有任何一個「愛」字,卻寫出了滿滿的愛。

彷彿「愛」像個小孩,嘟著嘴巴,眼裡噙著眼淚在你的腳邊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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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2 01:31:20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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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很恨她。

我的恨很明顯,但我從不曾講。

跟她分手之後,我一度對愛情絕望。

但當我想起爸爸和媽媽之間,

我便開始掙扎:

「愛情真的會如爸媽那樣嗎?」


但後來,我感激她。

這一份感激很尷尬,因為我依然恨她。

但我的恨已經不明顯,

因為感激多過了恨。


我明白了我對她的恨其實是對自己的恨,

因為一個對愛根本不懂珍惜的人,

對他有再深的恨,其實都是自己的傻。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妳了。

因為妳不懂珍惜,所以讓我懂了原諒。







對,是的,她是我第三個女朋友,叫做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館裡認識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們在第一個清晨就一起牽著手去吃早餐,第二個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幾杯淡酒下肚,言談之中多了一些敢說、行為之間多了一些敢做的情況之下才愛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證,她是個會很容易讓人在短時間之內愛上的女人。



當你在自以為念過一些書,瞭解一些東西,明白一些道理,可以在同儕之間高談闊論而沒有多少人能反駁你的時候遇見這樣的女子,那麼你只有死路一條,如果她還帶著幾分姿色的話。



我不能否認她的聰明,因為她確實是這樣。她的反應,她的對答,她的動作,甚至連點煙的姿態都能讓你將她天使化。她確實有那種罕見的魅力,也確實讓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視著她的眼睛時,會不小心把幾十隻小鹿關到自己心裡面去放肆的亂撞。



請注意,是幾十隻,不是一隻。



這亂撞的結果是兩敗俱傷,小鹿們屍橫遍野。因為當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識是清醒的,在酒精壯膽的結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身旁,跟她聊了一聊車子、聊了一聊房子;也聊了一聊瘦子怎麼變成胖子,胖子怎麼變回瘦子。這些題目有營養 嗎?我想不盡然,除了車子房子之外,其他的東西不但連營養都沒有,還可能有細菌。



後來酒館裡播了一首《SOMETHING TO 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裡輕輕和著,然後轉頭邀我:「Dance with me. 」,和我跳舞。



整間酒館只有我跟她站在吧台前的一塊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跳舞,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會答應跟她一起跳?我後來告訴自己那是因為酒精的關係,沒有酒精在我體內作怪的話我永遠都不會這樣作怪。

「I was not your woman、I was not your friend,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


 .......................................

 We weren't meant to be,


 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


 I hear you still say、Love yourself. 」



她有一句沒一句的唱著,前面那些點點點點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含滷蛋亂哼的時候,她是不是有點醉了我也不知道。不過還好這首歌曾經聽過多次,稍微瞭解她在唱些什麼。



『你知道這是什麼歌嗎?』她晃著身體歪著頭,用微瞇的眼睛看著我。

我知道,這是瑪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錯,知道這是什麼歌。』

知道這首歌就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道這首歌的意思嗎?』

大致上瞭解。



『喔?你很不錯,知道那是什麼意思。』

知道意思就叫不錯?那我不錯的地方更多了。



『呵呵呵,』她咬著下唇輕聲的笑著,『那,你把我剛剛唱的那一段翻譯給我聽,我就答應你一個要求。』

答應我一個要求?



『嗯,答應你一個要求。不過....』她的眼神轉變,『不可以是那種會欺負我的要求。』她狡黠的說。

欺負妳的要求?例如什麼?



『其實,你應該要問哪些要求是不欺負我的,這樣才是個體貼的男人。』她輕輕靠

近我的耳朵,在耳畔吐氣說著。



這是她聰明的地方。

她不會回答哪一些是所謂欺負她的要求,因為那會將了她自己一軍。不懂嗎?我再說得清楚一點。如果她回答『像是今晚不准我回家』的話,那表示她其實是希望我有那個魅力可以讓她不想回家的,但她如果明白的直說了,那整個氣氛就不見了。



Ok!我問她,那哪些要求是不欺負妳的?

『像是要我請你再喝杯酒,或是要我再跟你跳一支舞。』

原來這是不欺負妳的要求啊。

『嗯,這樣,你明白了嗎?』



明白,我當然明白。我清了清喉嚨。那我要開始翻譯了。我說。



「I was not your woman、I was not your friend,」意思是「我不是你的女人,我不是你的朋友」。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

「We weren't meant to be,」意思是「我們註定了不能相愛」。

「At least not in this lifetime,」意思是「至少這一生不能」。

「But you gave me something to remember.」意思是「但你讓我記住了一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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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版主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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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發表於 2010-2-2 01:31:47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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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較於前兩個女朋友,也就是田雅容和魔女系的系主任柳嘉恩,彭以芳可以算是我出最多,也最努力去愛的了。



或許你會覺得奇怪,並且想這麼問我:「照你這麼說,那田雅容跟柳嘉恩都是你不怎麼付出,也不怎麼努力去愛的囉?尼爾。」

不,不是這樣子的。我會覺得彭以芳是我最努力去愛,也愛最多的女孩,是因為當時我和她相愛的環境。



你們不知道相愛的環境會影響兩個人的愛情嗎?



我跟田雅容還有柳嘉恩在一起的時候,是個快樂的大學生。大學生的本份只有兩個,就是把書念好還有盡情的玩。〈當然如果家境不富裕的話,就要盡情的打工。〉所以那時候的我是自由的,我想見田雅容就可以見到,我想見柳嘉恩就可以見到,甚至隨時隨地都可以牽著她們的手去散步,或是買張電影票在戲院裡耗一整個下午,如果嫌不夠愜意,還可以相約夜裡躺在操場中央望著星空看大熊星座夠不夠明顯,外加親吻擁抱蜜語甜言。



但是我跟彭以芳在一起的時候,我正好在當兵,每天面對的都是一群狗官狗人,看見這些狗會嚴重影響心情。當思念排山倒海而來,還得躲在暗處偷偷打行動電話,講到一半還會因為訊號太弱斷訊。每天早上五點半起床,她還在溫暖的被窩裡,當我有空可以偷打電話的時候已經上午十點多,她已經在百貨公司上班不能接電話。

她下班的時候我正好在點名吃晚飯,她到家的時候我正忙著搶浴室洗澡,她在看電視的時候我忙著我的業務,她要睡覺的時候我還在加班。



當我真的有空打電話給她的時候,她用睡著的聲音跟我說「我很想你,但我好睏,我要睡了。」



我跟她在一起三四個月的時間,除了放假之外,幾乎每天都這樣。或許你會說,那放假的時候可以一起出去玩啊。很巧,我也這麼想,但現實總會跟我說:「尼爾,你想得太美了。」





對於一個正被兵役綁死,生命與生活完全沒有自由的男人來說,擁有一個女朋友三四個月,其實嚴格說起來只能算一個月。為什麼?我算給你聽。假設一個星期放兩天假,一個月也才放八天假,四個月下來也不過三十二天。要是再扣掉她有自己的事情要處理或是和朋友要出去,那根本就不到一個月。



而且,她工作的地點是百貨公司,百貨公司星期六、日是很難排到假的。要是再碰上什麼週年慶,那大概要有兩三個禮拜是沒辦法休假的。



還有最重要,也最雪上加霜的一點,就是她的百貨公司在台北,而我的部隊在高雄。所以,我每次一放假,我就立刻飛奔機場,搭機到台北,然後再搭捷運到百貨公司裡找她。就算用最快的速度趕到,通常到台北也大概已經接近晚上九點了。



講了這麼多,其實簡單的一句話就是「我放假的時候陪她上班,她下班的時候陪我放假。」



「那是一場很辛苦的戀愛呀!尼爾。」



幾年後,當我跟芸卉聊起彭以芳的時候,芸卉這麼跟我說過。她很直接自然的用了辛苦兩個字來形容我跟彭以芳的愛情,我聽了有些吃驚,不是很認同這個詞句,我想反駁她一些什麼,但又想不到更適合的詞句。



我在想,如果是彭以芳聽見芸卉這麼說,她會跟我一樣吃驚嗎?會跟我一樣無法認同辛苦兩個字嗎?還是,她會點頭如搗蒜的說『是啊,真的很辛苦』呢?



我不知道,也無從去猜測和考證了。



不過,後來的後來,我開始認同芸卉的形容了。因為,越是辛苦的相愛的環境,會讓自己越愛那個人。因為,一切都是那麼的得來不易。



我曾經為了彭以芳的一句『某雜誌裡的某個繡有蝴蝶的包包很美。』我利用等她下班的時間,找遍了全台北市的精品店,一個九千八,我眼睛都不眨一下的付現金帶走。我曾經為了彭以芳在上班的時候一句『我想念淡水的阿給。』我先到家用品樓層買一個保溫瓶,然後搭捷運到淡水買阿給,放在保溫瓶裡面以防它冷掉了,然後再搭捷運回來拿給她吃。彭以芳半夜睡不著吵著要看日出,而且要立刻就看到日出,我還得哄她開心拿著一顆燈泡到陽台外面扮太陽,扮得不像被她看到我的影子還會胡鬧。點了一碗牛肉麵剛送來時說她想吃披薩,我就得立刻帶她到必勝客。走在敦化南路的斑馬線上,她說她想從遠東企業大樓那一頭斜著橫跨安全島到另一頭的AUDI經銷商,我就得陪她玩命。連接台北市與永和之間的福和橋,她說她想用走的不想騎車,我就得牽著機車陪她走。木柵動物園裡的獅子長得太醜,她要我拿石頭丟牠,害我冒著被抓的危險丟了快跑。跟她打賭輸了要我站在SOGO百貨大門口大喊三聲我是笨蛋,我也紅著臉照做。



你說我太寵她嗎?你說她根本就是把我當作玩具或是小丑在玩耍嗎?我知道我知道,我瞭解你為什麼這麼想。曾經,我也在一個人搭機飛回高雄準備收假的路程上想過這個問題,但她曾經這麼跟我說過一句話:



『只有你在我身邊的時候,我的任性才能得到依靠。』



頓時,我不知道該跟她計較什麼。如果這樣能讓她快樂,我沒有什麼損失,反而是獲得。



或許你會說,她一直都在接受我的付出,她難道都不需要付出嗎?

她會替我準備早餐,她會替我戴上安全帽,她會替我訂好來回機票,看電影的時候她會替我買好我要吃的薯片和可樂。有一次,我要趕搭上回高雄的飛機,她站在驗票口哭,不論我怎麼哄怎麼說,她就是止不住淚水。等到我降落高雄,打開手機的時候,我才從她傳來的訊息裡知道她為什麼流淚。



『飛機一離地,你就離我一個天空的距離了。』



我跟她一樣在機場裡流下了相同份量的眼淚,差別只在機場的不同而已。我很難不愛她,不!我應該這麼說,我很難不深深地愛她。我說過她是個很聰明的女人,她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魅力,也擁有女人該擁有的馨柔。或許比起田雅容,她沒有雅容的細膩貼心。或許比起郭小芊,她也沒有小芊的堅強伶俐。就算拿她比起柳嘉恩,她也沒有嘉恩對愛情那麼的拿手在行。



當她在我生命中所出現的女子當中,並不是最優秀也不是最特別的時候,為什麼我最是深愛她?



因為,是我讓她在我心裡,那麼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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