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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靈異] [九把刀]在甘比亞釣水鬼的男人[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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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5: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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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終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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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6:19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 大雨中的非洲空氣



  從台灣到西雅圖轉機後,還得熬上十八個小時。

  歷經了三部電影、兩次半睡不醒的爛覺、空姐不漂亮的折磨後,下飛機時還有點恍惚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


  在滂沱大雨中,簡陋的機場讓我慶幸自己居然能夠平安著地,然而似是而非的英語不斷從四面八方灌進我的腦子裡,像小說「語言」裡描述的符號秩序崩潰的世界那樣,慢慢摧毀我的邏輯,而我很明白一切才剛剛開始......我要在這裡待上九天,正好跟我的幸運號碼一樣。


  甘比亞雖然是個在現代化過程中尚屬落後的非洲小國,但審核起簽證與護照可是一點都不馬虎,荷槍實彈,不,應該說是全副武裝的軍人,在機場十步一位,個個虎視眈眈眼若銅鈴,戒備之森嚴連抱著輕鬆心情來此一遊的老師跟我都感到濃重的肅殺之氣。


  在飛機上看了甘比亞的簡介,機場長年處於絕對戒嚴的狀態,因為甘比亞經常發生零星的部落戰爭,一個處理不好現任政權遭到威脅,偉大的總統兼軍閥先生可能要搭機出國散心一番,所以機場要受到最嚴密保護,萬一跑道被炸歪掉,不免影響了政府要員出國逃難的黃金時間。


  「這裡似乎沒有免稅商品好買?」我東張西望,打了個呵欠。

  「九把刀,我們可不是死觀光客。」老師坐在超大的行李上,翹起腿。


  我點點頭,不能同意更多。

  尚在入境室中就可以感覺到甘比亞的空氣特別溼熱,午後常常有歷時兩個多小時的傾盆大雨, 然後在瞬間消失,當地人早已見怪不怪。


  「阿拓在這裡,如果沒帶雨傘的話可就慘了。」我想,然後我自己也沒帶傘。


  多虧甘比亞是台灣少數的幾個邦交國之一,半小時後我們就順利出關,老師的菸癮犯了,惡狠狠地瞪著身邊的武裝軍人,恨不得立刻走出機場。


  此時胖胖的傑米森笑容可掬地過來,手上拎著一把超級大傘。那把大傘下可以站五個人都不成問題。


  傑米森後面還跟著兩個高高瘦瘦的黑人僕仕,過來接機搬行李的。

  人類學者與西方小外交官為當地製造了不少這樣的工作機會,在當地能夠說一口流利的英文是比任何技術還要高階的求生本事。


  「要給小費嗎?」我問老師。

  「我想應該不用吧。」老師也不知道。


  傑米森是個人類學家,是這次邀請我老師去甘比亞參訪研究的計畫出資者,四十五歲,西班牙裔美國人,是個很想裝作幽默人士的非幽默人士。


  而我,只是一個臨時要跟的死研究生兼小說家,因為知道此行的目的地是非洲甘比亞後覺得不來取材實在太可惜,畢竟我的小說「等一個人咖啡」中的男主角在故事結尾時正好會跑到這個非洲小邦交國服外交役。


  況且從台灣到美國西雅圖、在從美國西雅圖轉機到甘比亞的機票錢,來回共計十六萬新台幣,跟著計畫,足足省下了好大一比費用。


  還記得我的指導老師問我為什麼想跟的時候,我想了五分鐘才跟她說出我的答案。

  她當然不信。任何要吞吞吐吐五分鐘才擠出的答案都是胡說八道。



  「老師,我大二的時候不是在妳的人類學課擔任助教嗎?」我說。

  「是啊。」老師抽著菸。

  「當時的指定讀物,就是那個英國人類學家跑去非洲那本……」 我回憶著。

  「天真的人類學家。」老師有些不耐:「那又怎樣?」

  「我......我看完天真的人類學家後,對多瓦攸人很感到興趣。」我硬是回答。

  「九把刀,多瓦攸跟甘比亞,差很多。」老師瞪大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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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6:37 |只看該作者
第二章 落腳

  巨大的廂型車搖搖晃晃顛顛簸簸,穿過不甚有活力的市郊後就一路往上,開了兩個多小時,晃過七座危險的吊橋,最後才來到傑米森的研究根據地。


  我一開門下車,一邊觀察周遭環境,一邊從容不迫地嘔吐。

  那是一片被群山環繞著的小平原,大約有三個部落散佈其上,共計四千多人。沒有遭到人類過度開發的地方,無論如何都是美麗的,有所有大家可以想像的景色,藍天,白雲,驕陽,還有不含戴奧辛的涼風。


  甘比亞不是沒有乾淨的飯店,機場附近加上市區,據說各有一間體面的三星級國際會館,專門招待外賓。但是為了體驗完全的當地生活,我跟老師跟著傑米森住進農舍的茅草屋。


  我們一個人一間,兩座大茅草屋相距大約二十公尺,草屋裡頭空蕩蕩的沒有隔牆,簡單的櫥櫃跟木板大床、草蓆,大約只有七坪大小,跟我在台中租的房子差不多大, 但沒有任何插座,只有一個煤油燈。不過茅草屋外附有專屬的廁所,比起當地人的真正住所已高級了不少。


  茅草屋外是一大片苗圃,種了從西方引進的萵苣跟馬鈴薯,還有一個專門烤羊的爐台,走到茅草屋後方的廁所拉屎,還可以一邊欣賞懸崖下的大好景觀。原來我們位於群山懷抱,卻沒發現自己腳底下也是座小丘。


  當地人的人力實在便宜,徵求老師同意後我自己雇了一個十七歲會簡單英文的大男孩當我的嚮導,也算是增加他們的工作機會吧。


  會自己雇用嚮導的原因很簡單,我不想跟著老師跟傑米森的研究角度去看甘比亞,這其中當然也有「我不想妨礙你們的研究」、視自己為累贅的意思,或者潛意識裡更包藏著「老師跟傑米森你們自己去忙吧,別打擾我任性的玩耍!」的想法吧!


  透過傑米森身邊兩位僕役的介紹,我很快就找到了合適的嚮導,這位嚮導的真正名字很詭異又長,所幸他自己也簡單地稱自己為 Jim,這樣讓我方便稱呼很多,雇用的費用約一天三十元新台幣,算是中高價。


  Jim 很高興,因為我雇用的時間多達九天,而且我是個非常無所求的人,簡單講就是很好應付的老闆。


  這種很好應付的老闆血統也發生在我舅舅身上,他在大陸深圳開了間木工廠,養了條大狼狗守著廠房,不料他回台灣過年後回到工廠,卻發現那條狼狗消失了,一問之下,竟得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答案。


  「那條狗上吊死了。」工人們遺憾地說。


  上吊死的?看到鬼才會相信這種答案。

  我舅舅沒看到鬼,自然不信,但問了許多人也不得其果,直到半年後才有人偷偷跟他打小報告,說他的狼狗被過年期間留在工地的工人們給冬令進補,說狼狗這麼大一塊肉光是看門太可惜,還是吃了實在。


  知道真相後,我舅舅氣得快起乩,但也無可奈何,那些工人吃定了他的好脾氣。只是我舅舅從此之後就不回台灣過年了。還且脾氣整個壞掉。


  有個屬於自己的嚮導,我的旅程才有明確的起點。

  每天老師跟傑米森出去做一些我覺得很無聊的儀式研究時,我就會叫 Jim帶我到處看看,他起先都帶我去比較先進的城裡晃(我想是他自己比較想去),包括在罕見的觀光咖啡店裡讓我的筆記型電腦 ibook 充飽電,好讓我可以偶而寫作紀錄甘比亞的生活,或是將數位像機的記憶卡照片存進電腦裡,隔天才有空間繼續照相。


  Jim 可不是笨蛋,能擔任兼差的嚮導都是精明、人際關係良好的人;只有人際關係好的人才有機會透過介紹服務西方人,多接觸西方人英語也會漸漸靈光,英語漸漸靈光工作機會就會多了起來,兩相循環之下以後就算不當嚮導也能到領事館任長期的穩定工作。


  聰明如 Jim 兩天之後就發覺我不是那麼有興趣逛城裡後,於是問我要不要開車到處去亂晃。


  我蠻廢的,一直到升上碩士三年級的暑假我才在全台灣最便宜的台中學開車,但駕照考過始終沒機會真正上路,一來沒錢買車,二來不好意思跟朋友借車,台灣的路況讓我覺得會把朋友的車給撞壞。


  「租車?一天要多少錢?」我問。

  「二十盾。一個月以上會便宜一點。」Jim 目露喜色。

  「好啊隨便,我們就租個八天吧。」我說,這價錢實在很低。


  於是 Jim 非常興奮地租了台接下來一個禮拜都會陪我們上山下海的破車。

  有多炮?比古老的裕隆速利還炮。

  有多破?我一拳就可以將車子板金擊凹的那種破。

  更慘的是,那是輛手排車。

  我傻眼了,因為我當初學車時偷懶,學的是最簡單的自排,現在可好,完全派不上用場,只能乾瞪眼。


  「你會開車嗎?」我問。

  「會!」Jim 的聲音簡直在顫抖。

  「那?」我看著他。

  「沒問題!」Jim 飛快搖晃著手中的鑰匙。


  後來我才知道是他自己想開車,想開得要命,所以我安安分分坐在一旁不跟他搶方向盤。雖然我自己也很想在非洲開車暴走......但面對手排車我完全無能為力。


  接下來幾天,只有傑米森表示有可觀的祭典時我才會跟老師一齊過去瞧瞧,湊個熱鬧,或是偶而晚上一起用餐時我才會問老師今天她做了什麼鬼,其他的時間我們都不互相打擾。


  老師說,我最大的優點就是不會帶給人麻煩。

  我會牢牢記住。


  一個優點已經很少的人要認份,必須牢記別人讚許過的話,免得死後遇見守在天堂門口的天使,嚴厲地質詢我進天堂的理由時,我竟一個答案都孵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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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6:52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部落戰爭

  那台破車開在台北市裡一定很有KUSO的惡趣味,避震器失靈到屁股隨時起飛,後車廂車蓋有時還會彈開,但無論如何這破車都是我們最好的代步工具。


  似乎出師不利,我們第一次開車出城就遇到下大雨。

  那雨勢大到我認為車子會熄火,車頂宛若被子彈不斷打中,聲勢十分嚇人,如果撐著傘走在外頭的話,就算雨珠穿破傘面砸到頭上我也不會太訝異。


  「怎麼辦?這樣的雨勢很常見嗎?」我問。

  「是精靈在生氣了。掌管鄰近村落的精靈叫罈科羅拉斯(僅音譯),是個暴躁 的五片葉樹神。」Jim 嚴肅地說,看來這雨不太尋常。


  大雨讓行車視線很差,我們勉強開著車到山谷下的村莊休息躲雨,兩個人在車子裡聽著用古老卡帶放出來的、充滿拉丁氣味的歡樂音樂,一邊用簡單的英文聊天。


  Jim 問我是在做什麼的,我說我是學生,但也是個作家,出過十幾本書,什麼題材都寫。

  Jim 點點頭,一副很了解的樣子。


  不過我想他將作家與研究者兩個意思弄混了。

  越是離奇的地方,人類學家、考古學者、仲介客這三種奇妙的生物就越多。


  甘比亞在國際旅遊協會去年的評鑑裡,是「喔喔,真不可思議」國家的第四名,所以當然是很離奇的地方,多的是人類學家。這個非洲小國擁有多達五十多的不同種族(這樣的分法還算是客氣了,如果讓當地人來分,他們用祖先姓氏跟掌管部落精靈的名字來分的話,就算出現一千支種族也稀鬆平常),不管是比較文化學、宗教人類學、或是什麼機歪學都很適合在這裡發展學術研究,連哈佛大學的特殊疾病研究室都來這裡做大規模的基因採樣(壟斷一整個村落的基因是很常見的,尤其是不與外村通婚的地方,基因鏈會顯得很單純)。


  「這雨還要下很久吧?」我自言自語。


  大雨畢竟讓人嫌悶,坐在金屬構造的車子裡,被鏗鏗咚咚的雨珠撞擊聲瘋狂地環繞,久了會得神經病,或聾掉。


  於是我打開雨傘下了車,在附近閒晃,一邊構思在這個幾乎都是小孩子的小村落裡,故事「等一個人咖啡」裡的男主角阿拓整天都在做些什麼?


  在無法睜眼的大雨中跟動物獵人生死鬥?

  在神祕的洞穴裡挖恐龍的糞便?

  跟酋長的女兒談戀愛?


  突然 Jim 緊張地下車,要我回到車上不要再亂晃了,因為幾個持槍巡邏的民兵搭著吉普車乘雨而來,臉色不善。我識相地照辦。


  儘管是破車,我們的車子還是太顯眼,路過的民兵議論了一陣後停下來盤問。他們在說什麼我當然完全狀況外,全權交給 Jim 作答,連翻譯都免了,我只負責天真無邪的笑容那部分。據說微笑是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一。


  然而 Jim 一直說,民兵卻不斷搖頭喝斥,好像 Jim 的答案一路答錯到底,再答下去就會拿到一張零分的考卷。


  我在旁邊有些怕了,胡思亂想自己會不會被一槍打死、從此一堆小說落得斷頭的地步。許多連載中小說的結局都擺在筆記型電腦裡,希望老師不要傻到將它丟進屬於我的喪禮的熊熊烈火中。


  幸好世界共通的兩大語言之二,叫做錢,這語言我們口袋裡也有。


  只見 Jim 神色匆忙從口袋裡掏出好幾百盾的鈔票,交給民兵後,民兵還氣地神閒地一邊數鈔票一邊雜念了幾句,當著我們的面將鈔票逐人分妥才冷冷地開車離去,剛剛發生的一切好像只是一場預先寫好劇本的鬧劇。


  我當然知道 Jim 剛剛掏出的是規費或是行賄之類的東西,所以他的臉色變得比原先的黑還要更黑,我趕緊說這種打通關節的費用當然是由我來給,叫他別在意,畢竟民兵一定是看我一個外國人,身上一定有錢可以撈,Jim才會遭到池魚之殃。

  Jim 理所當然接受了我的意見,立刻笑了,還說他們將我誤認為日本人......


  「在這裡,日本人很多嗎?」我問。

  「不算少,而且日本人很有趣。」Jim 說。

  「有趣?他們買了很多東西嗎?」我不解。

  「有些日本人會主動攔下民兵,給他們錢後還會跟他們合照,有些人還會拿起民兵的槍擺姿勢拍照。」Jim 若有所思:「日本人是很喜歡照相的一種人類。」


  日本!真不愧是出產拖稿大王富堅義博的神奇國家!


  我頗震驚,但不是震驚日本人勇於拍照,而是震驚自己剛剛居然沒有拉著民兵拍照留念。畢竟可以被錢打通的人,通常脾氣也特別好。

  大不了惹火了人家,再用錢打通一次也就是了。


  「真是失算!」我嘆氣。


  晚上回去後,傑米森找我吃烤豆子飯。

  傑米森跟我解釋,那些民兵是巡邏村莊查緝游擊隊的,因為部落之間的小戰爭常常演變成部落聯盟的集體挑釁,失敗的一方往往逃往山區變成自治自滅的茫然游擊軍,留在失敗者村莊中的,只有殷紅遍野的大屠殺,還有茅草屋上黑煙大火。

  大屠殺在部落戰爭裡是很常見的集體運動,只是不曉得誰是觀眾誰是運動員。


  大屠殺後,失敗的倖存者逃往山區隱匿,處境十分可憐,因為他們只是失敗了,卻往往沒有東山再起、推翻政府的意圖,不上不下的狀態最無助了。


  幸好我不是住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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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7:10 |只看該作者
第四章 醍醐灌頂


  補充介紹一下我的私人嚮導。


  Jim 是長子,有五個弟弟、三個妹妹,可謂人丁頗旺。其中兩個弟弟也是在為觀光客打雜,不過是短期性質的僕役,好處是可以順手學英文,將來必可步步高昇,朝嚮導這類比較高級的工作邁進。


  有一天 Jim 問我需不需要人幫我洗衣服等雜事,蠻熱情的,特別推薦我他十二歲的妹妹,說她很勤快,而且很愛乾淨。

  而且很漂亮。


  我心想應該不用吧,再怎麼漂亮都不關我的事,最多也真的只是幫我這個懶鬼洗個衣服而已,況且我到甘比亞之前還特地買了幾件質料特殊的排汗衫,合成的塑膠纖維嘛,只要落到水裡隨便搓揉一番就很乾淨,在室內晾一下,即使天氣偏陰也很快就乾了。後來我到香港參加大陸今古傳奇雜誌社舉辦的交流會(他們稱之為筆會),也是拎了兩件排汗衫就去,到了當地還多買了兩件。

  懶人的、聰明的旅行方式。


  不過我想了想,看著 Jim 熱切地想替家人謀個短工的情況下,我還是答應了,關鍵仍在於便宜。


  到了Jim 的家時,我靈機一動 問 Jim 想不想開車載他的弟妹出去看看、隨便瞎晃個什麼,Jim 很高興,他的弟妹更是欣喜若狂,一下子將後座塞滿我們便出發亂晃。後來我才知道 Jim 的高興不是因為可以帶弟妹出去玩,而是我邀請他的家人共遊,表示我將他當作朋友而不是尋常私人導遊,頗有抬高他地位的意思,這點讓他在家人跟鄰人面前大大露臉一番,很有面子。


  不過 Jim 的弟弟妹妹們上了車後,車子裡的味道變得有些難聞,不是大便沒擦、也不是很多天沒洗澡的那種黏膩的汗垢味,而是很神秘的臭味,不過我這種好相處的個性當然沒有表現出來任何異樣就是。


  此時我想起小的時候看過一本書,叫「愛的教育」。

  愛的故事裡面有一個小故事,大意是說一個水泥工人的兒子到作者家裡作客,要走的時候,屁股一離開沙發,作者就發現他朋友落下了些許白灰,他想伸手將沙發上的白灰給拍掉,卻給他父親阻止了。等他朋友走後,他父親說,當著他朋友的面將白灰清理掉,會傷害他朋友的臉皮甚至尊嚴,反正白灰什麼時候拍都行,但總得先顧慮到人家。


  我很同意,如果我被薰到想吐,也會假裝是自己暈車,不會牽拖是被臭味陷害。

  講到吐,就不由得遙想起小學三年級的一場學生遠足。那堪稱是影響我人生的十大重要事件之一(到底是哪十大?說不清的,搬個數目或名次出來無非是想慎重起事)。


  那天風和日麗,我們要去某個兒童遊樂園玩耍,全班五十多人共乘一輛巴士,座位早就依照身高安排好了,我個子從小就不高,加上老師挺喜歡同我說話(我小時候就很喜歡亂講話,甚至是編故事耍老師),於是被安排在老師的後面,位置在巴士的最前方部份。


  但開車沒多久,有個坐在巴士尾巴的同學搖搖欲墜地舉手,宣稱他體質容易暈車,若繼續掛在巴士後頭,他鐵定要暈到狂吐,強烈要求好心同學跟他調換位置,讓他坐前面點。


  在他臉色蒼白的恐嚇之下,一向富有愛心的我舉手了(雖然我也蠻容易暈車),說我不介意跟他換位子坐,老師說隨便我們,於是我們倆就調換了。

  我坐在巴士後頭沒有暈車,因為我跟隔壁同學玩紙牌玩得挺入神,但跟我掉換座位的同學卻出事了。


  出事了,可不代表他吐。


  而是坐在他後面的女孩子吐了。

  這位嘔吐的女孩子嘔吐的方式很有個人風格,就是站起來吐。

  別問我她為什麼嘔吐非得站起來,這個問題跟去問一個左撇子為什麼吃飯要用左手一樣蠢,會站起來嘔吐的人就是非得站起來吐不可,才能被稱為「挖靠,她就是站起來吐的那型」那種人。


  慘劇就這麼發生,女孩子站起來吐,於是嘔吐物便如醍醐灌頂般在那位男孩子頭上傾瀉而下,當真是震撼人心、魄力十足的一幕!


  不久後巴士停在休息站,大夥下去尿尿。那位被嘔吐物淋了一身的同學在男廁洗手台前有氣無力地梳洗,他將所有人身上的衛生紙跟手帕都借光了,因為他必須將沾黏在頭髮上的糊狀物洗掉,也要將衣服上的湯湯汁汁儘可能消滅,你知道這是多麼悲壯的工程。


  印象很深,沒有人願意靠近這位苦主,因為他不只身上的東西很髒,還散發出扣人心弦的酸臭,酸臭的範圍大到大家尿完後全都沒洗手就出去了。


  我還記得我尿尿完後,看著孤單單站在洗手台前清洗的他,頗有感悟說了一句話:「喂,黃世穎,如果我沒有跟你換位子的話,被吐的人就是我了耶!」鼓勵他,然後沒洗手就閃人了。


  他透過鏡子看著我的表情,我這輩子決不會忘記。那堪稱是影響我人生最重大的十個表情之一。


  後來大家上了巴士,不久後那男生也吐了。


  坐在那麼前面也吐,實在不能怪他身體虛,而是澆了他一身的嘔吐物殘留下的餘味不斷地薰他、蒸他、摧毀他,還將坐在他身邊的同學嚇跑,寧願跟後面的人擠一擠也不願跟他坐在一起。


  原本應該是苦主第一順位的我,當然比誰都要關心事件的後續發展。

  我仔細看著站起來嘔吐的那位女孩,嗯,實在是很醜,而且醜到將來也沒機會變美。


  一個人長得醜不醜其實沒什麼好評論的,漂亮也不見得個性好或是善不善良什麼的,但在嘔吐這件事上,美醜就產生了很嚴肅的差別。


  如果站起來嘔吐的女孩子是名模林志玲,至少那位被醍醐灌頂的男孩在長大後,還可以指著電視上的美女說:「哈!想當初我國小三年級時,這個大美女還吐了我一身呢!萬一當初我沒跟柯景騰換座位,她還吐不到我身上咧!」


  靠,多麼的驕傲!


  但很可惜,那位跟我換座位的男孩子一輩子也不會有這種機會,這件事也肯定影響了他以後的人生。

  例如他絕對不會跟任何人換座位,一旦換了,說不定頭頂上的風扇突然墜落。

  例如他決不會跟人交換樂透彩彩卷,免得錯過頭獎。

  例如他決不會跟人家玩換妻,免得幹到籤王。


  扯得太遠。


  不過小鬼頭的臭味不容小覷,我在顛簸的老舊車上的確不太舒服,於是藉了個故打開窗戶,呼吸新鮮空氣免得出糗。


  搞不好他們反而覺得我很臭......一個人要真的臭,他也聞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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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7:30 |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一塌糊塗的奶暈


  講到臭,就不得不說說在甘比亞的洗澡經驗。


  有條精力旺盛的小河貫穿了我住的小村落,於是大家都在河邊洗澡。

  儘管有水井,雖也不是什麼珍貴資源,但裡頭的水那是用來喝的,因為從井舀出來的水是很清澈的,水裡的線蟲跟紅蟲一條條看得一清二楚,不若河裡的有些泥黃,吃進什麼東西都不曉得。


  我去的時候是半雨季,河流水源充裕,堪稱幸運。

  乾季的時候,河流乾了,河道上的土變成爛泥巴,聽說那時大家都卯起來不洗澡,水井也真的成為稀有資源,它儲存了雨季時的老天恩惠,絕對是要喝的,可不能拿來洗澡。


  甘比亞人不分男女老少都在河邊一起洗澡,算是社交行為的重要一環,友好的兩人還會相互塗抹香料,有點像是靈長類相互整理毛髮、抓蝨子吃食的親密交流,這種交流讓兩人產生互信互賴的共生感,奠定了原始社會的和平基礎。


  「Giddens,要跟我們一起洗澡嗎?」Jim 問,爽朗地說:「我知道你們不習慣 跟大家一塊洗澡,你可以用屋子大甕裡的存水洗身子,我再叫小妹挑水補滿,不費什麼力的。」

  「當然一塊洗囉。」我為了表示想融入當地日常生活,自然決定參加河邊的天體營寬衣解帶,而不是躲在茅草屋裡舀大甕裡存放的清水洗澡。


  到了河邊,我發現甘比亞的女人不只身高可以灌籃,奶子也都很大,不過幾乎清一色都下垂,如果牛頓當初沒有被蘋果砸到,見了這麼多對下垂的吊奶想必也會有所領悟。


  我沒有被下垂的奶子林給嚇跑,卻被那些女人大的一塌糊塗的奶暈弄得十分心驚。每沱奶暈差不多都有我的巴掌大,久視之下會有世界末日就在眼前的莫名焦慮。


  在受到奶暈攻擊後,身為視姦界椅子人的我也沒辦法抬起頭來炫燿亞洲巨砲的實力,而且我發現我的外號起錯了,什麼GG大,大個屁,Jim 垂在肚子下的那隻才叫妖怪,就連他十歲的弟弟都是一副神力天授的模樣。


  有鑑於士可殺不可辱,大部分時間我都將下半身泡在水裡專心擦拭,一邊感嘆人類的進化果然十分分歧,一旦走岔了路,皮膚黑白黃紅各不同,長短也分了高下。


  正當我感嘆民族榮譽的危機時, Jim 那即將替我洗衣煮飯的十二歲羅莉小妹也下水洗澡。我才驚覺原來有些東西還是精巧美觀就好。

  還未遭到地心引力的蹂躪前的甘比亞女孩最美。


  「我妹妹幫你擦香料。」Jim 堅持。

  「隨便。」我也不反對。我說過我好相處。


  Jim 小妹用奇怪的香料撒在我身上,香料一沾到我原本就溼溼的身體時就糊成一團,好似軟軟的香皂,小妹就這麼搓著、捏著、有點像是在我身上桿麵似的,香氣很濃頗有催情效果,我深思若取得這香料的代理權回台灣,豈不要大賺一筆?


  小妹將我的背搓揉完畢,就換前胸。


  這可有些不大妙,許多男人的敏感之處都在雙乳,我也不例外(尤其是豪邁的左乳),一個弄不好就要勃然而起,我趕緊矮了矮身子,確定下半身都泡在水裡後才放心讓小妹幫我擦,免得等一下臉丟大了。


  小妹似笑非笑,搞得我人心惶惶,捏著香料麵團的雙手動作得越來越慢,還叫我將雙手舉起,她好清理我鳥窩般的胳肢窩,情勢可說是越來越危急。


  「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


  這句經常出現於各大A片的佳辭美句,自動自發從我的心底冒了出來。我趕緊點頭說可以啦我很乾淨囉,不如換我幫妳塗塗。


  「不不,只有夫妻才互相擦澡的!」Jim 連忙阻止。


  是嗎?真是太可惜了!


  洗完澡後,我走上岸用毛巾擦乾身子時,一抬腿,赫然發現屁股跟大腿後側吊了好幾隻肥孜孜的水蛭,少說也有十來隻,個個吸得眉開眼笑。

  Jim 見狀也不奇怪,笑嘻嘻地將吸在我屁股跟大腿上的水蛭俐落地給拔掉,動作之快讓我來不及反應。


  我吃了一驚,因為這樣拔水蛭似乎會傷到我的皮膚,我還以為要灑鹽讓水蛭自動脫落才是穩健的、有科學常識的做法,然而 Jim 的手法非常快速,肯定是有練過吧,水蛭幾乎沒有抵抗就被輕鬆解決。


  「&^^&$$^&(*)*(^%$@……」Jim 嘴巴裡繞著一大串嘰哩咕嚕的土話,然後將放在地上的水蛭一條條投進了河裡,並沒有要處死水蛭的意思。


  我注意到除了我之外還有幾個人的屁股也掛了幾隻水蛭,顯然 Jim 將水蛭丟回進河裡並不是因為他們有防範水蛭的妙招,例如在屁股上事先塗上特製的藥膏之類,所以一定有其他的理由,例如「水蛭是人類最好的朋友」、「水蛭在甘比亞是保育類動物」、「水蛭是我們這個部落經過認證的祖先」。


  「Jim,為什麼不拿石頭砸死水蛭,反而要丟回河裡?」我就直率地問了。

  「這條河的精靈叫屋喪邦哥,是一頭像大樹般粗大的水蛭,這些水蛭都是她的小孩,要不是吃掉,還是放回去的好,不然屋喪邦哥會不高興的。」Jim說。


  有沒有這麼誇張啊?

  雖然我在小說「狼嚎」裡也寫到許多條潛伏在「不知道通到哪裡河」中的巨大水蛭,每一條都長達數公尺,齜牙咧嘴的十分恐怖,還能將木舟捲起來咬碎。

  我的背脊突然發涼,如果真有屋喪邦哥,萬一她剛剛咬了我屁股一下,我的屁股一定遭到連跟拔起,那我以後該怎麼大便?難道有人肯捐屁股給我?


  胡思亂想之餘,我想起了我所寫的故事中,獨一無二又超人氣的大魔王 Hydra 。


  Hydra 翻譯過來有兩個意思,一是九頭龍,傳說中活在赤焰沼澤,每被斬下一個頭顱就會再生的妖怪,後來被希臘兄貴英雄賀庫力斯做掉,做掉的方法是每斬下一個腦瓜子就用 3M 瞬間膠封住創口不讓妖怪的頭顱再生。第二個意思是水螅,

  一種活在清水中腦袋像水芽的小生物,但水螅並不是水蛭,但我以前誤會兩者是同一種東西很久,還是熱心的讀者來信提醒我我才恍然大悟。


  儘管水螅非水蛭,但誤會已久,我就是想起了 Hydra 這號總不學好的人物。

  既然見面三分情,我也不能不好好招待他老人家一番。


  「我可以留下一條嗎?」我問,蹲在地上。

  「留下來?」Jim 訝然:「這裡沒有人吃水蛭的,難吃,不好吃。」

  「嗯,我想養著。放心我不會隨便殺掉他的。」我信誓旦旦。


  於是 Jim 幫我將一條還未丟回河裡的水蛭放在一個舀水的小盆子裡,我就這麼帶回茅草屋養。

  Jim 自始至終都很不解,不過他沒有反對,畢竟他見過我施展自創的巫術過(下一章節),相當尊重我莫名其妙的做法。


  甘比亞人認為事事必有邏輯,有些邏輯儘管不可探知,但終究是存在的。

  人類要理解各式各樣精靈的想法本就不易,何況是來自台灣的荒謬習俗。


  我想,死觀光客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很奇特的生物,只是他們沒心思研究我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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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7:47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葬髮儀式


  甘比亞獅子很多,蝨子更多。


  我剛到的第二天就覺得頭很養,這才發現傑米森禿頭的好處,也震驚大多數人類學家都是行事低調的禿頭,原來跟蝨子這回事有關。


  「真不愧是人類學家的十大祕密之首。」我斷定,忿忿不平。


  我叫 Jim 帶我到城裡將電腦跟數位相機充電時,順便剪了個頭髮,是個清爽俐落的大平頭。


  我不敢在村子裡剪,怕剃頭刀不夠乾淨會得愛滋,這種事有時會聽聞,挺恐怖的。不過這只是原因之一。


  真正的原因更恐怖。


  原本 Jim 帶著我先在村落裡尋找理髮師,但理髮師是個右眼瞎掉的老婆婆,記性不太好,光是翻箱倒櫃尋找那把大剪刀就耗了大半天,最後才發現原來是插在一個裝滿豆子的大甕中。


  至於大剪刀為什麼會插在那裡我一點都不想知道。


  老婆婆的大剪刀不僅巨大,刀片跟鐵製的把手都鱗佈褐紅色的鏽,哭訴它的身經百戰。在台灣,我們會叫這種剪刀「啊!這不是剪布的那種剪刀嗎?」這名字,所以我結結實實地嚇到了。


  「這老婆婆剪頭髮沒問題吧?」我小心翼翼地問。

  「我不知道。我的頭髮都是媽媽剪的,現在則是自己隨便剪。」Jim 摸著自己頭上的小捲髮,說:「不過你放心,這老婆婆是村裡有名的智者,她不但會剪頭髮、算命、看星象、醫病,這把年紀了還會接生呢!」


  我更疑惑了,看著老婆婆手中的大剪刀,說不定那柄鱷魚剪還喀擦過臍帶呢!


  「我看還是算了。」我嘆氣。


  我輸了。


  城裡的理髮店就明亮得多,不僅有乾淨沒有生鏽的剪刀,還有燙髮、染髮的高級服務,因為理髮店要接待的可能是外交官家屬、跟來不及得到禿頭防蝨子的觀光客。


  我注意到他們用的剪刀跟剃刀比起單眼老婆婆的小了好幾號,研判應沒有剪過臍帶。


  放了心,我一邊打瞌睡一邊被剪髮,此間想起了一個惡搞 Jim 的小遊戲,於是特別吩咐彬彬有禮的理髮師將剪落的頭髮小心翼翼地包了起來,讓我帶走。

  理完了髮,我神秘兮兮,叫 Jim 將車子停在人跡罕至的路邊大樹下。


  「要做什麼?」Jim問。

  「噓。」我將手指放在嘴巴前。


  噤聲中,我們在樹下找了個土質稍軟的地方掘了個小洞,我將頭髮埋了進去,口中念念有詞(當時我唸的是有規律的往生咒跟藥師琉璃光如來咒,兩者我都朗朗上口),刷了火柴燒掉,然後再用一塊挺有氣勢的大石頭壓著髮灰,填土蓋好。


  Jim 始終表情嚴肅地看我做完這個儀式,一言不發,深怕打擾到我進行儀式的節奏。


  等到我們回到車上時,我的表情如釋重負,Jim 終於忍不住問了我那是什麼儀式,為什麼要葬髮燒髮?


  我老早就編好了,跟他說惡靈(甘比亞的宗教完全相信惡靈,且常常出現,惡靈可說是不肯學好的、遭到懲罰過的墮落精靈)都是死盯著一個人的頭皮跟蹤的,所以我們台灣人每隔一陣子剪完頭髮,都會將頭髮埋在地洞裡,痴傻的惡靈誤以為我躲在地洞,便會鑽了進去。

  「那石頭呢?」Jim問。

  「我用石頭將鑽了進去、附在頭髮上的惡靈給鎮壓住,至少可以獲得一個月的清靜不被惡靈打擾。」我說。

  「惡靈推不開石頭嗎?」Jim 不求甚解。

  「我先連同頭髮燒了它,惡靈受了傷,一般需要好幾個月才會恢復力氣呢。」我解釋,不費吹灰之力。

  要知道作家可是胡說八道的高手。


  Jim 不停地點頭,直說原來還有這個辦法,還說只可惜他大概學不會我唸的往生咒。


  我莞爾地淺笑,心想他們該不會也常常故事做些亂七八早的事騙人類學家吧?

  這種懷疑是有道理的,畢竟人類學家大部分時間都挺無聊,整天瞎纏著原住民,要看這個要看那個的,當地人總不好意思教他們空手而歸?


  說不定有些無中生有的「傳統」習俗根本就是大夥串通好的,將人類學家耍得團團轉。可謂大規模、有系統、有組織的集體詐騙活動。


  因此後來 Jim 一路上跟我聊起他們甘比亞人(或者說,部份甘比亞人)對付惡靈的種種方法,我也在肚子裡懷疑 Jim 是不是在虎濫。不過我明白只有我才會這麼無聊。


  「有沒有除惡靈儀式可以參觀?」我隨口問。

  「那要先打聽哪裡有人被惡靈纏身,那裡才會有除惡靈的儀式。」Jim 說。

  「這樣啊,那甘比亞常常有人被惡靈纏身嗎?」我舉手。

  「嗯,但要臨時碰上也不簡單。」Jim 笑笑。

  「被惡靈纏上會怎麼樣?發燒?嘔吐?還是睡不著?」我問。

  「嗯,大概的意思是這樣了。依照身體哪裡不舒服,巫師會判斷是哪一種惡靈纏身,然後會燒藥草跟念咒語驅走惡靈,或是請其他好的精靈幫忙趕走惡靈,方法很多的。」Jim 說:「年紀越大的巫師,會用的方法就越多。」

  「能不能自己發明趕走惡靈的方法?還是每一種方法都是老方法?」我看著窗外,竊笑。

  「大部分都是老方法,不過有些有大智慧的巫師會發現新的藥草,如果有效,就會繼續被使用。」Jim 略有得色,說:「我們也是會進步的。」


  我同意。


  「那有沒有什麼儀式可以碰上的?比較方便點的?」我問:「我常常流鼻水,會不會也是惡靈纏身?如果是,能不能帶我去除惡靈?」

  「台灣來的惡靈我們恐怕驅不走,有點麻煩呢這件事。你們的病還是找你們自己的醫生比較有辦法,你們的惡靈聽不懂我們念的咒語,怎麼會怕呢?」Jim 搖搖頭,深怕萬一甘比亞的巫師驅不走我的流鼻水病,他會覺得丟臉。

  「那祈雨儀式呢?」我問。


  許多人類學的教科書都會提到幾種重要的、非研究不可否則就拿不到補助經費的原始部落儀式,祈雨就是其中的大宗,或許還是最大宗。


  「祈雨儀式?我可以帶你去,看一次三十盾。」Jim 很爽快,向我推薦東村的老者,據說那是一群類似「祈雨俱樂部」或「祈雨同好會」的智者團體。

  「不過話說回來,現在可是雨季啊 Jim ! 祈雨儀式都是在乾季的時候搞的吧?」

  我大笑。

  「但是可以做給你看!」Jim 很誠懇。


  我想販賣儀式給觀光客看,也是一種甘比亞風格的浪漫吧。

  浪漫如我當然沒差。但如果裝熟魔人阿拓如果正坐在 Jim 的旁邊,他會怎麼做?


  「走吧,那一定很好玩!」我笑著。


  在非洲,答案永遠都是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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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8:06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在雨季祈雨的神祕老頭


  在雨季舉行祈雨儀式這檔事看似很不合理,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如果平常沒有好好練習,等到乾季再來祈雨,技巧不圓熟的話就不可能成功。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又,乾季既然叫做乾季,沒有雨也很正常,祈雨也是多此一舉,例如你在冬天臨時起意要看熊,就別指望在林子裡找,因為林子裡的熊都挖洞躲起來冬眠了,真要看就要跑去馬戲團,看失眠的熊踩龍球。不在雨季祈雨根本錯過祈雨的

  實質意義。

  所以雨季祈雨合理。


  再來,如果觀光客在乾季付錢要求看祈雨儀式,其下場肯定是等不到雨,

  先不說觀光客難掩「幹!被騙了!」的失望與氣憤之情,舉行祈雨儀式的祭司也感臉上無光、民族自信心低落。

  所以雨季祈雨再合理不過。


  想通了以上三點,我抱著開朗的心情在一個大陰天與Jim來到某部落。


  Jim兩三下就找到五個擅長在雨季祈雨的老人,看他們拼命推薦自己的模樣,甚至破口大罵對方所用的祈雨術不道地(當然是Jim翻譯給我聽的),我忍不住問了祈雨儀式的價碼。


  「三十盾一場雨。」Jim說,又補充:「如果付五十盾,就可以見識大雨。」


  我笑了,這幾天下午都馬是下大雨,哪天是下小雨了?


  「這樣吧,他們五個人一起來,我付一百五十盾,我要看非常非常大的雨。」我說。


  但Jim將我的話翻譯過去後,五個老人連忙搖手,表情凝重地說了好一些話。

  Jim解釋,那些老人不願意為了一點錢製造大洪水危急全村,那可是災難。

  此時我頗為內疚,雖然是抱著好玩的心態(加上一百五十盾實在是個小數目),但我的舉止完全是個自以為是的暴發戶,完全忽略那些祈雨老人的專業精神。


  「好吧,那我付五十盾,由那個老人執行。」我指著一個看起來年歲最大的老人,他看起來很像櫻桃小丸子裡的爺爺「櫻桃友藏」,頗有一股痴傻又和藹的親切感。


  其餘落選的老人只好失望走開,還邊走邊吐口水洩憤。

  接下來,就是限制級的祈雨儀式。


  說是限制級,是因為我們要宰動物祭精靈。

  說明一下好了,甘比亞的宗教在人類學的劃分中屬泛靈論,各種自然現象都是由林林總總的精靈所控制,這些精靈並不是至高無上、不可抵抗的神祉,而是一種「有喜好的擬人化靈體」,挺人親近的,例如中國的樹神、石頭公、河伯,或是由動物變化而成的類人靈體,如白蛇傳裡的白素素、聊齋裡的狐仙。這些在甘比亞通通有!


  泛靈論將許多人類周遭的事物都神話化,但人類學通常並不稱泛靈論為「宗教」的一種,而稱其為「巫術」。這是為什麼呢?難道原始部落的泛靈論信仰不夠資格被稱為宗教,只能淪落為怪里怪氣的巫術?


  不,不是的,是定義問題。


  在「宗教」的定義裡對「神祉」的定位比較高,高到「人類無法通過任何方法或儀式,去改變神祉的意向」,例如路德教派的天選說 ,或大到整個基督文明、傳統佛教 。


  也就是說,只要信仰體系中的「神」可以因為人類的「燒紙錢」、「拜拜」、「擲茭」等方法去了解這位「神」在想什麼、甚至去改變神的旨意以符合祭拜者的現實需要,那麼這位「神」其實很遜炮,其實是被祭拜者所操控的。

  在這定義下,祈雨這種跟神訂立交換契約以達成目的的儀式,當然也是巫術的一種。


  我想這種定義跟訂定人類學的總部是設在崇仰基督文明的西方國家有關吧,他們總是在吹捧自己時又不忘機歪一下別人。


  課上完了,現在回到限制級的祈雨儀式。


  我要被迫殺一頭小牛。


  「不要吧?一定要我動手?」我獃住了,看著小牛頗有靈性的眼睛。


  這小牛很瘦,幾乎是一頭長了角的野貓,全身都在顫抖,似乎已預見等一下的血腥命運。

  就因為一個死觀光客的好奇心。


  「是的,這動作必須由要求祈雨的人來進行,不過因為大雨是降在全村的土地上,所以祭品小牛最後是歸全村所有,不是你,所以並不能算是你殺了小牛。」 Jim解釋,似乎看出了我不想殺小牛的心態。


  但小牛死掉,怎能說跟我沒關係呢?


  「天啊,我收回祈雨的要求可不可以?錢我照給。」我嘆口氣,完全無法動手。


  「那我建議,舉行只要三十盾的小雨儀式就可以了,這樣就不用殺死小牛。」Jim說。


  果然是善解人意的嚮導。


  「不早說,不過小雨儀式要殺什麼?」我鬆了口氣。

  「殺油瘩。」Jim說,然後花了好些時間比手畫腳,試著跟我解釋什麼是油瘩。

  「算了,就殺油瘩吧。」我聽不懂,但殺什麼油瘩的總比掛了小牛好吧?


  雖然我已經後悔莫及,但此時已騎虎難下。

  於是,老人慢吞吞從家裡捧出一隻小水桶,然後用小鏟子挖出一條長得像蝸牛加上海星的綜合體的怪東西,緩緩爬動,身上的觸角不斷擴張探視。


  我知道你們在想什麼,但我必須說,那不是嶸蝯,也不是基因突變的蝸牛。完全不是那個樣子。


  呼,無論如何,我確定他不是哺乳類的動物後總算是鬆了一口氣。人類在面對道德難題時總會出現一些看似正確的道德出口,以求解脫自己的罪惡感。


  「怎麼殺?」我問。

  「隨便。」Jim做出斬下去就對了的手勢。


  我拿起刀子,準備剁下油瘩的腦袋時,突然很湊巧的,天空開始降下毛毛雨。

  不亂蓋,真的就那麼湊巧,畢竟黑黑的雲已經積了那麼厚,就算大雨一口氣傾瀉而下也不奇怪。


  這時我替祈雨老人甚至是Jim感到尷尬,畢竟在祈雨儀式開始前就開始下雨,這祈雨儀式要不要舉行就變得不上不下的。


  但老人與Jim的臉上卻不見絲毫窘態,只是在等我下手。

  「去吧!稻中桌球社!」我刀子剁下,還連剁了好幾刀。


  我總覺得,減少掙扎絕對是好事,所以從第二刀開始我幾乎沒有猶豫,一刀比一刀更乾脆。儘管油瘩看起來實在不像是會痛的東西,但被砍成了渣總不是值得回憶的事。


  老人哼著調子平淡的歌曲,拿出幾個模樣古怪略帶色彩的小石子,依照某個看似深思熟慮過後的哲學,慢慢擺置在油瘩屍體附近,大約擺了十幾顆,然後接下來的十幾分鐘內,我跟jim就在大雨中跟老人跳來跳去,在大雨中繼續祈雨。


  順時針跳,然後老人會彎下腰將石子移動,像是在做調整,然後每次調整完,就會從順時針變成逆時針,然後再調整、再順時針。反反覆覆的,完全不受已經正在下雨的事實影響。


  「真是勇氣百倍、決心十足的民族。」


  我暗暗佩服,猜想老者調整石子的排列或許是在控制大雨落下的時間長度,看他信心十足的樣子,蠻替他高興。


  此時我想起人類學有趣的反骨名作「天真的人類學家」裡的一段爆笑經驗,該英國研究者在多瓦悠蘭跋山涉水,辛辛苦苦尋訪到當地最傳奇的祈雨老人後,老人慎重其事拿出祈雨儀式的最關鍵工具:「幾粒裡頭鑲有彩虹色彩的神祕石子」時,研究者竟訝異那些石子居然只是幾粒「透明彈珠」。該研究者臉上的斜線可想而知。


  我確定我眼前的祈雨老人放在油瘩屍體旁的幾粒小石子不是彈珠,不由得感到欣慰,免得尷尬的情況發生。


  許久後老者進到屋裡,拿出一把香料撒在油瘩屍體身上,點火。

  令人驚異的,在大雨中油瘩屍體燒得很旺,一點都不受大雨影響。我想油瘩這種特殊的怪動物身上一定有很高很肥的油漬,加上特殊的香料,所以火勢反而越燒越旺。


  油瘩體燃燒的氣味很臭,我忍不住皺起眉頭。

  長得酷似小丸子爺爺的老人注意到我的表情,於是很人性地宣佈儀式結束。


  我們進老人的屋子裡等待雨停,Jim拿出粗布讓我擦拭身體,老人則幽幽地坐在屋簷下抽菸草,也不搭理我們。


  依照慣例,大雨至少還要下一個多小時,我跟Jim擦乾了身體,到屋簷下坐在老人旁邊,討了點菸草來抽。

  我沒有猶豫,雖然我這輩子只有在國小時偷偷在巷子裡抽過一次菸,當時被嗆得不斷咳嗽,回家後喉嚨還發炎了。我對菸從沒抱持過好感。


  「但這裡是甘比亞啊。」我高興地接過菸草。


  大雨一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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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8:24 |只看該作者
第八章 香吉士


  甘比亞的傳統市集很無聊。


  這種斷語出自一個受西方知識訓練的研究生之口或許聽起來很刺耳,好像對落後國家的污蔑。


  不過說很無聊還算是客氣的了,甘比亞的傳統市集比起台灣最冷清的菜市場還要不熱絡幾倍,零零散散的小販們有氣無力地叫賣一些吃的東西(例如乾乾瘦瘦的蔬果,比起來台灣的農夫真的很會種東西)、或是即將被吃的東西(例如營養不良的小牛、毛色稀疏的雞,但價格在他們眼睛都是昂貴的),至於日常生活用品諸如草籃或簍子等,這裡家家戶戶都會做,所以也沒有人笨到拿出來賣。

  這種冷清的市集是常態,在落後國家再正常不過。


  號稱開創社會學的三大名家之一的涂爾幹先生,將社會的構成分成「有機連帶」跟「機械連帶」,主張在原始社會裡幾乎沒有職業分工的情況,也沒有必要分工,例如每戶人家都養飼養一點禽畜、都會種一點萵苣跟甘藷,也很不幸男女老幼都會編織跟粗糙堪用的手工,於是「純粹」貨品的交流變得很沒有必要,缺了就做,餓了就種,少了就生。


  甘比亞部落就是這種尚未出現精細職業分工的社會,大家所作的事都半斤八兩,所以沒有誰非得需要誰的問題,也所以部落之間都不太合作,甚至在情感上壁壘分明,部落戰爭常常打個沒完,如果萵苣村專產萵苣,甘藷村專產甘藷,兩村好好交流一下就不會整天殺得血流成河。

  社會學這門學問強調「分工」是現代社會之始,而「資本主義乃推動分工的內在動力」,我想也是頗有道理的。


  回到市集。


  在甘比亞部落,會把雞牽出來賣的人,大多是因為這隻雞已經生不出蛋了,自己吃捨不得(不是捨不得殺,而是吃了牠等於吃錢),所以乾脆牽出來試試機會,既然下不了蛋,會買雞這種奢侈品回去吃的人還真是少。

  至於家裡那隻會生蛋的雞不幸死去的人們正好要出來買隻會生蛋的雞,那才有一點交易的可能,不過Jim告訴我會生蛋的母雞價格是不會生蛋的老母雞的三倍,嘖嘖。


  這種傳統市集自然引不起我的興趣,沒逛兩下我就意興闌珊,事實上我也不認為有什麼學術研究的價值。

  我的老師也頗有同感,敏銳的傑米森發覺我們渙散的眼神後,就決定開車帶我們到鄰近市區龍蛇混雜的大市集開開眼界。


  地球開發的越快,世界各地所體現的不協調性就越大,這點在甘比亞尤其輪廓分明。

  鄰近市區的大市集聚集了一大堆的商人,所賣的當然還是不可避免有蔬果,但蔬果飽滿豐實的多,標價也高,顯然這些商人認為會來到這裡挑選貨物的人都比較有錢(大多是西方臉孔,遊客少,外交官眷屬卻多),雞雞鴨鴨也不少,羽色鮮豔、看起來能下蛋的機會也大得多。


  我們隨意亂逛到一個賣雞的熱絡小攤前,其中有一隻看起來很安靜、很有風格的母雞引起了我的注意。

  牠既不太叫,也不太動,雖然沒有眉毛,但我可以看出牠正在皺眉。


  我想起了一部日本漫畫,叫「痞子勇士」,裡頭有個兇惡的疤面流氓在高中時養了隻雞,用狗鏈子拴著,就這麼牽在學校裡,很屌,尤其那流氓始終不解他的雞為什麼不生蛋,旁邊的小跟班也不敢跟流氓講明,因為牠是隻公雞。


  讓我們回到「很屌」那兩個字。


  是啊,養一隻雞用鏈子牽著,真屌!

  在台灣我可能終其一生都養不了雞,所以此時正是出手的大好機會,加上我一直都在思考應該在回台灣前送Jim什麼禮物好,如果送錢未免太土也太野蠻,但如果是隻雞,我想應該是份還可以的禮物,要宰要賣要養都隨便他啦。


  不過今天因為是傑米森帶我們出來的,所以Jim並不在身旁幫我翻譯,我買起雞時困難重重(不是疑雲重重),雖然按照原價買也不是多貴,但了解殺價是萬國夜市語言的我還是不願白白當冤大頭,於是用簡單的英文就地喊起價來。


  「五盾。」我比了個五。

  「三十盾!」小販用力揮手,毫不客氣。


  幹,三十盾我都可以命令老天爺下一場雨了,還可以順手宰了頭不知名的油瘩。

  跟你買隻雞?


  「五盾。」我堅持。

  「三十盾!」小販別過頭不看我,還一直揮手。


  我冷笑,攤開雙手。


  「九把刀,你也太誇張。」老師用鞋子踢我的屁股。

  「十盾!」我搖搖頭。

  「二十五盾!」小販還是沒有看我,揮揮手。


  果然價錢是彼此逼近的,誰都不能堅持。


  「十盾!」我指了指那隻風格沈穩的母雞。


  只有像牠那種會思考的雞才配當小說家的雞。


  「二十盾!最後!」小販拎起那隻雞,直接放到我前面,作勢要拿繩子將牠的腳綁起來給我。

  「我還沒決定,二十盾,太貴!」我說,堅決地搖頭。

  「九把刀,你買雞要幹嘛啦!」老師有點不耐煩,傑米森卻是老神在在、一副事不關己的懶樣。

  「拜託啦讓我買一下。」我轉頭,懇求老師。

  「我們等一下還要繼續逛,你一開始就抱了隻雞,要怎麼逛?」老師警告我。

  「我沒有要抱,要用牽的。」我鄭重澄清,用抱的好蠢。


  要是回台灣後讓大家知道我牽了隻雞逛大街,大家一定覺得我屌爆了。


  「十五盾!」小販或許看出我老師跟我在爭執這隻雞要不要買,趕緊降價,

  然後迅速幫我將雞腳用繩子綁好,倒吊提了給我。

  「好!」我也不再囉唆,但硬是跟他要了一條繩子,比手劃腳要他幫我繩子綁在雞的脖子上而不是腳上。


  但小販怎麼綁怎麼不對勁,那牢固至極的綁法讓我感覺到那隻雞沒幾分鐘就會窒息而死。於是折衷,雞販在母雞的脖子上隨便繫住,然後在雞的身上纏上兩圈繩索,打結,我將雞腳上的繩子解開,讓牠可以開步走。

  有點樣子了,雖然繩子綁在雞肚子上是有點怪怪的,但我這個人就是這樣,只要別人覺得古怪,我就覺得有夠神氣。


  「香吉士!走!」我輕輕拉了一下,香吉士皺著眉頭踱步前進。

  「什麼香吉士?」老師嘆口氣,覺得很丟臉。


  傑米森哈哈大笑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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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5 01:38:40 |只看該作者
第九章 懶惰到了頂點的技藝



  於是我就牽了香吉士繼續逛市集。


  甘比亞非傳統市集真正有趣的地方,不是可以買到適合小說家豢養的雞,而是商品琳琅滿目到令我啼笑皆非的地步。


  因為這個市集位於市中心與部落交接的地方,就文化上的意義來說,這市集體現了資本主義假文化的荒謬性。


  為了做稀少觀光客跟外交官家屬的生意,大量西方「輾轉淪落」進來的貨品充斥其中,有塑膠玩偶(不可思議的,我看到一個斷了一條手的原子小金剛、尾巴跟身體分開來卻沒有人理會的哥吉拉)、各種性交造型的打火機(我嚴重懷疑是從九份流進來的)、樂利包水果飲料(好加在還沒過期)、一大堆塑膠火柴盒跑車、麥當勞隨兒童餐附贈的廉價玩具。


  不過裡頭最恐怖的首推好幾盒過期的保險套。

  包裝紙盒上寫的是日文、還附贈一個穿著和服半露酥胸的淫娃真人相片,保存期限是阿拉伯數字,寫著1985年5月到期。真不可思議,難怪滿街都是活蹦亂跳的小孩。


  我在許多毫不陌生的廢棄商品中試圖尋找第三世界傳說裡神祕的乾癟死人頭(據說部落戰爭裡常常將敵人的首級割下,用線將七孔縫住以囚禁敵人靈魂,然後澆上鹽水反覆曬乾後,就會縮成一個拳頭大的那種腦瓜子),雖然找到的話我也不敢買,即使帶回台灣一定酷呆了……但總想見識一下。


  我發現我那了不起的老師拿起一個長方形像框端詳許久,我忍不住湊過去看。

  那金屬像框裡頭有張大大的黑白照片,一個帶著小圓眼鏡、梳著中分頭的陌生男子咧開嘴巴笑著,整著人頭塞滿了畫面。


  是誰的照片?有點像末代皇帝溥儀,但又更像誰都不是的那種人。


  「老師,這不是甘比亞的總統吧?」我狐疑。


  我在機場依稀見過甘比亞總統的玉照,那是一個穿著軍服、全身綴滿獎牌、勳章、只差沒有拿著獎狀的模範軍人。而且黑白相片裡的可是亞洲人。


  「那是遺照。」老師沈吟了片刻,突然領悟。

  「誰的遺照?是哪個偉大的亞洲人?陸皓東?譚嗣同?」我問,越看越不對勁。

  「百分之百不是偉人的遺照。」老師篤定地說。

  「幹。」我快暈倒。


  好扯,一個亞洲的死老百姓的遺照竟然會飄洋過海跑到甘比亞的市集小攤上,真是什麼都能賣的好國家!死者家屬不知該作何感想。


  老師將莫名其妙到有點恐怖的遺照放下後不久,我的腦袋還盤旋著陌生死者的笑容,一個正在表演忍耐力的街頭藝人吸引了我們的目光。


  噴火?吞劍?喉嚨頂長槍?胸口碎大石?都不是。


  這位仁兄身上插了十幾根細細長長的針,每根針大約有三十公分長,只見他賣力向周遭的觀眾吆喝著什麼,一手拿著長針一手拿著盛零錢的瓦罐,越叫越大聲。這位街頭藝人的名字我當然不知道,不過他接下來要做的事很了不起,所以讓我們抱著尊敬的心叫他阿忠吧。


  一個穿著勃肯拖鞋的西方男子好奇地投下一枚硬幣,隨後拿起阿忠手中的一條長針,在身邊女友的興奮尖叫聲中試探性地慢慢刺進阿忠的左手臂!


  「天啊,不會吧!」我傻眼了,立刻明白阿忠身上琳琅滿目的針是怎麼回事。


  阿忠怪叫,任那西方男子將針鑽進他的手臂上,隨著針的沒入他越叫越大聲,到後來甚至有點淒厲。


  圍觀的人有的不信或不能理解,一個接一個丟了硬幣到阿忠的瓦罐裡,其中一個沒穿胸罩的西方肥婆拿起針就往阿忠的大腿插,阿忠雖然沒有逃開或倒在地上打滾,但充滿痛楚的聲音卻越來越高亢,甚至還流下了眼淚。


  「馬的,阿忠都不會痛嗎?」我抱起香吉士,遮住牠的眼睛不讓牠看。


  然後我發覺雙腳正顫抖著。


  「他會痛嗎?還是有先哈麻?還是他其實樂在其中?」老師問傑米森。


  我那老師曾在人類學的課上說過一個真實案例。

  一個美國SM女王出了一本書講述她服務顧客的有趣經驗,有一次她幫一個男同性戀「拳交」,也就是用拳頭鑽進那男客的屁眼裡,慢慢往上鑽啊鑽的,整隻胳臂都給插了進去,要是一般人早就痛到一頭撞死,但那位男客卻神魂顛倒到不行,還要求SM女王繼續把手往上伸,直到手掌觸碰到橫隔膜、輕輕按摩著心臟為止,該男客才到達瘋狂愉快的高潮。


  我在這裡舉這個例子並不是要說這世界上什麼變態的人都有,而是想說各式各樣的行為都可能讓某個特別的人感到相當愉快,就好像一個蘿蔔一個坑。

  也許阿忠正是這種喜歡被針插的天才!


  「很不幸當然會痛,他們是靠忍耐力在賺錢的,可以說是一點技術都沒有的街頭表演。」傑米森感嘆地解釋。

  「啊?」我不解。

  「甘比亞人不是頂勤勞的民族,他們連特殊才藝都懶得學,也沒什麼人教他們,即使是在空中丟耍三個瓶子都會要了他們的命。」傑米森說:「不過他們懶歸懶,倒也懶出了名堂,就是用忍耐力做表演,許多觀光客都吃這一套,錢給得不少。」


  我傻眼了,真是懶到令人肅然起敬的偉大民族!

  阿忠看著我,我看著阿忠,兩人的靈魂在眼神交會的瞬間擦出了火花!


  「阿忠,加油。」我簡直熱淚盈眶。


  於是我丟了兩盾,擦乾眼淚,拿了一根針戳進阿忠的肩膀的「叮咚穴」(人體十大好穴之一),只見阿忠齜牙咧嘴地吼著,硬是承受了我這一擊。

  我必須承認我再度、完全輸了。

  在我針刺進阿忠肉裡的十幾秒裡,我幾乎是瞇著眼、整張臉歪歪曲曲的狀態,內心的恐懼猛獸般吞噬了我,害香吉士從手中摔了下去。


  「我快受不了了,好想吐。走了吧?」我臉色一定很蒼白。

  「別急,幫我照相。」老師將數位相機遞給我,然後快快樂樂地丟了好幾盾到阿忠的瓦罐裡,前前後後共插了三枚針在阿忠的後頸、腹部、還有背部。


  我想我的手震一定很嚴重,百分百將照片給拍壞了。

  告別了阿忠,離開市場前我們還看到一個瘦骨如柴的高高男子站在街頭表演假裝有硬氣功的偽硬氣功,任一個西方女子在他的肚子上猛毆拳,他這種咬牙挨拳的精神雖然比不上挨針的阿忠(挨拳是瞬間的事,挨針則須忍受慢慢鑽刺的痛苦),不過仍是相當令人敬佩的硬漢。


  「等等,九把刀,你手震了。」老師停下腳步,端視著手中的數位相機,語氣頗為不滿。


  當時我足足花了三分鐘才說服老師別走回去繼續刺阿忠,我說我恐怕會吐了出來。

  這件事直到我們回台灣後老師還是耿耿於懷,可見她老人家真是個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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