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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岑凱倫] [青春偶像] [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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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16:5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王詠梅走進教堂,走得小心翼翼真的。
  她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要坐那麼長一段路的巴士,多遇上幾個紅燈,再加上塞一陣子車,她就非遲到不可。
  教堂裡昏昏暗暗的,只開了左邊一角落的日光燈,不是做禮拜的時間,只有唱詩班在練習。
  詠梅是唱詩班的一員,唱的是女低音部分。
  她半垂看頭,悄悄地坐在最後一排,拿起歌本,深深地吸一口氣,才敢抬起頭來。
  詩班指揮並沒有注意到她,他正拿看一枝小小的指揮棒,聚精會神地指揮看,大家正唱看一首“古舊十架”的詩歌。
  詠梅放心一點,也——好失望。
  在詩班裡,她幾乎是不引人注目的,不是嗎?連遲到了都沒有人過問,包括指揮!
  她輕輕歎一口氣,開始附和著唱。
  燈光並不明亮,指揮的形像卻那樣清晰、那樣強烈地呈現在詠梅眼中。
  他是個斯文、白哲的男孩子,瘦瘦的、高高的,頭發很濃、額頭寬闊、眼睛很亮,不是有一股藝術家的傲氣,他會顯得文弱。他不是什麼美男子,更沒有使人眼花繚亂的時代氣息但是,很特別、很吸引人,他勝在氣質。
  尤其當他指揮若指揮棒的時候,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彷佛他指揮的是全世界最出名、最好、最偉大的詩班。
  詠梅竟悄悄地仰慕著他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只是悄悄的!
  事實上,詠梅只知道他姓文,大家都叫他文先生,而他也從來不苟言笑,除了和那個獨唱的女高音。
  詠梅知道那個女高音叫葉愛琳,是一間大公司的秘書,很洋派、很高傲,當然也很美——美在那日日不同的發型、那次次相異的時裝,和臉上並不濃艷的化妝!
  葉愛琳和文先生似乎很熟、很親熱,他們總是有說有笑,練習完了又總是一起走,她好可能是文先生的女朋友——女朋友?詠梅很妒忌!
  葉愛琳看起來比文先生年齡大呢!
  為什麼大家要叫他做文“先生”?這“先生”兩字把他叫老了,看樣子,他絕不會超過二十三歲!
  他可能還是大學生,要不然一定剛畢業,他渾身都是學院味道!
  詠梅怔怔地望著文先生,可是文先生的眼光始終不移到她臉上。
  她好失望,也好無可奈何!
  她知道自己無法和葉愛琳比,不只是她,就算至唱詩班四十個人都無法和葉愛琳比。
  詠梅呢?外表看來,她只是個普通的女孩子,校園裡到處見到的女孩子。
  她臉上沒有化妝,頭發永遠直直地自然披在肩上,頂多天熱的時候用一條絲帶束起來。身上的衣服離時髦就差得太遠了,在這初春的天氣裡,她總是穿套頭毛衣、穿打褶短裙,練習的時候還會穿條半舊的牛仔褲,她怎能跟葉愛琳比呢?
  自然,她不難看,清清秀秀、自自然然的,尤其是皮膚,透明得好可愛!可是——
  這年頭的人都喜歡五彩的艷光,不是嗎?
  葉愛琳永遠吸引住文先生的視線!
  還有,葉愛琳的女高音唱得那麼出色,她幾乎是唱詩班的支柱,唱低音的詠梅在她旁邊只像塊黯然無光的石頭罷了!
  誰會注意一塊石頭?
  她來這間教堂參加唱詩班是不值得的,她住得那麼遠,她家附近的教堂比這兒更大,偏偏她不辭勞苦地搭巴士趕來,只有她知道是為了文先生!
  但——絕對是沒有希望的,不是嗎?
  十九歲的女孩子很受幻想,幻想是一件很美的事,可是幻想破滅時,是會很痛苦的!
  詠梅知道這點:大學一年級的女孩子也會有理智,但理智卻敵不過幻想的吸引力!
  她一次一次地來,一次又一次地失望,這種失望遠可以忍耐到幾時?
  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俊得厲害!
  兩個鐘頭的練習結束了,大家都站起來預備離開。明天是禮拜天,教徒們都願在家養好精神來參加明日的事奉,崇拜神的禮拜。
  葉愛琳走到文先生旁邊,不知道說了什麼話,她獨自一人忽忽先走。
  文先生仍留在那兒收拾樂譜什麼的。
  詠梅遲疑了一台,只是這麼不到一分鐘的時間,近四十個人都走光了。詠梅懷疑,這個詩班的人特別多,來得特別勤,是文先生的吸引力吧?
  她站起來預備走,她從沒試過單獨和文先生相對,她已經開始緊張——雖然這單獨相處之間兩人絕無關連,但整間教堂哀不是只剩了他們倆嗎?
  文先生把他自己的樂譜收拾好,抬起頭來,亮亮的眼睛閃了閃,怎麼大家散得這麼快?練詩的詩歌本散得到處都是,明天要做禮拜啊!
  他預備自己去收拾,這時,他看見文文靜靜,顯得有點怯生生的詠梅!
  “唉——你,”他指指詠梅,不很客氣的。“幫我把詩本收拾好!”詠梅兌得血液一直往頭上沖,她哪會計較他的語氣客氣與否,這是他第一次對她說話啊!
  她緊張地走向前,幫著他一本本把唱詩本收好。
  距離近了,她忍不住偷偷打量他,在她眼其它簡直是完美的塑像。她喜歡他寬闊的額頭,喜歡他挺直的鼻梁,莒歡他亮亮的眼睛,喜歡他顯得任性的唇和方正的下顎,這樣的男孩在這個時代已不多見了!
  “謝謝你!”收拾完了,他對她微笑。
  很普通一個禮貌的微笑,她欣喜得臉都紅了。
  “不——不必客氣,文先生!”她細聲地。在他的眼光下,她不敢抬頭。
  “走吧!一起走!”他隨意說:“你住哪裡?”“九龍塘!”它的頭垂得更低,今夜真幸運,她全身似乎部在燃燒。
  “那麼遠?你不該來這裡做禮拜的!”他意外地皺眉。這個小女孩渾身都是羞澀,很清新。
  “沒有人規定我不能來,是嗎?”她勇敢地看他一眼。
  “當然,”他笑了“我的意思是在每一個教堂哀崇拜都是一樣。你得坐好久的車,是嗎?”“我喜歡這裡,我認為值得!”她放松了一點,他不是想像中的那麼嚴肅。
  “你在念中學,是吧!”他看了她一眼,走出教堂。
  “大學一年級!”她搖搖頭。
  “哦!”他又意外一次,“你看來像個念中學的小女孩!”“你——也在讀大學?”
  她鼓起勇氣反問:“文先生!”“畢業了,在做事!”他說:“還有,別叫我文先生,這是最別扭的稱呼!”“但是——我總得稱呼你!”地無端端又臉紅。
  “文仲!”他笑一笑,停在巴士站。“這是你回家的巴士?再見!”揮揮手,他大步溶入前面的街道。
  那種燃燒的感覺一直陪伴詠梅回到家裡。
  天!多麼神奇?文先生——不,文仲和她說話,遂她到巴士站,這不是奇跡嗎?
  她躺在床上,亮晶晶的眼睛無法閉上。文仲啊!文仲竟和她說話了,多神奇!
  地想看文仲的神態,想看文仲的笑容,想看文仲那種灑脫、超然的模樣,她愈來愈興奮。
  文仲也和她有說有笑,文仲也當她和葉愛琳一樣?不,當然不,她的心冷卻下來,葉愛琳是文仲的女朋友!
  詠梅呢?只不過幫它做了一點事,怕在禮貌上應付她而已,是嗎?
  它是平凡的,她自己知道,平凡得無法和文仲那樣的人相提並論!
  房門輕輕在響。她聽見女工阿彩的聲音。“小姐,你的電話!”她收拾起那牽連著文仲的亂七八糟的思緒,從床上起來,忽忽忙忙出去接電話。
  電話放在樓梯轉角處,阿彩已在樓梯消失,她拿起電話,一定是那個同學打來的。
  “我是王詠梅!”她說。
  “詠梅,我!”一個男孩子聲音,很活潑的。“安迪!”它的眉峰聚瓏,安迪是同學,不同系的同學。這麼活潑好動的男孩子怎麼老要縷著她呢?麻煩!
  “有什麼事?”它的聲音穩重而冷淡。
  “星期六一個人躲在家裡做什麼?”安迪說:“我來接你好嗎?好多同學都在我家玩!”“不了,我已經上床!”她搖搖頭。
  “上床?”安迪大叫一聲,“十點鐘上床?詠梅,你不是在騙人吧!”“我從來不騙人,”詠梅在安迪面前成熟得像個大女孩。“我明天要去教堂!”“我知道,我不會忘了你是基督徒,”安迪並不失望。“我們不是跳舞,只是大家在一起聚聚,聽聽音樂什麼的,你來吧!明天我陪你上教堂!”“稚氣!”她輕輕她笑了。上教堂也需陪?也需要有交換條件?只有安迪那種大孩子才想得出。
  “就算我來也不需要你陪我去教堂!”“你來嗎?”安迪追問。
  “真的上床了,下次吧:”她淡淡地。
  “好,下次!”安迪仍然那麼高興,他是個難得的開朗男孩。“你自己答應的,不許黃牛!”“不黃牛,再見!”她放下電話。
  回到臥室,她的心情平靜了不少,安迪的電話使她心理平衡,因為她不是個沒有人要的女孩!
  也有男孩子重視她、追求她,不是嗎?
  它是個相當保守的女孩子,認為悄悄喜歡一個陌生的男孩是件很可羞的事。
  她知道這是個新潮時代,可是她絕對做不到像一些大膽的女孩那樣,理所當然地走到男孩子面前,面不改色地說“我喜歡你。”她不能明白,男孩會喜歡大膽的女孩嗎?
  換了她做男孩子,她會覺得大膽女孩完全失去其味道。
  當然,她不可能是男孩,它的想法也不一定對!
  如果她這麼貿貿然地走去對文仲說“我喜歡你”.文仲會怎樣?
  天!雖然躺在床上,她依然臉紅了,她怎能說喜歡文仲,葉愛琳呢?
  喜歡一個人是件痛苦的事,尤其是喜歡一個無法接近的男孩子!
  她翻了個身,從床頭櫃拿出一本小巧的日記本.她有為日記的習慣,她要把今夜記下來。
  她咬看原子筆,征征地望肴空白的紙張,怎麼寫?他今夜對我說話?不,太平淡!
  他今夜看見了我,對我微笑,送我去巴士站——不,簡直是自作多情,連自己都會臉紅。寫——今夜是值得紀念的一個夜晚,他第一次對我說話。不,太庸俗了,紀念什麼呢?他以後不再對她說話?
  足足有半小時,她咬看筆頭發呆,紙張上依然空白一片,似乎,沒有文字能形容今夜!
  因為那既不是愛情,也不能算友情,嚴格地說來簡直毫無意義——她不願這麼想,她不會殘酷地破壞自己的幻想,這至少算是個仔的開始呀!
  她扔開筆,想想,又不甘心,抓起筆來在紙張上角簽了個日期,又在下角簽了詠梅兩個字。端詳一會,終於滿意地放下筆。
  中間空白若的一大截能表示任何意義,空白能導致更美的幻想,隨你的畫筆在上面抹上什麼顏色,不是嗎?
  空自的一頁最美,裡面藏著一個只有她自己才明自的夢!
         ※        ※         ※
  十點鐘,詠梅准時到了教堂。
  她穿看淺黃色的套頭毛衣、淺黃色的打褶短裙,很清新、很青春。
  她到唱詩班集合的小房間裡套上白色的話袍,她看見文仲正在一邊忙著,她不敢上前打招呼。
  葉愛琳守在他的旁邊,這個女孩子倒是很會釘住男朋友的,她知道有人會搶嗎?
  搶?可笑的名詞,什麼東西都能搶,感情不能,對嗎?葉愛琳若得到了文仲的感情,為什麼不顯得大方一點?
  詠梅靜靜地站在一邊,像往常一樣。
  教堂的工作人員來通知詩班可以出去了,於是他們排看隊,安安靜靜地走出去,坐在屬於他們的位置上。
  葉愛琳坐在第一排中間,正對這文仲。
  對詠梅來說,這是“寶座”,她可能永遠坐不到!她坐到垃後一排的最側。
  文仲也出來了,還沒輪到他們唱,他總是坐在鋼琴的旁邊,但——他走過來,他竟坐在詠梅的旁邊,是故意的嗎?
  詠梅全身的神經都扣緊了,連呼吸都急促起來,文仲是看見她才坐過來的?看,她又在胡思亂想了,文仲根本連一眼都沒看過她!
  她動也不敢動地坐著,文仲會跟她說話嗎?
  五分鐘像五小時那麼長,文仲就這麼沉默地坐著,直到彈鋼琴的陳夫人暗示他開始唱詩!
  文仲站在詩班前面,不,站在葉愛琳面前,他很莊嚴地做一個手勢,全體詩班站了起來。
  現在他和葉愛琳面對面地站著了,多羅曼蒂克的鏡頭,難怪葉愛琳這種女孩子也肯參加詩班!
  詠梅跟著大家唱,跟著大家起立或坐下,她眼中只有文仲,而文仲似乎永遠看不到她!
  整個禮拜過程,詠梅恍恍惚惚地不知牧師在說什麼,她從來都是好教徒啊!
  她知道自己態度不對,來教堂是為事奉神,不是找尋愛情。她沒辦法,她控制不了自己,文仲對她的吸引力那麼大,大得地無法自持!
  禮拜做完了,換下詩袍,詠梅看見文仲和葉愛琳並肩走出去。
  文仲穿若墨綠色燈心絨長褲,上面是一件幾乎同色的樽樽領毛衣。詠梅從來沒見過文仲穿西裝,她知道,有種男孩是從不向西裝低頭的,就是文仲!
  她下意識地跟看他們倆步出教堂,剛好看見文仲扶看葉愛琳跳上的士,她心中一陣酸、一陣涼,站在那兒動彈不得!
  教堂前的人已散得差不多.她仍然站在那兒。初春的陽光很溫暖,她卻感覺不到!
  文仲昨夜和她有談有笑,今晨連一個招呼都不打?是忘了她這麼一個人?
  “詠梅,王詠梅、王詠梅!”街邊一部敞篷的二手跑車上,有人在叫,叫得一聲比一聲響。“我在這兒!”詠梅怔一怔,看見了安迪。
  她慢慢走過去,大家都是同學,而且安迪的爽朗和善良是很難得的,她沒有理由不理睬他。
  “怎麼你在這兒?”她淡淡地問。
  “你說過要上教堂,忘了嗎?”安迪是個胖胖的男孩,當然,胖人多半不瀟灑,但安迪的笑容很好。“我算准了時間來接你!”“不需要來接,”她搖搖頭。“這種陽光下走一點路是種享受!”“上來吧!”安迪拍拍車子。“這種陽光若不到郊外去兜風,是自痴!”“你在用激將法?”她笑了。慢慢走上車。
  “怎麼敢?對我們的‘青春偶像’”他笑看。
  “什麼話?”她白他一眼,撿紅了。
  學校裡有些男孩子真無聊,除了上課之外還喜歡胡扯一番,說詠梅是全校最自然、最純樸、最真摯,也最有青春氣息的女孩,替她取了個外號,叫什麼“青春偶像”,這雖是恭維,卻叫人臉紅!
  不是吧?詠梅自知不是什麼美人,年青的女孩都該有青春氣息,什麼偶像不偶像呢?她還算幸運,外文系的一個女孩子被冠上校花的名銜,什麼花花草草,不是更庸俗嗎?“大家都這麼說你嘛!”安迪還是笑。“說你身上的青春氣息是別人身上找不到的。
  你天生該穿套頭毛衣、打褶裙、牛仔褲什麼的!”“能不能不說了!”她有點氣惱。她不喜歡恭維人的男孩,他們顯得虛偽,雖然安迪不是!
  “不說了!”他伸了伸舌頭。“去郊外逛一圈好嗎?”“我要回家吃中飯!”她不置可否。
  “你回家吃中飯,我在門口等你,”他說。“要不然——我們一起去吃海鮮!”“你真闊。安迪!”她不真心的。
  “我剛領零用錢,”安迪笑得真誠。“哥哥大開恩典借給我這部跑車,詠梅,別浪費了今天的好陽光!”她考慮著,她是不會接受安迪的,他們只是同學,甚至不是最談得來的,她不能給安迪一個錯覺!
  “我可以去,但是——我們各自付午餐錢!”她說。
  “這——何必呢?”他尷尬了。“一次午楚餐我請得起!”“不是這問題,我是很“原則”的一個人。”她搖搖頭。“我們都是學生,沒有理由你話請我!”“朋友之間何必分那麼多?”他有些明白她的意思,卻仍保持良好笑容。
  “同意了,我去!”她說得很堅定。“不同意,送我回家!”“我沒有選擇的余地,是嗎?”他解嘲地聳一聳肩。
  “不會使你難堪,”她笑了。“你先付錢,我再還你!”他不出聲,加快了馬力。
  從獅子山隧道出去,他們漫無目的地向前駛看,說好是享受初春的陽光!
  “安迪,”她突然想起一個問題。“你姓什麼?你的中文名字是什麼?”“為什麼突然這樣問?”他好意外。
  “我覺得在香港的中國人好奇怪,總喜歡用英文名字,”她搖搖頭。“就連一些小說裡的主角也是英文名字一個,連個姓氏都沒有,崇洋嗎?還是殖民地的特性?”“別罵得這麼凶,”他說:“可能只是一種習慣。我姓林,叫林正平!”“林正平?很好的名字,”她看他一眼.。“比安迪順耳多了,也更適合你!”“明天開始我要宣布,所有的人只可叫我林正平,”他一本正經的。“叫安迪,我一律不理!”“沒那麼嚴重,我說著玩的!”她反而不好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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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17:58 |只看該作者
“你的話我都當真,像聖旨一樣!”他說得半真半假。
  “林正平。你知道這句話可能破壞今天的氣氛嗎?”她暗示得很明白。
  “別連名帶姓地叫我,我也不說破壞氣氛的話了!”他笑起來,恢復爽朗。
  “一言為定!”她坐正了。
  一路向前駛,鄉村的空氣令人心靈平靜,陽光又使人振奮,詠梅很快地忘卻了文仲和葉愛琳的事。
  “為什麼你要去那麼遠的教堂?”他突然問。
  “去慣了!”她不置可否。
  “很奇怪,許多女孩子都喜歡去那間教堂,”正平很感興趣。“是教堂特別漂亮?
  牧師特別英俊?或是英俊的男孩子多?”“上帝會罰你,你怎麼敢這樣說?”她叫起來,有點作賊心虛嗎?
  “真心話!”他學起手作發誓狀。“我總疑許多人上教堂的目的!”“崇拜神,不是嗎?”地分辨看。
  “我認得一個朋友,士教堂為學英文,那個教堂的傳道人都來自美國。另外一個想找關系出國,”他說得很認真。“還有個女孩子更荒謬,她喜歡唱詩班的指揮!”它的臉一下子變了,喜驩唱詩班的指揮?說她嗎?不,不可能,那是埋藏在她心底的最大秘密,沒有人會想到她喜歡文仲!
  她勉強振作起來,笑容變得好僵硬。
  “喜歡唱詩班指揮就算荒謬?”她反問。
  “喜歡自然不荒謬,荒謬的,是指揮已經有了太太!”他哈哈大笑,似乎這是世界土最可笑的一件事了。
  她一點反應都沒有,直等到他笑聲停止。
  “我不覺荒謬和可笑,”她嚴地說:“愛是很微妙的一件事,喜歡一個有太太的男人——是件無可奈何的事,你懂!絕不荒謬!”他意外地看看她,他說錯了?它的神色怎麼變得那麼怪?好像怕在說她一樣!
  “也許我說錯了,”他有點懊惱。“怎麼今天總是說些破壞氣氛的話呢?”她沒有回答,她心中也同樣懊惱。他雖然是無心之言,卻也說中她心事!
  文仲和葉愛琳——唉,也許將來是夫婦吧!
  已經到了沙田,他把車泊路旁。
  “就在這兒吃午餐!”他替她打開車門。“吃了午餐我這張嘴大概不會亂說話了!”
  他們找了一家乳鴿很出名的餐廳,林正平很會點,他這麼胖的男孩,一定是很會吃吧!
  是假日,游客很多,餐廳裡熱鬧的很,還有一些後來的客在等座位。在這種情況下,想說什麼也不可能,只好埋頭大吃。
  出了餐廳有松一口氣的感覺。
  “我不喜歡這種吃法,像在生吞活剝,一點情趣也沒有!”她說。
  “吃飯講情趣的,只有女孩子!”他說。
  “不懂生活情趣的豈不等於一段木頭?”她眉梢一揚。
  他看看她,若了許久、許久。
  “你說我是一段木頭?”他自嘲地。
  “你不能算木頭,你那麼活躍!”她徑自朝前走去。“我才是一段木頭!”他追上來,十分驚訝。“我惹你生氣了?”他小心地。
  “我還不至於這麼小氣!”她笑一笑,剛才她是想到了文仲。“我們去漁場玩水上單車,好嗎?”“焉有不好之理?”他迅速打開車門。
  他們到了那家可吃飯、打麻雀、劃船,又可玩水上單車的漁場.他租了一部水上單車,她不同意。
  “我們一人一部,來比賽!”她說。
  “不願和我一起玩?”他開始有些失望。
  “兩個人一起玩不方便,要換人踩的時候容易掉下水,”她的理由像好充分似的。
  “我不願意在那種航髒水裡游泳!”“好吧!”他付錢租了兩部。
  看上去似乎簡單的玩意兒,踩起來竟異常吃力,尤其詠梅穿了裙子,要很小心才行。半個鐘頭之後,詠梅已累得面紅氣喘,急急忙忙上了岸。
  “怎麼樣?不玩了!”正平追上來。
  “下次等我穿長褲才跟你比!”詠梅說。
  取回放在櫃抬的押金,他們預備繼續“陽光下的兜風”,就在這個時候,詠梅看見幾個人走進來。
  那只是幾個普通的客人.有男有女,談得興高采烈,所不同的,是在中間那個穿墨綠燈心絨長褲和同色樽領毛衣的男孩子!
  詠梅的笑容凝固在臉上,怎麼巧得這麼離譜?文仲怎麼也會來這裡?
  他身邊是葉愛琳,自然,還有其它幾個年青人,顯而易見,他和葉愛琳是一對!
  文仲也看見了詠梅,他眼中光芒閃一閃,似乎要打招呼了,詠梅迅速地把視線移開。
  在這種情形下招呼是尷尬的,他身邊有葉愛琳,她身邊有林正平——安迪!她覺得窘!
  文仲那一群走開了,詠梅輕輕地透一口氣。
  “怎麼?你認識他們?或是他們認識你?”正平問。
  “不認識!”她大步走出去。
  她和文仲是沒希望的!她愈來愈清楚了!
  又是星期六,又是詩班練習的時間。
  詠梅從家中走出來,腳步變得有些猶豫,上次在漁場中對文仲視而不見,連招呼都不打,今晚再見會否尷尬?
  她一邊想著一邊已上了巴士。
  今晚她故意提早出門,就算多遇到幾次紅燈,就算特別塞車,她也絕不擔心遲到。
  巴士開得顛顛簸簸的,這種老爺破車再加上人多,站在上面簡直是受罪,幸好她穿了牛仔褲.不會像裙子那麼麻煩,即使一個緊急剎車,她也能像男孩子一樣靈敏。
  有時候還是覺得做男孩子舒服,她默默地想。
  巴士又停在站上.幾個人下去,幾個人上來,她也沒有在意。有人喜歡眼睜睜地盯著上落的乘客,那神情落在別人眼裡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巴士繼續向前駛,再過幾個站就是教堂了,她拉平了毛衣,有只手拍到她肩上。
  “嗨!”那人招呼著。
         ※        ※         ※
  她回頭望望,整張臉都紅起來,是文仲,這也算是冤家路窄嗎?
  “嗨!”她低下頭,無話可說。
  “今天沒有遲到!”他靠近她,撿上有絲笑意。
  “有時塞車,有時紅燈多!”她不置可否地解釋。她心中有絲異樣震動,他原來知道她常遲到?
  她不問。
  “遲到總是有很多理由的!”他的笑意更濃了。
  “或者——我會轉去另一間離家較近的教堂!”她吸一口氣,慢慢說。.“你會嗎?”他反問得好可惡。
  “會!”她便自己的聲音很肯定。
  “嗯!那將是詩班的一項損失,”他搖搖頭,認真起來,“你的低音唱得不錯!”
  她不出聲,損失嗎?他甚至不知道它的名字。
  “你很沉默!”他又說,他也是沉默的人,怎麼今夜的話特別多。
  “不能人人都像葉愛琳一樣活耀!”她說。立刻,她知道說錯了,收不回來。
  “葉愛琳?”他眉梢一揚,眼中光芒閃一閃。
  “它是全詩班裡最好的女高音!”她只好掩飾地說。
  “聲音不錯,嫌誇張!”他沒有什麼特別表情。“詩班是合唱,講究共鳴、和諧!”
  “你學音樂?”她忍不住問。
  “你猜呢?”他不答。
  “猜不著!”她眼觀鼻,鼻觀心的。
  他皺起眉心,這個讀大學的小女孩脾氣很硬,又好固執,很不妥協的味道。
  “我猜你學文學!”他說。
  教堂到了,巴士停下來,她輕巧地跳下去,他跟在背後,他們好像約好了一起來似的。
  “錯了,我學數學!”她不看他。
  她外表裝得冷漠、不妥協,眼睛卻裝不來.她怕泄露了自己秘密。
  “數學?”他十分意外,好奇心也更重了。
  “純理論.亂抽像的東西!”她笑一笑,越出一排編貝般細小的可愛的牙齒。說:
  “學數學,是一種征服!”“你很有本事!”他們一起走進教堂。
  葉愛琳已經等在那兒,他不再理會詠梅,快步走上前,又是招呼又是笑,好親熱。
  詠梅故意放慢了腳步,剛才的好心情消失了,見到葉愛琳,她心中就湧起又酸又涼,比妒忌更難受的感覺了。
  她默默地拿一本詩歌本,一聲不響地坐在最後一排,她要離他們——文仲和葉愛琳,遠遠的。
  詩班的人來得差不多,有一個男孩子開始派發一張油印的紙張,上面印好了今晚要練的歌,文仲站在前面,彈鋼琴的陳夫人也坐好了。
  他們開始練習,是一首黑人的騷靈歌曲,很哀怨的。黑人的音樂總有一股被抑壓看要爆發的情緒,很感人,詠梅對這種音樂有偏愛,她唱得很起勁。
  唱完這一首,文仲若有所思地停下來。
  他看看詠梅,像要解決什麼困惑的問題似的。
  “嗨,你!”他指若詠梅,這才發現從來沒問過它的名字,呆怔了一會兒,才說:
  “換到前面來坐,坐在葉愛琳旁邊,這樣合音會更和諧一點!”詠梅坐在那兒出不了聲。
  換到前面葉愛琳的旁邊?那不是“寶座”?不是可以和文仲面對面地站看?這——
  不是做夢?
  “換到前面來,好嗎?”文仲再說。
  詠梅不得不站起來往前走,她覺得所有人的視線都集中在她身上,比遲到更難堪。
  葉愛琳向旁邊移動一下,讓出一個位置給她,而且展開一個砍迎的友善微笑。
  詠梅不得不勉強牽動唇角,她笑得一點也不好,天!她把葉愛琳當成情敵了!
  “現在練習第二首歌,”文仲說:“試試看換了座位的合音效果是否好些!”陳夫人開始彈鋼琴,文仲的指揮棒抬起來,吸引了所有的視線,他們又開始練習。
  不知道是否心理作用,或者真是葉愛琳的聲音太誇張,詠梅免得自己唱得好糟,簡直不能成聲。
  她很不開心,雖然唱詩是為贊美神,她卻完全聽不見自己的聲音。
  看。
  她不知道文仲會怎怎麼說!
  練習結東,文仲放下指揮棒,看看葉愛琳又看看詠梅|他終於是注意詠梅了。
  “很好,”他似乎真滿意。“很好!”其它人都站起來離開,詠梅覺得沒有留下的必要,文仲和葉愛琳必是雙雙對對而去,她不想她很快地往外走,她便自己完全不看文仲,看什麼呢?免得眼冤!
  她站在巴士站上。
  運氣真差,等了十分鐘都沒有一班巴士,怎麼回事?故意跟她作對?
  文仲從教堂那邊走過來,單獨一個人。
  “還沒有巴士?”他站在她旁邊。
  她搖搖頭,她記得上次他是走路回去的。
  “葉愛琳呢?”她忍不住問。
  “先走了!”他答得好平淡。
  “你們總是一起走的!”她又說。
  “是的,我們住得不遠,我送她回去!”他仍是淡淡的。
  “今晚不迭?”她真像個多管閒事的阿婆了。
  “她有點事!”他看看馬路的那一端,“巴士來了!”“再見!”她把臉轉開。
  “再見?”他幾乎在抗議。“你不許我也坐這輛巴士?”“你從來不坐巴士的!”
  她心中暗喜,他當它是個朋友般了,是嗎?
  “你是怎麼知道的?”他反問,跟在她背後跳上去。
  “你總是跟葉愛琳一起,她不是坐巴士的人!”她說。
  “錯了,你看錯了她!”他搖搖頭。
  “我自然沒有你那麼了解她!”她說得有點酸溜溜的。
  “了解?”他呆了半晌。“你的小腦袋裡裝了些什麼?”“不小了,我是大學生!”
  她說。
  “只有小女孩才喜歡裝大人!”他說。
  “我自然不及葉愛琳那麼大人!”她笑了。
  “為什麼總說葉愛琳?”他有絲困惑。
  “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嗎?”她提高了聲音。
  過了他來時上車的那一站,他沒有下車。
  “你不是我的朋友嗎?”他反問。
  “不同,”她固執地搖搖頭。“完全不同!”“你把朋友的界限分得太狹小,”他明白了她的意思。“我只能告訴你,你想錯了!”
  “錯不了,我相信自己!”她昂起頭,頑固的小家伙。
  “王詠梅,太倔強的人會吃虧!”他說。
  “你——|”她心中一窒,他知道了她的名字?他剛才還不知道的,誰告訴他?
  “你是王詠梅,對嗎?”他笑得有一絲隱約的稚氣。“我剛才查詩班名單的!”
  “知道我名字又怎樣?”她心中好舒暢。
  “至少,我們可以算是朋友了!”他說得很有誠意。
  “不是朋友,”她反應迅速地搖頭。“葉愛琳才是!”
  他想一想,笑了,是笑她的稚氣。“我讀大一時比你成熟得多!”他說。
  “不必討論這個問題!”她無端端地不開心起來。
  每一次想起葉愛琳,她的心就不能平衡。
  他望著她,望了好一陣子。
  “從來沒見過比你更奇怪的女孩!”他說。
  “當然,我又平凡又蠢,哪能和你這種滿身才氣、靈氣、傲氣的詩班指揮比?”她漲紅了臉說。“對馬”她誤合了他的意思,她以為怕在諷刺。“但是,即使我奇怪,我也有可以奇怪的自由,明?
  他眼中光芒連閃,她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嗨!我得罪了你嗎?要這樣渢刺我?”他叫。
  “誰諷刺誰了?”她沒好氣的,心裡好懊惱,和安迪——不,林正平在一起就不會有這種爭執。
  “不喜歡聽可以走開一點,沒人抓住你!”
  “你趕我走嗎?”他唇邊隱有笑意。
  她不理會他,她已經到了家。巴士一停,她頭也不回地跳下車,連再見都沒說。
  文仲怔怔的,看著她的背影.不是生氣.而是震動。
  表面看來,她是個全身布滿棱角的女孩,實際上,她是純真的璞玉,光華內溫的璞玉。
  他對自己點點頭,心中有了打算。
  再說詠梅,帶著一肚子的氣惱回到家中,靜坐下來,竟不知因何而惱,文仲完全沒有得罪她啊!
  她去浴室洗澡,讓溫水把那些莫名其妙的氣惱沖走.然後回到房裡。
  她不去打擾在銀行工作了一整天的父親,也不去麻煩可能在改學生作業的母親,她關上房門,她也不希望有人來打擾她!
  一個大人——她認為在思想行為上能替自己負責的人都該算大人,該有寧靜而獨立的生活,更該有不被打擾的權力,不是嗎?
  她把自己拋在柔軟的床上,專心回憶剛才的一切——每一個表情、每一句對白、每一個動作,她後悔那樣沒有教養地離開支仲。
  他會為這個生氣嗎?一定不會,看他那神情,似乎天塌下來也不在乎呢!
  他不會為這件小事而生氣!他不是口口聲聲說她小女孩嗎?
  悄悄喜歡著他的小女孩!
  她移動一下,使自己躺得更舒服。
  她能肯定一件事,今晚文仲對她的態度完全不同,他像——努力在找機會接近她呢!
  是——這樣的嗎?他想接近她?
  她努力去感覺可有自作多情的成分——沒有,絕對沒有,是嗎?
  文仲說他們是朋友,怎樣的朋友啊!
  明天在教堂見面時,可要好好地說一聲對不起——唉!為什麼要說對不起?文仲說不定會莫名其妙呢!
  明天——至少不能用今夜睹氣似的態度,要和氣些、要溫柔些、要像個女孩些——
  會把文仲嚇跑吧?
  她偷愉她笑起來。
  和文仲在一起是種很美、很恬適的感免,即使是拌幾句嘴,各人諷刺幾句,都那麼令人回味!
  他是個令人回味的男孩子,他那氣質!
  又有人在敲門,又是阿彩!
  “小姐,電話。”
  “告訴他我不在!”詠梅用枕頭蓋住頭。“叫他以後永遠別打來了!”
  “小姐——”阿彩以為聽錯了。
  “去說吧!”她再說,當然是林正平啦!她要拒絕他!
  她似乎對文仲變得蠻有信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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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19:00 |只看該作者
整個禮拜的過程中,文仲連一眼都沒看詠梅。
  那麼大的一個人就站在他面前,難道他看不見?他故意不看罷了,他在為昨晚生氣,這小氣的男孩子!
  葉愛琳打扮得令全教堂的人注目。她不濃艷,那發型、那淡淡的化妝、那名貴的套裝,就連又寬又大的自色詩袍都掩不住她的吸引力。
  文仲有理由看她的!
  詠梅呢!她永遠是打褶裙子、套頭毛衣!雖然質料很好、顏色很和諧,但是,平凡怎能對抗時髦!
  她和葉愛琳並肩坐著簡直是種悲哀!
  禮拜完了,她親眼看見文仲和葉愛琳相視微笑,她幾乎忍不住要叫起來,在教堂哀還要眉來眼去嗎?
  她當然不能叫,否則只有自取其辱,不是嗎?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
  她走出去,她知道林正平很可能在等她,昨晚她沒接他的電話,他不會就此死心!
  如果文仲在場,她會跟林正平去,至少,也算一種示威、一種報復!
  果然看見林正平在對街,還是他哥哥那部二手跑車,他正在四處張望找尋她!
  她回頭望一望,文仲和葉愛琳出來了,她不屑地輕輕哼一聲,揚手招呼林正平。“安迪,我在這裡!”她提高聲音叫。
  從眼角瞄到文仲正在注視她,她誇張地奔到林正平的車旁,她看見那胖胖的男孩一臉孔受寵若驚。
  “詠梅,我以為你真不理我了!”他說。
  “怎麼會?大家是同學嘛!”她裝做無意地回頭看,文仲正扶葉愛琳上的士,她的臉色都變了。
  “今天去哪裡玩?”
  “隨你?”林正平幾乎跳起來,怎麼幸運至此?是因為在教堂門口嗎?“你喜歡哪裡我絕對奉陪!”
  “那——”她再瞄一眼,葉愛琳那部的士開走了。“再去新界吧!我們倆一起玩水上單車!”
  “詠梅——”林正平大叫一聲。
  就在這個時候,一個冷冷、靜靜、很威嚴,也很穩重的聲音響起來。
  “王詠梅,我有幾句話要跟你說!”
  詠梅全身一震,裝做那麼漫不經心地轉身。“文先生,有事嗎?”她說。
  文仲臉上沒有任何表情,他也不看林正平。“請你過來一會!”他說。
  詠梅早已明白是怎麼回事,文仲沒有隨葉愛琳走,她已完全不計較剛才他冷淡了她的事。
  她點點頭,隨文仲走到一邊。
  “什麼事?”她盯著文仲。這樣一個男孩子,她忍不住陣陣心顫。
  “先讓那個有洋名的人走,好嗎?”他說。深邃的眼睛光芒逼人。
  “他是我的同學!”她不置可否。
  “也是朋友?”他歪看頭。“他上星期也來!”
  “不能來嗎?”她反問。
  “給我精神威脅!”他說得幽默。
  “要我打發他走就像你打發葉愛琳走?”她問得巧妙。
  “性質相同嗎?”他問。
  “誰知道!”她聳聳肩,活潑起來了。
  “讓他走,我們去吃中飯!”他突然說。
  “中飯?”它的眼睛亮起來,約會嗎?
  “別頑皮了,去吧!”他笑一笑。
  “他不肯走呢?”她也笑。輕松、開朗地笑。
  “那麼,我們走!”他說得肯定。
  她想一想,還猶豫什麼?王詠梅,這個約會不是你夢寐以求的嗎?別像昨晚一樣,弄得事後懊腦“我去試試!”她轉身而去。打褶裙在晃動看,很青春!
  她胡亂地對林正平說了一些話,正平失望地駕車離去。她回過頭,看見文仲站在一株大樹下。
  他還是穿燈心絨長褲,還是穿毛衣,這樣不向西裝妥協的人怎能配葉愛琳?
  她向他走過去,她喜歡看站得那麼直,那麼挺的男孩!
  “怎麼樣?他生氣了嗎?”他問。
  “下次你自己問他吧!”她俏皮地說。
  “我希望下次見不到他!”他自語著。
  “可能嗎?葉愛琳每次坐在我旁邊!”她說。
  他抿著嘴笑,提起葉愛琳,難道他連個解釋都沒有。
  “你怎麼叫她走?”詠梅問。
  “我說有事!”他聳聳肩。
  “如果是我,就沒有這麼容易相信你了!”她說道。
  “幸運的是她不可能是你!”他笑。
  “為什麼突然想約我吃中飯”她看他一眼。
  “我們之間有點誤會吧!”他說。
  “誤會?”她不懂。
  “或者說——不了解!”他用手中的樂譜輕敲她的頭。
  “誰規定詩班指揮要了解每一個詩班的人?”她反問。
  一不是每一個人,是你!”他認真地。
  “我?有什麼不同嗎?”她很高興他這麼說,但她絕不露出高興的樣子。
  “你有敵意!”他扶著她的肩,一起過街,然後,他立刻放開了她。“你眼中,有一種永不妥協的光芒!”
  “說得很像真的!”她開始有些失望,不是她所想像的那種約會。“幻覺嗎?”
  “愛琳也這麼感覺,”他說。他竟叫愛琳?詠梅的心更冷了。“你從不和她說話!”
  “我不需要趨炎附勢?”她的險上露出不屑。“我更不會去拍人馬屁,贊人頭發漂亮、衣服時髦!”
  “不是這意思!”他有些著急。“我們是教會裡的唱詩班,大家應該像兄弟姐妹一樣親愛——”
  “你和葉愛琳親愛就行了,你管不了其它那麼多人!”她沒好氣的。
  “我不要管其它那許多人,只有你!”他也變得固執。
  “為什麼只有我?是我得罪了你們?”她更加生氣。
  “王詠梅,吃了炸藥嗎?”他忍不住笑了。
  “如果只為這件事,很抱歉,我要回家了!”她不理會他的笑容。她因失望而生氣。
  她真的說走就走,也不給他一點挽回的機會。
  “慢看!”他一把拉住了她,顧不得在街上、顧不得男女有別、也顧不得禮貌。“你答應過去吃中飯的!”
  “不吃!”她氣呼呼地漲紅了撿。“放開我!”
  他不放手,用一種更堅定、強硬無比的眼光盯住她。
  “你可以不再來教堂,你可以不再參加唱詩班,你可以不再理會我,但答應了吃中飯一定要去!”他說。
  “不!”她硬硬地。
  “那我們就站在這兒!”他也有點惱怒,這女孩是怎麼回事?一陣風一陣雨的。
  “文仲,別忘了你的身分!”她提出警告。
  “我們去吃飯,我還有其它的話要說!”他的聲音誠懇。
  她再看他一會,她知道若是不吃這一餐,他是永遠不會放手的,他就是那種固執得無可理喻的男孩子!
  “去吧!但是——”她臉上紅雲未退盡。“今天以後,我不再見你、不再參加唱詩班、不再來這間教堂!”
  “隨你!”他笑了,笑得很有把握。“一個教徒是不可以遷怒別人的!”
  “不是遷怒,不做眼中釘而已!”她冷哼看。
  “好像仇人!”他搖搖頭,截了一部的士。
  他把她帶到天文台道一間小小的餐廳,從門口經過,幾乎感覺不到裡面是供應食物的餐廳。小得雅致、小得精巧、小得怡人。
  推門進去,迎面而來的是一陣幽雅的古典樂,燈光不亮,黯得恰到好處.踩看柔軟的地毯,侍者把他們領到一張卡座上。
  一共也只有十張卡座,信道中間的空地不設桌子,稀疏地放著一排棕櫚,很特別。
  這是一間講究情調,不作張牙舞爪賺錢狀的餐廳,文仲選的好地方。
  詠梅的氣消了一半,她喜歡這地方。
  侍者靜靜地放下一本餐牌走開,難得有不打擾人的侍者!這間餐廳該出名、應該好生意,可是十張卡座上只生了一半客人。
  “我要一個菲力牛排,你呢?”文仲不暇思索地說。
  “蔬菜沙律和桃子冰淇淋:”她也不思索。
  “夠了?”他看看她。
  “嗯——再多一個海鮮盅!”她說。
  “你都吃冷食?”他不立刻吩咐侍者。
  “我很偏食!”她臉無表情。
  “偏食不是好習慣,有的人會太胖,有的人會太瘦,”他向侍者招招手。“也不要緊,有時隨心所欲是很快樂的事!”
  她沉默地等他吩咐侍者,他說有話說,她只顧聽看。
  他也沒開口,若有所思地凝視著她。好一段時間,直到古典樂唱片放完。
  “你喜歡吃桃子?”他問得好怪。亮亮的眼珠兒映看壁燈,有一抹琥珀色。
  “桃子次之,李之第一,”她說。柔美的古典樂已化去她心中的不平衡,此時此地,她鼓不起心中怒氣。“我喜歡那陣香味。”
  “很清、很淡的一種香味,”他同意地點點頭。“像你的人一樣!”
  “恭維嗎?”她在嘲弄。
  “實話!”他拿起桌上的水林。“你知道,你看起來像個小女孩,但說起話來一點也不撓人!”
  “那要看對什麼人說!”她忍住笑意。
  “對我就凶巴巴、冷冰冰,”他無可奈何似的。“對那個有洋名字的男孩就好一點?”
  “當然!”她皺皺鼻子,忍不住笑了。
  “他是你的男朋友?”他盯著她。
  “不需要答復!”她不置可否。
  “王詠梅,對我友善點,行嗎?”他眼中隱有笑意。“每次見到你不是垂著頭就是氣鼓鼓的,我以為得罪了你!”
  “就算得罪我你也不含在乎!”她說。
  “誰說不在乎?”他瞪看她。“我在乎!”
  “很幼稚的謊言,我不是葉愛琳!”她回瞪他。
  “又來了,葉愛琳和我很有關系?”他小聲叫起來。
  她不回答,定定地注視看他修長的、滿有藝術味道的手指,這樣一雙手,該天生是詩班指揮吧!
  “你什麼時候發現詩班有一個對你有敵意的人?”她抬起頭,問得突然。
  “嗯——昨晚?今晨?不,不,是那天在新界的漁場裡,”他回億著。“你避開不和我打招呼!”
  “一定要打招呼?”她反問。
  “除非你否認我們是朋友!”他認真地。
  “我們是朋友嗎?文先生,”她說。
  “文仲!”他糾正她。“不管你怎麼想,我覺得是朋友!”
  “你這個人,你要天下人都當你是朋友才開心?”她忍不住說:“朋友是什麼?見面打招呼例開嘴笑一笑,虛偽地嗨一聲,走開了就忘記你?”
  “那麼大火氣,”他拍拍她放在抬面上的手。“朋友就是朋友,用心靈來溝通的人,不是見面打招呼,也不是例開嘴笑一笑的,就像是我和你,我和愛琳——”
  “你不和我!”她漲紅了臉,堅定地說:“對我來說,你只是詩班指揮,一個——比較不落俗套的男孩子,我們不是——你說的那種朋友,不是!”
  “詠梅——”他感興趣地望若她,這麼火爆的女孩子實在少見,火爆表示什麼?真?
  侍者送上食物,打斷了他們的談話,他們都低下頭像是很專心地吃著。
  詠梅很難堪,在他面前總沉不佳氣,以前那麼渴望得到他的注意,那麼渴望接近他,現在目的達到了,反而變得莫名其妙地格格不入,是沒有緣吧!
  “下星期真不來教堂了?”他拿著叉子。
  “我記得這麼說過了!”她裝得冷漠,心裡好懊惱,怎麼會弄得這麼糟?不去教堂——不是等於封死了前面的路?
  他不置可否地點點頭,又開始吃牛排。
  她恨恨地咬咬牙,封死了路又如何?誰希罕?她不相信全世界只有一個文仲!
  **木詠梅躺在床上,又是星期六,練習唱詩的時間快到了!
  她矛盾又煩躁,她自己說過不再去的,說得那麼斬釘截鐵,即使十分渴望去,她也不能再去,她下不了這自築的台階。
  她很不客氣地推掉林正平的邀約,這個男孩子一定生氣了,她不在乎他生氣!
  她睡不安穩地移動一下。
  上星期天她拒絕了文仲要送她回家的請求,只有男朋友才送女朋友回家的,她和文仲沒有這種關系!
  她愈來愈覺得和文仲去吃一餐是天下最莫名其妙的事。雖然餐廳情調好、音樂好、食物也好,但她和文仲無言以對地坐著,算什麼?
  她很後悔,會有什麼閒話嗎?
  文仲那天說有話要告訴她,但是他始終沒有說.他只是故意找個借口而已!
  文仲,很可惡!
  他可是和葉愛琳約好了來捉弄她的?
  幸好她決定不再去那間教堂,否則一定給人看笑話!
  莫名其妙去喜歡一個陌生的、全然不了解的男孩子,是天下最靠不住的事!
  她看看表,練習的時間已開始,文仲可發現她不在?
  也許不會,文仲指揮唱聖詩時從來不看她,連視線都不掠過她臉上,他怎麼可能發現?
  葉愛琳一定知道,詠梅就坐在她旁邊,不是嗎?她心裡一定暗暗高興,去了眼中釘、去了情敵!
  天!怎麼又想起情敵這這兩個字?文仲對她簡直沒有半絲“情”可言,說什麼情敵?
  她隨手在床頭架上抽出一本書,是本看了許多次的散文學,是台灣的張曉風為的(地毯的一端)。
  她翻了一下,她知道張曉風一定是個基督徒.而且是個十分虔誠的基督徒。曉風文采生動、思想深刻、感情真摯,她喜歡張曉風的作品。
  她還看過一本曉風的(哭牆),不過,她偏愛這本(地毯的一端)。可能這本書裡收集的文章都是曉風在大學裡那一段日子寫的,令她覺得親切。也許這一本是曉風第一本集子,她覺得特別精彩。
  總之,她每看一次,總感動一次,也似乎更了解曉風一點,她隱隱覺得,曉風已是個朋友!
  她在想,在台灣讀大學一定比在香港幸運,曉風文章裡的好環境、好友情,還有那些注重思想啟發的教授們,.她在香港找不到!
  她很向往那種生活、那種日子,她知道自己也適合那些生活。還有文仲,他也該是台灣大學裡的一分子,做助教,或做一個學生——
  挨!怎麼又想起文仲?他們詩班練習該結束了吧?說句實話,詩班裡多一個詠梅和少一個詠梅並不重要,她不像葉愛琳走台柱啊!
  教堂裡唱詩班的台柱?很可笑的名詞!
  她放下曉風的散文集。去洗澡,然後安安靜靜地睡覺。明天一早找一間又近又漂亮的教堂——
  房門又在響,她停止換衣服。
  “若是電話,我不接!”她沒好氣地嚷著。
  “不是電話,小姐,”阿彩小心地。這幾天小姐的脾氣真難捉摸。“有客人在樓下等你!”
  “客人?找我?”她不能相信,她從來不招待朋友回家的。“弄錯了吧!找爸爸或媽媽的!”
  “找你的,小姐,是位少爺!”阿彩去了。
  她呆了半晌,是位少爺,誰?林正平?
  這個男孩子還不死心?她剛才在電話裡已經夠不客氣了,他怎麼還有臉來?
  她沒好氣地走下樓,總不能讓他在客廳坐一夜!
  客廳裡坐著的不是林正平,她意外得不能再意外、驚喜得不能再驚喜,文仲怎麼會找來這裡?
  “王詠梅,你今晚遲到得太離譜!”他站起來。
  在自己家中,地無法再擺出那副凶巴巴、冷冰冰的假面具,她顯得手足無措。
  “是你,唉——你坐!”她不知道該說什麼“為什麼不去練唱?”他不坐,定定地凝視看她。
  “我說過不去的!”她努力使自己鎮靜。
  “沒想到你倔強得這麼可惡!”他一步步朝她走去。“你做錯了,知道嗎?”
  他站定在她面前,眼中光芒令人不敢逼視。
  “我不以為有錯!”她避開他的視線。他全身每一吋地方都發出令人難抗拒的壓力。
  “還辯,你會為這個倔強受苦!:”他握住她的肩。
  她震動起來,摔一摔,摔不開他。
  “文仲,我不認為你有權力管這麼多事,”她用全身的力量支持看這份鎮靜。“我有不去的自由,我也不會受什麼苦,你這麼說——不好笑嗎?”
  “你知道不好笑!”他仍然盯著她。“你不去——有人在失望!”
  “這句話才可笑,誰失望?”她無法再支持,假意冷笑兩聲,用力掙脫他,坐在沙發上。“有人高興才對!”
  “我不知道你誤會了什麼,”他似乎在歎氣。“王詠梅,如果你本性是這麼可惡的,我——我看錯了你!”
  “我相信——你看錯了我!”她把視線移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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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19:55 |只看該作者
有一分終的沉默。多長的一分鐘啊!對詠梅來說幾乎有一世紀那麼長,文仲——會走嗎?
  “詠梅!”他蹲下來,蹲在她面前,他叫她詠梅?這——和他叫愛琳有同樣意義?她的心都要跳出來了。“別再孩子氣,答應我,明天去教堂!”
  她不能說話,她的倔強、任性及那些不妥協的防線已經崩潰。他說得那麼溫柔,那麼有感情——是感情嗎?她能感覺到,他們真的是朋友了!
  哦!朋友!多溫馨的兩個字!
  “說話,告訴我明天去教堂!”他很自然地握住她的手。
  她心靈顫抖,激動的淚水幾乎流出來。
  文仲,文仲,她會不答應嗎?她心理早答應了一千次一萬次,只是,她有每一個年青女孩子的倔強、好勝,而且比別人更多些!
  “詠梅,答應我,”他慎重地。“去教堂唱詩為神,不要攙雜人為的因素!”
  “我知道,”她吸了一口氣。“但是——這人為的因素是你造成的!”
  “我收回,我們重新來過!”她的手仍然在他的雙手中,他們的視線仍然交纏著。
  這一剎那,她發現自己再無一絲妒意,她竟然可以全然不在乎葉愛琳了。
  他說“重新來過”,多神奇的四個字,帶給她說不盡的希望——她本是絕望的!
  像他這樣的男孩子即使只能做一個朋友——不常見面,心中記念的那種朋友,她亦已經能滿足!
  真的,文仲能來到面前已夠滿足,她還貪心什麼?貪心的女孩子神不喜歡!
  她點點頭,好自然、好願意地點頭。
  “我明天——去教堂!”她說。
  然後,她感覺到臉上有點冰涼,有點潮濕。她看見他動容的神色,他放開一只手,用修長的手指在她臉上抹一抹,她貶眨眼,燈光突然變成許多細碎的小星星——不中用,淚水嗎?
  她羞澀地低下頭,該是笑容,不是淚水!
  “肯陪我出去走走嗎?”他站起來。
  她好柔順地點點頭,怎會不肯?這是她渴望了許久、許久的事!
  他不再說什麼,握住她的手,並肩走出去。
  她看見女工阿彩驚訝地在一邊發呆,她不在乎,她已經得到了一份友誼!
  不是普通的友誼,是用心靈的!
  街道,偶爾有一輛汽車經過,都識趣地輕悄悄地,像是怕打擾了他們。
  走了長長的一段路——他們就這麼安靜地、了解地、滿足地走看,誰都沒有說話。夜空中,只有稀疏的星兒在貶著眼睛。
  “你看過一部電影嗎?是講舒伯特的一生!”她突然問。
  “沒有,我很少看電影,”他搖搖頭。“我看過舒伯特的傳記、亦研究過他的作品,若看他的電影,我怕會破壞了他在我心中的美好形像!”
  “說得好怪,我不懂!”她說。
  “我肯定電影拍不出舒伯特的氣質,我也不喜歡看那一段被誇張了的戀愛!”
  “但是那部電影拍得很不錯,不是出名的導演,也不是出名的男女主角,可是——氣氛很美、很淡,連那份哀愁都是淡淡的!”她不以為然地。
  “淡?”他看她一眼,眼光又深又遠。“若真是淡,倒也抓住了舒伯特的那份無可奈何的戀愛!
  為什麼你提起?”
  “因為——我們這樣走著,我記起舒伯特在電影結束時,孤裡地從他深愛女孩子的婚禮中出來,走在那兩旁全是椰子樹影的寂靜街道上,雖然好含蓄,我卻忍不住哭起來!”她微有羞意。
  “讀數學的女孩子這麼愛哭?”他逗看她。
  “這兩件事扯不上關系?”她嬌俏地笑了。
  “為什麼會想到舒伯特?”他問。
  “我不知道,或者——我下意識地把你當作是他!”她的撿紅起來,她說得太直率。
  “稚氣,我永遠不可能是他!”他放開她的手,圍著她的肩。“我只是個平凡的人!”
  “你若平凡,我就是庸俗了!”她說。
  “詠梅,有一件事要說清楚,”他低頭看臂彎裡的她。“你若幻想我很了不起的話,你會失望!”
  “我不曾這麼幻想,只是——你很特別!”她紅著臉。
  “特別得吸引了你?”他開玩笑。
  “吸引了很多人,你不知道嗎?”她反過來捉弄他。
  “說得我像大情人,”他笑著。“或者——“青春偶像”?”
  “唉——誰說的?誰告訴你的?”她急得漲紅了臉。“總有那麼多無聊的人說無聊話!”
  “你很出名啊!”他笑著。
  “再說一句我就回家!”她有點發惱。她不喜歡這個外號,就像什麼花啊!草啊的令人難堪。
  “不說了!”他收回那打趣的笑容。“說一些你的事給我聽!”
  “你知道我那麼多的事,讓你說!”她說。很俏皮的。
  “好!”他故意清一清喉啼。“我叫文仲,二十三歲,和你是同一間大學,我在去年畢業,學的是建築!”
  “建築?不能想像,你去造房子?”她天真地叫嚷。
  “不造房子,只設計房子!”他笑一笑。“我有父母,有哥哥,還有一個妹妹!”
  “講得好死板,像在背公式!”她笑得好開心。她幾乎忘記還有一個葉愛琳。
  “哥哥訂了婚,妹妹還在念中學,哦!忘了說哥哥是醫生,在政府醫院做事!”他一本正經的。
  “像你這種說法,還該說出父母做什麼!”她打趣。
  “好簡單,爸爸、媽媽都在教書,”他聳聳肩,盯著她看。“爸爸教大學,教微積分,媽媽教中學英文!”
  “微積分!”她大叫一望,把自己都嚇一跳。“你是說文聲恆教授?”
  “正是家父!”他作狀地微微欠身。
  “天!原來你是文教授的兒子,難怪你知道我!”她臉孔漲得通紅。地想起那和藹可親,和學生打成一片的文教授,世界真是小得很!
  ““青春偶像”可不是我爸爸替你取的哦!”他說。
  “你一點也不像文教授,”她不理他,自顧自興奮地說:“我去過文教授家,我沒見過你!”
  “訂大學時我寄宿!”他解釋。
  “但是——”她忽然想起了那個陰影。“葉愛琳是你大學的同學?”
  “我正要告訴你這件事,”他把她拉到面前,兩人面對面地站看。“愛琳是我哥哥的未婚妻,我的准嫂嫂!”
  “唉——唉——”她什麼話都說不出。
  還需要說什麼呢?簡直太妙了!
         ※        ※         ※
  做禮拜的時候、唱詩的時候,文仲的眼光總停在詠梅臉上,了解的、會意的微笑在他們之間閃耀。
  葉愛琳不停地朗詠梅微笑,笑得她渾身不自在,臉孔紅完一陣又一陣。
  愛琳雖是文仲哥哥的未婚妻,無論如何,她還是屬於可惡型的女孩!
  笑什麼呢?難道不知道人家在害羞了?
  禮拜做完了,文仲示意詠梅留下,受琳也不走,詠梅不知道她在打什麼鬼主意!
  “下午一起去玩水上單車嗎?”愛琳對詠梅說:“文康每星期只有半天休息,連教堂都來不成!”
  “文康是我哥哥!”文仲在一起說:“愛琳,要我送你回家嗎?”
  “以前你送我無所謂,現在——詠梅肯嗎?”愛琳說。
  “他送你!”詠梅漲紅了臉,她真怕口沒遮攬的人。
  “我很識相,我自己走!”愛琳貶眨眼,朝門口走去。“如果要去玩水上單車,兩點鐘前到我家集合!”
  詠梅沒出望,說句良心話,水上單車雖好玩,卻也不至於每個星期都去。
  “愛琳和哥哥是水上單車姻緣!”他學一句電視的話。“我們走吧!”
  “去哪裡?我想回家!”她說:“我的微積分習題還沒做完!”
  “星期天是安息日!不許工作!”他不由分說地拉著她往外走。
  真是不可以憑外表去判斷一個人的。像文仲,他斯斯文文的,誰知道他霸道得很,主觀又強,令詠梅完全沒有反對的余地!
  但是,她就是喜歡他那股霸道,再加上主觀強、傲氣重,滿臉毫不在乎的瀟脫,這就是他,文仲!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廳吃午餐,然後回家求爸爸准你明天遲交習題!”他半開玩笑地。
  “見文教授?不、不,”她嚇了一大跳,多瘋狂的想法,“我不去!”
  “別當他是教授,他是我的父親,一個普通的父親!”他說。
  “不,絕對不行!”她堅決地。
  “為什麼不?媽媽想見見你!”他說了實話。
  “更離譜,為什麼要見我?”她掩著臉,掩不住稚氣的嬌羞。“不太荒謬嗎!”
  “離譜?荒謬?”他握著她的手往前走。“問問全世界的人,帶一個朋友回家見父母是不是荒謬?”
  “別迫我,文仲!”她拼命搖頭。“去吃飯,或者——讓我考慮一下!”
  “用不著考慮,小孩子要聽話,”他抓緊她的手,怕她逃走似的。“媽媽說現在的青春偶像都是長頭發、怪服裝的男孩子,我要她見見你!”
  “你捉弄我,文仲!”她不依地叫起來。
  前面路邊停著一部敞篷跑車,車上生著一個臉孔胖胖、笑得很善良的男孩子。
  “唉——”文仲停下來,“你那有洋名的朋友來了!”
  “安迪!”她皺一皺眉,心裡煩躁起來。“他真麻煩!”
  “女孩子若對男子無意,一開始就不能敷衍。”他看著安迪。“否則自己惹事非!”
  “那麼——。我也不能敷衍你!”她笑了。笑他一本正經教訓人的模樣。
  “狡猾的小狐狸!”他拍拍她的頭。“勇敢一點,過去告訴他事實!”
  “我沒說過害怕啊!”她笑一笑,大步朝林正平走去。不到一分鐘,只說了三句話,她大搖大擺地又走回,林正平的跑車一溜煙開走了。
  “走吧!我肚子餓了!”她裝出若無其事的神情,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別作狀!”他看穿了她。“你對他說了什麼?你對男孩子很有本事嘛!”
  “當然!”她不置可否地笑。
  截了一部的士,他們一起跳上去。
  “告訴我,你到底怎樣對付他?”他追問。
  “一定要知道?”她斜睨著他,好天真。
  “好有個准備!”
  “准備什麼?”她皺起眉心。
  “以後你要對付我的一天,別像安迪一樣毫無抵抗力!”他說得似乎好認真!
  說——“別再向你哥哥借車了,我不坐!”又告訴他,你是文教授的兒子,我們要去吃中飯,如此而“可惡!”她撒嬌地打他手心。她怎會對付他呢?他和林正平怎麼相同?他該了解啊!“我已!”
  “平凡的招式,往往是厲害的殺手!”他搖頭。
  “你也看武俠小說?”她很意外。
  “在香港不看武俠小說的人少,武俠小說是最好逃避現實的地方!”他說。
  “為什麼要逃避?你不滿意現實?”她睜大了眼睛。
  “很難解釋,或許是潛意識吧!”他不想深談。“聖詩裡有一首歌叫‘這世界非我家’,記得嗎?
  我們的指望在天國,在永恆的世界!”
  “別說那麼多大道理!”她推開車門。“你沒看到了嗎?”
  “慢著——”他忽然想到什麼,阻止她下車。“我們該回去陪爸爸和媽媽吃飯,對嗎?”
  “我沒說要去!”她吃驚地叫。她不知道要怎樣面對在教室裡傳授學問的教授——以另一種身分!
  “我和他們說好了!”他替她關上車門,令司機再開車。
  “你預謀暗算我!”她盯著他。
  “去見他們並不表示你要嫁給我,”他笑得很漂亮。“你根本去過我家!”
  “那不同.那時我是去見文教授,我是學生!”她叫。
  “今天你去兒文伯伯,你是什麼?”他打趣看。“一只害羞的小貓?”
  “你對他們怎麼說起我?”她輕歎一氣,妥協了。
  “王詠梅在我詩班裡唱女低音,她對我滿有敵意!”他裝腔作勢的。“於是爸爸就說:‘王詠梅是我的學生,你讓她來見我,我教訓她!’”
  “可惡極了!”她笑起來,心情也輕松下來。
  文家是詠梅熟悉的地方,不是第一次來,卻遠比第一次緊張和別扭。
  文教授在客廳裡看報紙,好悠閒的樣子。
  “爸爸,王詠梅來了!”文仲進門嚷,他一回家就愛成個大孩子。
  “王詠梅,”文教授抬起老花眼鏡,笑得和藹可親,沒有一絲令人尷尬的地方。“從來不知道你也唱聖詩、去教堂,更想不到你認識文仲!”
  “我也想不到,文仲是你的兒子!”詠梅很不自然。
  “天下間想不到的事真多,”文教授微笑。“文仲,去廚房請你媽媽出來!”
  文仲對詠梅點點頭,示意一下,大步跑進一扇門裡。
  不到半分鐘,他陪同著一位嫻淑高雅的婦人出來,兩人神態有五分相像,必是文仲母親了。
  “文師母!”詠梅恭敬的。
  文仲母親手上遠有水嘖,腰上束著一條圍裙,剛才正在廚房裡忙著。
  她不落痕跡地打量詠梅幾眼,是個純真、樸實的女孩,滿臉青春氣息.他們叫她“青春偶像”?
  這個名字再貼切沒有了,她喜歡詠梅!
  “坐、坐,詠梅,”文仲母親好親切。“別當教授是教授,只是一個普通同學的父親,你就自然了!”
  “她很自然呀!媽媽!”文仲在一邊笑。
  “稚氣,”文仲的母親盯他一眼。“你陪詠梅,我把那幾樣菜弄出來!”
  母親去了,文教授又在看報——這就益發顯得親切隨便.他們不當詠梅是客人般地特別招待。
  文仲看著詠梅,詠梅看著鞋尖。
  “來,我帶你去看我的王國!.”文仲握住詠梅的手。
  “又要獻寶了,”文教授笑著抬起頭。“他把他的王國獻給每一個來到的女孩看!”
  詠梅微微一窒,每一個來到的女孩子?什麼意思?有很多女孩?她來不及細想,他已拖著她走向另一間房。
  還是由兩間一百五十呎的房間所組成的一個小套房。
  中間的牆打通了,由一幅巨大的落地幔幕分隔著。半掩幔幕的那一邊是臥室,有床,有桌,有椅,有櫃,還有一張斜面的工作抬。
  幔幕的這一邊——詠梅吸了一口氣,她喜歡那用整塊牆壁做成的畫架,也喜歡牆角的鋼琴和樂譜架邊的小提琴,鋼琴上有一尊貝多芬的石膏像,除此就簡直沒有其它的擺設了。詠梅覺得這簡單的屋中,有說不盡的豐裕——精神上的!
  “學建築的人,有這麼多書?”她搖了搖頭,忘記了剛才“很多女孩子”的那件事。“還有鋼琴、提琴!”
  “誰規定不能有?”他朝書架指一指。“中文書多過英文書.有一半關於音樂的!”
  “你該學音樂!”她說。
  “我喜歡音樂,可是要我一本正經當它是學問般地研究,我就會大失興趣。”他說得好古怪。
  “當它是閒暇時的消遣,我反而興趣濃厚!”
  “從來沒有你這樣的怪人!”她隨手抽出一本書。“你也看中文的散文集?”
  “看得大多,”他笑一笑,“台灣出的我幾乎全看了,白辛的、曉風的、於梨華的,還有好多忘了名字的作家!”
  “你認為誰的最好?”她的興趣來了。
  “很難下斷語,要看各人的感受,”他想一想。“我偏愛曉風的,不因為我認識她,也不因為她與我一樣是基督徒,她——能用樸實無華的文字、濃得化不開的真擎感情,去描寫一件最平凡的事,而又能那麼深切地感動人!說句真話,每次看那本(地毯的一端),我總是梗住喉嚨,不由自主地感動著!”
  “我也有同感!”她幾乎是叫起來。“你認識曉風?”
  “不是很熟,”他點點頭。“去年畢業後我到台灣去玩了一趟,在教堂裡認識的.還有她的丈夫,一位出色的法律界人士!”
  “她怎麼樣?她是怎麼樣的?”她稚氣地抓住他的手,曉風是她最喜歡的作家啊!
  “她是個斯文、沉靜的女孩子,”他想一想。“很熱誠,也很有深度,就像她的文章一樣!”
  “唉|我真希望能見到她。”她自語著,“還要看看她描寫得那麼真誠、那麼敦厚、那麼好,那麼難見的“德”!”
  ““德”已經是她丈夫了,還有了一個孩子,”他說:““德”並不叫“德”,他姓林!”
  “不管叫什麼,他在我心中就是“德”,是在香港永遠找不到的那種男孩子!”她熱切地。
  “太貶低了香港的男孩子,有人抗議!”他盯看她。
  “哦!”她臉一紅,不再說下去。“我不是故意的!”
  “別談別人了!我彈一曲鋼琴給你聽!”他自顧自地坐下來。
  他彈的是一首“匈牙利狂想曲”,他自然不是一流的鋼琴家,卻彈得很有感情、很有氣魄。
  詠梅倚在鋼琴上,看看他震動的手臂、看看他飛躍的手指,音樂悄悄從耳邊溜走,依稀只捕捉到一些飄渺的音符。她的注意力全在他臉上、身上,他那傲然的神色、他那旁若無人的自得,她想起剛才“很多女孩子”的事!
  她不能不問,除非她不關必、不重視!
  音樂停了,他用手掠一掠額前一片亂發。
  “好像不很欣賞!”他不真心的。她眼中那一絲迷蒙代表什麼?他喜歡那純真的模樣。
  “你帶每一個來到的女孩進入你的王國?”她低喃似自語的。“很多女孩子?”
  他的眉峰聚攏,好半天,輕拍她的手。
  “很意外的問題,你太敏感!”他不置可否。
  “為什麼不直接回答我?”她用只手托著腮。
  “是——很多女孩子,”他聳聳肩,神色有絲困惑。“爸爸的學生、媽媽的學生、哥哥的朋友、愛琳的朋友,還有我的同學和朋友。”
  “是嗎?”她毫無表情地反問。突然之間,她發覺一件事,他們之間還陌生——可怕!
  她不該跟他回來的,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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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20:59 |只看該作者
整個星期,詠梅的情緒總低落著。
  她什麼心情都沒有,就連上課也那麼心不在焉。
  地困惱著。
  文仲雖引領她參觀他的王國,但是,她只不過是那麼多參觀者中的一個,她有什麼值得欣喜的?
  她警惕著自己,就在他門邊卻步是否上策?
  她很明白,她無法完全進入一個陌生的王國!
  她和文仲仍然陌生,不是嗎?
  她只知道她是文教授的兒子,是詩班指揮,愛好音樂卻學了建築。他偏愛曉風的文章,他有稚氣的一面,他還有許多朋友!
  仍然陌生!她不了解他的心!
  是他不曾打開心門讓她進去,她渴望能進去的——不只進入他的王國,還有心門!
  講台上.文教授講得很起勁,就像過去一年裡每一堂課一樣,他並沒有對她特別一點!
  他一定當她是參觀文仲王國的其它女孩一樣吧!
  她覺得自己真傻!
  吃兩次飯,多講幾句話、多笑幾次,在這個時代裡簡直是最普通的事了,就好像以往打個招呼,她竟竊喜了好一陣子,不傻嗎?
  她懊惱地用原子筆狠狠在紙張上畫著。
  她先畫一個大圓圈,在大圓圈旁邊畫了許多個小圓圈,然後又畫一個特別的圓圈,比其它的小圓圈大些,也更圓一些,這個特別的圓圈是她嗎?
  可會有一天,這特別的圓圈能發出一種巨大的力量,像航天員手中的死光槍一樣,把其它的小圓圈都消滅嗎?
  愛情也像戰爭,有時候是很殘忍的!
  下課了,她沒精打采地合上書本。
  一天又結束,明晚又將是練習唱歌的時候,她知道自己會去,去了又如何?
  她只不過其中一個!
  “詠梅!”林正平神色嚴肅地站在她面前,他已失去那種爽朗的笑容,誰說愛情不殘忍?“我有幾句話要告訴你!”
  “你說吧!”她勉強振作起來,正平仍是同學。
  “一起走出去嗎?”他看著她,很誠懇。
  “好!”她猶豫半晌,終於點頭。
  這不算敷衍,是嗎?他有話說!
  似乎是很難啟齒的一件事,走了好一段路,他依然無法說出來。
  “林正平,你知道明天有考試,我想早些趕回家!”她暗示著。
  “不會耽誤你的時間,”他急忙說:“我是想告訴你,文教授的兒子和我哥哥是同事!”
  “文仲?”她皺皺眉。事情必不簡單。
  “文仲學的是建築,他替此地最大的一間建築公司設計房屋圖樣的繪圖”他說:“哥哥在那間公司人事部門工作!”
  “哦!”她看看他,不置可否。
  “文仲是很特別的男孩,很有才氣,”他吸一口氣,在支持自己的信心嗎?“他也是教堂唱詩班的指揮,音樂造詣很深!”
  “是我那間教堂!”她說得很平靜,卻不能真平靜。
  “哥哥還說——唉!詠梅,我希望你自己去看看!”他不願說下去。
  “還是你說吧!”她笑一笑。她驚訝於自己的冷靜功夫,有些人是絕對假裝不出呢!“我知道你是好意的!”
  “他有很多女朋友!”他漲紅了臉,很費力的。
  “我知道,”她說。心中著實有一種受傷害的感覺。“可是,我不是他女朋友!”
  “是嗎?”他險上光芒一閃。“不過——我不是想破壞,我只是擔心你!”
  “我明白,”她低下頭。由林正平來告訴她關於文仲的事,她覺得很難堪。“我完全明白!”
  “我相信文仲——不是真風流,”他說得好幼稚。“喜歡言樂的人總是——不羈的!”
  “謝謝你告訴我,”她深深吸一口氣。“我得回去了!”
  “詠梅,我——”他想說送她。
  這個善良的男孩子,他不明白嗎?愛情,不是施舍!
  “明天見!安迪!”她揮揮手,徑自走了。
  她又叫他英文名字,她把他們之間距離,又拉遠了。
  林正平頹然地歎一口氣,似乎真的無望了,即使沒有文仲也一樣!
  他摔一摔頭,他畢竟善良而爽朗,既然無望,那麼,他真心地祝福!
  這一份幸福不屬於他,他不能強求!世界上還許多份幸福,總有一份是為他預備的,他只要耐心地等待與找尋!他對自己點點頭,又開心起來!
  祝福別人也一件很快樂的事!
  詠梅可沒有這麼快樂。
  她搭船往九龍,然後乘巴士回家。她很想不在乎林正平的話,但那些話深深地優亂了她。
  地無法在家中安靜地看書,她在考慮,是不是應該到文仲的公司裡去看看?
  她跳起來,看不下書就干脆不看,免得徒傷腦筋。她到樓梯轉角處,撥了文家的電話。
  接電話的是文仲的母親,她似乎很意外。“詠梅!有什麼事嗎?”她問。
  “我想知道文仲公司的電話號碼,文師母,”她好緊張。“我有一點事找他!”
  文仲母親說了一個號碼,又說了一連串歡迎她再去的話,然後掛上電話。
  她喘過一口氣,緊捏著那張電話號碼的手已經冒汗了。她在考慮該不該行這個電話o文仲整個星期不找她、不理她,最方便、最簡單的電話都不打一個,表示他根本不在意她,是嗎?
  她主動地行去找他,是否——有點那個?以後別人說起來還以為她在開倒車!
  女孩子開倒車,是件很醜的事!她不是新潮女孩子!
  她矛盾地回到臥室,有了號碼而不打去更難令她安鏡了!她咬咬牙,不管怎麼說,打個電話別人未必知道,也不算什麼——開倒車阿!
  她奔去樓梯口,站在電話旁時已在喘息,就在這時候,電話鈴聲響了起來。她嚇得倒退一步,誰在開玩笑嗎?
  “喂!找誰?”拿起電話,她連禮貌都忘了。
  “詠梅,你找我嗎?”是文仲的聲音。
  “師母告訴你的,是嗎?”她努力使聲音正常。“我只是問了號碼,也不一定找你!”
  “你不是說有要緊事情嗎?”他問。
  “嗯——你忙嗎?或者明晚練唱時再說!”她又退縮了。
  “一點也不忙!”他悠閒地笑。“我甚至可以立刻趕到你家裡來!”
  “不必要,”她對自己搖搖頭。“沒有要緊事,我明天要考試!”
  電話裡有一陣沉默,然後他說:“你令我疑惑,詠梅,”頓一頓,再說:“一定發生了一些什麼事,對嗎?”“沒有,絕對沒有!”她不知道為什麼要說謊,她從來不說謊,這次卻說得這麼自然。
  “我願意相信你!”他說。這樣誠懇的聲音,不像是林正平所說的啊!“祝你明天考試成功!”“謝謝,再見!”她預備放下電話。
  “慢著,”他在線的那一端叫:“明晚早些去教堂!”“我會,”她說。突然一個意念升土來。“文仲,你的公司叫什麼名字?在什麼地方?”他毫不猶豫地說了。
  “為什麼要問?”他反問看。
  “隨便問問!再見!”她掛上電話。
  她奔回房裡,把考試的課本扔開一邊,匆匆換雙皮蛙,現在才四點一刻,她可以在五點鐘以前趕到文仲公司!
  她真的親自去看看了,女孩子的妒忌真莫名其妙!
  她坐巴士去,站在尖沙咀那棟十分有氣派的大廈下面,她開始有點擔心。這麼大的辦公室,進進出出的人一定不少,她有把握一定見到他?
  她在樓下的管理處看到文仲公司的牌子,從一樓到四樓都是他們公司,她考慮一下,唯有站在這入口處,否則她真的會見不到他!
  等了將近十五分鐘,在五點零五分的時候,文仲匆匆下樓來,他仍然穿看燈心絨長裙,仍然穿著套頭毛衣,在這種大公司裡工作,可以不穿西裝嗎?
  他獨自一個人,四周圍都沒有女孩子!
  詠梅心情松懈,林正平未必想破壞,一定是誤會了!
  她撫平裙子,預備迎上去給他一個驚喜和意外——他會驚喜、意外嗎?
  但是,多遺憾啊!一個好時髦、好美、好嬌俏的女孩子已先迎上去,他們似乎約好了在此地見面,他對那女孩子直笑,並肩大步而去。
  他完全沒有看見縮在一邊的詠梅!
  詠梅心都涼了,林正平說的是真話!
  看著那漂亮女孩子的背影、那卷曲的最新發型、那件貼身的時裝,就連那雙鞋子都能一眼看出是意大利貨!
  這樣的女孩子詠梅怎敢奢望和她爭?她看來比葉愛琳更吸引人呢!
  詠梅靠著冷冰冰的牆,定定地凝視看自己的蛙尖,過了好長、好久的一段時間,才能使自己站直、才能使力量恢復!
  她慢慢走出去,茫然地跳上巴士,她算是不自量力吧!她嘗到自己種下的苦果了!
  回到家裡,她把自己藏在臥室,她鎖上房門,她不想見人,她是個不自量的女孩子啊!
  她猜不透像文仲那種男孩子的心理,文仲到底怎麼想?他不是看來對她很好?
  也許他對每一個女孩子都很好,對她也不特別,他不是帶每一個到他家的女孩子參觀他的王國?
  除了不自量力,她還自作多情,不是嗎?
  一開始就是她喜歡他,她暗暗愛慕他,除了吃兩餐飯,他什麼都沒有表示過啊!
  帶她回家.只是炫耀他的王國罷了!
  林正平說得對,喜歡音樂的人比較不羈——但,請在別的事上,好嗎?
  別對愛情不羈哦!
  或者——文仲對她根本不是愛情,只是友情——
  唉!別想了,即使無人知、無人見,她也臉紅!
  她又不自量力、又自作多情、又誤會友情為愛情,多糟的事,簡直糟透了!
  文仲和那漂亮的女孩子在做什麼?談心?聽聲樂?參關他的王國?
  詠梅情願這一切都沒發生過,她只是唱詩班裡沉默的一員,永遠躲在最後排的角落裡,永遠接觸不到文仲的視線!
  她發覺,偷偷地喜歡、悄悄地愛慕,比現在這種幻滅幸福得多!
  她有種得而復失的感覺——雖然她可能從來沒得到過!
  她把頭埋在枕頭裡,她想起張曉風那本(地毯的一端),曉風和她的“德”有那麼美滿、甜蜜的生活,曉風是那麼一個虔誠的教徒,曉風是那麼一個堅守崗位、奮鬥向上的女孩子,怎麼她的朋友——文仲說認識曉風,會是這樣的一個人?
  不,不,也不能怪文仲,他不該負什麼責任,錯在詠梅身上,文仲,甚至沒有說過一句欺騙的話,怎能怪他呢?是詠梅不好,她似乎把這件事弄得一團糟了!
  她覺得處理這樣的事需要更多的勇氣,是的,勇氣,讀數學系的人該很理智,她的理智呢?
  她不能因文仲而不去教堂,這樣會對不起上帝,也會引起林正平的猜測。她更不能因文仲而無心向學,這樣會對不起父母,文教授更會懷疑!
  她只能裝成若無其事般——唉!做人難,尤其做一個情竇初開的女孩子更難!
  她可憐的初戀!
         ※        ※         ※
  詠梅在教堂門口站了幾分鐘,等到七點正,詩班剛要開始時才走進去。
  她對葉愛琳點點頭,靜靜地坐下來。
  很可笑的,竟有那麼長的一段日子,她對愛琳滿懷妒意,她連對像都沒弄清呢!
  文仲站在指揮台上,他對詠梅笑一笑,笑得像平常一樣好、一樣漂亮。
  詠梅牽動一下嘴角,她不能不笑,不是嗎?
  文仲不曾發覺什麼,他是那種大而化之,不拘小節,什麼都不在意的男孩!
  尤其是指揮棒在手,他整個人都融入了音樂,他怎會發現女孩子的小心眼呢?
  他們練了三首聖詩,全是明天做禮拜時要獻唱的。然後,大家像平日一樣地散去。
  教堂裡的男女孩子比一般年青人純真、可愛些,至少沒有那股討厭的流氓習氣,也沒有那那麼嚇人的新潮味。他們靜靜地來,也靜靜地走,很有教養。
  詠梅也站起來,若文仲要送她,會是很尷尬的一件事,她知道自己藏不住心事的,心裡不高興,臉上馬上就表露出來。
  她不想讓文仲看出來,就這麼淡淡地不了了之不是很好?免得大家不自在!
  “唉!詠梅,你到哪裡去?”愛琳不明究裡地叫,“我們一起走,免得害怕!”
  “我不害怕!”詠梅說。卻住了腳。
  “不怕是假的,天黑半夜碰到壞人怎麼辦?”愛琳連說話都誇張。“我不怕鬼只怕人!”
  “講得好!”文仲收拾好樂譜走過來。“這個世界裡的確人比鬼還可怕!”
  “尤其是口是心非的男孩子!”詠梅說。她說得這麼糟,她看見愛琳和文仲臉上全是一片驚愕,多麼不合適的一句話!
  她勉強裝出一個笑容,顯得若無其事的!
  “不是嗎?你們不認為這樣?”她再說。
  “我相信在教堂裡的十字架下沒有這麼大膽的家伙,”文仲聳聳肩。“他會上不了天堂!”
  “別論斷人!”愛琳警告。“我們走吧!在教堂裡講這些事,總讓人心裡不安!”
  三個人並肩走出來,剛才送好好的天空,竟飄起細細的雨絲。
  “糟!我新做的頭發!”愛琳住了腳。
  “我去截一部的士,”文仲望望天空沖進雨裡。“你們進去找報紙來遮頭發吧!”
  詠梅靜靜地從小錢包裡拿出一個軟塑料的頭巾,很友善地遞給愛琳。
  “你呢!你自己不用?”愛琳的眼光很感激。
  人就是這樣的,往往一件極小的事,就能贏得一份真誠的友誼!不要忽略小事和小幫助!
  “我的頭發不要緊,回去吹干就行了!”詠梅微笑。
  愛琳深深地看了她半晌,把塑料頭巾戴上。
  “我知道文仲為什麼喜歡你,也知道別人為什麼叫你“青春偶像”,”她說得十分懇切。“你樸實、清純的身體裡,藏看一顆善良的心,而這善良——是那麼地自然!”
  詠梅心中一陣輕顫,受琳也說文仲喜歡她?但昨天那女孩——她不能相信!
  “不是——你說的那樣!”她困難地解釋。
  文仲截的車子來了,她們沒再說下去,可是詠梅有個感覺,如果她請求幫助,受琳一定台站在她這一邊。
  她絕不會請求幫功的,在愛情上!她的屈強不允許!
  先送愛琳回家,的士只剩下詠梅和文仲。
  “我送你回家,我還有一點點事!”文仲看看腕表。
  詠梅暗暗皺皺眉,快九點了,什麼事?昨天那女孩?
  “你應該早講,你有事我可以自己回家,”她的聲音平靜中帶看冷霜。“事實上,我一直是自己回家的!”
  “以前不同,我們不認識,”他粗心地什麼都沒發現。“這麼黑,又下雨,我怎能讓一個朋友自己回家?”
  “你知不知道我參加詩班一年多了?”她看著他,心中情潮洶湧,這樣的一個男孩竟不能屬於她?上帝在這件事上太殘忍了。“你到現在才認識我?”
  “詩班共有四十個人,我又不像色狼只管看女孩子,”他笑了。“我工作時很專心,沒看見也是正常的!”
  “目中無人而已!”她說。
  “什麼話?”他看她。她說的話似乎有刺。“我是目中無人的自大狂乎?”他故意來了一句開玩笑的文言。
  “或者說——目中無我!”她依然很冷。
  他呆征一下,他發現有些不對。
  平時的她也安靜、也斯文,眼中的光芒熾熱,今夜變了,她視線一片冰冷——令人害怕的冰冷。
  發生了什麼事?昨天還好好的!
  “告訴我,你有了什麼誤會!”他抓住她的手。
  “誤會?”她眉毛一揚,裝得那麼驚訝。唉!人為了保護自己就變得虛偽了。“怎能有誤會?”
  “你沒說真話,我看得出,你的眼睛告訴我的!”他絕對相信發生了什麼事。“愛琳說了什麼?”
  “沒有?她什麼都沒說?”她掙脫他的手。
  “我不明白!”他喃喃自語。
  “你會明白,”她慢慢地說:“我參觀了你的王國,我知道我們是兩個極端的人,你有才氣我平凡,你知道會怎麼樣嗎?我自卑!”
  “傻女孩講傻話!”他皺起眉心。“在教會裡我們是——同做肢體的兄弟姐妹,在上帝的光亮下,我們站在同一石階上,什麼才氣?什麼平凡?別被這些字眼困擾了!”
  “不是傻話,是真話!”她看著車窗外。汽車停在她家門口,是一棟兩層樓的舊花園洋房,她祖父留下來的。“到家了,再見!”推開車門,她沖進雨裡。
  他呆了一下,反應迅速地扔下五塊錢,一步也不停留地跟看跳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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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2-6 22:24:13 |只看該作者
“等我,詠梅!”他奔到她身邊。
  她用鎖匙開門,細雨絲飄落在她長發上,留下無數細小的水珠在燈光下閃耀。
  “你不是有事?”她問。門開了,她垮進去。
  “不管了,”他說得有點懊惱。“我不願意你這樣回家!”
  “我很好啊!”她攤開雙手。
  他跟看她穿過不大太的花園,走進客廳。
  “我可以在你家樓下坐一陣,陪你聊天嗎?”他問。
  “你可以在我家樓下客廳坐一會,”她抖落身上水珠。“不過,我不會邀請你參觀我的王國!”
  “不夠資格?”他在門邊的鞋墊上印去鞋上的水滴。
  “不敢獻醜!”她說得有點陰森。
  “有時候我真懷疑你是否我剛認識的那個小女孩,”他搖搖頭,在沙發上坐下來。“才三星期,你變了那麼多,每一句話裡都有一根刺,像個三十多歲的老婦!”
  “老婦?”她冷冷她笑起來,心中卻好吃驚,他看得出她妒忌?“匪夷所思!”
  “或者我說得不貼切,總之——你令我不安!”他說。
  “我對你並不重要,你不必這麼擔心了!”她冷冷說。
  “重不重要不該由你說,只有我自己明白!”他咬看唇。“詠梅.我們不能好好做朋友嗎?”
  “我們現在不算朋友?”她反問。
  “單方面的,是嗎?”他歎一口氣,他不像在假裝。“你一直不當我是朋友!”
  “不敢高攀!”她半真半假的。
  “再說這種話我會生氣!”他用力抓住她的手,很用力,她感覺到痛:“你真可惡!”
  “誰可惡誰心裡明白!”她忍不住叫起來。
  “我可惡?”他呆了一呆,愕然地放開了她。“我自問沒有得罪你!”
  “你不必得罪我,我算什麼?”她有點想哭了。“帶我去吃兩餐飯,說幾句好聽的哄一哄我,我只是個傻土蛋!”
  “憑點良心,詠梅!”他漲紅了臉。
  她在說什麼?他怎麼會全然不懂?她真是別扭極了!
  “天地良心!”她激動得也漲紅了臉。“告訴你,我寧願做地上的一塊石頭,也不擠到天空中去做一粒不會閃光的星星!”
  “什麼?你說什麼?”他叫。“什麼石頭、星星?我一點都不了解.我對你——不夠好?”
  “好不好你肚裡明白!”一粒淚珠在她眼角閃動。“我根本——不要你對我好!”
  他像憋足了氣的氣球,就快要爆炸了。好一陣子,他才勉強平靜,他要保持好風度!
  “謝謝你告訴我真心話,我明白了,”他的撿由紅轉白,再轉成發青。“我這人——不自量力,自作多情,你根本不需要我對你好,我完全明自了!”
  他霍一聲地站起來,眼睛瞪得那麼大,射出來那麼凌厲的光芒!
  “再見,王詠梅,我不會再打擾你!”他咬咬牙,轉身大踏步沖出去,剎那間消失在雨絲中。
  怎麼回事?這個男孩子吃錯了藥嗎?誰得罪了他?明明是他的錯,他還滿腔委屈似的!
  詠梅呆呆地生著,她完全弄不明白!
  她不願說他在做戲,他是詩班指揮,他是基督徒,他是文教授的兒子,她不能這麼說他,只是——
  他故意不說出那佰女孩——
  那個漂亮的、時髦的女孩子,他聰明地把一切責任都推在詠梅身上——
  他實在是個天才!
  剛才那幾絲細雨不會使她頭痛,她是心靈受了傷害,她本來就沒存能得到文仲的念頭,他不必這麼對付他的,何必呢?她只是個傻女孩而已,他卻花了這麼大的功夫!
  他剛才說過有事的,自然是跟那個漂亮的女孩子約會吧!他好聰明,他裝做好心地進來陪詠梅,他卻只生了不到十分鐘,看起來還全是詠梅的不是——
  唉!男孩子!他們比所有女孩子更會保護自己,更會替自己找到好借口!
  文仲!
  她慢慢走上樓,頭愈來愈痛,不是刑罰吧!
  意外地,在樓梯盡頭見到沉默肅立、很憂愁的媽媽。
  “媽媽!”她很意外。媽媽在晚上總要忙著改學生作業、考試卷什麼的,怎麼會站在這兒?
  “剛才那男孩子是誰?”媽媽問。
  哦!媽媽什麼都看見了,聽到了!
  “是文教授的兒子文仲,也是唱詩班指揮!”她說。
  “你們似乎有點——爭執!”媽媽的眼光好慈祥。
  “不是爭執,媽媽,”她困難地解釋,她忍不住用手去撫弄愈來愈痛的頭。“文仲——只是送我回來,外面下雨!”
  “我知道,”媽媽顯然洞悉一切,卻又巧妙地不揭穿。“那個文仲——看來是個很好的男孩!”
  “也許吧!”詠梅向前走一步。
  “他怎麼剛來就走了?外面在下雨,不是嗎?”媽媽問。
  “我說過,他只是送我回來!”她搖了搖頭。她不能就此扔下媽媽,媽媽是好意,她只能忍耐看頭痛了。
  “不舒服?詠梅!”媽媽撫撫她額頭。“沒有熱度!”
  “有點頭痛,我想早點休息!”她趁機說。
  媽媽微笑一下,隨看她走回臥室。
  “你休息吧!”媽媽輕拍她的肩。“有什麼問題,有什麼困難可以找我。詠梅,在媽媽面前你永遠是個孩子!”
  “我會的,媽媽!”她勉強擠出一個微笑。
  媽媽再拍拍她,慢慢退出去。在門邊時,她停住了,若有所思地說:“詠梅,你是個好女孩,就是太倔強、太好勝,什麼事都放在心裡不肯說,”媽媽停一停,又說:“與朋友相處,不論男的、女的都該坦誠一點,別讓誤會愈陷愈深,徒令自己吃許多苦!”
  媽媽去了,那幾句話卻依然留在空氣中來回激蕩。與朋友相處要坦誠,別注誤會愈陷愈深是警惕、是指引,像幕鼓晨鐘,一下子敲醒了她。
  她不夠坦誠?她和文仲之間只是誤會?
  但願是!
         ※        ※         ※
  教堂裡像每一次地同樣安靜、肅穆。
  所有人都在聽台上牧師講道,在這不熱也不冷的春天裡,人們的耐性總特別好一點。
  文仲和彈鋼琴的陳夫人坐在一起,詠梅斜眼望去,他似乎聽得很入神。
  詠梅懷疑,自己大概是唯一心不在焉的人吧!
  她有點慚愧,她把教堂當成什麼地方了?找男朋友的?她來這裡是為文仲,難怪上帝要懲罰她!
  文仲這樣對她,是懲罰吧?
  旁邊的愛琳用手臂碰碰她,擠擠眼又笑一笑,她顯然也不在聽道理!再多幾個她們這樣的人,上帝要流眼淚。
  “問你一件事,吵架了嗎?”愛琳壓低聲音在她耳邊問。
  詠梅皺皺眉,沒有出聲。
  吵架?怎麼會?愛琳把文仲和她說成好像拌嘴的情侶似的,愛琳誤會多深!
  “你把文仲氣壞了!”愛琳笑著又說。她壓低聲音悄悄說話的本領,倒是一等,第三者絕對聽不見。“我從來沒有看見他那麼生氣過,濕淋淋地沖到我家去!”
  “他沒回家?幾點鐘?”詠梅忍不住問。
  “九點半左右,大概剛送你到家!”愛琳還在笑。“文仲閉著嘴、悶著氣,一言不發地生了一個鐘頭才走!”
  詠梅想一想,心中的氣憤消了一點。這麼說,文仲昨晚沒去赴那個時髦女孩的約會?
  詠梅自問沒什麼可令文仲這麼生氣的,像她這樣的女孩,文仲根本可以不放在心上,不在乎啊!
  “你怎麼氣他的?教教我,我好氣氣文康!”愛琳再說。
  “我沒氣他!”詠梅搖搖頭。她不願跟愛琳再談下去,她坐正一點,裝做凝神聽牧師講道。
  愛琳輕笑一聲,她一定看穿詠梅的心了!詠梅的臉色永遠藏不住心裡的事。
  文仲的視線依然停在牧師身上,詠梅對自己搖搖頭,今天一進教堂他就沒正眼看過她,連招呼都沒打,是生氣?或是另有原因?
  她想不出,無論如何——禮拜結束時就可分曉,文仲不可能每次送不相干的女孩子回家,對嗎?
  她忍耐著、等待著,牧師今天的講題太長了,好像總講不完——唉!她這基督徒!
  好不容易,牧師終於禱告、祝福,然後宣布散會。就在大家站起來的一剎那,詠梅發現身邊的愛琳不見了!
  她什麼時候走的?她為什麼要走?避開嗎?
  詠梅有點慌亂、有點緊張,她不能預知情形會怎麼發展,如果愛琳在,愛琳會幫她的,現她隨著詩班的人把詩袍送回更衣室,她猶豫著該走或不走,自尊心使她腳步不能停留,媽媽的話使地無法移動,唉!可惡的愛琳在該多好?
  等了十秒鐘——對她來說,已經像十個鐘頭那麼長的時間了。她吸一口氣,再等下去,她會對付不了自己的自尊心,她拿著手袋往外走——
  門口沖進一個男孩子,很有才氣、很有靈氣也很傲氣的一個男孩子,他一眼就看見了她。“等等我!我有話說!”他定定地,凝視她幾秒鐘。
  她沒置可否,心中卻松弛下來,他畢竟及時留住她,他並非全然不在乎她!
  他在一角放好樂譜和詩袍,匆匆走近她,什麼也不說,擁著她的肩就往外走,她親眼看見幾個詩班的女孩子露出驚訝的神情。
  “跟我回家,或出去吃一餐?”站在馬路上,他問。
  “我要回家!”她看著鞋尖。
  “你要氣死我才罷手嗎?”他大聲說。他似乎忘了是站在行人穿梭的馬路上。
  “你不需要愛我的氣,”她倔強地不肯抬頭。“你可以不必理會我!”
  “那麼,你叫我去理會誰?”他問。稚氣得不像從他口裡出來的話。
  “我怎麼知道?你有那麼多女孩子!”她沖口而出。
  “那麼多女孩子?”他呆征一下,“在哪裡?是誰?”
  她漲紅了臉,當面說出自己在妒忌,笨得無可饒恕。在他面前,媽媽的話又忘了。
  她低著頭,一句話也不肯再說。
  正午的陽光照在她嫩黃色的衣裙上,幻出一抹奇異的動人光彩。他呆呆地看看她,他被純真的青春光輝所震撼了。
  “我明白了,你誤會了一件事,”他喃喃似地自語。“你看見一個女孩子,是嗎?在什麼地方?
  告訴我!”
  “沒——有!”她不敢承認。他是喜歡她?愛她嗎?若不是如此,承認了不是很丟人嗎?“我沒看見女孩子!”
  “要不就是有人說了什麼鬼話,告訴我!”他抓住她的肩不停地搖晃。“告訴我,詠梅!”
  “不!不,我不說!”她等於是承認了。“你不要再來麻煩我,我不希望再和你莫名其妙地——
  在一起!”
  “莫名其妙?”他大叫一聲。“我們的友誼,莫名其妙?我喜歡你,是莫名其妙?詠梅——你該憑良心!”
  他的臉漲得通紅,那絕不似作偽,她心動了。
  “那——在你辦公室樓下等你的是誰?”她終於說了,要坦誠啊!一剎那間,她心中的別扭、負擔、矛盾完全消失了。“那個頭發卷曲的,穿得好時髦、樣子好漂亮的女孩是誰?”
  他皺皺眉,一時之間他想不起來是誰。
  “是誰?”他自問,“是誰?”
  “比葉愛琳還時髦、還漂亮的!”
  “愛蓮!”他幾乎跳起來。“你是指愛蓮,是嗎?看你多大誤會,愛蓮是愛琳的妹妹,是位空中小姐!”
  “她們姐妹正好和你們兄弟!”她更妒忌了,他並沒有解釋什麼啊!
  “什麼話——”他停下來,似乎想到了什麼。“跟我來,我帶你去見一個人!”
  “不——”她叫。他已拖看她跳上一部的士。
  他帶她走進一棟很新、很高尚的大廈,詠梅認得這不是愛琳的家,他要帶她去見誰?
  電梯把他們送到七樓,他用力在C座門前按電鈴,很快地,一個年青的男孩子來開了門。
  “嗨!你!”那男孩非常新潮、非常洋派,穿著一件麻質的T恤,還沒到夏天啊!“安杜比雲,是你的米亞花露嗎?”
  詠梅有點退縮。她怕這種直言口快、沒心沒腸的男孩,他說文仲是安杜比雲——倫敦交響樂團的指揮,倒也恰當.只是,他怎能比她做米亞花露?人家是夫妻啊!
  “占美,愛蓮在嗎?”文仲一進門就問。
  “愛蓮?”占美看看表。“我相信她現在剛到羅馬,她昨天乘中午那班機去的,什麼事?”
  “星期五下班時,愛蓮去找我,她看見了,”文仲說得那麼的直率,詠梅窘得無地自容。“你替我解釋!”
  “解釋什麼?愛蓮是我的未婚妻,”占美毫不在意地聳聳肩。“我不相信誰有本事能把她搶去!”
  “聽見了沒有,”文仲臉上露出古怪的笑容。“還要對我亂發脾氣?”
  詠梅不出聲,她忽然想起一個問題,他們口口聲聲說愛蓮,愛蓮可真是那天的那個女孩?她沒見過愛蓮,可能那個女孩是蘇茜、是瑪姬,是娜蒂——
  “來!我讓你看清楚!”文仲又一把抓住了她,不由分說地沖進占美的臥室,他指著一張放大的照片。“是不是她!相信了嗎?”
  詠梅看看那張放大照片發呆,誰說不是那天的那個漂亮女孩?看來她是誤會了,只是——他怎麼知道剛才她心裡在想什麼?
  “怎麼了?一點禮貌都不講,”占美抱看雙手倚在門上笑。“萬一我臥室裡有情人呢?”
  “那麼算我替愛蓮立下一功吧!”文仲擁看詠梅,旋風似地卷出去。
  落到樓下,她心中的氣憤、妒意全消了,愛琳姐妹讓她誤會得多慘?她不夠坦誠,對文仲又全無信心,怎麼會不弄成一團糟呢?
  “肯跟我吃飯或回家了吧!”他盯著她。
  “去天文台道那家餐廳?”她微笑。帶看絲絲羞澀。
  “只要不再氣我,我帶你去天涯海角!”他開朗地。
  再一次去那家小餐廳,她比上次更喜歡此地,或者,因為此地帶給她一生的幸福!
  “我懷疑你怎麼看到愛蓮的?”坐在卡座上,他突然想起來。
  “我在你辦公室樓下等你!”她看著手指。想著這幾天的事,她自己也覺臉紅。
  “等我?你這小心眼的家伙,為什麼等我?你在電話裡說要考試——你偵察我?”他睜大眼睛。
  “安迪說你有許多女朋友!”她說了真話。她這時真正體會到,無論對男孩子、對女孩子,坦誠地說真話,是世界土最愉快的事。“他哥哥和你是同事,人事部的!而且——他不是惡意,我看得出來!”
  “安迪的哥哥?”他皺起眉頭。
  “我相信是真的!”她不放松。
  “女朋友分很多種,”他慢慢地說。不承認也不否認。“普通女朋友像公司同事、像詩班女孩子;好一點的女朋友像愛琳、愛蓮;另外一種特別的,像——你!”
  “真是這樣?”詠梅心花怒放,臉也紅了。
  “你會知道是不是真的!”他把手壓在她的手上面。
  “但是——我感覺不出特別來,”她不動,心中充塞得滿滿的。他已說得相當明白,她不必再擔心自尊心的事,她所希望的是完全、絕對明白。“我們就像普通朋友,我們——從來不曾表示過!”
  “表示?我不是帶你回家了?你還不明白?”他問,“我帶你參觀了我的王國,還不夠?”
  “你也帶很多女孩子回家,也邀請她們參觀你的王國!”她搖搖頭。她記得他父親的話。
  “我從不曾帶女孩子回家,有女孩子到家裡來,我禮貌上讓她參觀王國,卻從來沒有邀請她們進去!”他說道:“你是唯一的一個。詠梅,是我邀請你進去!”
  她垂下頭,眼睛有些濕潤,怎麼形容呢?上帝對她這麼好,她該做一個好基督徒,絕不再小心眼了。
  詠梅看看文仲,久久的。
  “你要說的就是——這件事?”她不說“訂婚”兩個字。
  文仲點點頭,笑得容光煥發。
  “你從來沒對我表示過什麼.連這兩個字也要從別人口裡說出來,我懷疑你的心!”她不認真的“別懷疑,記得嗎?我們是用心靈相交的朋友,”他稚氣地。“不說——我相信你也懂!”
  他們互相凝視、相對微笑,很甜蜜、很了解。
  “我們有一個相同的地方,”她說:“我們都稚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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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 離線
7
發表於 2010-2-7 02:37:36 |只看該作者
有一些文學的文法
我還滿喜歡的
排比的強化層次用的不錯


又遲到了
她總是遲到車
她就非遲到不可


那狂態、那傲然、那旁若無人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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