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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酒會
冷塵猜對了,看門老頭也不是中國人,只是在查找他的資料時小吃一驚--看門老頭居然已經在中國生活了四十年。
冷塵也猜錯了,原以為要追到他並不難,現在卻變得非常的難。
因為看門老頭已經出國了,他去了伊拉克,巴格達北方一百五十公里的一處沙漠,那裡有一片神秘的地方。在一片沙漠中卻有二座高五百餘米的大山,人們稱之為神山,進去的人從未有人出來過-這一切都是那不理說的。
那不理沒有時間再等了,他知道那老頭回去了,相信無論是自己族裡還是影子一族,都沒人會想到離開六十年的人會回去。神山是不必派人看守的,它本身就是一種守護,但對於老頭來說,這種守護是沒用的,也許他真的能拿到神器。
那不理必須馬上回去,不能因為任何人或者任何事情而停留。
那不理告訴冷塵神山的位置,並給了他一枝奇特的笛子,叮嚀他到了神山外吹響笛子就會有人來接,千萬不能自己進入神山。
冷塵因為出國是必須有護照和簽證,因此必須等待。給張律師打過電話後,冷塵準備再上幾天的班,雖然冷塵有足夠的經濟支援,但手續至少要在四天以後才能下來,這四天,冷塵是無事可做的。
最急的不是冷塵,鳳空靈就遠比冷塵還要急。那不理的離開,讓鳳空靈很不爽,他的手好暖和,讓鳳空靈總在懷念。鳳空靈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戀,為何會對一個一百多歲的老怪物產生這種感覺。
※ ※ ※ ※ ※
阮如玉其實很生氣,這個冷塵也有點太過份了,居然把公司的大門踢碎了,同時也很奇怪,公司的大門是很厚的玻璃,並不是人可以用腳踢碎的,也許是那些保安在胡說吧!但總之,大門的玻璃是與冷塵有關的。
冷塵要找的是一個看門的老頭,據公司裡的人銳,那位加師傅是一位很老實的人,而且很盡職,雖然如玉沒聽說過有人姓加,但這樣的人,對公司來說還是很有用的,公司總是要有人看門的。
偏偏冷塵踢碎玻璃後,加師傅就失蹤了。加師傅只是位普通的老人,為何會失蹤呢?
憑著生意人的敏感,如玉認為這位加師傅可能是商業間諜,但卻又不是很像。
這位加師傅好像從未接觸過公司的機密部分,他為何會失蹤呢?!
如玉以為冷塵又走了,這傢伙總是一走就是很長時間,看來他也並不太在意錢的問題,可沒想到他居然又來上班了。
如玉忍住心中的不快,也沒問冷塵事情的原因,因為她知道,如果冷塵不想說,只怕沒有誰能讓這傢伙開口,而他不想說的時候居多,「今晚有個酒會,陪我一起去。」如玉對著有些發呆的冷塵說道。
如玉其實不太喜歡酒會,那只是生意人的一種場外交易,很多的生意都會在這種地方談成,因此不得不去。而搞影音的,就必須與人交好,如玉最討厭的是酒會中的那些蒼蠅,總以為自己很帥,而如玉平時又沒有人陪,自然成了他們追逐的中心。
「嗯。」冷塵點了點頭,心中想的還是那兩個怪人,在山洞中,並沒有這方面的記載。而且,史前人類也不太可能活到這個時候,如果真有活下來的史前人類,只怕科技是非常高的,至少那些飛車,就讓冷塵大開眼界,寶馬真不怎麼樣。
張曉章看到了遠遠走過來的阮如玉,也看到站在阮如玉身邊的冷塵,他心中真的很不爽,這個混蛋到底是什麼來頭,居然可以陪著這樣的大美女,這樣的美人應該全都躺在他張曉章的床上才對,怎能與這樣的無名小卒在一起!
但張曉章目前還不敢動冷塵,這個小子也不知道是什麼來頭,不但如玉對他非常的親近,而且那不理先生也不許自己動他,更有甚者,那不理先生居然一聲不響就離開了,張曉章在機場查到了他出境的記錄。
阮如玉雖然實在是討厭這只癲蛤蟆,但他家的背景還是很深的,因此對他點了點頭。如玉也很奇怪,平時這只蛤蟆一見到自己,就會張開他的大嘴巴,吐著臭氣,想把自己吃進去,今天居然只是看著自己,不僅沒走過來,更沒有說話,只是呆呆的看著自己。
冷塵無聊的看著來來往往的人,這種感覺就像站在二○一○年的街頭一樣,這些人與自己都沒什麼關係,雖然他們現在是西裝禮服的,但相信脫光了之後,這些人與外面的苦力沒什麼分別,誰也挑不出來哪個是高官、哪個是富商。
衣服,衣服就是人類的第一個偽裝,把自己偽裝成各式各樣的人。
冷塵馬上就找到了這些人的第二門偽裝,那就是他們的臉。每個人的臉上都帶著笑容,手中拿著酒杯,在人群中穿梭著,見人就點頭,見人就笑。
冷塵感覺眼前有些模糊了,這些人的臉其實都是一樣的,如果放在一起就像多胞胎一樣,全是同樣的虛偽。
這是些帶著滿臉的笑容,嘴上說著像蜜一樣的話,心中卻想著如何把你踢下山崖的人。
有一個人不太一樣,那個站在牆角的人,雖然也是一身的西裝,但卻隨隨便便的開著衣襟沒扣扣。左手拿著酒瓶,右手拿著高腳杯,十足一個酒鬼的樣子,而且他的腳下還有一個空瓶子,看來他的酒量很不錯。
他的臉上帶著笑,一種嘲弄的笑容,看著眼前的紅男綠女,他像冷塵一樣,在笑看人生。
※ ※ ※ ※ ※
莊氏平已經喝了一瓶多的洋酒了,對於酒,他是很有研究的。莊氏平並不是喜歡洋酒,洋酒大多不適合中國人的口味,特別是俄國酒,喝來更像是酒精。但在這種場合下只能喝洋酒,因為酒會根本沒準備中國酒。
莊氏平每次都會來這種酒會,但等級一定要高,高到這個城市裡最大的商家中至少有一位到場他才會來,他不能給莊家丟身份。
莊氏平來酒會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喝酒,因為他也沒別的事可作,也沒人會來與他交談些什麼。商界的人都知道,莊家的大少爺叫莊氏平,當然還有外號-裝飾品。
莊氏平發現了冷塵,這個人莊氏平從來沒見過,在任何一個酒會上都沒見過。
阮如玉,莊氏平是知道的,一位香港來的小姐,搞影視音樂的,雖然來的時間很短,但鋒頭很勁,靠著她的美貌與智慧騙得人團團轉,是一位很不錯的商人。
但她身邊的男人,莊氏平沒見過。他很酷,不是一般的酷。在這種酒會上裝酷哥的人大有人在,而且都裝得非常成功,但這個人不是裝的。不同於那些裝酷的人,這人是很冷酷,冷的感覺更強一些,甚至讓人無法從他的眼睛中感覺到一絲活人氣息,這樣的人好像很適合當殺手,也許他就是阮小姐的保鏢吧!因為,他與阮小姐實在是太不配了。
只是……有保鏢可以與僱主平起平坐的嗎?而且是在這種酒會上?莊氏平那久已生銹的好奇心,又活動了起來。
「阮小姐,你好啊!
如玉很奇怪的看了莊氏平一眼。莊家大少爺自然誰都認識的,但這位有裝飾品之稱的大少爺好像從未與人主動交談過,自然也有人試過與他交談,可全都碰了一鼻子的灰,因為他的說話方式根本就不是個商人,甚至也不能算是位有教養的大少爺。
今天居然主動找上自己?看來雖然也有商界一怪之稱的莊氏平,也一樣是個花心少爺,有錢人家的少爺又有幾個不花心呢?他們本就有花心的本錢。
「您好,莊大少爺,今天這麼有興致?」如玉說的很直接,與莊少爺說過話的人都知道,他直接的讓人無法接受,而如果你想含蓄點與他交談,那根本是雞同鴨講,他好像根本聽不明白的。
「我想認識他。」莊氏平直接指著冷塵說道,伸出的食指非常不禮貌的指著冷塵。
原來自己表錯情了,還真以為自己的魅力大到可以把莊家大少爺吸引過來,結果……居然冷塵更有吸引力,真是什麼人找什麼人!今天來這裡,看著冷塵的人,不是用奇怪的眼神,就是用嫉妒的眼光。
「冷塵、莊氏地產家的大少爺莊氏平。莊家是北京最大的地產商,據說莊家的地皮如果全搬走,北京就得少掉四分之一。」如玉稍帶調侃的說道。
冷塵不想認識他,冷塵在這裡誰都不想認識,認識這些人與自己有什麼關係?
雖然這位莊家大少爺有些與眾不同,而且看起來與他表現出來的又不太一樣,但冷塵並不準備去研究他,這種沒意義的事情冷塵是不會去作的。
冷塵一直搞不懂那些看到錢就流口水的人是怎麼想的,無論你對這些人有多好,這些人只怕都不會把自己的錢分你一半來花,那你如此熱心又是為了什麼熱呢?
相反的,追星族,冷塵更能理解一些,雖然那是很幼稚的行為,但卻是發自內心的喜愛,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喜愛,就算他根本不瞭解那人。
莊氏平看著冷塵的眼光更加有趣了,這個人根本沒反應,自己站在這裡,在他的眼裡只怕與一根柱子沒什麼分別,比自己還沒禮貌的人出現了,而且表現的不留餘地。
莊氏平當然沒傻到向冷塵伸出手去,看著那些白癡向你伸手而你不伸是件很有趣的事情,自己不想當那種白癡。
「你說句話啊!」如玉有些受不了了,看來鐵板的涼度還不如這冰塊,居然連點反應都沒有,看來冷塵平時真的很給自己面子,至少間或會說出一兩個字來。
人群一陣騷動,從門口處進來兩人,男的英俊、女的漂亮,真是俊男美女的組合,讓所有人的目光都射向這兩人。
那男的面帶笑容,把目光掃向所有的人,所到之處讓所有的人都以為是在看著自己,不由自主的向目光的主人點頭致敬。
女的輕輕挽著男人的臂彎處,得體而又合理的表現出她應該表現出的樣子,像是作秀一樣的給所有人看。
「令弟真是浪漫,每次都會換個女主角。」如玉有些嘲諷的對莊氏平說道。
進來的人,是莊家真正的主事者莊氏穩。
「大哥,真高興看到你。」莊氏穩像平時一樣,進人酒會第一件事情就是擁抱他的大哥莊氏平。
冷塵雖然沒說話,卻把一切都看在眼裡,這位莊氏穩也很特別,他的笑容很假,看上去就像是戴著面具。但他的眼光很真,這裡的人沒一個是他看在眼裡的,他的微笑只是面具-與一些不相干的人在一起,面具是一種很不錯的東西。
「阮小姐依然是這樣的美麗,讓莊某心動不己,不知道哪位先生有幸能得到小姐的芳心?」擁抱完大哥的莊氏穩抬起阮如玉的玉手,輕輕的吻了吻。
這人的名字叫的沒錯,莊氏穩--裝飾吻。連他的吻都是一種裝飾、都是那樣的假。冷塵從未看過這樣假的人,從頭到腳,冷塵無法在他身上看到一點點的真實,同樣是莊家少爺,冷塵卻無法在莊氏平身上看到一點假。
無論真假,都與冷塵沒什麼關係,雖然冷塵站的位置,無論誰都可以看得出冷塵與如玉的關係,可莊氏穩一樣談笑風生,就像冷塵根本不存在一樣。
莊家二少爺帶著他這次的女主角向所有在場的人一個個問著好,吻著所有從七歲到七十歲女性的手、擁抱著所有從七歲到七十歲的男人,成為全酒會的焦點,還真是控制場面的高手。相對於他來說,看來莊氏平還真是裝飾品。
「喝點嗎?」莊氏平像往常一樣的平靜,這樣的場面他見得太多了,他現在感興趣的是眼前這個叫作冷塵的人。
冷塵掃了他一眼,眼光四處游移著,這裡面除了男人和女人,好像只有酒杯。
「哦,不會喝酒,那來點甜酒吧?」莊氏平像是一點也不介意冷塵的冷漠。
「好,我們一起喝點吧!」阮如玉實在是受不了冷塵了,她後悔死帶這個冰塊來這裡,就算你不喜歡與人交往,隨便找個理由就行了,也不必這樣吧!
如玉拿著兩杯甜酒走回來,一杯交給冷塵,自己拿著一杯。冷塵接過如玉手中的酒杯,似乎有點習慣了。在公司這些天,如玉只要一有空就會給冷塵拿喝的,也難怪別人都以為冷塵是如玉的小白臉-哪有總經理給特助沖咖啡的?
「這酒雖然甜,但不能多喝,後勁很大的。」如玉對冷塵說。如玉不知道冷塵會不會喝酒,至少冷塵從沒有在如玉的面前喝過酒,如玉把酒的性質先告訴冷塵。
「那只是糖水,喝不醉的,所謂後勁,也根本是騙人的。如果那樣的東西也算是酒的話,那我手中的又是什麼?」莊氏平揚了揚手中的酒瓶。
「莊大少爺是海量,這個誰都知道。」如玉甜甜的笑了笑。
冷塵看得有點心動--這個女人與自己作了一年多沒見面的夫妻,之後又把自己留在公司裡,是什麼意思?冷塵並不是冰塊也不是木頭,只是有些自己的看法和觀點罷了。
冷塵喝了一口酒,這種稱為紅粉佳人的所謂甜酒並不太甜,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味道,看起來雖然很好看,但並不能說它好喝。
冷塵並不認為這種酒好喝,但還是繼續喝了下去,就像他一開始不喜歡咖啡那樣,慢慢的也喜歡上了,而且只喜歡那種不加糖的咖啡,他喜歡聞咖啡豆的香味。
看來很多事情都在熬習慣,只要習慣了就會感覺很好,像劇場裡的人銳的那樣,曲子聽多了,自然就好聽了。
「你別喝的這麼快啊!這不是可樂,也不是咖啡啊!」如玉看著已經杯中空空的冷塵說道。這個傢伙總是這樣,一口喝光,可這回是酒。
冷塵舉著杯子向如玉比了比,在冷塵的記憶中,奶奶在過年的時候會喝點酒,每次喝完酒,都會向還只有幾歲大的自己舉舉杯子,讓自己喝光杯中的汽水。
如玉知道冷塵的意思,冷塵能如此對自己表示他的意見,已經當她是朋友了。
沒辦法,如玉也喝光了杯中的紅粉佳人。
莊氏平從來沒見過這樣喝酒的,紅粉佳人其實不是紅酒,而是一種雞尾酒,它的酒精含量比較低,屬於女士酒。冷塵既然會接過這種酒來喝,說明他根本不懂酒,在這裡的男人是沒人會喝這類酒的。
當莊氏平看到冷塵一口氣喝光了第五杯的時候,莊氏平已經可以肯定冷塵不會喝酒,從來沒人這樣喝酒的,酒是用來品的,而不是這樣像喝水一樣灌的,就算是拼酒,也絕對不會用這種酒。
如玉暗暗叫苦,冷塵在搞什麼,只要遞給他酒,他就三兩口喝光,而且每次喝光還會向自己舉杯,搞得如玉也只好喝光杯中的酒-至少冷塵從不會向別人敬酒,連敬水都不會的。
偏偏此時是在酒會裡,在莊氏平面前,喝完不再拿也不好,邊上的侍者看得有趣,不用如玉去拿,主動不停的把紅粉佳人送過來,而且還與調酒師指指點點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麼。
冷塵喝不出這酒是好喝還是難喝,只是如玉給他,他就喝了。雖然有一點點的酒精味道,但冷塵還是可以忍受的,怎麼說如玉對自己還不錯,如玉拿過來的酒還是要給面子喝的。
當冷塵喝光了第七杯之後,他表示自己不再喝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起,冷塵已經習慣了只喝七杯,無論是可樂、咖啡,或者是別的什麼飲料。
不過,酒好像並沒有想像中的好喝,也沒有想像中的難喝,這一種說不出味道的飲料,很奇怪,冷塵除了心跳的速度已經快了很多外,並沒有其他的感覺。
莊氏平真的很佩服冷塵這種喝法,至少酒量還真的很不錯。對於這種酒的酒精含量,莊家大少爺自然不放在眼裡,但雞尾酒本身是一種混合酒,對於不會喝酒的人來說,是非常容易醉倒的,可這個冷塵臉上居然什麼表示都沒有,還是依舊的冷靜、依舊的面無表隋。
冷塵努力的搖了搖還在發痛的頭,右手在床上一撐,努力把自己的身體撐起來,卻傳來軟綿綿的感覺。
床上還有一個人,一個女人,一個與自己昨晚上在一起的女人,她是如玉。
昨晚上的事情在冷塵的記憶中,只到喝完了第七杯粉紅色的酒,之後好像什麼也記不起來了,至於怎麼會來到這裡,怎麼會與如玉睡在同一張床上,完全沒有記憶了。
冷塵也沒有什麼後悔的感覺,這種事情好像沒有後悔的必要,也沒有後悔的機會。冷塵也不認為這種事情需要自己負什麼責任,這並不是冷塵沒有責任心,而是如果一個女人與人上床需要男人負責的話,那麼一個男人與人上床由誰來負責呢?
如玉也醒了,當有人把全身的重量部放在她敏感的胸部的時候,她是一定會醒的,不僅是那種敏感,同時也有點不過氣來的感覺,這個看起來挺瘦的男人,居然好重。
如玉也記不起昨晚的事情了,在記憶中,只看到冷塵的酒量似乎不錯,自己喝到第五杯的時候已經有些不行了,可冷塵連喝了七杯好像都沒什麼事。
正當如玉驚歎冷塵的酒量的時候,他卻一頭撲倒在自己的身上……之後還是莊氏平送兩人回來的……之後的事情如玉也全然不記得了。
股間的隱隱痛楚讓如玉明白,昨晚上真的發生了。對於冷塵,如玉有著奇怪的感覺。
第一次見到這個撞倒小女孩沒反應的傢伙,心中只有氣,後來知道是自己誤會了。為了逃婚而跑到北京,結果在如詩的慫恿下嫁給了這個男人,之後就是一年半的分別,一直沒見過。再見面時卻相互利用了一下那紅紅的結婚證。
可自己為何會在離婚後請他到自己的公司呢?他絕對不是個合格的特助,甚至連沖咖啡都是自己在幫他沖,他就像個大少爺一樣的坐在那裡,而自己這個總經理卻像他的秘書。
自己為何會帶他去酒會?自己為何會給他酒?自己又為何陪他一起喝到爛醉?
如玉不知道,人說,女人心海底針,如玉真的感受到了,連自己都找不到這根針。
如玉也沒想過要冷塵負責任,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一個男人與一個女人上了床還要談誰負責,會讓如玉感覺很可笑的。而且,如玉也不相信因為這個,眼前的男人就會負責,這個男人從未按理出過牌。
如玉披了件睡衣站在窗前看著樓下的街道,車水馬龍,看來時間已經不早了,如玉不知道應該如何面對冷塵,這才是最現實的問題。也許冷塵可以當什麼事情冷塵走到如玉身後,輕輕抱住如玉軟軟的身體,心中有了一絲絲後悔。冷塵不是後悔作了什麼,而是後悔自己的第一次居然什麼感覺都沒有,這個身體明明很軟,抱起來很舒服,也許如玉作自己的女朋友是個不錯的主意。
如玉不知道冷塵在想些什麼,但肢體語言看來好像非常的親密,有些纏綿,雖然如玉並不討厭這種肢體感覺,甚至有些喜歡,但如玉更想知道的是冷塵如何想的,而不是身體的接觸,如果……那機會多得是。
「啊!你幹麼?」被冷塵橫抱在胸前的如玉嚇了一跳,這個冷塵又要玩什麼花樣?
「你的腿有點髒。」
如玉的臉已經紅透了,雙腿間一絲渾濁的體液正順著大腿向下流著,而犯罪份子居然還說自己髒-髒?如果髒,他抱自己幹麼?
冷塵抱著如玉走進浴室,髒了就應該好好洗洗。雖然冷塵還沒有過與美女共浴的經驗,但冷塵並不介意有這樣一回。
兩次相會的男女,在浴室中努力的清洗著自己,間或會偷看對方一眼。
如玉已經發現了冷塵經常偷看自己,如玉也很感謝父母給了自己一副絕好的身材,故意挺了挺驕傲豐滿的前胸。如玉很得意,就算像冷塵這樣冷如冰的人,一樣會偷看自己。
吃完如玉做的愛心早餐,兩人坐在沙發上喝著如玉煮的咖啡。冷塵一直以為像如玉這樣的天之嬌女是不會煮飯的,看來自己錯了,如玉的西式早餐味道很不錯,讓吃慣了雞蛋煎餅果子的冷塵也吃了個光光。
如玉並不是常作飯,但如玉的確會作,這得感謝母親的教導,雖然母親去世的很早,卻教會了如玉作為一個女孩所應該會的一切,除了生產之外。
看著冷塵的吃相,如玉的心中很溫暖、很得意,也很自豪。如玉甚至有了一點點自私的想法,想霸佔住冷塵這個奇怪的冷面男人,就算別人說她養小白臉,她也不在乎,她養得起。
但如玉卻不知道冷塵是怎麼想的。這男人也許並不在乎別人如何說他,同樣的,他也未必在乎自己說的話。他要留下來,自然正好;如果他想走,自己留得住他嗎?自己連他的人是否能留得住都不敢說,更別說留住他的心了。
如玉似乎能明白結婚的意義所在了,那是一種標明所有權的行為,證明這個男人是屬於你的。他早上去上班,或者是出差,你都不必太在意,因為他是你的,無論他走出多久,你都可以名正言順的用家這個特別的小房間去牽掛他的心。
家是男人累了的時候休息的港灣。如玉似乎已經明白了家的重要性,也明白了為何有這種事情之後女方總要男的負責了。
「我後天的飛機。」冷塵轉動著手中的咖啡杯說道。如果這事情放在昨天,冷塵甚至都不會與如玉說,最多說一句要走了,根本不可能把時間告訴不相干的人-如玉與自己不相干嗎?冷塵說不上。
如玉的臉明顯的一怔-他要走了,他真的要走了,才穿上褲子就要走人了,男人都是這樣的嗎?如玉的心好疼。
「我去伊拉克,時間不知道要多久,這是我申請的全球衛星電話號碼。」冷塵把一張剛才寫好的電話交給如玉。
冷塵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要說這些話,以前出門的時間最多與奶奶說一句要出去了,絕對不會說去作什麼。奶奶睡了之後,冷塵更不必對任何人說什麼,只要自己去作就好了。
如玉的臉明顯的一紅-他解釋了,他居然解釋了!這個從來不會多話的人居然向自己解釋。
如玉雖然知道自己的條件是多麼的好、身材是多麼的棒、臉孔是如何的漂亮,但如玉卻不相信這些能拴得住冷塵。如玉發現自己在冷塵面前居然是自卑的,可自己為何想要拴住他呢?如玉的臉更紅了。
女人的表清還真的非常豐富,冷塵把如玉的臉上變化清晰的收入眼裡,雖然還無法理解如玉的心情,但冷塵知道,自己給了她電話,如玉是很高興的--一個電話號碼,就能讓女人開心嗎?
也許自己應該多給她幾個電話號碼。
如玉給自己放了一天的假,這是從未有過的事情。電影拍攝正處於熱火朝天的時期,作為總經理及策劃的如玉卻給自己放了假。
如玉買了很多的東西,從內衣褲到手紙,一樣不少。
其實如玉知道冷塵不會帶這麼多東西,甚至可能一件都不會帶,但如玉就是想買,買回來放著也好,看到這些東西的時候,如玉就可以告訴自己,他還會回來,他只是出門了。
如玉用了一下午的時間在往背包裡裝東西,裝進去再拿出來。這麼多的東西,如玉不知道裝什麼進去才好。
背包不大,如玉知道冷塵不會喜歡帶個大箱子出門的,雖然如玉還不知道冷塵去作些什麼。
英雄肝膽相照,江湖兒女日漸少。心還在,人去了。回首一片風雨飄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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