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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愛情] 吳淡如的散文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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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3-28 15:56:35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曾經為愛發過征想起為過去的愛情所做的瘋狂事,你有什麼感覺?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樣,把這些果實挖個洞藏起來。只是松鼠典藏橡實是
要過冬的,而我們想把它徹底埋掉,埋在最陰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來見天日。

  我就是這種類型的人。姑且名之為「壓抑舊愛型」。這種人,客觀地說,是比較受
不了過去有失敗歷史又好勝心強的類型。

  不過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舊愛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過去「實在很丟臉」

  (她心裡也知道)的瘋狂事,眼睛發亮,好像一個傑出的獵人在炫耀他過去獵獸的經
驗,指著牆上的廉鹿頭說:「啊……想當初啊!」

  「想當初,我們在家鄉就是青梅竹馬的同學,我從小學就以為他一定會娶我的,談
戀愛一直談到二十歲,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腦袋長了腫瘤,在醫院躺了幾個月,
我天天去當特別看護,看到全醫院的人都認識我,過年也沒回家……我對他的愛,真是
驚天地泣鬼神……我那時還想,萬一他完蛋了,我一輩子就抱著他的神主牌睡覺……」

  沒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別的意中人,跟她說:「我們認識這麼久,大家先分
開來冷靜一下。」雖然沒有直接告訴她真正的理由,但基於同鄉關係,他另結新歡的消
息很快地傳到她耳朵來。
 
  她從小立志做一個賢慧的女人,總覺得老一輩說「男人哪,只要你肯等,遲早會發
現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維持一貫的等待姿勢,想打動他,每個星期天,她還是會到男
友家為他打掃房子。

  某一個星期天,還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點就起來了,等五點半的公車,忽然想到他
家去。她有鑰匙,咋啦打開門後她就愣住了。哎喲喂呀,裡頭有一個女人,和他一起窩
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窩裡。

  男友醒來,劈頭問她:「你來做什麼?出去說。」從被窩裡沖出來,一邊穿上睡衣
,一邊把她拉出門去。她隱約看見,被窩裡的女人也坐起來,把自己的臉藏在套頭毛衣
裡。

  她有比我漂亮嗎?她想。

  兩人在門外吵了幾句,後來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樣子,忽而拔腿狂奔


他跑了,她只有追,哭著追過清晨的台北市西門町鬧區。一家燒餅豆漿店生意正好
,排隊買早點和等公車的人,都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場鬧劇。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純
女生追著跑的鬧劇。

  眾目睽睽,她為自己的愛情奔跑,她覺得很偉大。
 
  雖然看到自己培養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帶了別的女人回家睡覺,她還是不死心,決定
對自己的愛情貫徹始終。她不斷找男友要談清楚。喏,當然談不清楚,因為不是每一件
事都可以談判的,尤其是對方不愛你的時候,越談只有越糟。越想越難過的時候,她就
打電話給男友,記得有一次講了很久——其實是因兩人對峙著不說話,所以公共電話在
她手裡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後,等很久等得不耐煩了,對她說:「小姐,你可不可
以快一點,我要打電話回家吩咐我兒子!」她理直氣壯地回頭瞪了那位媽媽一眼:「你
沒看見我在哭?」

  理直氣壯,因為年輕時覺得只有自己的愛情最偉大,別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勸,
都當做耳邊風,再茶不思飯不想地投訴對方的無情無義下去,連再好的朋友都已經不想
理她了。她還是忽喜忽悲地為他瘋狂——也許不是為他瘋狂,是為了不甘愛情消失而瘋
狂。

  「很好笑,對不對?」我很佩服她的勇氣,我調侃她說,「以你談戀愛的決心來工
作,必可轟轟烈烈!」不過,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於說傻事的勇氣。像我這種比較奸詐
的「壓抑舊愛型」,只能在小說裡,或所謂「我的朋友」的說法裡,把它偷偷寫出來以
示仟悔!

  覺得自己做過瘋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經回歸正常人的行列了。

  繼續瘋下去,瘋的時間長到讓正常人無法想象的人也有。這種過了頭,應該算是「
耽溺舊愛型」的人,我也看過,有人花好幾十年的時間沉溺,感覺過去的瘋狂是理所當
然要再持續下去。
 
  在羅密歐朱麗葉的年紀為愛瘋狂,比較容易體會,因為我們都是過來人嘛!但過了
某種年紀還瘋得不像話,比如,如果你在四十歲還想騎單車載著情人從台北東區到淡水
去看夕陽,沒有人認為你對勁;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輕時做這件事,就會像《情定日落橋
》的故事一樣感人。就好像賈寶玉如果在三十歲後還跟一群姐妹瘋來瘋去,不會有讀者
認為他很可愛。

以前在台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願意
,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門口去等,要求續前緣。女生有天煩不過,預藏了美工刀,在男生
拉扯不休時,狠狠刺了他一刀。當場血流如注,送進醫院。此事貨真價實夠瘋狂了吧!

  你說當事人哪個不聰明?聰明和為愛瘋狂是兩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個寢室,就有一個和男友吵架就跳樓洩恨的學姐,這一瘋,足足把書
多念了兩年!

  很多愛過的人痛過,很多痛過的人瘋過。幸運的人,像出水痘一樣,瘋病永不復發


  比較不幸的(應該說是被他愛上的人比較不幸的),他們的「愛情瘋」像感冒,動不
動就發了起來,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瘋氣在。

  我想到我做過的瘋事,實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無聲電話騷擾他的睡眠,看他
回家了沒,旁邊有沒有別人哪,想來真是無聊啊!如果有人這樣對付我,我一定會罵他
「三字經」!
 
  是的,能為愛瘋狂是一種幸福,你會為自己的愛情情操深深感動,但是,請先想想
被你愛的人幸福不幸福。戀愛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於人。

  因為你喜歡的方式和結局,別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覺得很偽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尷
尬!
 
曾經為愛發過征想起為過去的愛情所做的瘋狂事,你有什麼感覺?

  大部分的人,大概想像松鼠一樣,把這些果實挖個洞藏起來。只是松鼠典藏橡實是
要過冬的,而我們想把它徹底埋掉,埋在最陰暗的地底下,最好不要出來見天日。

  我就是這種類型的人。姑且名之為「壓抑舊愛型」。這種人,客觀地說,是比較受
不了過去有失敗歷史又好勝心強的類型。

  不過我的朋友中也有「暴露舊愛型」的「患者」,你看她提起過去「實在很丟臉」

  (她心裡也知道)的瘋狂事,眼睛發亮,好像一個傑出的獵人在炫耀他過去獵獸的經
驗,指著牆上的廉鹿頭說:「啊……想當初啊!」

  「想當初,我們在家鄉就是青梅竹馬的同學,我從小學就以為他一定會娶我的,談
戀愛一直談到二十歲,一起到台北。有一年,他的腦袋長了腫瘤,在醫院躺了幾個月,
我天天去當特別看護,看到全醫院的人都認識我,過年也沒回家……我對他的愛,真是
驚天地泣鬼神……我那時還想,萬一他完蛋了,我一輩子就抱著他的神主牌睡覺……」

  沒想到,不到一年,男友有了別的意中人,跟她說:「我們認識這麼久,大家先分
開來冷靜一下。」雖然沒有直接告訴她真正的理由,但基於同鄉關係,他另結新歡的消
息很快地傳到她耳朵來。
 
  她從小立志做一個賢慧的女人,總覺得老一輩說「男人哪,只要你肯等,遲早會發
現你的好」是真理。她仍維持一貫的等待姿勢,想打動他,每個星期天,她還是會到男
友家為他打掃房子。

  某一個星期天,還在念大四的她早上五點就起來了,等五點半的公車,忽然想到他
家去。她有鑰匙,咋啦打開門後她就愣住了。哎喲喂呀,裡頭有一個女人,和他一起窩
在冬天暖烘烘的被窩裡。

  男友醒來,劈頭問她:「你來做什麼?出去說。」從被窩裡沖出來,一邊穿上睡衣
,一邊把她拉出門去。她隱約看見,被窩裡的女人也坐起來,把自己的臉藏在套頭毛衣
裡。

  她有比我漂亮嗎?她想。

  兩人在門外吵了幾句,後來她委屈地哭了,男友一副受不了的樣子,忽而拔腿狂奔


他跑了,她只有追,哭著追過清晨的台北市西門町鬧區。一家燒餅豆漿店生意正好
,排隊買早點和等公車的人,都目不轉睛地看著這場鬧劇。穿睡衣的男生被哭泣的清純
女生追著跑的鬧劇。

  眾目睽睽,她為自己的愛情奔跑,她覺得很偉大。
 
  雖然看到自己培養了多年感情的男友帶了別的女人回家睡覺,她還是不死心,決定
對自己的愛情貫徹始終。她不斷找男友要談清楚。喏,當然談不清楚,因為不是每一件
事都可以談判的,尤其是對方不愛你的時候,越談只有越糟。越想越難過的時候,她就
打電話給男友,記得有一次講了很久——其實是因兩人對峙著不說話,所以公共電話在
她手裡拿了很久。有人排在她背後,等很久等得不耐煩了,對她說:「小姐,你可不可
以快一點,我要打電話回家吩咐我兒子!」她理直氣壯地回頭瞪了那位媽媽一眼:「你
沒看見我在哭?」

  理直氣壯,因為年輕時覺得只有自己的愛情最偉大,別人都不懂。朋友百般相勸,
都當做耳邊風,再茶不思飯不想地投訴對方的無情無義下去,連再好的朋友都已經不想
理她了。她還是忽喜忽悲地為他瘋狂——也許不是為他瘋狂,是為了不甘愛情消失而瘋
狂。

  「很好笑,對不對?」我很佩服她的勇氣,我調侃她說,「以你談戀愛的決心來工
作,必可轟轟烈烈!」不過,我倒是十分佩服她勇於說傻事的勇氣。像我這種比較奸詐
的「壓抑舊愛型」,只能在小說裡,或所謂「我的朋友」的說法裡,把它偷偷寫出來以
示仟悔!

  覺得自己做過瘋狂可笑事情的人,大概已經回歸正常人的行列了。

  繼續瘋下去,瘋的時間長到讓正常人無法想象的人也有。這種過了頭,應該算是「
耽溺舊愛型」的人,我也看過,有人花好幾十年的時間沉溺,感覺過去的瘋狂是理所當
然要再持續下去。
 
  在羅密歐朱麗葉的年紀為愛瘋狂,比較容易體會,因為我們都是過來人嘛!但過了
某種年紀還瘋得不像話,比如,如果你在四十歲還想騎單車載著情人從台北東區到淡水
去看夕陽,沒有人認為你對勁;但如果你是在很年輕時做這件事,就會像《情定日落橋
》的故事一樣感人。就好像賈寶玉如果在三十歲後還跟一群姐妹瘋來瘋去,不會有讀者
認為他很可愛。

以前在台大還發生過這樣的事。女生不想和男生在一起了,要求分手,男生不願意
,每天都到女生宿舍門口去等,要求續前緣。女生有天煩不過,預藏了美工刀,在男生
拉扯不休時,狠狠刺了他一刀。當場血流如注,送進醫院。此事貨真價實夠瘋狂了吧!

  你說當事人哪個不聰明?聰明和為愛瘋狂是兩回事。

  以前我住的那個寢室,就有一個和男友吵架就跳樓洩恨的學姐,這一瘋,足足把書
多念了兩年!

  很多愛過的人痛過,很多痛過的人瘋過。幸運的人,像出水痘一樣,瘋病永不復發


  比較不幸的(應該說是被他愛上的人比較不幸的),他們的「愛情瘋」像感冒,動不
動就發了起來,七老八十,仍有一股瘋氣在。

  我想到我做過的瘋事,實在也不少。比如,在半夜打無聲電話騷擾他的睡眠,看他
回家了沒,旁邊有沒有別人哪,想來真是無聊啊!如果有人這樣對付我,我一定會罵他
「三字經」!
 
  是的,能為愛瘋狂是一種幸福,你會為自己的愛情情操深深感動,但是,請先想想
被你愛的人幸福不幸福。戀愛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己之所欲,也未必可以施於人。

  因為你喜歡的方式和結局,別人未必可以接受;你覺得很偽大,你的情人可能很尷
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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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阿..
一輩子總要瘋狂過那麼幾次..
為了愛情而痛..
為了愛情而瘋...

但是到頭來..
這些回憶都成為心中不可抹滅的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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