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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420 冰琉塵 的帖子
其實去年台南市就有通過一條法令了...
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 (感覺好像是針對廟會而來!![辣砲])
第一條
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公共安全及安寧,加強爆竹煙火施放管制,特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十五及地方制度法第十九條第十一款第二目規定,制定本自治條例。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主管機關為本府;執行機關為本市消防局。
第三條
爆竹煙火禁止施放之區域、時段、種類,由本府另定之。
第四條
下列時間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
每日上午六時前。
每日下午十一時後。
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者,得不受前項限制。
第五條
飛行類及升空類之一般爆竹煙火應對空施放。但特殊民俗活動等經本府許可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
依前條申請許可者,申請人應於施放五日前檢具施放爆竹煙火目的、時間、地點、數量、種類及安全護措施等文件資料,向本府申請許可,發給許可文件後,始得為之。
第七條
本自治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民視新聞 深夜燃炮逾時 南市開罰險暴動
神明遶境一直是台灣廟會的傳統活動,不過30日凌晨在台南市保安宮的遶境活動,到了凌晨,鞭炮聲還是響徹雲霄,引起附近居民抗議,消防局因為事證明確,罕見的對廟方開罰,卻引起上百名信徒不滿,[[[[6位消防隊員遭到包圍]]]],差點釀成暴動。 ((( 有點誇大
事情的真相 來自某討論區
其實從頭到尾並沒有像報導的很多人包圍,消防隊要廟方停止施放,剛開始也只有幾位廟方工作人員跟消防隊說明,對方的盛情難卻,如果真的無法商量的話,那請公事公辦,該開單就開單,然後有一些好奇百姓圍觀,看發生什麼事而已也未口角,消防隊看溝通不成請警方支援,警方到時也已經快放完了,況且消防隊員跟警察是廟方請進去的,也沒氣氛不好,廟方也自動將閒雜人等請出廟,讓他們消防隊等好辦事,不要再有一堆人看熱鬧七嘴八舌的,造成廟方與警消不必要的困擾,包括保安宮董事長等幹部也跟他們道歉,氣氛也很好還跟他們互道辛苦,哪來引起民怨,實情就是如此,因為我是站在門旁邊管制閒雜人等的工作人員其中之一也是南市義消,完全看到聽到事實真相,媒體報導誇張誇大不實,惟恐天下不亂,犯錯該罰,保安宮接受處分罰單這就是最好的示範,不是嗎?
《 本帖最後由 憂鬱殤痕 於 2010-6-2 22:55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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