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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趙構
1、殺千古忠臣
殺岳飛
2、一切都是為了他老母
十一月,金國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議和條件。此時趙構生母韋氏託人將一封信送到趙構手裡。『洪皓在燕,求得(韋)後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李)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韋)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我擁有天下,但卻不能贍養親人,我父親徽宗已經死了!現在我發誓,我要公開要求金國歸還我母親韋太后,我不以議和為恥。不然的話,我不怕向金國用兵!」)(蕭)毅等還,帝又語之曰:「(韋)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1](「如果我母親韋太后果然能回南宋,自當謹守我們訂的和議誓約。如果回不來,有和議誓約也是一紙空文。」)當月,《紹興和議》最後的書面內容即達成。
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趙構和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岳飛與其子岳雲、部將張憲於臨安(今杭州),據《宋史》載這是為了滿足完顏宗弼為《紹興和議》所設的前提以防止岳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4]。
至此,趙構和秦檜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為界。趙構也於殺死岳飛後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韋氏。
3、當過人質
靖康元年(1126年),趙構曾以親王身份在金營中短期為人質,後得以回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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