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孫(中山)先生再從東南亞到了美國,是年11月在美國的紐約,芝加哥,舊金山三處成立同盟會分會,而以舊金山分會為美國總機關,在美國的華僑有精濟基礎的很多,當辛亥革命即將面臨的1911年,孫先生再度前往美國,和馮自由等人到各地籌款,當時華僑捐款更為熱烈,總額達十萬元之鉅,是年六月,在舊金山成立了[洪門籌餉局],作為籌募資金的負責機關,這是和排滿清組織[洪門會]所設在美國各地的機關--[致公會]合作所組成的,第一次發行了[中華民國金幣券].
國父在美國等地向華僑灌輸革命意識.....又獲各地洪門會員及同盟會員的支持,立即草擬章程,成立[中華革命軍籌餉局]並手訂籌餉局約章四款:
1.凡認任軍餉至美金五元以上者,發給中華民國金幣券雙倍之數收執,民國成立之日作國寶通用交納稅課,兌捨實銀.
2.認任軍餉至百元以上者,除以第一款辦法之外,另行每百元記功一次,每千元記大功一次,民國成立之日,以為立功之例,以軍士一體論功行賞.
3.凡記大功者,於民國成立之日,可向民國政府請領一切實業優先權利.
4.以上章約,祇行於革命軍未起事之前,至革命軍起事之後,所有報效軍餉者,須以因糧局章程辦理.
籌餉局成立後,各地捐款也以這項金幣券發給,在短期內獲得各地華僑總額144,130元的大量資金,以應革命之需.
[中華民國金幣券]於1911年三月在美國發行,票面有三種:[拾圓][壹百圓][壹千圓].此券的圖案,都是孫先行和陸皓東親自設計繪製,拾圓券用[中]字,壹百圓用[華]字,壹千圓用[民]字代號,並蓋有圓形[總理]章及方形[中華革命軍籌餉局印]二枚.
資料來源:丁張弓良著[中國軍用鈔票史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