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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延續上一次專欄的話題,談家事教育的引導,因為前幾天在一場演講中,又有父母問我該不該付錢給幫忙做家事的孩子。
一位母親說,理財專家告訴她,付錢給做家事的孩子,不但可以鼓舞動機,也可以教導孩子如何管理自己的金錢。她試過後也發現,付錢以後,孩子的確變得很喜歡做家事。
我一點都不懷疑金錢的效果,質疑的是,該不該這樣引導孩子與生活作息連結?透過金錢鼓勵而學會的生活技能,在失去金錢回報時,會自然而然的轉換行為動機嗎?當父母跟孩子有這種協定之前,雙方是否談好將在什麼時候結束這樣的交易呢?一如女兒聽到這個想法時問我:「等上了大學得自己洗衣服的時候,誰來付錢給我們?」
如果一個孩子連生活的互助都必須誘以金錢才能喚起動機,那麼他們的情感教育要從哪一個生活點做起?家庭是人際最溫暖的單位,也是孩子學習愛的初始。如果做家事非得收取酬勞,那麼父母也要跟孩子說明並收取照顧養育的費用,才算是真正的理財;否則他們對人生成本的估算一開始就錯誤,世上哪有只有收入卻不用付出的糊塗帳?對孩子來說,又要如何才能算得清楚?
教育很難只做一半,如果想從一種方法取得教養優點,就必須看清楚價值觀是不是能貫徹,不能讓矛盾同時出現。
有一次,我請了一個工班來幫忙裝修店面,領班的木工師傅把他念高中的孩子也帶來一起工作。雖說是一起工作,這位父親卻讓孩子枯坐一旁,百般無聊的混過一天,既不教也不要求他,頂多要他在工作的間歇中掃掃地。二十天後,我看到請款帳單,這個孩子竟然也有一筆清楚可觀的工資。他的父親在上面列明:見習工,每天的工資是一千三百五十元,剛剛好是他父親的一半。
我沒有異議的付了這筆錢,因為他的確每天都在場,若要討論他該不該領工錢,反而變得不清不楚了。我相信,這位父親最知道孩子該不該得到這筆錢。如果他想用這種方式來訓練孩子打工自立,剛好適得其反。這個經驗對這孩子來說,學到的並不是人要努力工作,而是證實天下的確有白吃的午餐,原來一天閒晃閒晃的也可以領到錢,我不認為他還會想要勤勤懇懇的工作。
我們被家庭養育長大,受照顧,學習獨立,而後進入社會,投身工作。過程中,並不是每一件事都能有等值的金錢報酬。理財雖然是生活技能的一部分,卻不是人生的唯一基礎。一個快樂的孩子要有一些基本的信念,瞭解自己是被父母無私的愛養育而成,懂得關懷家人是重要的情感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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