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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聲
在新宿舍的一零一室樓下,挖出了一具女屍。
那個女孩名叫周鈴雨,十七歲,本校的高三生,品學兼優。她的屍體透過法醫鑒定,確定死亡時間在兩個月前,是自殺。
恐怕,召喚來的鏡仙就是她的鬼魂吧。
經過調查,我和林芷顏發現,她曾經有一個男朋友,街頭的小混混。有一次來學校看她的時候,順手牽羊在學校裡偷了一支手機,不巧被保安抓到了。
年輕人總是喜歡熱鬧,更喜歡一窩蜂的做一件事情,特別是壓力很大的高三生。
那個學校,幾乎所有人都竄出了教室,對那個小混混進行毆打,場面混亂得完全無法制止。周鈴雨哭著,跪在所有同學,同校朋友面前,懇求不要再傷害她的男友,雖然那人只是個小混混,但,卻是她深愛的人。
但沒有人理會,所有人都陷入了瘋狂,陷入了將壓力透過暴力發泄的行為。最後警員趕來時,那個小混混已經被全校學生活活打死了。
周鈴雨哭得血從眼睛裡流了出來,她嘶吼著要向所有人報復,接著不久後,鏡仙的遊戲便開始在學校裡廣為流傳開來。
從她的腹部裡,發現了一塊不屬於她的上顎骨,根據鑒定,和香屍腹部中的下顎骨屬於同一個人,那個人,便是陳老爺子。(有關陳老爺子的故事,請參看第一部之《碟仙》、《風水》)
香屍的一切謎題全都解開了。
她貴為一品誥命夫人,卻以極為罕見的怪異方式下葬,恐怕最大的原因,便是將身體作為一個容器,封印住陳老爺子肢解的的上下顎骨。
下顎骨封印在香屍肚子裡,而她喉嚨直至肩膀上那道駭人的巨大T字形傷口,正是放置下顎骨的地方。
由於出土時周圍群眾進行過瘋搶,陳老爺子的上顎骨從喉嚨裡掉了出來,然後又被施工隊打入地基深處。
直到顎骨的頂端有人自殺。
至於那東西究竟又是怎麼跑入周鈴雨屍體腹部裡去的,恐怕沒有人能知道了。
舒曉若醒來後,竟然失了憶,她忘記了最近一個月的一切,包括我的一切,看著去探望我的她,她笑得十分的燦爛:“你,是誰?”
“算是朋友吧。”我淡淡答道。
“很好的朋友嗎?”
“嗯。”
她燦爛的笑容如同絕美的花朵,“難怪,我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事件總算是結束了。
寫出這本書,其實並不是為了記載自己的離奇經歷,而是想對所有的在校生給個警告——不要毫不在意的玩稀奇古怪的靈異遊戲。
特別是鏡仙的遊戲。
更不要在遊戲結束後胡亂照鏡子。
因為誰知道,陳老爺子的下一塊骨頭,又或者比他的骨頭更加可怕的東西,會不會就在你玩遊戲的地方,正靜悄悄的,安靜地等待著你們的到來呢?
世界上沒有捷徑可走,得到一些,就一定會付出一些。
當你們在玩能夠實現願望的遊戲時,或許,只是圓了一時的高興,但,付出的,或許就是——
你的命.......
——《鏡仙》全文完
作者注:貫穿本書全文的“香屍”事件是真實的,參考於《走近科學——香屍謎案 清代女屍散奇異香味》,有關部門對其進行過調查,文中基本上對調查文獻進行了引用,並將其延展開來帶入了劇情中。前半段真實,後半段純屬虛構,請勿對號入座。
後記
又到給書寫後記的時候了,趁著趕稿的閒暇時間,便寫下了這些東西。
最近傭人不在,三餐突然變得很沒有規律起來。總的來說,足夠害得我每天都沒飯吃,早晨食譜:米粉。午飯:迷茫。晚飯:繼續迷茫。家裡的狗狗也陪著我迷茫。
嗚嗚,生平第一次有種殷切的期盼,召喚傭人回來。
今天早晨又是吃米粉,吃得胃寡寡的。中午跑去吃了一大碗肥腸粉,胃倒是不寡了,但午覺的時候腦海里滿滿都是些莫名其妙的美食。
不知為何,突然想起了大學時候常吃的那種巧克力。
其實,我是頗為討厭吃巧克力的。但是有一種巧克力我喜歡——布魯塞爾的手工巧克力。
布魯塞爾一向都有巧克力之鄉的美譽,一提到巧克力,大多旅遊的人都會到最有名的Neuhaus巧克力店去,或許是因為那裡的truffe很有名的緣故吧。
不過在那個地方混跡了很久的我,當然知道哪裡好吃且更實惠。
比利時的巧克力商店之多,其他國家是不可比的,巧克力最早隨著殖民歷史從中南美傳到歐洲,各國都對其有所貢獻。
比利時最大的貢獻,是在巧克力裡加了餡兒,叫做praline,或者truffle chocolate。比利時人愛吃巧克力是有名的,據說一個比利時家庭每年在巧克力上的消費,相當於在肉製品上消費的三分之二。
那時候我在荷蘭的西部留學,和比利時隔海相望。通常想吃巧克力的時候,就會坐一個多小時的免費餐船,再轉兩次Bus到布魯塞爾,在隔了Neuhaus店右邊大約五、六條街的地方,有個做手工巧克力的家庭小店,很溫馨的小店,那裡有我最喜歡吃的一種怪異巧克力。
不知道那種巧克力的名字,但是樣子和味道我還記得清清楚楚。那種剛做出來的巧克力還是流質的,味道沒有太濃烈的COCO味道,不過那種巧克力的保值期只有三個小時,完全凝固後就很難吃了。
往往我都會去那條偏僻的小店,買三十克左右的巧克力,然後再到附近的露天咖啡讓要一杯比利時特有的hot chocolate。這種飲料其他國家也有,但是卻和比利時是兩種口味,配上流質巧克力,簡直就是極品!
現在想一想,都會流口水出來。
有點想念自己的大學生活了,雖然清苦,但是卻很有樂趣。每天忙碌的學業以及打工,讓人沒有閒暇充斥煩惱,無憂無慮的。
其實最近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明,在我心情不好,煩躁鬱悶,壓力比較大的時候,又加上了食物中毒,於是從昨天八點起就開始又吐又拉的。直到把肚子裡陳年累積了幾萬個日夜的東西都排泄完,整個人才虛脫的舒服了一點點。
第二天要去成都給她買參考書。很好,總之睡不著,就七點多出發了。整雙腳都在發抖,坐上車就吐,還好有先見之明,準備了紙袋。
到了春熙路的時候,還不到九點。非常不錯,沒有人的春熙路空空盪蕩的,別有一番詩意,如果肚子不是那麼絞痛就更完美了。
用絲毫沒有力氣的雙腿走了幾步,很快就見到了那座豪華的地下廁所。沒有說話,大腦都不動一下,鑽進去就去舒坦。舒坦了出來,還沒邁出門,得了,又進去。這樣前前後後的弄了幾次,每次都是在洗手池前停下了腳步,洗手,向後轉,找位置。。。。。。
一個小時後才勉強的從洗手間出來,已經十點十四了。艱難的走到文軒閣前將要買的書選好。走到收銀櫃一掏,不是這麼衰吧,居然錢不夠。得了,您給我收著,我去取錢。
出了文軒閣過馬路,到春熙路的另一段領了一百塊,再跌跌撞撞虛弱的走回來。突然在文軒閣對面看到了一個碩大的牌子,頓時令我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氣不打一處來的想衝進去踩館子。
原因無他,只是因為板子上寫了四個不該出現的字——建設銀行。
得,老天爺您繼續玩我吧,明知道我食物中毒了,肚子絞痛的冷汗直冒,居然還這麼個氣我法。好,我不屈不撓給您看看。
取了書走出文軒閣大門,肚子已經痛到了極點,一看到貌似凸起物就想坐下去。抬起頭看看,猛然間發現,要走到蜀都大廈那邊趕Bus,對我現在的身體狀況而言,根本就是一項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實在太有挑戰性了,不錯,非常不錯,我投降,我搭計程車。
師傅,送我去百花中心站!
剛上車,車也才剛起步沒多遠,就遇到了這年頭城市裡經常出現的優雅問題——堵車。靠,這車壓根兒就沒開出兩分鐘,一賭就賭了十六分鐘。我在車上度日如年,冷汗不斷的在冒,肚子就像隨時都會炸開一般。
得!我怕您了老天爺。我下車還不行?迅速丟了錢給司機,開了車門就往外跑,姿勢之優雅,踩步之準確,實在可以當作屁滾尿流形象的教科書。
沒辦法了,全線都堵,只有步行到人民公園前的車站那裡。一步一步地向前挪著,不知道用了多久,我才走到,冷汗已經將全身都打濕了。還好,老天爺放了我一馬,順利地坐上公車到了百花,然後回到了溫江。
仔細想了想,自己居然一路上小命沒掛在成都,基本上已經算是奇跡的一種了。
回家後,女友很感動
我搖搖頭,輕聲說,自己只是在默默地做著自己的責任。
其實男友女友之間,並不是單單的有感情就對了,就能長遠的下去的。
在承認對方的時候,便同時承擔起了照顧對方,在任何時候為對方著想的義務,就算對方無法理解,但並不表示自己便不用去履行自己的義務,這種義務並非是什麼工作的壓力、病痛等等因素就能抹去的。恐怕,這點是我最固執的地方。
呵,扯多了,看來這次食物中毒貌似有點嚴重的樣子。果然,生病的人很敏感,也很脆弱。
再會溫江的路上,突然想起了許多事情。
突然發現,自己生病的時候,基本上都是一個人,一個人擺平的。
因為父母都很忙。
小學之前的事情不太記得了,初二時,在操場上玩,不小心被建築工地的鋼針刺透了整個左腿的骨頭,流了好多血,白森森的骨頭全都露了出來,我完全沒有驚慌失措,很冷靜的一跳一跳的出了學校,在溫中對面的中醫院檢查。
醫生說很嚴重,要截肢,實在很可怕,我嚇得立刻把我老媽叫了過來,老媽送我去老夜市的紅十字治療。針灸,上藥,三個月。
記得那三個月的生活實在充實的過分。因為當時住校,每天下午放學後都自己一個人一跳一跳得用一根拐杖走到紅十字,治療完後又一跳一跳得回家。
父母為了培養我的獨立性,再加上很忙,所以記憶裡,自己的大病小病基本上是這樣熬過來的。
在這裡要感謝一個人,去年已經做了賢妻良母的彭瑤女士。
前年生日前幾天,父母出去玩了,保姆回家了,留我一個人守屋。當時居然得了嚴重到詭異的重感冒,病得沒辦法出門,只好打德克斯叫外買,哪知道越吃越嚴重。
朋友們有自己的事情,或許他們更相信像我這麼獨立的人,肯定有辦法解決。
只有彭瑤,她一掛電話立刻請假過來照顧了我好幾天。那是我唯一一次生病的時候有人陪著。很感謝,希望她永遠健康幸福。
突然發現,這個世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但忙自己的事情時,總是完全無法顧慮到他人,或許,我是個例外吧。
朋友什麼的生病的時候,不論再忙再累,都會跑過去做牛做馬的照顧。生病的人總是希望有人陪,我一直都是自己一個,很能明白那種脆弱。所以,在對方最需要自己陪伴的時候,就算那天是自己事業的最後轉折點,都會留在他們身旁。
而自己呢?當自己真的病了的時候,很嚴重的時候,又有誰在身旁呢?
每個人都有自己忙碌的事情,或許一個人的病痛,就是作為自由職業者的悲哀吧。
作為男友的責任,作為朋友的責任,是我一直都固執的堅持的東西。我現在身在美國的,最好的朋友曾經說我很傻,很笨,說我的觀念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呼,管它的,格格不入又怎麼樣。已經習慣了生病是一個人了,恐怕以後還會繼續習慣下去……
我不喜歡給別人添麻煩,所以病了,就一個人病下去。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和事業,沒有人有責任放棄自己的東西去陪伴你,這就是我固執的觀念。
傻就傻吧,在意的人,很好的朋友,病了痛苦了,需要我的時候,不論我處在怎樣的位置,無論當時的事業怎麼轉折,都會毫不猶豫地過去,守在他們身旁。
而自己,病了就病了吧。只要不給對方增添麻煩,一個人,其實也不錯……
不過,恐怕,以後的病痛,都不會一個人了吧。
全文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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