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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婆結婚兩年多了,婚前就知道她很會亂花錢,她的亂花錢可以把當月的薪水花光,甚至於有刷爆的記錄,但還沒有出現有卡債還不出的時候,因為這個原因,我們到目前還是各管各的錢,我不想她敗到我的收入,家庭開銷可以說全部是我在支出,但是還有很多地方是模糊地帶,例如託育的錢,我認為應該一人一半才合理,可是她卻不這麼認為,我的理由是,你為了上班而把小孩放在保姆家,所得的薪水又沒有為這個家付出,那麼所帶來的額外支出,她應該分攤一部份,原本想各管各的不會有什麼大問題,可是,還是會遇到無法解決的時候,連續兩年的所得稅都是我在繳,到現在她還不回答要如何支付這筆錢,孩子出生前我就立了一個帳戶(裡頭都是我每月存的錢)讓孩子有個基金,希望她管帳讓她建立理財(至少是量入為出)的觀念,但小孩一出生她就用這個基金買了一個鑽戒鎬賞自己?我也只是個領著死薪水的上班族,什麼時候工作不保都不知道,誰可以分享一下這個部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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