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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友:現在著作權法發燒,熊海靈姐妹被求償19億,借鏡請務必養成轉寄時~將原來的寄件人資料刪除
【謹慎處理e-mail以免觸法】
我若寄一些email給你,如果你要轉寄,請將原來的寄件人刪除。在轉寄文章前請小心(尤其是那種圖片美又有聲音的), 因為您可能已違反著作權法了。
現在網路上有人故意散佈文章,
透過網路轉寄的方式:
若文章再度寄回給他,
他就依文章上的轉寄人名稱
向這些人要求賠償損失
或依法提起告訴藉此牟利。
在此提醒您一個案例:
建國中學李老師就是受害者,
7/8要出庭受審!
所以一定要記得
如果要轉寄我e-mail給你的資料,
請您切記轉寄前,一定要把寄件者的名字
(From! :來源寄件者 ) 刪除(清乾淨)後,
並以「密件副本」的方式發送出去。
您轉寄出的文件也一樣。
記得告知你的友人,
轉寄前一定要把你的名字刪除
後,再發送出去囉!非常重要。
很重要 記得喔
大家應該知道我們國家現在已算是已開發的文明國家
對於一些圖文是否已有著作權,我們一慨不知,為免於乾虱纏身
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最好的就是如此了
再說一次 很重要 記得喔
《 本帖最後由 jack123996 於 2010-7-20 00:3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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