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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3 02:40:1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論道教倫理思想的鮮明特徵 作者:王麗英


道教是中國本民族的傳統宗教,它同我國傳統文化的許多領域都有血肉相連的密切關係,對我國政治、經濟、哲學、文學、藝術、天文、化學、醫學、養生學、氣功學以及民族心理、社會習俗等各方面都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尤其是其倫理思想,在凈化心靈、協調人際關係和維護社會秩序上,具有獨特的作用,而且根深蒂固,影響至今。究其原因,這與道教倫理思想本身所具有的鮮明特徵有關,試論之。  

一、融攝儒家綱常,結合成仙信仰,突出仙道兼修的倫理思想。  

道教的倫理思想,融攝儒家綱常。儒家的綱常指的是“三綱五常”,它是封建社會中最主要的道德關係和最基本的倫理思想。所謂“三綱”,即“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1),所謂“五常”,即“仁、義、禮、智、信,五常之道”(2)。“三綱五常”作為維護封建統治的倫理道德,在儒家看來,是天經地義的永恒不變的“天理”,“綱常千萬年,磨滅不得”(3),誰也不能更改,也不能違反。  

道教融攝儒家這一綱常倫理,並突出其以忠孝為軸心的倫理思想。在道教的一系列道言、戒律中,我們不難發現這一特點。如在《正一五戒品》中就明確規定:“一曰行仁,二曰行義,三曰行禮,四曰行智,五曰行信。”(4)在這裡,道教把儒家的“五常”納入自己的戒品之中,要求道徒乃至社會全體成員嚴格遵守,“令人父慈,母愛,子孝,妻順,兄良,弟恭,命裏悉思樂為善,無復陰賊好竊相災害”(5)。又《太上洞玄靈寶智慧罪根上品大戒經》更大力宣揚儒家的這一忠孝倫理:“與人君言,則惠于國;與人父言,則慈于子;與人師言,則愛于眾;與人兄言,則悌于行;與人臣言,則忠於君;與人子言,則孝于親;與人婦言,則貞于夫;與人夫言,則和于室;與人弟言,則恭于禮…與人婢言,則慎於事。”可見,道教沿用儒家的“惠”、“愛”、“慈”、“悌”、“忠”、“孝”、“貞”、“和”、“恭”、“慎”等道德規範來嚴格規定人們的道德操守和人與人之間的道德原則,以便協調各種人之間的相互關係。  

道教在宣揚其以儒家忠孝為軸心的倫理思想的同時,又與其成仙信仰緊密結合。成仙信仰是道教的核心,道教追求長生成仙,認為行善積德是長生成仙的基礎,“欲求生長者,必欲積善立功,慈心於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蟲,樂人之吉,愍人之苦,周人之急,救人之窮,手不傷生,口不勸禍,見人之得如己之得,見人之失如己之失,不自負,不自譽,不嫉妒勝己,不妄陷陰賊,如此乃為有德,受福于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也。”(6)在道教看來,善行以忠孝為先,以綱常為本,“欲求仙者,要當以忠、孝、和、順、仁、信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務方術,皆不得長生也”(7),又“若積善事未滿,雖服仙藥,亦無益也;若不服仙藥,並行好事,雖未便得仙,亦可無卒死之禍矣”(8)。為此,道教要求道徒謹守忠孝倫理。為使人人知曉以忠孝為先,以綱常為本,制定各種約束道士行為的戒律和道言,如道戒之基“初真十戒”中第一條即是“不得不忠不孝不仁不信,當盡節君親,推誠萬物”。又道言規定:“事師不可不敬,事親不可不孝,事君不可不忠……仁義不可不行。”(9)總而言之,人要長生不死,就須行善修道,“人欲地仙,當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一千一百九十九善,而忽復中行一惡,則盡失前善,乃當復更起善教耳”(10)。道教這一成仙信仰與道德倫理結合的思想,為歷代道教各派所奉行,如金丹派南宗祖師張伯端就把“德行修逾八百,陰功積滿三千”(11)作為結丹成仙的必要條件。全真道也強調行善積德,“夫金丹之道,先明三綱五常,次明因定生慧。綱常既明,則道自綱常出,非綱常之外別有道也”(12)。元代凈明道更強調以忠孝的履踐為成仙得道之本,“貴在乎忠孝之本”(13)。道教強調道德倫理在修仙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修道與修仙並行,這是其倫理思想的第一個鮮明特徵。  

二、吸取墨家兼愛,強調群體協作與自身修養並重的倫理觀念。  

道教的倫理思想,又吸納了墨家的兼愛理論。“兼愛”是墨家處理人際關係的準則,墨家認為人與人之間應為“兼相愛,交相利”。所謂“兼相愛”,就是不分人我,不別親疏,無有等差地愛一切人。墨家認為“相愛”可致國泰民安,“諸侯相愛,則不野戰;家王相愛,則不相篡;人與人相愛,則不相賊”,“君臣相愛則惠君,父子相愛則慈孝,兄弟相愛則和調。天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14),這樣,“凡天下之禍篡怨恨可使毋起者”(15)。同樣,墨家認為“不相愛”是禍亂之根,“聖人以治天下為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察亂之何自起,起自不相愛”(16),“凡天下禍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愛生也”(17)。為此,墨家倡行“為賢之道”,就是要“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財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勸以教人”(18),這樣,可使“饑者得食,寒者得衣,亂者得治”(19)。相反,若“至有餘力,不能以相勞,腐弱余財,不以相分;隱匿良道,不以相教”(20),就會招致“天下之亂,若禽獸然”(21)。所謂“交相利”,就是互助互利。墨家認為這種“兼相愛”的倫理思想,具體落實到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時,就應以對方有利為原則,“與人謀事,先人得之;與人舉事,先人成之”(22),提倡先利人後利己,“利人者,人亦從而利之”(23)。這種兼愛相利思想,正是墨家協調人際關係的法寶。  

道教的倫理思想,吸取了“兼愛相利”的精神。首先,道教主張有財物者應當“樂以養人”和“周窮救急”。道教認為,天地間的一切財物都是天地中和之氣所生,應屬於社會公有,而非私人財產,“此財物乃天地中和共有,以共養人也。此家但遇得其聚處,比若倉中之鼠,常獨足食,此大倉之粟,本非獨鼠有也。少內之錢財,本非獨以給一人也,其有不足者,悉當以其取也。愚人無知,以為終古獨當有之,不知乃萬戶之委輸,皆當得衣食於是也”(24)。“或積財億萬,不肯救窮周急,使人饑寒而死,罪不除也”(25)。其次,道教主張有道者應當以道德教人。“人積道無極,不肯教人開蒙求生,罪不除也……人積德無極,不肯力教人守德養性為謹,罪不除也”(26)。它還反對以智欺愚,以強欺弱,以少欺老,因為“智者當苞養愚者,反欺之,一逆也;力強者當養力弱者,反欺之,二逆也;後生者當養老者,反欺之,三逆也。與天心不同,故後必兇也”(27),“天下不久佑之”(28)。道教這種“智以教人”、“德以化人”的主張,實際上蘊含著一種人人平等的思想觀念,所以它認為人們應該相親相愛,互助互利,並力同心。“四時氣陰陽與天地中和相通,並力同心,共興生天地之揚利。孟仲季相通,並力同心,各共成一面。地高下平相通,並力同心,共出養天地之物。蠕動之屬雌雄合,乃共生和相通,並力同心,以傳其類。男女相通,並力同心,共生子。三人相通,並力同心,共治一家。君臣民相通,並力同心,共成一國。此皆本之元氣自然天地授命。凡事悉皆三相通,乃道可成也”(29)。可見,並力同心,萬事皆成。為此,道教提倡人們在社會生活中也應該發揚“有財相通”、“互助互利”的倫理道德風尚。  

道教在倡行兼愛相利、並力同心的同時,又結合自家養性方法,注重個人的修養。綜觀道教的整個倫理思想,旨在教人為善,所以特別重視個人的積善立德。道教以《道德經》的恬淡無欲、清靜淳樸為準則,認為人要積善立德,就要抑情養性,不為名利物欲所累。為此,道教制定了一系列清規戒律,如“調神五戒”規定,“目不貪五色,耳不貪五音,鼻不貪五氣,口不貪五味,神不貪五彩”(30),並認為“行無為,行柔弱,行守雌,勿先動,此上最三行;行無名,行清靜,行諸善,此中最三行;行無欲,行知止足,行推讓,此下最三行”(31)。那麼,如何提高個人的自身修養呢? 道教教人“遇人無忤,與世無爭”和“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如《道德經》中有“勿矜”、“勿驕”、“去甚”、“去奢”、“去泰”思想,《老君百八十戒》則有更明確的戒律,如“不得積聚財寶”(第138戒),“不得恃威勢淩人”(第60戒),“不得強求人物”(第94戒),“不得欺罔老小”(第57戒),“不得侮蔑孤貧”(第25戒),甚至規定“人有罵汝,汝但服不應”(第167戒),“人侵謗汝,汝但應自修啟大道,勿憂怖以損精神”(第168戒),即使“人為己聲譽,勿喜;為己毀譽,亦不得嗔”(第171戒),努力做到清靜自正,“恬淡無欲,神靜性明,積眾善……乃成仙”(32)。可以看出,道教既強調並力同心,又突出個體修煉,提出群體協作與個人修養並重,這是其倫理思想的第二個鮮明特徵。  

三、以神道設教,稱神靈為人倫最高主宰的倫理說教。  

道教的倫理思想,雖吸取了儒、墨兩家思想,但與儒墨兩家相比較,又有很大的差別:儒家倫理主要靠世俗權力的力量加以貫徹,墨家倫理主要靠自控力量加以履踐,而道教倫理則是靠神靈的力量加以執行。道教以神道設教,以神的威力驅使人們去奉行其倫理道德,更具神聖性和威懾性。  

道教把神靈視作人倫的最高主宰。它把天人格化,視其為有意志、有目的、能主宰人間一切的“天神”,認為“人取象于天”(33)。《太平經》即以“天師”的教誡人們行“上善”,“夫為善者,乃事合天心,不逆人意,名為善。善者,乃絕洞無上,與道同稱。天之所愛,地之所養,帝王所當急,仕人君所當與同心並力也。夫惡者,事逆天心,常傷人意,好反天道,不順四時,令神祈所憎,人所不欲見父母之大害,君子所得愁苦也,最天下絕凋兇敗之名字也”(34)。道教勸諭人們恪守忠孝倫理,“旦夕憂念其君王”(35),做一個忠臣孝子,反之,便要遭到神靈的降罪,“子不孝,弟不順,臣不忠,罪皆不與于赦”(36)。為勸人行善,道教還宣揚因果報應的“承負”說。所謂“承負”,就是認為天地神明,喜人為善,怒人為惡,賞善懲惡,自有報應。人若有大善或大惡,不僅應在自身,而且影響後代,“力行善反得惡者,是承負先人之過,流災前後積來害此人也。其行惡反得善者,是先人深得積畜大功,來流及此人也”(37)。當然,若後代能行善立功,則可不受其祖輩之承負。很明顯,這種理論是要人們恪守忠孝,從善立功,以逃脫“承負”降罪。  

道教把神視為善惡報應的主宰者。從《太平經》開始,各種道經都宣揚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紀”(38)。這種神能通曉人之善惡行徑,“為善亦神自知之,惡亦神自知之”(39);它“喜善人,不用惡子”(40);同時,它還對眾生言行實施監視和糾劾。道教認為,人的身上有上、中、下三屍,“三屍之為物,實魂魄鬼神之屬也。欲使人早死,此屍得作鬼自放,縱遊行饗,食人祭?”(41),每至庚申之日,輒上天向有司彙報人之善惡。這樣,人的言行舉止都會受到神靈的監督。道教還認為,人做了惡事固然要受神的懲罰,即使沒有為惡,但只要有噁心,也要遭神的處罰,“心起于善,善雖未為,而吉神已隨之。或心起于惡,惡雖未為,而凶神已隨之”(42)。因此,善惡不同,賞罰有別,“過大者奪人紀,小者奪人算”(43),“行善正,則得天心而生”(44)。道教的這種神道說教,比任何法令都來得嚴厲和奏效,它對人們的心理極具威懾力和引誘力。後期的道教,更以通俗的形式,把其神道倫理彙編成一本本勸善書,諸如《太上感應篇》、《文昌帝君陰騭文》之類,向全社會推薦,使其倫理思想普及民間,深入民心,想要人們怯于神靈的威力,自覺棄惡從善,努力修道積德。可見,道教假神道設教,是其倫理思想的第三個鮮明特徵。  

綜言之,道教的倫理思想,既融攝儒家忠孝,又吸取墨家兼愛,看上去似乎內容龐雜,但實際上自成體系,特點鮮明。它結合自家成仙信仰和儒家綱常孝道,首創仙道兼修理論;它糅合自家養性方法與墨家兼愛精神,突出群體協作和個體修養並重的思想;它假神道設教,借助神力,使人自覺棄惡從善。這種神化了的倫理思想所產生的控制力和影響力是非常巨大的,它歷久不衰,甚至對我國當前的倫理道德建設也不失一定的借鑒意義。  

注:  
(1).《白虎通.三綱六紀》引《禮緯.含文嘉》  
(2).董仲舒《舉賢良對策》  
(3).《朱子語類》卷24  
(4).《無上秘要》卷46引《正一法文》  
(5).24.25.26.27.28.29.33.34.35.36.37.39.40.44.分別見《太平經合校》第409頁、第247頁、第242頁、第241頁、第695頁、第695頁、第149頁、第673頁、第158頁、第730頁、第730頁、第22頁、第12頁、第617頁、第355頁,中華書局1960年版。  
(6).《抱朴子.微旨》  
(7).(8).(10).《抱朴子.對俗》  
(9).《正一法文天師教戒教經》  
(11).《悟真篇》  
(12).《金丹大要》卷1  
(13).《凈明忠孝全書》卷2  
(14).(15).(17).(23).《墨子.兼愛中》  
(16).《墨子.兼愛上》  
(18).(19).《墨子.尚賢下》  
(20).(21).《墨子.尚同上》  
(22).《墨子.尚同下》  
(30).《無上秘要》卷46  
(31).《太上老君經律》載《道德尊經想爾戒》  
(32).(38).(41).(43).《河圖紀命符》  
(42).《太上感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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