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獬豸被古人視為祥獸,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在古籍《後漢書.輿服志下》上記載︰「法冠,一曰柱後。……,執法者服之,侍御史、廷尉正監平也。或謂之獬豸冠。」及漢朝蔡邕《獨斷》曰:「法冠,楚冠也……,秦制執法服之。今御史廷尉監平服之,謂之獬豸冠。」意思是,古代的法官審案時都要戴一種法冠,稱為「獬豸冠」。所以,「獬豸冠」是指古代執法官吏所戴的禮帽。
那麼,為甚麼古代法官要戴「獬豸冠」呢?
獬豸,古代傳說中的神獸,外形象牛,也有說像羊,獨角,能分辨是非曲直,見人爭鬥時,會用角去頂理虧的人,古人視為祥獸。如《續漢書志.第三十.輿服志下》:「獬豸神羊,能別曲直。」又《鏡花緣》︰「凡罪疑者,俱令獬豸觸之。」
另在漢朝楊孚撰《異物誌》也有記載︰「東北荒中有獸,名獬豸,一角,性忠,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聞人論則咋不正者。」及《宋書.符瑞志中》:「獬豸知曲直,獄訟平則至。」
此外,獬豸又稱任法獸、法獸。如清朝厲荃《事物異名錄.獸畜.獬豸》上載︰「《格物論》︰『獬豸,性忠直,一名任法獸。』」及《神異經》上載︰「東北有荒中有獸如羊,一角,毛青,四足,性忠直,見人鬥則觸不直,聞人論咋不正,名曰獬豸,一名法獸。」因獬豸性忠直,能辨是非曲直,代表公平正義,故在古代被視為法律的象徵。
法,古字原作「法」。法字由「、廌、去」三個部份組成。「廌」同「豸」,即獬豸,或作獬廌、解廌。如《說文解字》上載︰「廌,解廌,獸也。似山牛一角。古者決訟,令觸不直。」
又《說文解字》︰「法,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法,今文省。」意思是說,法,刑也。刑,同型,有常法、典範之意。「法」應該公平如水而不偏頗,故從水;「廌」用角去觸沒有德行的人,去除他,故從去。現在的「法」字是省掉廌,簡化成「、去」而來。
據傳上古時代,有神仙送給黃帝一只神獸,名叫「廌」。廌外形象鹿,四蹄、青毛獨角、常呈坐姿。廌生性忠直,能明辨是非,若有人相互爭鬥,它就會用角去頂那個理虧的人,並咬住不放。
另相傳舜的大臣皋陶,掌刑獄之職,是位公正的法官。他在審理案件時,若遇到當事者兩造爭執不下,自己又無法立即論斷是非,也會請來獬豸幫忙。它用獨角去觸並咬住不放的人,就會被判有罪,就要「去之」,即去除他、處理他。
獬豸冠,是古代執法者所戴的帽子,也用來代指御史等執法官吏。執法者戴獬豸冠,象徵著執法的人都應該如法獸獬豸般,執法要能明辨是非,公正無私。
文出:文化生活藝術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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