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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族人口約有6千3百人(95年12月數據)。社會組織以嚴格的父系氏族組織及大、小社分脈聯合之政治性組織為主,部落事務及祭儀都以男子會所為中心稱為"庫巴",結婚前的青少年必須居住於此,同時接受訓練,而女性則禁止進入。部落的祭儀以及「戰祭」,最為重要,其中整修會所、修砍神樹、迎靈、娛靈、送靈之祭儀過程繁複最為人稱道,尤以歌舞的階段性、節奏性配合頗值得深究
鄒族人的社會組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部份:
大社(hosa)
由幾個氏族聯合組成。
氏族(aemana)由幾個聯合家族組成。可能有血緣關係,也可能沒有血緣關係,同一氏族之間禁止通婚。
聯合家族(ongo-no-emo)由幾個單一姓氏的家族組成,共有耕地、共有河流漁區、共有小米祭祀小屋(又稱粟祭屋)。
單一姓氏家族(emo)
例如特富野社的安家是本家,由安家分出武家與洋家。而鄭家與田家又是安家的養子,因此安、武、鄭、洋、田等五家為同一氏族,不得通婚。
達邦社的莊家與溫家、杜家與楊家共同一個小米祭屋,屬於聯合家族,亦不能通婚,獵區、漁區可共同使用。
由聯合家族推派的長老共同主持長老會議是鄒族部落的最高決策單位。
頭目依長老會議的指示分派工作,賦予每一個聯合家族責任與義務。
鄒族沒有階級制度,卻有幾個特殊地位的人物:
頭目(peogsi)
由其一家族固定承襲。
征帥(eozomu)
爭戰、獵首的指揮官,有可能是頭目,如果戰事頻繁,會有好幾個征帥。
勇士(maotana)
在戰場上有特殊功勳的族人。
目前傳統的價值觀與社會制度已被行政體系的運作所取代,只有在傳統祭典時,頭目、征帥家族的地位才會被凸顯出來,沒有了戰爭,所謂的征帥、勇士已不復存在,倒是家族長老的地位依然屹立不搖,年經人對長輩的尊崇不僅表現在文化上,也表現於日常生活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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