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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組織概述
邵族的社會是一個父系社會,氏族亦是邵族最大的親屬單位,他們的氏族是屬父系氏,亦即以父系為繼嗣系統,然而邵族沒有聯族和半部族。邵族現有七個氏族,分別是袁姓、石姓、毛姓、陳姓、高姓、筆姓或白姓、丹姓或朱姓。邵族的氏族是一個外婚單位,屬同氏族的男女不能結婚,但是有親緣關係非同姓者卻可以行婚姻關係;無親緣關係設屬同姓,則亦被視為準血親關係不能結婚。氏族人口數,以日月村德化社為例,袁、石二姓最為龐大,毛姓次之,陳、高二姓再次之,而筆、丹姓人口數最少(李壬癸,1999;陳奇祿,1996)。
邵族的社會組織以世襲方式延續制度,部落政治、經濟與宗教職務上的分工也以氏族為劃分,袁、石二姓在部落政治上具有相當大的優勢,兩姓氏曾各在日月潭區域佔有領地,為部落的頭人;毛姓在日月村邵人聚落,專司祭曆並掌管武器的製作,但在頂崁村邵人聚落中毛姓為部落的頭人,掌管政治方面等事宜;陳、高兩姓則分司若干的祭儀職務。氏族的族長亦為每一地的領袖,族長由長嗣繼襲稱為頭人或頭目,由父傳子,若無子則傳弟,通常頭人擁有助手一二人,助手亦採世襲制(李壬癸,1999;陳奇祿,1996)。
邵族的三大氏族包括袁姓、石姓及毛姓,以袁姓的領地最大,範圍包括日月潭周圍;魚池、司馬鞍一帶的土地昔日屬石姓祖先所擁有;毛姓氏族的昔日領地則在現今南投縣的水里一帶,而陳、高兩姓較稀疏,並有屬於自己的領地,大多隨附著各大姓氏生活在一塊。邵族的頭人原有三人,分屬於袁、石、毛三個大姓,但自從頭社毛家頭人毛熊山先生逝世以後,當地聚落就沒有頭人制度繼承了;原德化社聚落現存邵族兩個位頭人,一為袁姓頭人袁福田先生,另一為石風誌先生。政治仲裁、軍事領導的功能在今天的邵族部落已消失,現在二頭人的功能僅在祭儀的主持方面(李壬癸,1999;陳奇祿,1996)。
根據人類學家謝世忠(1999)〈身分與認同:日月潭邵族的族群構成〉(發表於《1999臺灣原住民國際研討會》)中所示,邵族人對於自己所處社會的族群面貌,有相當深刻及清楚的觀念,平常邵族人很自然地將自己與福佬系的漢人區分,邵族人稱自己做「番」(huan)或者是「番仔」(huan na),而稱福佬人為「人」(lang)或「平地人」(ping te lang)。
經由口語的交談中,常會聽見邵族人說「某某人是lang」,或「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huan」,邵族人對我群與他群有清楚的界分,即「人」與「番」。與臺灣其他原住民族不同的地方是,德化社的邵族人對於「番」的自稱並不會覺得有被污名化的感覺,該社中的漢人也以相同的模式稱呼邵族人,對於這種族群的界分與對「番」的接受,是日治時期卜吉社的隔離,日月潭發展觀光,邵族的族群標示成為觀光重點有關。族人們除了以「平地人」來專指福佬人之外,在族群的分類系統中,他們也清楚地存有外省人、客家人、布農族人、泰雅族人、平埔人等人群的識別意識(周美淑,2004)。
而位於日月潭東南方的布農部落潭南的卡社人,早期分居二地,一在山腰,一在山麓小丘旁,居於山腰之社名為leatoang,原為邵族人的聚落,意為「水臼旁」,山麓之社名為蕨社(masolili),意為「茂密的羊齒草」,因為日本人稱羊齒草為warabi,所以居於山麓的社名亦稱為warabi。現在,日月潭日月村的邵族耆老,時常還使用「番」來稱呼潭南一帶的布農人(丘其謙,1962)。
文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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