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單元
構成卑南族社會基本單位的,主要還是家,以家再構成世系群以及氏族,幾個氏族再構成村落。除了親屬構成的社會單位之外,卑南族還有運作極為強盛的男子年齡組織,以及以女性為主的巫師團體。
在親屬所構成的社會單位中,如上所述,知本系與南王系的社會構成似略有差異。例如雖然基本的社會單位都是家,但是以上的親屬單位的組成,到聚落的構成,都有差異。例如知本社的聚落是由三個大的領導家族所構成:Mavaliu、Pagarugu、Ruvaniaw。而南王社在以往的記載中則呈現出部落的二部組織(衛惠林、余錦泉、林衡立,1972)。
而非親屬構成的社會單位中,包括青年會所,以及婦女的巫師團。青年會所在早期的卑南族扮演著重要的保護部落以及征戰的重要功能。以南王為例,在南王部落六大氏族,往昔同時共有一個祖靈屋和會所而成為一個重要的社會單位,祖靈屋多設在宗家,由女性家長擔任看守者,所以祖靈屋本來的意思中含有「本家」、「真正的家」、「舊家」的意思,因此學者通常都譯成祖廟、祖家或祖靈屋。不過知本的祖靈屋卻不設在本家之中,而是集中在部落外可遙望神話起源之地(在今知本天主堂一帶),不過現在都已不見了(衛惠林、余錦泉、林衡立,1972)。
此外,另外一個團體則是巫師群。這牽涉到卑南族文化中很核心的觀念:祖靈屋。祭祀同一個祖靈屋的人,通常是具有血緣關係的一家人,不過,若是出現參加父方血緣團體或母方血緣團體的疑難時,將委由占卜來決定。一般而言,負責管理和進行祭祀祖靈屋者,稱為巫師(知本稱bulinaw,南王稱talamau)。這群巫師們是一群獨特的群體,一定是由女性擔任,她們有其一定的拜師學習的過程,師徒之間有緊密的關係。
而就其功能而言,祖靈屋以農作祭祀及其他聖事為主,而會所則以獵祭和部落俗務為主。不過,傳到現在,由於信仰的變遷,各家缺乏繼承者之故,各部落的祖靈屋多已經廢掉,會所亦多廢弛。以南王部落為例,如今僅存pasaraaD和rara二家祖靈屋尚有承繼者外,其餘都已消失。而會所亦僅餘一處而已(洪秀桂,1976;楊江瑛,2003)。
政治運作
要談卑南族的政治制度時,至少有兩個層面是必須提及的:一個就是以會所為中心的年齡組織,另一個則是持有karuma’han為祭祀場所的領導家系。通常只有領導家系既有會所又有karuma’han。
從年齡組織與其他社會制度之間的互補或衝突,來解釋年齡組織的發展。賽夏族、鄒族、布農族的氏族不但是親屬群體,也是經濟、政治和宗教群體。至於泰雅族,則是儀式團體具有重要性,而排灣和魯凱的貴族家系則是具有多種社會作用。因此,在這些族群中,年齡組織並不發達。反之,在東部的阿美族和卑南族,年齡組織可以扮演親屬組織所不能及的作用(宋龍生,1965;陳文德,1999;陳玉苹,2001)。
卑南族的年齡組織與阿美族不同,它只是一種階段性(如少年/青年/壯年/老年)的區分,但是卑南族除了palakuan之外,還有少年階段成員(約12-18歲)約有半年時光必須宿夜的Takuban(或Takuvan),兩級會所成員各有他們的儀式活動。也就是說,卑南族男性成員的訓練顯然比阿美族來得早,而且「老人」的權威也比較明顯。其次,每個卑南族「部落」通常包括多個成人會所,不但各有名稱,也各自附屬於一個領導家系。而且,就像領導家系之間有一個最大的家系,會所之間也有類似的區分(宋龍生,1965;陳文德,1999;陳玉苹,2001)。
雖然在青年會所與部落組之間的關係仍有一些問題待釐清,但是不可諱言的,年齡組織的確是卑南族「部落」中的重要組織。卑南族的男子透過年齡組織和會所制度,學習社會規範與傳統知識,經此社會化的過程成為「部落」的成員,進而成家與繁衍子嗣,舉凡攸關「部落」重要的祭儀,也通常與年齡組織有關。尤其老人更是攸關「部落」重要事務的諮詢對象,甚至是決策者(宋龍生,1965;陳文德,1999;陳玉苹,2001)。
基本上,表示卑南族領導地位的用詞有ayawan和raHan兩種:前者比較著重在整個「部落」事務的權力,而且這個權位的設立往往是因為外來統治者的引入;相對之下,後者則是與整個「部落」的福祉有關,尤其是負責祭儀的舉行。以目前的資料來看,卑南族聚落或許原來比較傾向於部落政治領袖與宗教領袖結合,爾後因為外來力量的介入才可能有所區分。不過,這種外力的介入 與之形成的政治領袖與宗教領袖可能因為各個聚落的歷史發展(包括其內部構成)而有所不同。
2009年新落成的南王部落「地標」,稱之為pakumawang,是為發展部落產業而新建的仿古創新建築
例如,陳文德先生指出,南王村人曾提及ayawan的稱呼始自荷蘭領臺時期,並且特別指稱南半部的領導家系,儘管有時候這個用詞也會被用來指稱日治時期的頭目或光復後的村長、里長。而且,相對於其他卑南族聚落,南王並沒有「司祭長」一稱;音近似於raHan的raan則是特指猴祭中負責看守猴子的那個少年會所成員。而知本部落,則是以ayawan來指稱所有領域的領導者,但是raHan則是指領導家系karuma’han的儀式專家。歷史的過程到底造成卑南族各部落文化如何的變化,則需要更多的重建工作才能釐清(宋龍生,1965;陳文德,1999;陳玉苹,2001)。
就歲時祭儀參與者是會所成員以及領導家系的karuma(H)an是重要祭祀場所的現象來看,領導家系顯然是整個權力的中心。不過,以進入會所的先後而區分的長幼順序(通常也是年齡上的差序),尤其是青年/老人階段的區別,也是卑南族社會倫理與秩序的一個重要基礎。或許我們可以說,在傾向「政教合一」的情形下,領導家系的權力在「部落」公眾事務上,可能大於年齡組織中佔有權威地位的老人。反之,在「政教分離」的情況下,年齡組織中的老人之重要性會更加明顯。若是如此,這樣不同的性質也應該會影響聚落納入大社會的過程以及之後的轉變(宋龍生,1965;陳文德,1999;陳玉苹,2001)。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