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查看: 542|回覆: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族群介紹] 噶瑪蘭族(Kavalan)社會運作 [複製連結]

SOGO超級版主

終身義工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論壇特頒成就勳章 超級版主勳章 發帖狂人勳章 原創及親傳圖影片高手勳章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民俗耆老勳章 小說之星勳章 藝術之星 IQ博士勳章 星座之星勳章 SOGO搞笑之星勳章 手工藝勳章 福爾摩沙龍勳章 發明家勳章 美食達人勳章 旅遊玩家勳章 暢飲達人勳章 拈花惹草勳章

狀態︰ 離線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0-12-22 01:05: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社會單元
噶瑪蘭的傳統社會遵循母系繼嗣原則,夫從妻居,子女從母居,男子從妻居後即放棄繼承權。傳統的社會分工中,家系與財產由女子繼嗣,部落的公共事務及防禦戰鬥則由男性來負責,故有男子年齡階級的劃分。根據地方耆老回憶,噶瑪蘭族過去有年齡制度。花蓮新社村曾以sla:l的年齡階級組織來整合男子人力,負責過去農耕社會中耕作、收割、蓋屋修建、軍事保衛工作,此組織在日治時期被迫去武力化(劉璧榛,不著年代)。

1991年起,因為豐年節表演的需要,年齡階級制度被恢復,村中青年分別負責籌畫指揮、會場工作執行以及樂舞表演,在此男子年齡組織有無形的制約力量。除了男子年齡組織之外,新社地區也設有婦女會或家政班,除了一般社團事務,也涉入近年來新社因復名及文化復振所參與的文化活動。此外,阮昌銳1968年於宜蘭地區進行田野調查時,獲知過去曾有依貧富來分的社會階級:「富者稱hayali,小康者稱alayai,貧者稱Sapai,最貧者稱Sasapai,貧者多為懶惰的人,為部眾所不齒,…」(阮昌銳,1994;陳逸君,2004;劉璧榛,2002)。

政治運作
清代在宜蘭地區溪北、溪南各社設有通事及土木,管理土地租佃事務;各社也選有頭人來掌管社務,社間互不干涉 。今花蓮縣豐濱鄉新社村內除設有村長、村幹事、鄰長等行政體系管理人,族人仍推舉顧問、頭目、副頭目等部落領袖,兩者共同管理村內要事,村內的青年會也設有會長、副會長,處理豐年節等傳統文化事務 (江孟芳,1997;阮昌銳,1994)。

跟男性年齡階級組織相對的是女性為主的巫師團,現在部落中仍有約十個巫師,年齡介於40至88歲之間。巫師專門負責大大小小的祭祀儀式及生命禮儀。直到現在,每年仍約有6至8人共同舉行巫師治病祭儀pakelabi儀式,然而正式的kisaiz成巫儀式於1956年,大部分人改信天主教後就沒再舉行。現今的kisaiz成巫儀式以簡化成一天的pakelabi巫師祭儀。

根據劉璧榛(2001)發表的《當臺灣原住民遇見馬偕--當代認同與祖靈信仰》指出,基督教及天主教進入噶瑪蘭社會後,宗教的力量開始與部落男性政治結合,現今的宗教領導者也常為行政系統的領導者,每當有選舉時,他們會透過教會的聯絡網絡來動員成員。

其實,在實際的運作上,部落內的國家行政,和部落傳統並行的組織方式常會有所衝突,特別是行政體系下的村長與傳統頭目之間,對決定部落公共事務權力的問題,以及mtiu巫師與基督教友之間,對舉行或不舉行某些儀式的衝突。近年來,「新社社區發展協會」與不同的發展協會或聯誼會,彼此成員雖有重疊,但是也存在意見衝突。人與人之間的連結除了透過村長召集的活動,和原民會內噶瑪蘭族的代表透過「新社社區發展協會」動員,mtiu巫師也可藉由儀式舉行,動員親屬關係成員,還有基督教友之間共同信仰的連結等,凡此種種都是現在聚落內部形成次級團體的方式(陳逸君,2004;劉璧榛,2008)。

人際關係
學者劉璧榛(2002)曾還原花蓮新社30年前的捕魚活動:「以前每一個家幾乎都有一艘木船或竹筏,飛魚是很重要的季節性食物,男人們以同住一起的人為主,2至3人共同出海捕魚,進港後家裡的女人便來幫忙拖船,並且參與分配漁獲。基本上以出海的人加船主的一份來分配,…,這些新鮮的魚接著會再依賴關係的遠近,過去以母系為中心,現在則轉變為雙系,再分配出去,或者同年齡組的、鄰居一起到某人家共食配酒,…。」

建屋在噶瑪蘭族傳統社會裡,是族人一起共襄盛舉的大事:「建屋是社中大事,全社出動,分工合作,完成後舉行儀式祭告祖先,祈求平安」。除了捕魚、建屋,每逢慶典如豐收節、海祭等,族人即相聚歌舞共食,陳淑均(1963)的《噶瑪蘭廳志》中,對於豐收節時族人相聚的熱鬧景象有生動的描述:「每秋成,會同社之人,賽戲飲酒,名曰做年,或曰做田。其酒用糯米,每口各抓一把,用津液嚼碎入甕,俟隔夜發氣成酒,然後沃以清水,群坐地上,或木瓢或椰碗汲飯,至醉則起而歌舞。無錦繡,或著短衣,或袒胸露背,跳躍盤旋如兒戲狀。歌無常曲,就現在景作曼聲,一人歌,群拍手而和。」

1990年代起,花蓮新社村引發了族群運動的浪潮,村民一方面基於對部落的認同,一方面懼怕被排除在既有社會網絡之外,故遵守恢復的年齡組織及參與再造祭儀內容,復名運動及文化復振運動成為部落中新型態的社會活動。另外,1987年花蓮新社村偕萬來長老敲開了過去隔在宜蘭地區噶瑪蘭人與花東地區的族人鮮為人知的一扇門,經過宜蘭政府的大力推動,後山的噶瑪蘭人也透過多次的活動交流來探尋親人及回溯原鄉記憶(江孟芳,1997;劉璧榛,2002)。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喜歡嗎?分享這篇文章給親朋好友︰
               感謝作者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11-27 07:24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