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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oveXO 於 2011-1-17 03:33 發表
我是海軍退伍的
但我想問,那個時代的軍艦都那麼大嗎?
你這樣問我好難回答你!這中間牽扯到華盛頓公約
條約主要規定:美、英兩國的主力艦"總"噸位各不得超過52.5萬噸;日本不得超過31.5萬噸;法國、義大利各不得超過17.5萬噸。締約國的主力艦"單"艦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35000噸,主炮口徑不得超過16英寸。在役主力艦艦齡須滿20年後各締約國才可以建造替代艦。美、英兩國的航空母艦總噸位各不得超過13.5萬噸;日本不得超過8.1萬噸;法國、義大利各不得超過6萬噸。航空母艦的標準排水量不得超過27000噸,火炮口徑不得超8英寸。條約規定得以保留的主力艦和航空母艦不得進行重建或其它大規模改裝。締約國在條約規定之外,不得建造排水量超過1萬噸的作戰艦艇,不得裝備口徑超過8英寸的艦炮。另外,條約還規定了美國、英國和日本在太平洋的各自領地上之海軍軍事基地和設防區域。
那時候大多數國家都認為艦越大越強 ,不過因為條約限制所以怎樣分配船艦就會錙銖必較 ,
但要造一艘主力艦造價是相當昂貴的(相當於一架B-2),所以其實大部分還是驅逐艦最多,
而且多非常多,至於其他巡洋`重巡或輕巡都因為被限制也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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