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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分佈於中央山脈的中部山區,也就是南投縣仁愛鄉、信義鄉,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臺東縣海端鄉、延平鄉,花蓮縣萬榮鄉、卓溪鄉,共四縣八鄉,其居住地於海拔500至2,500公尺,是山地原住民族中居住海拔最高的一族。在清代文獻,布農族稱之為「武崙族」。布農族原有六個同祖群,即巒社群、卡社群、丹社群、卓社群、郡社群和蘭社群。根據他們的傳說及口述,布農族在臺灣最早的居留地是在西部平原。巒社群人說他們的祖居地位於鹿港,郡社群人說他們祖居地位於斗六、南投等地方。布農族為典型的高山住民。
布農族人的生活居住地域範圍很廣,且住屋使用的材料大多就地域環境而有所不同。布農族住家建物的空間安排規劃多為矩形或者狹長矩形。而且建築物的建材來源從分布範圍的南邊到北邊,都因應自然環境及就地取材的便利性,也造就各地區的布農族人的建築材料取材不盡相同,其中有些族人採取石板材料建成;而另外有些族人在建物的四壁上使用了木柱、茅莖來搭建牆壁及屋頂的;有的則是採用木板作為牆體及格木皮搭蓋屋頂;還有些族人採取的是前壁及側牆上都使用木板,以及屋頂用檜木皮,而其他都用石砌。
原住民聚落或部落為一地域單位。布農族的聚落是以散村而非集村形式呈現,以致各「部落」的界定範圍不易分辨,必須另有依準來判別。政治、軍事上共攻共守是必要的,宗教祭儀的同一時序也是其一。尤其共同舉行的打耳祭,由祭司算好人數,發給每一位與祭者一粒玉米的儀節,就確立了部落的成員,同時成員的獵場與所有田地(包括輪耕休耕區域)也就成了部落的範圍。當然,這些界範也要依據地理地形之水流水系、山脊為主要界線。而區內則需足夠之耕地、水源,獵場在外圍與後山,以供應區內之部落家戶營生(關華山等,2003)。
以前布農族的五群各成一祭團,有世襲司祭,出自一定氏族,駐在大社,小社就在附近。布農族的社缺少政治地緣組織,偏賴祭團統轄全群農作活動之程序。祭前一日司祭在大社烽台石旁,舉烽火為號,大呼宣告,小社民望見烽火,即及時返大社,共同舉祭。後因不斷遷移發展,小社距離漸遠,交通受阻以及農時偏差,招致祭團分裂。
至於在原住民各族群當中,為什麼布農族與泰雅族以散村分布於高山,而其他族群均以集村形式聚居?依學者關華山的看法是,這恐怕與二族所處的高海拔地理環境有關,他們生活的高山可達2,000公尺高。布農族從500公尺到2,000公尺,但也有許多部落分佈在1,000公尺至2,000公尺之間,可說是原住民棲息地平均高度最高的一族。或許因為高海拔的山地水源較少,適耕地較分散,而獵物也較稀少,為了取得適宜之自然資源,散村形式較能達到目的。另外,又由於高山地區,他族群之競爭對手較少,促使他們大膽地散居山區(關華山等,2003)。
另一項有關聚落有趣的事情是,佐山融吉曾將布農族各支群所屬大小社名之文意都列舉出來,由其中可以歸納出這些社取名的方式,有依各地所獨具的植物(山椒、梧桐、枇杷、樹林、產香蕉、多木堅樹、茅草、茄檀林、木篦、竹子)、地形地貌(漩渦、斷崖、山頂、河邊、望渡、地凹、地泉、凹地、平地、滑、石灰多、道路險惡、凸出處、荒涼處、產石之地、通地洞口)、動物(紅蟻多、蝸牛多、溪多蟹、四隻鹿、蜂窩)、人名(祖先名)(例如michikowan、palobo、iboha、palokaun、bulabanan)、以狩獵種植等活動、事件命名(獲搗石、得獸角、遺失火藥處、烽火處、射中鹿腳、撒粟粒、鬼魂之地(清人殺很多蕃人)、船(石印化蕃在此造舟)、最後一類是各支群的「大社」,僅有一個稱為umeasan 意思是永久之居地(張景舜,2006)。
由上可知各種命名方式還是以自然界的元素為多,其中又以地形地貌最多,其次植物,再其次才是動物,人名最少。而狩獵或農作活動事件也佔相當比例。
文出:臺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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